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崖石刻与汉唐时期记体的衍变

孟国栋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6, Vol. 66 ›› Issue (02) : 11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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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6, Vol. 66 ›› Issue (02) : 11 -20. DOI: 10.11714/jsysu.sse.202602002
中国文体学研究(首批“哲学社会科学期刊重点专栏”) 栏目主持人:吴承学

摩崖石刻与汉唐时期记体的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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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volution of Cliff Inscriptions and the Ji Genre during the Han-Tang Peri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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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体是中国古代文章中非常重要的一体,其产生和衍变均与摩崖石刻密切相关。汉代的摩崖多为记事或纪功之作,六朝时期以记事或记游为主的摩崖也为数不少,与记体以叙事为主的文体特征适相一致。唐代以后,记体文创作大盛,虽然只有少数会被刻石,文体形式较之摩崖上的文本也有所变化,但叙事底色依然未改。记体文从产生到成熟的过程,呈现出从单纯叙事(无我)到叙议结合(有我)的发展趋势,也在六朝时期的摩崖石刻中初露端倪。

Abstract

The ji genre记体 holds a position of significant importance in classical Chinese prose. Its emergence and evolution are closely linked to cliff inscriptions摩崖石刻. During the Han Dynasty, these inscriptions primarily served to record events or commemorate achievements. By the Six Dynasties period, a considerable number were dedicated to chronicling events or travelogues, aligning with the narrative-centric characteristic of the ji genre. After the Tang Dynasty, the composition of ji texts flourished. Although only a minority were subsequently engraved onto stone, and their stylistic forms evolved beyond the original cliff texts, their narrative essence remained unchang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ji genre, from its origins to maturation, exhibits a transition from pure narrative to a blend of narration and reflection. This trend first became discernible in the cliff inscriptions of the Six Dynasties period.

关键词

记体文 / 摩崖 / 叙事 / 议论

Key words

ji genre / cliff inscriptions / narration / argum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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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国栋. 摩崖石刻与汉唐时期记体的衍变[J].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66(02): 11-20 DOI:10.11714/jsysu.sse.2026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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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体是中国古代极为重要的一种文章类别,也是文体学关注的重点,研究热度一直不减,迄今为止每年仍有大量的论著出现,海内外名家谭家健、党圣元、艾朗诺等近年均有研究记体文的力作发表。但作为一种独立的文体,记体的渊源和衍生过程尚不明朗,因此致力于探讨记体起源和文体成立的学者虽代不乏人,然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澄清。
作为文章类别的“记”文和作为文体类型的记体不能完全等同。学界一般认为中国古代的文体是通过“因文立体”产生的:“具有文体相似性的作品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可能归纳为一种文体类型,并为人们所公认。”1亦即“记”文产生在前,记体成立在后,因此要考察记体的成立,首先要追索“记”文的源头和早期的创作情况。
宋代真德秀主张“记”起源于《尚书》,特别是《禹贡》《顾命》篇2。明代文论家徐师曾也认为:“《禹贡》《顾命》乃记之祖。”还进一步指出“记”之名称始见于《礼记》中的部分篇章,如《戴记》《学记》等:“而记之名,则昉于《戴记》《学记》诸篇。”3虽然诸家均将“记”的源头上溯至春秋时期,但他们也承认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记”的创作并不兴盛,《文选》中也未将其单独列为一体,唐代以后,记文方大行其道4。然而根据文献记载,从汉代开始,“记”已经有一定数量的创作,新见石刻,特别是摩崖中更是存在大量饱含记体因子的文章。仔细爬梳这批资料,我们可以重新考察“记”文的源流和记体的成立问题。

