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经学史上,明代是一个颇受非议的时代。顾炎武认为明代经学荒陋不足取,皮锡瑞在《经学历史》中将明代经学全盘否定。明代经学注本很多,相当一部分带有很强的文学性,经注对象是儒家经典,评注视角是文学,评注方式借鉴了诗文评点、论说阐释。学界对此给予了一定关注,黄强、吴承学、龚鹏程诸先生都曾论及经学与文学的关系
11 黄强在《八股文与明清文学论稿》中论及:“儒学由以汉儒的章句注疏之学为主转而为以宋儒的义理之学为主,儒学传人纷纷突破传统‘汉学’章句注疏形式的束缚,探求和阐述经典的精神义理……在周、程的理学体系中,‘文’与‘道’在理论上被引上了‘合一’的道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15—116页)吴承学在《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中论及“章句之学对于文本结构与层次的发现与分析为文章学的发展奠定了形式基础”,“在章句之学转向文章之学的过程中,有一个问题特别值得注意,这就是六朝人篇翰意识的加强”(北京:中华书局,2024年,第479、483页)。龚鹏程在《经学如何变成文学?》中谈及“无论是文家以经典为材料,或在经典中寻章摘句以供采择,或把经典拿来做对联、作赋、作连珠,或以文学之眼去看经典,发掘经典的文学性,其实质,都是文学对经学的影响”(《关东学刊》2019年第3期)。
,但迄今探讨最多的仍然是明代《诗经》注疏的文学化以及文学倾向对明代经学的负面影响
22 傅斯年在《“诗三百”之文辞》中曾论及《诗经》的“文学之本”(《〈诗经〉讲义稿》,欧阳哲生编:《傅斯年文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253页)。刘毓庆《从经学到文学——明代〈诗经〉学史论》提出明代《诗经》学最突出的贡献不在于诗旨的探讨,“而在于这个时代第一次用艺术心态面对这部圣人的经典,把它纳入了文学研究的范畴”(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5页)。郑伟《古代诗经学的意义维度与阐释策略——兼谈〈诗经〉的文学阐释何以可能》认为宋代欧、苏和朱熹等人是以文学观念沟通《诗经》之教(《山东社会科学》2020年第1期)。
。明代经学阐释的文学化究竟系明人游谈无根、学术空疏,还是学术思潮的新变?概而言之的评判总嫌太过简单。综观明代经学注本,依其内容大致可分为两类,即学术史范畴的经学著述和文学史范畴的举业用书。两类著述都意在阐释儒经义理,前者往往采用传统考据、训诂的注经方式;后者在文学视域下大多采用文章分析的方法,注重论说儒经文本的文学特征,用文学评点形式阐发经学义理,发挥指导举业的功用。因此,考察明代的经学注本,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文化背景和知识体系中,以区别传统学术和传统文学为前提,探讨明代经学阐释的文学化动因。
一、明代经学著述的分化与经注类举业用书的兴起
明代经学著述丰富,编撰目的、方式、作用各不相同。受科举制度的影响,一部分为指导举业的经注类著述大量产生,它们极少采用传统经学的训诂方式,更近宋代义理的解经思路,经常在文学的立场和视角下论说儒经,十分关注与制义文章的结合。这些不同于传统经学著述的特征,为经注类举业用书开辟了一条新的解经路径,在明代经学阐释的文学化进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据《四库全书总目》及明清公私目录载录
33 经学书目统计主要依据《钦定四库全书总目》《明清书目题跋丛刊》所录。
,明代经学著述有着明显的分类和界限。《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收录明代四书五经的经学著述90种,“存目”收录407种
44 以上明代经学著述包括明人著作和不题撰人但考证为明人编撰的著述。
