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法务行政要素协动的制度实现

陈昊泽, 谭茜元

宁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47 ›› Issue (04) : 123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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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47 ›› Issue (04) : 123 -129.

区域法务行政要素协动的制度实现

    陈昊泽, 谭茜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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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将区域法务行政要素协动的重心落脚于中央法务区建设。“先行先试”思路下,各地的法务区建设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这一困境凸显出法务区建设法治化之必要性。对此,授权型与立法型是可供抉择的模式。授权型诞生于经济特区和自贸区的建设实践,过渡性、试验性是其主要特征,这与法务区推广区域成熟建设经验的目标背道而驰。相较之下,立法型与法务区的建设目标相契合,并能兼顾法律的稳定性与正确性。立法型模式下,法律层面宜建构起法务区的基础制度,区域选定与建设计划制度是央地合作的核心,地方立法则进一步回应区域特色创设实施规则。

关键词

立法型 / 授权型 / 中央法务区 / 央地关系 / 经济特区 / 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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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法务行政要素协动的制度实现[J]. 宁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47(04): 123-129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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