一、“记”的早期创作与叙事底色

虽然徐师曾认为“汉魏以前,(记文)作者尚少”,但“记”之名却屡屡见诸汉魏六朝时期的文献著录,东汉的班固、朱穆、李固、卢植等人已开始进行“记”文创作。《后汉书·班固传》记载:“固所著《典引》、《宾戏》、《应讥》、诗、赋、铭、诔、颂、书、文、记、论、议、六言,在者凡四十一篇。”5《朱穆传》云:“所著论、策、奏、教、书、诗、记、嘲,凡二十篇。”6《李固传》载:“固所著章、表、奏、议、教令、对策、记、铭凡十一篇。”7《卢植传》亦云:“所著碑、诔、表、记凡六篇。”8均将记与诗、赋、铭、诔同等对待。郭英德先生提出《后汉书》中多次提及的“笺记”与“记”应当是同一类别:“(《后汉书》)卷65《皇甫规传》列‘笺记’,卷40《班固传》、卷43《朱穆传》、卷52《崔寔传》、卷54《杨修传》均列‘记’,当为一体。”9则皇甫规10、崔寔11、杨修12等人亦属“记”文创作队伍中的当然成员。范晔在众多东汉文学家的传记中都专门指出他们曾创作“记”文,再联系“因文立体”原则,“记”之为体,似乎在范晔生活的刘宋时代已经得到了部分学者的认可。

但稍后于范晔的刘勰、萧统等人为何对此视而不见呢?这应该与早期文体归类带有较大的随意性有关:“在文体归类过程中,最为困难的是具有文体相似性的作品不多不少,有二、三篇,可确立为一类,也可不确立为一类,所以就出现了著录者的犹疑不决。”13由此看来,班固等人虽然都创作过“记”体,但很可能每人的作品数量并不一定很多,《后汉书》记载班固的文章尚存41篇,涵盖的文章类别却多达10余种,平均每种不足3篇,朱穆、李固、卢植、崔寔、杨修、皇甫规等人的情况也不外如是。正缘于此,在文章辨体观念兴盛的六朝时期,史书中的这一著录,并未引起文学评论家的关注,记也未能作为一种独立的文体进入到陆机、刘勰、萧统等人的视野,一如何寄澎所说:“记之为文体至南朝时尚未为人所公认,在古典散文领域内亦尚未获得正名。”14《文心雕龙》《文选》等著作中都没有专门开列记体,班固等人的“记”文也终于失传,踪影难觅,为我们考察“记”文的起源以及判定记体的文体特征带来了诸多困难。

六朝时期的文学理论著作中均未载录“记”文,更不可能总结其文体特征。直到元代潘昂霄作《金石例》时,记体的文体特征才得到了初步总结:“记者,记事之文也。西山先生曰:《禹贡》《武成》《金縢》《顾命》,记之属。似之。《文选》止有奏记而无此体。《古文苑》载后汉樊毅《修西岳庙记》,其末有铭,亦碑文之类。至唐始盛,独孤及《风后八阵图记》后拟题仿之。”11同时又云:“朱文公曰:记文当考欧、曾遗法。”潘氏论记体源流,仅从韩愈以后诸家入手,未能进一步追踪溯源,引起了后人的不满,清代王芑孙即认为:“宋诸家为记,无逮唐人者,此当上取汉魏碑版,而以唐人为宗,不宜取本欧、曾。”12吴讷则将记体的特征阐释得更加清楚:“记之名,始于《戴记》《学记》等篇。记之文,《文选》弗载。”又说:“大抵记者,盖所以备不忘。如记营建,当记月日之久近,工费之多少,主佐之姓名,叙事之后,略作议论以结之,此为正体。”并对前人将韩愈、柳宗元的记体文奉为圭臬的看法进行了批评,认为叙事才是记体的正宗:“后之作者,固以韩退之《画记》、柳子厚游山诸记为体之正。然观韩之《燕喜亭记》,亦微载议论于中。至柳之记新堂、铁炉步,则议论之辞多矣。”15吴讷的这段文字堪称记体文的发展简史,使我们对“记”的起源和流变、记体的文体特征有了较为清楚的认识。徐师曾也持类似观点:“其文以叙事为主,后人不知其体,顾以议论杂之。”16陈懋仁《文章缘起注》亦云:“记者,所以叙事识物,以备不忘,非专尚议论者也。”17可见明代的文体学家一致认为叙事才是记之正体,记中添加议论、抒情等则为变体。明乎此,我们再进一步追踪各类文献中遗存的“记”文,就可对记体的生成与流衍有全新的认识了。

