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事关国运民生,党和政府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从粮食生产来看,2012年中国粮食总产量迈入6 亿t台阶,2022年中国粮食总产量6.8 亿t,已连续8年保持在6.5 亿t以上,人均粮食占有量已高达483 kg,远超平均400 kg的世界粮食安全标准
11 数据来源:新华全媒+|一组数据告诉你中国与世界经济关系嬗变, http://www.xinhuanet.com/2022-12/21/C_1129224570.htm
;从人均食物消费量来看,2022年中国人均消费“肉蛋奶瓜果水”等农产品分别达到46.3、13.5、12.4、54.7和13.9 kg,相较于2012年分别增长了44.69%、73.08%、14.81%、39.54%和39.00%。这一方面是源于我国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提升了本国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自给率,另一方面得益于我国不断深化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国际农业资源已成为填补国内重要农产品供给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我国进口谷物14 687万t、大豆9 108万t、食用植物油648万t、食用水产品437万t、干鲜坚果753万t、肉类(含杂)740万t
22 数据来源于农业农村部贸易促进中心,http://www.moa.gov.cn/ztzl/nybrl/rlxx/202201/t20220127_6387781.htm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对新时期如何保障粮食安全提出更高要求。在需求侧,随着我国居民膳食结构不断转型升级,居民食物消费的种类从过去以粮菜为主转为谷物、肉蛋奶、瓜果以及水产品。在供给侧,国内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供给面临结构性矛盾凸显和资源环境趋紧的双重压力,而且逆全球化浪潮和一系列“黑天鹅”事件加剧了农产品国际市场风险,增加了我国粮食安全形势的不确定性。
针对当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国内外新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33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http://www.gov.cn/xinwen/2022-10/25/content_5721685.htm
。大食物观的提出为应对新时期粮食安全风险挑战,以及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了战略上指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应树立大食物观,需要充分有效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既要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科技支撑”战略方针,也要适度进口,提高重要农产品对外开放水平,构建多元化农产品进口供应体系。作为中国扩大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的正式生效和实施,对中国农产品进口和粮食安全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大量研究表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农产品进口可以直接增加粮食及其他重要农产品供应的数量和种类,填补供需缺口,有利于保障进口国粮食安全。然而,扩大农产品进口也会对粮食安全造成一定风险隐患,如农产品国际市场价格上涨引致的供应和获取的风险;国外农产品涌入对国内生产的冲击;对某一国家或地区农产品进口的大幅增加,势必会引起对其他地区同类产品的替代效应,削弱其市场预期。随着RCEP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44 2023年6月2日,随着协定对最后一个成员国菲律宾的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我国农产品市场将会进一步对外开放,在此背景下,我国农产品进口乃至粮食安全将会面临怎样的机遇和挑战值得深入探究和思考。基于此,结合当前我国与RCEP伙伴农产品贸易主要结构特征,深入分析RCEP实施后对我国农产品进口以及粮食安全的影响,以期为中国制定高水平农业对外开放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1 文献综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农产品贸易已融入国家粮食安全之中,农产品进口可以通过价格、收入以及生产等多渠道对粮食安全产生多重维度影响
[1]。扩大农产品进口能够补足国内消费缺口、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增加虚拟水和耕地资源
