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证据的适用规则与审查机制构建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23 ›› Issue (02) : 104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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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证据的适用规则与审查机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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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数据证据作为一种新兴的证据形式,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学界对大数据证据内涵的界定尚存较大分歧,概念模糊性不仅制约了大数据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有效运用,还因审理机制不清晰致使大数据证据面临种类、适用规则、可采性、可靠性等多重困境。针对上述困境,可从大数据证据的实质内涵和独特属性出发,明确大数据证据应属于实物证据、电子数据证据范畴。结合大数据证据由大数据库、算法、分析报告三者有机结合的自然属性,在重新审视最佳证据规则、网络身份与现实身份同一性、行为人与存储介质关联性等传统审查模式下,构建大数据证据的三维审查机制,即大数据库合理性标准、算法有效性校验标准、大数据分析报告真实性校验标准,并以公证制度作为补充。

关键词

大数据证据 / 电子数据 / 适用规则 / 审查机制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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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数据证据的适用规则与审查机制构建[J].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23(02): 104-112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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