虽然班固等人创作的“记”文均已失传,《文选》中也未专列其体,但早期的“记”文仍有迹可循。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于佛、道二教造像记一类的程式化题刻外尚辑得以“记”命名的文章12篇:《封禅仪记》《益州太守高眹修周公礼殿记》《行事记》《庐山记》《游山记》《桃花源记》《浑天记》《舆驾东行记》《湘州枳园寺刹下石记》《林屋馆记》《武德郡建沁水石桥记》《重登云峰山记》。石刻文献,特别是摩崖石刻中遗存的“记”文以及与之性质类似的文本亦为数不少18

作为不可移动石刻的最重要代表,摩崖石刻涵盖的门类极为广泛,除文学、历史、建筑、军事、医药等常见主题外,湖北恩施甚至有“西瓜摩崖”,详细介绍了西瓜的分类、传入我国的路线和栽培方法。仅就文学层面而言,摩崖石刻也可细分为多种,有些石刻的内容极为丰富,包含着浓厚的记体文学因子,对于记体的生成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早在先秦时期摩崖石刻即已出现,秦汉时期数量有了大幅增长,文字也从原来的简单题刻变得更加充实。秦始皇曾多次为自己刻石颂德,虽然多为先立石后刻字,但也不乏摩崖石刻,马衡即认为《碣石》刻石即为摩崖19。除去一些简单题刻、题名,现存唐前具备文体研究价值的摩崖石刻数量虽然仅存20余种(含仅有拓本传世者),但大都较为重要,现按时间顺序列为表1(见下页)。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与碑文可以通过碑额呈现文章标题不同,几乎所有早期的摩崖石刻都没有标题,表1中所列诸文的标题大都为后人所拟,如果从内容来看,很多均可以“记”名之。如《鄐君开褒斜道》摩崖,历代金石学家或从载体属性出发,将其称之为“开通褒斜道石刻”或者“汉中太守巨鹿鄐君开通褒斜道碑”;或从题刻位置出发,将其称之为“鄐君开褒斜道摩崖” ;而民间则从内容出发,俗称为“大开通”“开道碑”。若从文体角度来看,将这块摩崖命名为“鄐君开褒斜道记”也完全可以成立。其他以记事为主的摩崖亦可如此定名,北朝和唐代甚至出现了直接以记命名的摩崖石刻,其文体特征亦与后人的总结若合符节。

二、记体的分类及其与摩崖石刻之关系

对现存六朝隋唐时期的记体进行仔细排比后,我们发现其内容非常广博,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要想对其进行准确分类,实属不易。从宋代起,人们即试图分门别类地对记体加以细化,李昉主持编纂的《文苑英华》将其分为:宫殿、厅壁、公署、馆驿附馆驿使、楼、阁、城、城门、水门附斗门、桥、井、河渠、祠庙、祈祷、学校附讲论、文章等29类。稍后,姚铉编《唐文粹》将记体分成17类:古迹、陵庙、水石岩穴外物、府署、堂楼亭阁、兴利、卜胜、馆舍、桥梁、井、浮图、灾沴、会、犒、书画琴故物、种殖。这样的分类简便明了,让人仅通过类目即可了解记体文章重在记事,每一类的记叙对象也一目了然。但他们的分类过于繁碎,且不同类别之间的数量极不平衡20,反而不利于我们把握记体的文体特征。