[2-4];多元化的农产品进口来源渠道有助于维护进口国农产品外部供给稳定,提升其粮食安全水平
[5]。现有对中国农产品进口与粮食安全的研究发现,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农产品进口规模不断扩大,贸易逆差动态增长,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全面净进口,有效缓解了水土资源约束对保障粮食安全的压力
[6];贸易伙伴国的“朋友圈”越来越大,农产品进口来源地趋于多样化
[7]。但部分研究发现农产品的大量进口也有消极影响,譬如国际粮价变化引致国内粮食波动,国外农产品冲击国内相关农业生产。RCEP区域作为中国农产品进口的重要来源地之一,RCEP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中国与伙伴国的农产品贸易潜力,这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学界对中国与RCEP伙伴农产品贸易进行了广泛探究,研究视角主要关注以下几方面:一是使用贸易指数探究中国与RCEP伙伴农产品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结果表明中国农产品与RCEP伙伴总体上互补性多于竞争性,中国蔬菜和水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但肉类、乳制品及水果等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弱
[8-10];二是运用引力模型分析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农产品贸易效率和潜力,研究认为中国与RCEP伙伴农产品贸易效率和潜力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11-12];三是采用一般均衡模型(CGE)或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评估RCEP对中国农业经济的影响,结果表明中国加入RCEP后可以提升整体福利水平,改善贸易条件,RCEP有利于中国优势农产品对外出口,关税及非关税壁垒的降低将进一步释放中国对RCEP伙伴农产品进口需求,但RCEP伙伴强竞争力农产品的涌入将加剧国内相关产业的竞争压力
[13-14]。还有少量研究关注中国与RCEP伙伴农产品贸易网络格局变迁及其影响因素
[15-16]。
综上所述,当前研究主要侧重于讨论中国与RCEP伙伴农产品竞合关系,贸易潜力以及评估RCEP生效对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然而,将研究视角延伸至粮食安全层面,分析RCEP如何影响中国农产品进口格局,进而影响粮食安全的文献并不多见。基于此本研究进行了以下两点拓展工作:1)使用最新的GTAP11数据库,结合RCEP协议中农产品关税削减计划及各国在其他贸易便利化方面所做的安排,量化分析RCEP将对中国进口RCEP伙伴和非RCEP国家农产品的影响,力求研究结论更加科学准确;2)将研究视角延伸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层面,农产品进口与粮食安全纳入统一分析框架,解析RCEP如何通过影响中国农产品进口格局,进而影响粮食安全的机制和路径,为粮食安全相关主题研究提供补充。
2 中国与RCEP伙伴农产品进口贸易变迁
RCEP国家作为我国农产品贸易的主要合作伙伴,自中国加入WTO以来,我国进口RCEP伙伴农产品规模总体呈快速增长态势(
图1)
55 本研究使用的农产品贸易数据皆源于国际常用的CPEII-BACI数据库,涵盖全球绝大部分国家HS6位编码下的农产品贸易数据,包括数量、金额等,网址http://www.cepii.fr/CEPII/en/bdd_modele/bdd_modele_item.asp?id=37
。2002年,中国从该区域进口农产品仅为51亿美元左右,截至2022年,增长至609.66亿美元,增长约12倍。从具体区域构成来看,东盟是中国农产品进口最大来源地,新西兰次之,日韩最少。2022年,我国从东盟、新西兰、澳大利亚、韩国和日本农产品金额分别为364.22亿、106.42亿、98.63亿、20.49亿和20亿美元。
从具体农产品进口结构来看(
图2),中国进口RCEP伙伴农产品由过去以油料油脂、果蔬、水产品、谷物为主转变为以果蔬、油料油脂、奶蛋和肉类为主。2002年中国进口RCEP伙伴的农产品中油料油脂、果蔬、水产品、谷物的合计比例超80%,分别为46%、15%、13%和12%,2022年中国进口RCEP区域农产品格局变化为以果蔬、油料油脂、奶蛋和肉类为主,占比分别为28.2%、23.1%、12.8%和12.3%。对谷物进口比例锐减,增加肉蛋奶、果蔬的进口需求,充分反映了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居民食物消费需求正在向“吃得好”转变。由此可以看出,RCEP区域是中国农产品进口的重要来源地,东盟的瓜果和水产品,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肉类与乳制品对我国构建多元化农产品供给体系具有举足轻重作用。
3 中国进口RCEP伙伴国农产品与粮食安全
