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环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顺位考量

赵显龙, 郭宇燕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6, Vol. 26 ›› Issue (1) : 81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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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6, Vol. 26 ›› Issue (1) : 81 -87.

检察公益诉讼环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顺位考量

    赵显龙, 郭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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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破产制度作为营商环境优化的重点,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常有交集,二者衔接的关键在于检察公益诉讼环境债权的高质效实现。然而,立法的迟滞造成破产企业环境侵权行为与责任失衡的局面。鉴于检察公益诉讼环境债权的公益属性和环境价值,应允许其参与破产分配,但可能面临债权确认受阻、冲击破产清偿顺位规则以及造成法益失衡等潜在风险。因此,可将具有公私复合法律属性的检察公益诉讼环境债权分为公益性债权和私益性债权,作为相对优先债权列入破产顺位参与分配,同步推进环境责任评估报告、环境修复资金管理机构等保障措施,以因应法治建设,强化检察公益诉讼与企业破产制度衔接合力。

关键词

检察公益诉讼环境债权 / 清偿顺位 / 破产程序 / 环境保护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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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环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顺位考量[J].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26(1): 81-87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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