晚近以来,学界对记体的分类也多有探讨,林纾在《春觉斋论文》中说:“勘灾、濬渠、筑塘、修祠宇、纪亭台,当为一类;记书画、记古器物,又别为一类;记山水又别为一类;记琐细奇骇之事,不能入正传者,其名为‘书某事’,又别为一类;学记则为说理之文,不当归入厅壁;至游觞咏之事,又别为一类:综名为记,而体例实非一。”21林氏认为记体中所包含的各类文章“体例非一”,允为的论,但他将记琐细奇骇之事者和说理之文都归入记体,则又失之太杂。褚斌杰在林氏归类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归纳,并剔除了说理文和故事小品,曾在《中国古代文体概论》中专列“杂记文”一节,将记体分为台阁名胜记、山水游记、书画杂物记和人事杂记四类,几乎囊括了除佛、道二教造像记以外的所有记体文,使用起来远较前人的分类为便,当前关于记体的讨论也大多是以褚先生的归类为基础展开的。实际上,仔细研判《文苑英华》和《唐文粹》以及林、褚等人对记体的分类,可进一步将记体归纳为三类:记事(含纪功)、记游、记物。我们追溯这三种记体的起源和流变,可以发现它们均与摩崖石刻有很大关系。

潘昂霄、吴讷等人均将记事当作记体的正宗,早期的摩崖虽然不直接以“记”为名,但绝大多数都以记叙为主,或记事,或纪功,或记游,有些甚至已是较为成熟的“记”文,对于追溯记体文的源头大有裨益。如《鄐君开褒斜道》摩崖:

永平六年,汉中郡以诏书受广汉、蜀郡、巴郡徒二千六百九十人,开通褒斜道。太守巨鹿鄐君,部掾冶级王弘,史荀茂、张宇、韩岑等典功作。太守丞广汉杨显将相,用□始作桥格六百卅三□,大桥五,为道二百五十八里,邮亭驿置徒司空,褒中县官寺并六十四所,最凡用功七十六万六千八百余人,瓦卅六万九千八百四。22

此文乃鄐君受命开通褒斜道以后所刻,重点记录了开路所费之民力、物力,具体负责该工程的官吏姓名、道路里程和一些设施,记事意味浓厚,俨然是一篇叙事详明的“开褒斜道记”。有的摩崖更是直接在文中点明其“纪”的属性,如刻于熹平二年的《杨淮表记》摩崖:

故司隶校尉杨君,厥讳淮,字伯邳。举孝廉,尚书侍郎、上蔡雒阳令、将军长史、任城金城河东山阳太守、御史中丞,三为尚书,尚书令、司隶校尉、将作大匠、河南尹。伯邳从弟讳弼,字颖伯。举孝廉,西鄂长。伯母忧,去官。复举孝廉,尚书侍郎,迁左丞、冀州刺史、大医令、下邳相。兄弟功德牟盛,当究三事,不幸早陨。国丧名臣,州里失覆。二君清□,约身自守,俱大司隶孟文之元孙也。

黄门同郡卞玉,字子珪,以熹平二年,二月廿二日,谒归过此,追述勒铭,故财表纪。23

文章以记事为主,详细记载了杨淮的世系、履历等基本信息,文末更是特别标明“表纪”乃摹刻此文的出发点。此外还有一些摩崖石刻,虽然文字较为简短,却均属纯粹记事之文,如《大吉买山摩崖》《刘卒吏摩崖》《李禹通阁道摩崖》等。不仅中原地区的摩崖如此,地处边陲的西域也不例外,如位于库车山中崖壁间的《刘平国摩崖》,所记乃龟兹左将军刘平国率领民众凿岩作亭、修筑关隘之事。可见在摩崖石刻中详细记录事情的发生发展过程,在东汉时已广为世人接受。后世的营造类记体文的产生,当与此类摩崖石刻有很大关系。

纪功类摩崖,以蒙古国杭爱山中新发现的《燕然山铭》摩崖石刻最为典型:

惟永元元年秋七月,有元舅曰车骑将军窦宪,寅亮圣明,登翼王室,纳于大麓,维清乃与执金吾耿秉,述职巡圉。理兵于朔方。鹰扬之校,螭虎之士,爰该六师,暨南单于、东乌桓、西戎氐羌,侯王君长之群,骁骑三万。元戎轻武,长毂四分,雷辎蔽路,万有三千余乘。勒以八阵,莅以威神,玄甲耀日,朱旗绛天。遂陵高阙,下鸡鹿,经碛卤,绝大漠,斩温禺以衅鼓,血尸逐以染锷。然后四校横徂,星流彗埽,条平万里,野无遗寇。于是域灭区落,反旆而还,考传验图,穷览其山川。逾涿邪,进安侯,乘燕然,污冒顿之逗略,焚老上之龙庭。上以摅高、文之宿愤,光祖宗之玄灵;下以安固后嗣,恢拓疆寓,震大汉之天声。兹所谓壹劳而久逸,暂费而永宁者也。遂封山刊石,昭铭上德。其辞曰: 铄王师征荒裔,癹匈虐钆海外。夐其邈亘地界,封神丘建陆碣,熙帝载振万世!24