为厘清中国进口RCEP伙伴农产品与粮食安全的逻辑关系,本研究首先从一般学理层面阐释农产品进口与粮食安全之间的逻辑关系,然后聚焦研究主题,具体分析RCEP对中国农产品进口及粮食安全的影响。
3.1 农产品进口与粮食安全
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对粮食安全的定义:“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获得足够、富有营养和安全的食物,来满足其健康膳食需要和食物选择”,由此可知粮食安全的维度不仅包括供应性,还包含获取性、利用性以及稳定性
[17]。当前,粮食及其他重要农产品生产主要集中在美洲、欧洲、亚洲及大洋洲等少数国家,全球大多数国家的农产品产量无法满足自身消费,需要依靠国际农业资源缓解国内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供需失衡问题,农产品贸易是解决全球粮食生产与需求时空错配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保障粮食安全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18]。具体而言,农产品进口对粮食安全的影响具有直接和间接效应。
3.1.1 农产品进口对粮食安全影响的直接效应
直接效应是指直接进口粮食,满足进口国居民口粮消费需求。在供应性方面,通过进口将粮食从相对富足区域转移至短缺地区,促进农业生产资源配置优化并提升粮食生产效率;在获取性方面,根据比较优势理论与要素禀赋论,粮食进口不仅有利于进口国居民获取到价格更为合理的粮食,还有助于提高粮食出口国农民收入;在利用性方面,粮食进口可以调剂余缺和丰富食物种类,满足不同消费者营养需求与消费偏好;在稳定性方面,当国内农业生产条件遭遇突发自然灾害冲击,可以利用国际粮源市场冲抵国内粮食产量波动,使粮食供应更加平稳。
3.1.2 农产品进口对粮食安全影响的间接效应
间接效应是指进口其他重要农产品,为国内粮食生产节约更多农业生产资源。农产品国际贸易使得隐含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农业资源得以跨区域流动,世界农业生产资源得以二次分配,在农产品出口国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农产品进口国则节约了生产此类农产品的农业资源。简而言之,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流动蕴含着大量虚拟水土资源的转移,能够产生资源效应与环境效应
[19-20]。中国是水土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耕地面积不多,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客观的农业资源禀赋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突出掣肘。对我国而言,适度进口农产品,则可以节省相应水土资源用于国内粮食生产,助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进口畜禽产品、乳制品等动物性农产品为例,不仅可以减少对国外大豆、玉米等饲料粮的市场依赖,降低国际粮食供应链风险,还有助于充分有效利用国外农业生产资源,从而为国内粮食生产提供更多水土资源。除此之外,农产品进口还间接保护了农业环境,促进了环境的改善效应。农产品进口不仅能减少农用化学品投入而引致的水土污染,还有助于降低农业生产过程中碳排放,优化粮食稳产增产的外部环境。
3.2 RCEP生效与中国粮食安全
由上述农产品进口对粮食安全的影响可知,适度扩大对外进口能够助力保障国内粮食安全。RCEP的签署与生效将对我国农产品进口与粮食安全产生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4方面(
图3)。
第一,关税削减效应。RCEP文本中各国对货物关税削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成员国中除了新加坡立即取消全部货物关税外,其余国家依据各自基准税率在协定正式实施后的1~20年逐年削减关税。削减关税将直接降低进口RCEP伙伴农产品交易成本与市场价格,并引发价格效应,表现为,相对价格的变动不仅通过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影响农业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进而优化农产品进口来源地结构,还会通过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增加正常品的进口,从而改善农产品进口的产品结构。根据RCEP关税承诺削减表,我国在该协定实施前对其他成员国的农产品关税在14%左右,在RCEP实施后,我国对RCEP伙伴的农产品关税将降至2.78%~4.27%
[17]。在价格效应的综合作用下,我国将会增加来自RCEP伙伴的农产品进口,增强国内重要农产品供给水平,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有正向作用。