。再通过《明史·艺文志》《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等目录进行补充,可以发现《四库全书总目》未提及的明代经学著述不止百种,还有部分佚失的经学著述只在文人别集中保留了序跋。
明代经学著述十分兴盛,但从诸种目录的著录和评价来看,它们不一定都具备传统经学的性质。西汉以来,汉代训诂、隋唐义疏、宋明义理、清代考据都是经学在不同时期的主要形态,大体而言,又可分为汉唐训诂和宋明义理两种学术传统。明代以来,汉学、宋学已有门户意识,至《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总叙》谓“要其归宿,则不过汉学、宋学两家,互为胜负”“汉学具有根柢”“宋学具有精微”
55 纪昀、陆锡熊、孙士毅总纂:《钦定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总叙》,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页。
,汉学、宋学,门户已分,但这只是传统经学的内部分歧。这些经学著述具有鲜明的学术立场、各自的解经方式、独立的经学见解、详尽的儒理阐释。如湛若水《春秋正传》“取诸家之说厘正之”
66 纪昀、陆锡熊、孙士毅总纂:《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28《春秋正传》提要,第362页。
,刘宗周《论语学案》“以慎独为宗”
77 纪昀、陆锡熊、孙士毅总纂:《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36《论语学案》提要,第475页。
,它们在明代学术史中占有重要位置,起着不同作用,其经学本质毋庸置疑。《四库全书总目》《明史·艺文志》等中的“经部”所载经注著述都是训诂相传、各抒心得,在学术传统的范畴内前后相继、沿革古今,具有尊崇儒经的强烈意识。尽管它们在注疏和阐释义理的过程中,也有文学化的譬喻和撰结,有时呈现注重辞句等特征,但始终严守经学与文学的界限,秉持传统的解经思想,保持经学师承、命题阐说的经学传统,力求在学术领域发挥作用。这些著述罕有文学的意识和眼光,较少从文学角度进行经学阐释,均属经学“学脉”。
收录于《四库全书总目》“存目类”的经学著述则不然,在四库馆臣看来,这些著述或是无所发明,或是科举利器,诸如《书经旨略》“惟推阐传注之意,载某段某句宜对看,某段某句宜串看,不出科举之学”
88 纪昀、陆锡熊、孙士毅总纂:《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13《书经旨略》提要,第170页。
。明代经学家的评论与四库馆臣基本一致,何良俊在《四友斋丛说》中说:“况圣人之言广大渊微,岂后世之人单辞片语之所能尽?”
99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3《经三》,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2页。
显然,明代经学家认为这种分章断句的解释不足以阐说经义,他们对这类经学著述持否定态度,拒绝将其划入经学范畴。明清经学家将这部分经学著述排除在经学范畴之外,其原因有四:一是这些著述不符合经学传统,缺少训诂、考证等具体治学方法,没有严谨的学术态度;二是这些著述没有精微、独到的义理阐释,对儒家经义无所发明,更谈不上经学的学脉传承,也无助于学术发展;三是这些著述有指导举业的目的,或客观上起到辅助科举的作用,可以视为敲门砖一类的举业用书,没有学者著述的意识;四是这些著述关注儒家经典的文学特征,大多论及儒经的文学结构、文章法则、辞藻文饰,乃至风尚境界,文学批评意识杂入儒家义理的阐释之中,难登学术之堂。明人王一鸣《咫尺编序》称这类举业用书:“尽弃古法,独标才谞,是自直之木也,薄于庀材,急于藻绘。”
1010 王一鸣:《朱陵洞稿》卷21《咫尺编序》,明抄本,第12a页。
因此,与科举相关的具有文学化特征的经注著述,实际已被排除在传统经学之外。