《后汉书·窦宪传》记载了窦宪刻石纪功一事:“宪、秉遂登燕然山,去塞三千余里,刻石勒功,纪汉威德。” 由新发现的摩崖来看,原石并无标题,班固所撰之文虽历来被称为“铭”,但无论从内容还是创作目的来看,均应视作纪功之文。后世的纪功文、德政碑记也是在早期纪功类摩崖石刻的影响下勃兴的。

记游和记物类的记体文产生时间略晚,但与摩崖石刻也有很大关系,并且有些记游类作品本身即刻于摩崖之上。如北齐河清三年的《重登云峰山记》摩崖以叙述为主,记录了郑述祖晚年故地重游,再次登上云峰山之后,回忆五十多年前游览此山时的情景。同时穿插着他回忆其父郑道昭的言论,体现了郑述祖对父亲的怀思之情。该文不仅直接被后人命名为“记”,从内容上看,也已经是一篇较为标准的记体文,堪称记游类摩崖的典型代表。唐代摩崖石刻《吴武陵隐山游记》也是一篇绝佳的山水游记:“宝历元年,给事中陇西公秘直出廉察于此。太和年既丰,乃以泉石为娱,搜奇访异,独得兹山。山有四洞,斯为最。水石清拔,幽然有真趣。可以游目,可以永日。愚以为天作以遗公也,不然,何前人之尽遗耶?明日与诸生游,因纪名氏。武陵奉命操笔,倚岩叙题。”25“倚岩叙题”四字不仅交代了本文记叙的属性,文末所附一连串题名,也提供了足资考证的信息,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除《吴武陵隐山游记》外,现存唐代重要摩崖尚多,不乏近年新发现者,现择要汇列如下:

这些以记叙为主的记事、纪功、记游类摩崖石刻的出现,为我们考察记体的文体独立提供了实物依据。此外,还要指出的是,除少数纪功摩崖地处边疆、行人罕至之处以外26,其余多位于通衢大道或风景佳丽之地,观者甚众。这些文本也通过不同渠道进入了记体文作者的视野,进而影响到了他们的创作,如唐代孙樵《兴元新路记》即全文引录了西晋太康元年的《修阁道记》,就中可见其对摩崖石刻的重视,《兴元新路记》的大部分内容也一如早期摩崖,详细记录了唐代文川道的驿站、驿站间的距离以及每一段道路的特点,记事之意甚明。

三、记体在汉唐时期的演进

六朝时期的“记”文主要应用于佛、道二教造像记以及佛经翻译记等宗教作品中。这些造像记不仅文学性不强,出自名家之手者也较少,前人对此已有所揭示27。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在文章辨体盛行的六朝时期,作为一种文体,记体在唐代以前没有完全独立,其成立是唐代以后的事情。钱穆即明确提出记体是唐代新兴的文体,其《杂论唐代古文运动》云:“赠序、杂记之类,既非论辩,亦非书奏,此皆唐代新兴之文体。”28何寄澎认为:“唐以前,记体本身的发展一直是断续不接、面目模糊的,由是其在文学领域的身分也一直暧昧不明。”并且进一步阐发钱氏的观点:“记体虽早已有之,钱氏此言却真确地揭示:记体至唐代始明确独立的事实,从而成为唐代作者着力极深的创作文体。”29吴承学也主张“‘记’作为独立成熟的文体,是比较晚近的”,故而为早期的文体学家萧统、刘勰所未及30

