南方经济林产业增收效应及其影响因素——以湖南、江西、广东为例

杨培涛, 王挥, 谭晓风, 袁德义, 张明龙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 ›› 2025, Vol. 47 ›› Issue (11) : 116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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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经济林产业增收效应及其影响因素——以湖南、江西、广东为例

    杨培涛, 王挥, 谭晓风, 袁德义, 张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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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测度南方经济林产业的增收效应,探寻其影响因素,旨在探索南方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路径,为助力乡村振兴和推动区域林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新视角。【方法】基于经济林产业增收效应的内在机制,构建经济林产业增收效应的影响因素模型。以湖南、江西和广东3省为例,运用Tobit标准回归模型和空间滞后模型,对2001—2022年3省的经济林产业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测算南方经济林产业增收效应和滞后效应,并分析其增收的主要影响因素。【结果】(1)南方经济林产业因产业、科技、财经等政策刺激带来的增收效应总体显著,但受区域林业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财政与信贷状况等因素影响在效应强度和结构方向上存在差异;(2)南方经济林产业的增收效应因区域经济林驱动类型的差异呈现区域异质性,表现为区域不均衡性;(3)受产业结构、经济林占比、收入结构等因素影响,增收效应存在1~2期的滞后,体现出时空滞后性。【结论】南方经济林产业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林农收入增长,但增收效应受区域经济生态位影响,表现出差异性、异质性和滞后性。针对不同的表现采取不同的措施:(1)针对经济林产业增收差异性,应从加强财政支持、强化科技研发、完善金融信贷、推动土地流转等方面制定针对性优化政策,改善其增收效应的强度与结构问题;(2)针对增收效应的异质性,结合湖南省、江西省和广东省3省差异成因,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措施,增强增收效应传导,助力林农收入的增加;(3)针对增收效应滞后性,应从深化经济林产业的市场化机制、建立闭环利益联结机制、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激活滞后效应,确保林农增产增收的持续性与高效性。

关键词

南方经济林 / 增收效应 / 乡村振兴 / 林农收入 / 政策启示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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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经济林产业增收效应及其影响因素——以湖南、江西、广东为例[J].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 2025, 47(11): 116-126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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