明代文人群体对这些经学著述的评论截然不同,他们坦言经注类举业用书具有指导科举之意,但不能就此否定其阐释经义的态度和作用。他们强调儒家经典的文学特性,肯定文学化分析和评注的价值。需要注意的是,明代很多经注类举业用书,尤其出自民间书坊的多为举业利器,大都只是杂纂、抄刻的商业行为,谈不上编撰、注经之类,我们讨论这一问题时,将其排除在外。至于其他必须要承认,经注类举业用书与明代制义一样,存在文章指导的层次和境界差异。如《刻四书便蒙讲述》意在“童蒙之训”,卢一诚认为《四书蒙引》《四书存疑》《四书浅说》等“皆不便于童蒙之训习”,于是遵循朱注,兼采别家,“其于发蒙也,或不无少补矣乎,若夫理学奥妙,则茫乎未有得也”
1111 卢一诚:《刻四书便蒙讲述·叙》,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刻本,第1b-2a页。
。此书所论大多是制义文章的基本文法、写作规则,还有对经义内容的疏通,有助童蒙理解儒经、指导制义程文撰写,但较少讨论文章的精神和境界。明人编撰的经注类举业用书因举业之用被排除在学术范畴之外,可是指导举业的功用不一定妨碍阐释儒经,很多著述不拘泥于个别字句的训释,从义理、事功、人情等出发,注重儒家经典的整体理解,明代文人对此给予了极大包容。如果说明代文人对经学著述指导举业之用的态度是包容的,那么对文学化的解经倾向则是积极倡导的。张我城《麟旨明微·序》云:“予起而读之,则精思显辟,妙蕴幽探,古人文章之妙,经挑剥一番,则愈有一番神藻。”
1212 吴希哲:《麟旨明微》,《四库未收书辑刊》第1辑,第6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第414页。
张我城意识到《春秋》有“文章之妙”,注解有“神藻”体悟,他肯定了《麟旨明微》将《春秋》作为文章进行注解。明代文人对文学视角的儒经解读十分认同。
总之,具有举业指导功用的经注著述与传统经学著述有很大不同。这类经注举业用书既不采用训诂、考据的汉学方式,也与义理解经的宋学存在差异,其著者不追求学术史的贡献,反而在文学化的解读上用力颇多。在经学家眼中,它们失去了进入经学史及其研究范畴的资格,在文学家看来,这样解经未为不可,它为明代经学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这类举业用书的作者愿意解析四书五经自身的文学特质,主动迎合古代文体渊源的探讨和文学宗经思想,乐于阐释儒经义理、总结文学特征,并借以辅助制义文章的写作,甚至想以此扭转千篇一律的时文弊端。在明代科举制度下,经注类举业用书与文学建立了密切关联,并占有经学著述的绝对数量,推动了明代经学阐释的文学化进程。
二、经注类举业用书的文学阐释特征
明代经注类举业用书重视儒理阐释与文章立意的关系,探讨四书五经的论说结构与发挥义理的文章布局,注重儒家经典的文法逻辑,关注儒经自身的文学审美。总体来看,经注类举业用书一方面揭示儒经的文学特性,另一方面总结儒经文法以指导制义文章。
经注类举业用书注重儒理阐释与文章立意的关联,并视其为文学之本旨,因为明代科举尤重制义,制义文章首重儒经题旨的阐发。如果说经学著述重在阐释儒经义理,那么,举业用书则兼顾儒经义理的可阐释性,也就是如何阐释儒经义理,这是制义文章立意的关键,直接关系着破题和四比八股的论说。《新刻乙丑科华会元〈四书〉主意金玉髓》“凡例”云:“斯集也,只字传奇,片言居要,触机开窍,敢称原旨。”
1313 华琪芳:《新刻乙丑科华会元〈四书〉主意金玉髓·凡例》,明末金陵书林书坊刻本,第1b页。
此书明言为举业而著,用简要文字提点四书本义,阐释四书原旨,所谓“触机开窍”处,正是点明举业文章的可生发之处,也多是文学想象和论说处。又如《四书评眼》收录李贽、杨起元的批评文字,杨起元的评点重在四书题眼,他结合四书文本和四书制义,针对题眼立意进行评论。其中,“管仲之器小哉”一则,杨起元有“论然则管仲知礼乎”一条批评
1414 《四书评眼·论语上篇》,明刻本,第16a,5a页。
,这其实是举业文章中可以阐释、生发的关键处。若据此章为制义命题,可出单句题、多句题、全章题等;若生发阐说,可论奢俭、知礼、器小等,但制义文章境界不同。明代三试第一的商辂曾作《管仲之器小哉》全章题制义一篇,详细生发了“奢而犯礼,其无修身正心之学可知”