第二,非关税壁垒削减效应。RCEP文本对农产品贸易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及争端解决等方面做出详细安排。RCEP要求各成员国应保证非关税措施的透明度,不对成员国之间包括农产品在内的货物贸易形成障碍。例如,在农产品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简称SPS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简称TBT措施)方面,各缔约方的技术法规和评定程序需明确、透明,鼓励各成员国在标准化程序下进行合作交流,若一方收到关于SPS措施或者TBT措施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60天内,须做出回复并进行磋商,以期在180天内确定妥善的解决方案;在海关便利化条款中,针对肉蛋奶瓜果等易腐烂农产品提供“6小时通关”服务,大大缩短了通关时间,还施行原产地规则区域累积制度,使得RCEP成员国之间可以享有优惠的关税待遇。此外,在农业投资领域,RCEP通过设置负面清单方式,各成员国对农业外商投资采用“非禁即入”,显著降低了市场准入和投资成本,便于农业企业在区域内采购,优化区域内农业产业链布局。这些文本条款覆盖面广、可执行性强从而有利于降低中国与RCEP成员之间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稳固双边乃至多边农产品市场预期,构建更加紧密的农业经贸关系,进而增强我国对重要农产品进口的可获性。
第三,市场竞争效应。RCEP对关税减让和非关税壁垒削减做了详尽安排,降低了其他成员国农产品进入我国的关税成本和准入门槛,势必会加剧中国相关产业面临来自国外的竞争压力。国外农产品的涌入,一方面会导致国内技术落后的企业和质量较低的农产品失去市场竞争优势,造成“高端洋货入市、低端国货出口”局面;另一方面会造成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价格倒挂困境,损害农户的收益预期,并进一步改变农户生产要素配置决策,给国内重要农产品生产造成冲击,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第四,贸易替代效应。自由贸易协定中的贸易便利化安排,除了可以促进各缔约方的之间经贸往来,但还会对非缔约方造成不利影响,引发贸易替代效应,该现象在诸多文献研究中得以证实。RCEP实施后,会加强中国与各成员国之间农业贸易合作关系,但削弱中国与非RCEP成员国农产品进出口往来,将对中国构建稳定的、多元化农业贸易体系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4 RCEP对中国农产品进口与粮食安全影响的实证分析
4.1 模型设定
本研究使用美国普渡大学的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评估RCEP实施后对我国粮食安全的影响,重点研究RCEP对我国与RCEP伙伴以及非RCEP伙伴农产品贸易、国内相关农业产业发展的影响。
4.1.1 数据说明
本研究使用2023年美国普渡大学发布的第11版全球贸易分析项目(Global Trade Analysis Project,GTAP)数据库
66 美国普渡大学全球贸易分析项目(GTAP)发布,https://jgea.org/ojs/index.php/jgea/article/view/181
,与第10版相比,第11版数据库将区域覆盖范围扩大至141个国家和19个加总区域,在本研究中体现的显著优势在于:最新版的数据库覆盖了所有国家投入产出表中的农业生产部分,先前版本的农业生产部门主要是OECD发布的“生产者支持估算”中所涵盖的国家,但第11版使用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数据来补充OECD提供的数据,这将提高农业部门的全球代表性。根据OECD和FAO的报告调整农业生产,有助于在前者的基础上纳入国内的农业支持,在后者的情况下纳入中间使用,这样使得GTAP模型得出的结论更加科学
[21]。
4.1.2 地区和部门划分
根据我国与主要经济体农产品贸易的紧密程度,本研究将GTAP 11数据库中的141个国家重新划分为13个组别
77 中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东盟(由于GTAP数据库中将缅甸划分至东南亚地区,未单独列出,因此本研究中东盟未包括缅甸)、印度、巴西、俄罗斯、美国、阿根廷、欧盟和世界其他国家。
,根据本研究研究需要,将GTAP 11数据库中的产业需要重新归为15类
88 大米、小麦、其他谷物、水果蔬菜、糖类、其他动植物油脂、油籽、纤维类、牛羊肉、其他肉类、奶蛋、水产品、饮料和烟草、其他农产品、其他部门产品,共计15类产品。
。除此之外,本研究还将数据库中的要素分类整合为土地、资本、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将熟练劳动力和非熟练劳动力合二为一)。
4.1.3 关税计算
RCEP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除新加坡在该协定生效后立刻免除所有商品的关税,其余各成员国皆采取逐年削减关税的方式。根据最新数据,本研究把RCEP关税削减的基准年份设定为2022年,参考Walmsley等
[22]和Ahmed等
[23]的研究方法,根据Econmap数据库中的实际GDP、人口、资本存量以及劳动力等变量更新到2022年,然后将关税和非关税作为冲击变量,模拟RCEP实施后对我国农产品贸易乃至粮食安全的影响。
通过研究RCEP附件一,各成员国在关税减让表中提供了HS8位编码商品的基准税率和1~20年期间的各商品的具体减让安排
