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花呗行为定性之争:问题、本质及解释

童德华, 何秋洁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36 ›› Issue (03) : 41 -51.

PDF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36 ›› Issue (03) : 41 -51.

冒用花呗行为定性之争:问题、本质及解释

作者信息 +

Author information +
文章历史 +
PDF

摘要

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刑事犯罪治理难题表现出消极的点面效应。围绕冒用花呗的行为定性,至少存在花呗的法律属性定位、机器能否被骗、机器如何被骗的分析难题。其一,对于花呗的法律属性,研究论证的瑕疵在于客观解释立场的缺失。根据客观解释立场,“其他金融机构”中的“其他”意表除了商业银行以外的可以发行信用卡的金融机构,花呗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其二,关于机器能否被骗。机器不具有自我意识的认识桎梏不能说明机器不可以被骗,否则只会固化人机关系“二元认识论”的旧观念,故机器不能被骗的立场应当被摒弃。其三,关于机器如何被骗。在探讨人工智能作为诈骗对象时引入预设同意理论已成为学界共识,然而该理论的运用现状过于粗简,其不仅可以说明机器的处分意识来源,更能说明人机关系的一体化。冒用花呗的行为定性中,关键特征是“人机交互的一体关系”,机器是自然人的电子代理人,人所排斥之事项即为机器所排斥之事项。第三方支付对于冒用者的身份要素陷入了错误认识,进而导致被害人财产受损。冒用花呗的行为应当定性为信用卡诈骗罪。

关键词

冒用花呗 / 信用卡 / 人机一体 / 电子代理人 / 虚假身份

Key words

引用本文

引用格式 ▾
童德华, 何秋洁 冒用花呗行为定性之争:问题、本质及解释[J].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36(03): 41-51 DOI:

登录浏览全文

4963

注册一个新账户 忘记密码

参考文献

AI Summary AI Mindmap
PDF

12

访问

0

被引

详细

导航
相关文章

AI思维导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