唐代的记体创作确实发生了巨大变化,不仅数量众多,且几乎所有的重要作家都创作过记体:“作品在8篇以上者有李华、颜真卿、元结、独孤及、梁肃、权德舆、韩愈、柳宗元、欧阳詹、刘禹锡、白居易、符载、李德裕、沈亚之、徐铉13人,共218篇记体文,约占总数的23.17%,其余作者有半数也写过两篇或者更多的记体文。”31由此可见,从玄宗统治时起,大量著名文学家陆续加入到记体的创作队伍,与之相伴,唐代记体的文学性也大大增强,故而我们有理由相信,记体文虽然在汉魏六朝时期已有一定数量的创作,但唐代以后才得到新的机缘,在原先的基础上有了大的发展。就其在汉唐时期的演变来看,明显呈现出了从单纯的客观描述(无我)到注重情志抒发(有我)的特征。

(一)以叙事为主的无我之文

从行文来看,汉魏六朝时期的记体文均以记事为主,或记营造,或记游历,通篇叙事,并且几乎能够做到不用第一人称叙述,如《鄐君开褒斜道》《杨淮表记》等摩崖石刻。其他的表述方式,如抒情、描写、议论之类也较为罕见,这些记体文均可归入“无我之文”的范畴。我们可举马第伯的《封禅仪记》为例略作说明。该文主要记载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封禅泰山的经过,从车驾出发到封禅结束期间的重要事情都按日进行了编排,将封禅的本末展现得十分清楚:

建武三十二年,车驾东巡狩。正月二十八日发雒阳宫,二月九日到鲁,遣守谒者郭坚伯将徒五百人治泰山道。十日,鲁遣宗室诸刘及孔氏、瑕丘丁氏上寿受赐,皆诣孔氏宅,赐酒肉。十一日发,十二日宿奉高。是日,遣虎贲郎将先上山三案行。还益治道徒一千人。十五日始斋,国家居太守府舍,诸王居府中,诸侯在县庭中斋……车驾十九日之山虞,国家居亭,百官布野……二十二日辛卯,晨燎祭天于泰山……二十四日发,至梁甫九十里夕牲。二十五日禅祭地于梁阴。32

从整体结构上来说,这篇文章纯属记录客观事实。除记录封禅过程外,文中还特别提到马第伯等人登泰山时的情景,于记事之中穿插着记游,使人读后仍有亲历其境之感,这在当时是极为特殊的。

马第伯自云:某等七十人,先之山虞,观祭山坛及故明堂宫郎官等郊肆处,入其幕府观治石。石二枚,状博平,圆九尺,此坛上石也。其一石,武帝时石也。时用五车不能上也,因置山下为屋,号五车石。四维距石长丈二尺,广二尺,厚尺半所,四枚。检石长三尺,广六寸,状如封箧。长检十枚。一纪号石,高丈二尺,广三尺,厚尺二寸,名曰立石。一枚,刻文字,纪功德。是朝上山骑行,往往道峻峭,下骑,步牵马,乍步乍骑。且相半,至中观留马。去平地二十里,南向极望无不睹,仰望天关,如从谷底仰观抗峰。其为高也,如视浮云,其峻也,石壁窅窱,如无道径。遥望其人,端端如杆升,或以为小白石,或以为冰雪。久之,白者移过树,乃知是人也……到天关,自以已至也。问道中人,言尚十余里。其道旁山胁,大者广八九尺,狭者五六尺,仰视岩石松树,郁郁苍苍,若在云中。俯视溪谷,碌碌不可见丈尺。遂至天门之下。仰视天门,窔辽如从穴中视天窗矣。直上七里,赖其羊肠逶迤,名曰环道,往往有絙索,可得而登也。两从者扶掖,前人相牵,后人见前人履底,前人见后人顶,如画重累人矣。

这段文字细致描绘了泰山的陡峭和攀登的艰辛,在叙事中融入个人感受,不仅增加了纪实性,也加强了趣味性,故而得到后人称赞,洪迈即云:“其叙山势陗险、登陟劳困之状极工,予喜诵之。”33后世的记游之文,多与此大同小异。