99 关税承诺表可参见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
。借鉴Petri等
[24]的研究方法对关税承诺表进行处理。首先,对HS8位编码商品的基准税率进行算术平均得到HS6位编码的基准税率
1010 贸易数据库中商品进出口数据只划分至HS6位数,因此只有对HS8位商品的税率进行算术平均得到HS6位的关税,方能再依据进口额为权重进行加权计算。
;其次,以2022年各成员国的进口贸易额占比为权重,加权计算得到中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和东盟分别对其他RCEP伙伴在新划分的15类产业基准税率,并将此基准税率更新至GTAP 11数据库中;再次,以各国关税减让承诺表中的基准税率为基础,计算出RCEP关税削减完全执行(即第20年)后的关税减让变化率,并将该变化率算术平均进而得到HS6位商品的关税减让变化率,再以2022年各成员国的进口贸易额占比为权重,加权得到中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和东盟分别对其他成员国在新划分的15类产业上的关税减让变化率;最后,将关税减让变化率换算为税收力度变化比率进行tms的冲击模拟
1111 税收力度变化比率=初始关税税率×关税税率减让比率/(1+初始关税税率);税收力度=1+关税税率。
。篇幅所限,本研究仅展示中国对RCEP伙伴的进口关税力度削减比率(
表1),以及RCEP伙伴对中国的进口关税力度削减比率。此外,考虑到RCEP对各国的贸易便利化也做出了相应规定,参考许玉洁等
[25],本研究将非关税壁垒降低幅度设定为3%。
4.2 模拟结果及分析
4.2.1 RCEP对我国农产品总体进口与生产的影响
表2列示了RCEP对我国农产品整体进口与农业产出变动的影响模拟结果。根据结果显示,中国农产品进口价格、数量以及产出受RCEP的影响因品种而异。在进口价格和数量方面,进口价格的降低促使进口需求相应增加,其中以果蔬、糖类、肉蛋奶等产品价格的降幅最为明显,相对应的进口也显著增长。究其原因,一方面此类农产品是东盟、澳新等国家的比较优势产品,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居民改善食物消费结构的必需产品,因此在价格降低的情况下,国内的市场需求也随之扩大。对于稻米和小麦的价格并未受到降税减价的影响,可能是因为各国出于对本国粮食安全的考虑,把此类产品作为敏感行业,不在降税产品之列。根据RCEP关税条款,我国对其他成员国稻米和小麦进口基准税率设定为65%,在未来20年内无关税削减计划。在贸易差额方面,RCEP实施会促进我国农产品进口,与此同时也导致农产品贸易差额进一步扩大,除了具有比优势的果蔬和水产品外,其余农产品贸易皆为逆差,尤其以肉蛋奶的逆差最为显著,差额达5亿美元之多。这是因为此类农产品属于土地和技术密集型,我国农业产业在该领域竞争优势较弱使得国内市场供给缺口较大。
在农业生产方面,种类之间差异分化显著,谷物类、果蔬、水产品、饮料和烟草及其他农产品的生产皆为正增长,未受RCEP负面影响,而糖类、肉类、奶蛋、油籽、纤维类等产品的生产受到RCEP实施的冲击,导致国内产出水平下降,牛羊肉、奶蛋、其他肉类、糖类等产品的生产受到波及尤为突出,分别降低1.45%、1.43%、0.94%、和0.59%,这意味着此类产业的发展可能将面临RCEP伙伴更为激烈的竞争。
4.2.2 RCEP对我国进口RCEP伙伴农产品的影响
表3列示了RCEP完全执行后,中国对RCEP伙伴农产品进口变化。从RCEP区域来看,RCEP有助于中国增加对其他成员国的农产品进口。在大幅降税和非关税削减方案下,中国从RCEP伙伴进口的谷物类产品减少,而肉类、果蔬、蛋奶、糖类等重要农产品的增幅较为明显,这与上文理论分析部分的预期一致。不同种类农产品受到RCEP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可能是由两方面原因所致:其一,从关税和非关税效应来看,肉蛋奶、果蔬和糖类等农产品从RCEP贸易便利化安排中获益较大。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削减能够减少贸易成本,而相对价格下降所引致的替代效应与收入效应会增加中国对肉蛋奶、果蔬等“正常品”的进口。其二,从出口竞争效应来看,RCEP各缔约国将稻米和小麦等作为敏感类产品处理,不在货物关税减让范围之内,这使得RCEP伙伴对中国出口稻米和小麦的出口竞争效应不强,其他市场同类竞品的替代效应较大。
从具体产品看,中国进口东盟的农产品除稻米和小麦略有下降外,其他产品如糖类、牛羊肉、奶蛋类、果蔬及其他谷物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数量分别增加95.82%、87.70%、87.41%、55.83%和52.21%;中国进口澳大利亚小麦、稻米、油籽、其他动植物油脂等产品出现下降,但其他肉类、糖类、其他农产品、纤维类、奶蛋的进口量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涨幅分别为146.51%、78.44%、51.32%、41.46%、34.74%;中国自新西兰进口农产品主要集中于牛羊肉、奶蛋和其他肉类等产品,分别增长91.60%、51.48%和48.87%;中国进口韩国农产品仅有稻米、小麦和糖类产品是负增长,其余皆是正增长,主要来源于其他动植物油脂、牛羊肉、其他肉类和油籽,涨幅分别为158.75%、103.24%、64.28%和33.05%;中国增加自日本进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其他谷物、其他动植物油脂、牛羊肉、果蔬、纤维类等产品,分别增长133.03%、45.74%、42.11%、22.95%和16.92%。