记文,特别是游记类文章中融入个人感受的做法,为后来的记体文所承袭。北齐时期的《重登云峰山记》,虽然仍以记事为主,但表达感慨的文字明显增多,文章的感染力也大为加强。

(郑述祖)入境叹曰:“吾自幼游此,至今五十二年,昔同至者,今尽零落,唯吾一人重得来耳。”于是凄感,殆不自胜。因南眺诸岭,指云峰山曰:“此山是先君所名,其中大有旧迹。”未几,遂率僚佐同往游焉。对碣观文,发声哽塞。临碑省字,兴言泪下。次至两处石诗之所,对之号仰,弥深弥恸,哀缠左右,悲感傍人……公乃曰:“此时吾虽幼小,略尝记录,此当是《与道俗十余人论经书》者。”……此山正南卌里有天柱山者,亦是先君所号,以其孤上干云,傍无嵠麓,因以名之。其山上之阳,先有碑碣,东堪石室,亦有铭焉。从此东北一十二里,太基山中复有云居馆者,亦是先君所立。其四峰之上,镌记不少,悉有志录,殊复可观。今日于此,略陈彼境,冀洪声巨迹,永无沦没者矣。34

从叙述口吻看,文中称郑述祖为“公”,文章当为郑述祖的僚佐所撰35,所谓的“先君”“吾自幼游此”“吾虽幼小”等仅仅忠实记录了郑述祖登上云峰山后回忆幼年生活的言论,文章作者并未对此事发表任何评论,通篇依然采用第三人称进行叙述,本文仍属于无我之文的典型代表。但这篇刻于摩崖上的记文毕竟已与最早单纯记事或纪功的摩崖石刻有了很大不同,明显呈现出由无我向有我过渡的特点。

(二)注重作者情志抒发的有我之文

上文曾指出,现存六朝时期的“记”,一部分曾被刻石,甚至直接刻于摩崖之上。这是石刻文献社会化功能的体现,与早期的碑文略近36。唐代以后,情况有所变化,除台阁名胜记以外,大都不再刻石。褚斌杰认为台阁名胜记之所以会被刻石,也是因为其与摩崖和碑文类似,具备社会化功用:“这类记文,一般是刻石的……应该承认杂记文中的这类台阁名胜记,是与古代的碑文有源流关系的。”37但其他记体基本不再刻石,如山水游记:“以专心描绘山川自然景物为内容,主要写旅途的见闻和对大自然风光之美的感受;而且山水游记是不刻石的。”38文章刻石以后,就等于向所有的读者公开了,因此刻石的文字往往具有很强的社会化功能,不宜过分表达私人化色彩较重的内容。刻石之文也大都会在文末用“刊石立纪”“勒石于后”等言辞强调其石质属性,但唐代的很多记体文,包括一些台阁名胜记,文末却没有了此类表述。可见唐代以后能够承载记体文的载体日益多样化,唐代的记体文也已经在努力摆脱刻石的限制,这对其内容、语辞和文体形式都有很大的影响。唐代的很多建筑,因属个人或家族营造,不再需要承担社会功能,私人化色彩日益浓厚,更利于抒情,很多记文也更接近抒情性小品,如白居易的《草堂记》等。从文体形式上也可以看出唐代的记体文大都跳出了刻石的窠臼:汉魏六朝时期的营造类记体文与碑文极为类似,很多都包括记文和铭辞两部分,但唐代的记体文不仅大都没有铭辞,散文化倾向也日益凸显,更利于抒情和发表议论。

六朝时期的记体文多以记事为主,内容相对单一,叙述过程中虽偶有个人情感流露,但整体而言,叙事手法仍集中在客观描述方面,属于典型的无我之文。唐代以后,记体文得到全面发展,不仅数量较六朝时期有了大幅增长,内容也更加丰富多样。何寄澎认为这一变化始于苏颋:“苏颋以后,记体终于有了进一步的开展,不仅数量较多,内容亦较丰富、多元,不拘守于‘客观性’或‘公场域’的记事、记物,乃抒情、叙事、议论莫不有之,且其中颇富技巧的变化,甚有可堪玩味之趣。”他还认为苏颋的记体文“已转客观性、公场域的书写为自我主体性的私场域书写,且不再为建物记、造像记之旧格,在记体的发展上,是重大的新变,值得注意”39。此外,何先生还对武平一、颜真卿、李华、元结40等人的记体文创作进行了细致分析,指出唐代的记体文:“已跨越本然单纯记事、记物之质性而融为抒情、叙事、议论,亦昭然可见,特有待于日后发扬光大耳。”41谢琰也特别强调抒情在唐代记体文中的重要意义:“唯有写景、抒情,是记体文中最具特色、最具美感的部分;而记体文中的情感,通常经过了理智化处理,近于议论或融于写景,所以写景愈发成为美感荟萃之处。” 概括而言,唐代的记体文已经从单纯记事、记物或记游的无我之文,开始向融入作者个人体验的有我之文转变了。

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作者已不再局限于单纯记录事件本身,而是开始将自己的思想感情融入文中。如董晋《义阳王李公德政碑记》 集中对义阳王李抱真担任泽州、怀州刺史及泽潞节度使期间的政绩进行了记录和赞颂。李抱真出任泽州刺史后:“泽人忻忻,如戴父母。公虔奉圣旨,耑精吏职,一年而流民复田壤辟,二年而军给人阜,风俗淳乂。”惟其如此,当李抱真从泽州转任怀州刺史时:“泽人去思之愤,凝为愁云;怀人来苏之庆,霈若霖雨。为政未几,怀亦如泽焉。”不仅充分展示出李抱真治理州郡的能力,也反映出人民对他的爱戴。此外,文中还通过李抱真本人的言论阐述了他的为政观念:“夫人禀元和以生,奉五常以立,无不思顺,无不惧逆。理乱之道,实由于政,政和则礼让兴,仁义著。政否则刑罚滋,盗贼起。使其叛乱,是德之不修也。姑务自咎,岂可加兵?”因此他所到之处,大多实行休养生息政策:“禁暴以安物,薄赋以养农。省徭以息孤惸,均调以资士卒。”这些措施也收效甚巨:“孝弟闻于乡党,学校兴于里闾,刑戮废于戎行,鞭扑弛于官署,阖境之内,不日而教化焉。”董晋还在记文的最后发表评论:“非德及苍生,忠贯白日,则何以臻此?”李抱真的德政,不仅感动了他所管辖的民众:“潞之缁黄耆艾,诣阙陈情,愿勒贞石。”最终也得到了皇帝的嘉奖:“帝嘉乃诚,诏门下侍郎平章事董晋撰文,以昭其功。”一如董晋在铭文所说:“以德代刑,散浇为淳。军以威凶,雄以定慑。恢振皇纲,辅弼天业。”流露出强烈的称颂之意。

与之相适应,唐代记体文的叙事手法亦不再局限于记叙,抒情、议论等手段也得到了大量运用。即使同为叙述,唐人的视角也较六朝时期发生了转变,第一人称得到了广泛使用,有我之意甚明这在颜真卿的记体文中也体现得极为明显。其《汎爱寺重修记》均用第一人称叙事:“予不信佛法,而好居佛寺……予未仕时,读书讲学,恒在福山,邑之寺有类福山者,无有无予迹也。始僦居,则凡海印、万福、天宁诸寺,无有无予迹者……目予实信其法……则非知予者矣。”42《张长史十二意笔法记》亦如是:“予罢秩醴泉,特诣京洛,访金吾长史张公旭,请师笔法……仆顷在长安二年,师事张公……仆自再于洛下相见,眷然不替。仆因问裴儆……” 这两篇文章分属不同类型的记体文,却均用第一人称叙事,从语言形式上也将有我之意体现得更为直观。由此可见,记体文发展至唐代,已经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逐渐摆脱六朝时期以单纯叙事为主的无我之境,呈现出了比较强烈的有我之意。

参考文献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发现六朝隋唐石刻文的生成与创作研究”(21AZW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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