4.2.3 RCEP对我国进口非RCEP国家农产品的影响
从非RCEP区域来看,其他市场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受RCEP的影响因品类不同存在较大差异(
表4)。中国从巴西、俄罗斯、美国、阿根廷、欧盟、印度等主要市场进口的果蔬、肉类、奶蛋及糖类等农产品受到冲击较大,这是因为RCEP伙伴的同类产品与其他国家存在较强替代性,在贸易转移作用下中国对非RCEP国家此类农产品的进口将减少。然而,非RCEP国家对华出口的稻米、小麦、油籽、纤维类及水产品却逆势增长。其原因可能是以下两点:一是稻米和小麦产品不在RCEP关税减让之列,受RCEP关税与非关税削减措施的影响较小;二是油籽、纤维类、水产品等农产品的竞争替代性较弱,RCEP伙伴此类农产品的比较优势较弱。以油籽和纤维类产品为例,美国、巴西和阿根廷占我国大豆进口份额超九成,而我国纤维类产品进口也主要来自非RCEP区域国家。
4.3 关于RCEP对中国农产品进口与粮食安全影响的讨论
RCEP生效后,贸易创造效应使得中国与RCEP伙伴农产品贸易联系更加紧密,扩大对其肉蛋奶瓜果等农产品进口,增加了我国重要农产品的可获性;与此同时,贸易转移效应引致中国减少进口非RCEP区域替代性较强的农产品,对构建多元化农产品进口体系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由此可见,RCEP生效引致中国农产品进口变动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既有积极作用也有一定消极影响。在此基础上,本研究将深入讨论RCEP对中国农产品进口与粮食安全问题的辩证关系。
4.3.1 积极影响
随着中国居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升,食物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尽管对口粮类食物的直接消费量趋于下降,但对肉蛋奶以及水产品的需求旺盛使得饲料粮进口量仍居高不下。在中国“人多地少水缺”的农业资源禀赋硬约束下,充分有效利用国外农业资源显得尤为重要。在目前全球农产品市场仍不稳定、不安全的背景下,RCEP的正式生效,对中国进一步利用RCEP伙伴农业资源,优化重要农产品进口结构,提高农产品国际供应稳定性与韧性,减少国际粮食与重要农产品供应链不确定风险,充分发挥农产品贸易对国内粮食安全的保障功能。
1) 推动构建稳固农业经贸关系,减少国际粮源市场不确定风险。中国粮食对外依存度高的风险主要源于进口来源地与进口结构过于集中可能引致的风险。中国每年进口的粮食主要是大豆和玉米,少数国家占据中国饲料粮主要供应地位,2023年,中国大豆前三大进口贸易伙伴为巴西、美国和阿根廷,进口分别为6 995.1万、2 417.4万和199.3万t,占大豆贸易进口总量的96.7%;中国玉米前三大进口贸易伙伴为巴西、美国和乌克兰,进口分别为1 280.6万、714.4万和551.8万t,分别占玉米进口总量的93.8%,这对于中国每年需要大量进口大豆、玉米来说,容易受到出口国垄断势力的制约,加剧不确定事件下的波动风险。相比之下,非粮食类的动物性产品出口市场主体则更加广泛,出口布局也更加分散。对于中国进口农产品而言,可供选择的贸易伙伴回旋余地更大,防范外部单一市场粮源供应风险,增强农产品供应稳定的可能性也更高。
事实上,我国每年进口大量的粮食直接用于食用消费的较少,大部分是用于饲料粮或工业用粮,根据大食物观要求,如果改善农产品进口结构可以满足国内居民对动物性食物和植物油的消费需求,则可以减少饲料粮的进口需求,降低对国外粮食产地的市场依赖,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际上,中国从RCEP伙伴国进口动物性农产品就是相当于减少粮食类进口。如
表5所示,本研究借鉴倪洪兴
[26]、杨明智等
[27]的经验做法,将进口RCEP其他国家的动物性农产品以及植物油换算成粮食当量。根据测算结果,2022年中国进口RCEP伙伴动物性产品相当于减少玉米进口1 504.43万t,约占当年玉米总进口量的53%,而植物油折算成大豆相当于3 128.59万t,约占当年大豆进口总量的32%。因此,借此RCEP实施之际,适度扩大对RCEP区域动物性产品的进口,无疑将缓解中国粮食进口对外依存度过高的压力,减少国际粮食供应不确定风险。
1212 本研究将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品分别按照1∶4.6、1∶4.1、1∶3.2和1∶2比例转为玉米当量;奶粉先按1∶8比例转成原奶,再按1∶0.8比率换算为玉米当量;植物油按20%出油率折算成大豆。
2) 优化本国农业生产要素配置,提升国内粮食生产资源利用效率。中国居民食物膳食结构升级是从“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老百姓食物消费升级是增加对肉蛋奶等农产品的需求,而此类产品属于高耗水土资源型农产品。中国农业生产资源“硬约束”的主要表现就是耕地面积不多,淡水资源不足。2022年,中国人均水资源1 921.14 m
31313 数据来源于《2022年中国水资源公报》,http://www.mwr.gov.cn/xw/slyw/202306/t20230629_1672395.html
,人均耕地面积仅有0.09 hm
2(约1.36亩)
1414 数据来源于《2022年自然资源统计公报》,https://www.farmer.com.cn/2023/04/12/99926288.html
,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根据相关研究表明,中国若想实现国内农产品供需平衡,则至少需要38.5亿亩耕地,截至2022年中国耕地面积是1.28亿hm
2(约19.14亿亩),剩余的农产品缺口则依赖国外进口。因此,从耕地和水资源利用角度来看,要端牢14亿人饭碗,让老百姓吃得更加营养,充分利用国外农业资源是缓解当前国内水土资源不足的有效途径。
RCEP生效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对RCEP伙伴重要农产品进口,不仅有利于缓解国内生态资源压力,也有利于提高农业资源使用效率。以中国进口水土资源消耗较大的牛羊肉为例,2022年中国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进口牛羊肉分别为38.28万t和30.47万t,二者总计相当于进口了413.33万hm
2(约0.62亿亩)虚拟耕地和48.81亿m
3虚拟水
1515 进口虚拟土面积=肉类进口量×肉类虚拟土转换系数;进口虚拟水量=肉类进口量×肉类虚拟水转换系数。
[28-29]。假设从RCEP区域进口的高水土消耗型的农产品全部由国内生产,那么势必会挤占粮食类产品所需的耕地和淡水利用空间。如果未来中国适度增加对RCEP伙伴畜禽类产品的进口,则能够节约出更多的水土资源空间让渡于粮食生产,并能够在保证总耕地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实现农业生产要素配置优化,保障粮食安全。
3) 促进农业生产绿色转型,推动国内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目前,生态环境污染为农业生态系统健康运转带来严峻挑战,并对粮食安全生产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一方面,农业面源污染加剧耕地和水资源污染问题,另一方面,温室气体排放导致气候变暖引致恶劣自然灾害频率加大,恶化了粮食产量的不稳定性。就中国农业生产而言,畜牧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已成为中国环境污染源的重要构成部分,在此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同时也是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1616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Major cuts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from livestock within reach, https://www.fao.org/news/story/zh/item/19824/icode/.2013-09-26
。随着今后中国畜产品的消费量不断上升,如果全靠国内供给,那么中国生态环境势必会面临严峻挑战。适度扩大自RCEP伙伴畜禽类农产品进口是缓解资源环境承载压力,推动中国粮食生产平稳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如
表6所示,2022年中国进口RCEP伙伴主要肉类产品所隐含的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以及总磷四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28.20万、0.96万、0.29万和0.13万t,合计碳排放当量437.82万t
[30-32]。RCEP实施后将促进中国对RCEP伙伴肉类、乳制品的扩大进口,这对于缓解因动物性食物消费需求增加而导致国内水土、空气污染等生态环境恶化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1717 由于缺少肉羊的污染排放物系数,本研究未计算羊肉的污染物排放量。
4.3.2 负向影响
RCEP贸易转移效应引致中国农产品贸易格局变动对整体粮食安全的负向影响有限,但会损害非RCEP成员国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稳定性。根据前述GTAP模拟结果,RCEP生效后,贸易转移的作用因具体品类而异。中国从RCEP区域外进口的稻谷、小麦、油籽类产品不仅未减少反而有一定增长,这是因为中国进口的谷物及油籽类大宗农产品主要来源地是集中在美洲及其他地区,不在RCEP区域,贸易替代性较弱。然而,中国从其他区域进口的肉蛋奶瓜果以及水产品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减少,这是因为此类产品与RCEP国家“主力”农产品出口高度重合。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肉类以及乳制品,东盟国家的瓜果与水产品均有一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对世界其他地区的同类产品具有较强的替代性。这意味着RCEP的实施会对非RCEP成员国对华农产品出口利益造成损害,可能影响中国与这些国家(地区)的经贸关系,此外,不稳定的市场预期也可能会影响该地区农户生产决策。鉴于中国正努力构建农产品多元化进口体系,长此以往,世界其他地区农产品出口中国市场的预期转弱将会对维护今后重要农产品供应稳定与粮食安全形成一定压力。
5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5.1 研究结论
RCEP条款更加关注关税减让和非关税壁垒削减等贸易便利化议题,本研究使用GTAP模型分析了RCEP实施后将对我国农产品进口与粮食安全的影响,主要结论如下。
其一,RCEP的实施将增强我国重要农产品的可获性,有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由于中国与RCEP伙伴的农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有助于我国以相对较低价格获取畜产品、果蔬、糖类等重要农产品,在贸易创造效应下,中国对RCEP伙伴农产品进口将明显增加,有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其二,RCEP的实施将冲击我国部分农产品生产,但负面影响总体可控。我国农产品与其他伙伴国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随着国外农产品进口的增加,将加剧本国相对弱势农业产业发展的竞争压力,其中奶蛋、肉类、糖类等产品受到冲击较为显著,不过这类农产品的产出变动水平并不大,仅在1%左右,其余大部分种类产品的生产依然保持增长态势。
其三,RCEP的实施将减少非RCEP国家部分农产品对华出口,但总体贸易规模受影响不大。鉴于中国从RCEP区域扩大进口肉类、奶制品、果蔬和糖类等产品,在贸易转移效应下,中国从世界其他市场进口此类农产品的数量将不同程度减少。但是在大豆、谷物及其他重要农产品的进口依然保持上升趋势,总体来看,中国自RCEP区域外市场农产品进口规模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5.2 政策启示
第一,抓住RCEP实施重要机遇,充分利用好RCEP伙伴农业资源。未来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水土资源短缺,我国淡水资源仅占全球5%,耕地面积只有世界的8%,在居民食物膳食结构不断升级背景下,我国对肉蛋奶、果蔬、糖类等水土资源密集型农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增加,而东盟、澳新等国家农业资源较为丰富,充分开展与这些国家农产品贸易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耕地永续利用极其重要。以RCEP实施为契机,有效利用其中关于关税减让、贸易便利化措施、农业跨国投资以及农业服务贸易等规则,一方面主动扩大进口国内供给不足的重要农产品,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构建我国重要农产品进口的国际供应链体系,保障重要农产品进口来源稳定。
第二,加强国内农业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着力降低国外产品市场冲击。农产品市场进一步开放,对本国相对弱势产业中的畜产品、奶制品以及糖类的波及在所难免,应提前做好应对之策。为有效缓解RCEP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对中国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既要主动对标RCEP高标准规则,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倒逼国内相关产业提质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还要依托RCEP农业优惠条款,高效利用国外农业市场资源,尤其是伙伴国要素资源优势,促进国外农业先进生产要素在国内自由流动,学习先进生产技术经验,带动农业产业发展;更要加强顶层设计,构建符合国情的农业产业支持政策,加大农业技术研发投入,强化土地耕地保护力度,真正夯实“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
第三,持续推进农产品多元化进口战略,稳固RCEP区域外国家对华农业经贸关系。RCEP的执行使得其他贸易伙伴肉蛋奶、果蔬、糖类等产品对中国出口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在接下来深化中国与RCEP伙伴农产品贸易合作的同时,我国还应通过不同方式、多种渠道平衡其他市场对华农产品出口的贸易利益,稳步推进多元化进口战略。具体而言,充分利用中国与各国之间农产品互补性,适当扩大进口受影响国家的优势产品作为补偿其对华出口的利益损失。此外,还应有效发挥“一带一路”倡议、“金砖合作机制”和“海上丝绸之路”等经贸合作平台积极作用,深入开展与各伙伴国在农业技术服务、生产加工、基础设施等全产业链合作,促进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以此构建稳固的多边经贸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横向课题(2022NFSHKX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