1515 方苞编,王同舟、李澜校注:《钦定四书文校注》,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1页。
。商辂指明,管仲“奢而犯礼”以至“器小”的根源,就在于其道德修养未及君子。他把题眼归结于修身正心,关联“俭”“礼”两问,呼应管仲“官事不摄”“树塞门”“有反坫”等齐家、治国之过,关照“器小”而隐含管仲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之功和背景,同时揭明其未制礼乐、未行王道的过错和原因。这是此章正解,杨起元的题眼总结与之相应。经注类举业用书着重讨论如何就儒经章句阐发义理、撰结制义,尤其注重题旨阐释的可行性。从阐释内容来看,经注举业用书与经学著述有所区别,它们以经注为本,以经论为用,促使儒经义理的辨说转化成语意圆足的文学表达。
经注类举业用书关注儒经结构和文章布局,视之为文学文本的重要形态。明代制义的体式要求比较复杂,科试文以“文章”为依托,需要符合文章的基本形式。明人庄元臣提出“格定,然后可以成文”
1616 庄元臣:《行文须知》,王水照编:《历代文话》第3册,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231页。
,文章结构是制义的重要问题,也是经注类举业用书探讨最多的问题。总观文章结构的评注主要集中在脉、章、段、句、字以及彼此之间的关联等方面。例如李贽评四书常有“末句血脉便碍”等关系文章结构之语
17。林散《四书说剩》之《大学》“总意”谓“先后脉落,段段精密”
1818 卢一诚:《刻四书便蒙讲述》卷2,第24b—25a页。
,也是从文章学角度进行评注。就儒家经典而言,其脉络是阐明圣贤意旨的关键所在,章法布局往往是理解经义、增强行文气势的基础。卢一诚《刻四书便蒙讲述》“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 章”评注:“德者本也,二句承上文,言有德不患无财,是德为治之本根,财因有德而致,是财为治之末务,不可谓德是财之本。”
1919 胡绍曾:《诗经胡传》卷1,《四库未收书辑刊》第1辑,第4册,第347页。
“德本财末”强调的是德教作用,以此实现财聚民散到财散民聚的治理效果,这是儒经自身的论说层次。卢一诚评注具有明确的针对性,他指出以德本财末撰写制义,不能生发为“德本”“财末”两股,而应该以“德为治之本根”“财为治之末务”作为两股生发,这样才能体现此章“德”“财”“治”“本”的章法层次,这是制义行文的常见问题。相较经学注疏而言,明人认为儒经每一篇章的撰结都具有强烈的结构布局意识,他们并不是单纯地为迎合制义文章而生搬硬套、牵强附会,结合制义文章结构和布局解析儒经并非都出于功利之心。
经注类举业用书归纳儒家经典的文法逻辑,并由此总结文学创作的法则与技巧。明代经注类举业用书很多是将儒经文本视为文章,从文法角度注解儒经,就儒经本身来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胡绍曾为《关雎》作注云:
首章四句,正是相看两不厌光景,莫将人鸟媲合。六义不明,即不可言诗。夫兴之体,有意相呼者,有词相照者,总如《易》之取象,须有义存,如以二句兴二句,虽有虚实、抑扬,不可过为轻重。
虚实、抑扬、意呼、词照、轻重、转深以及分章之法均属文学法则。这类传注对理解《诗经》、写作《诗经》制义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这些文法具有极强的普适性,它们适用于儒家经典、制义文章和一般文章,这与明人习惯用文学的眼光看待儒经有莫大关系,忽略儒经文法的经学评注反而会令明人不满,因为儒经本身的文法不可忽视,归根结底是儒经文本的文学特征不可忽视。孙鑛视《礼记》为文章,认为章法、句法有助于“礼”的说明,即通过一定的论说方法达到说理的目的,这促使他对文章写作规律进行总结。这些经注类举业用书与庄元臣《论学须知》《行文须知》,李腾芳《文字法三十五则》,谭浚《言文》,杜浚《杜氏文谱》,汪廷讷《文坛列俎评文》等异曲同工。《杜氏文谱》有《文评》一类,其中有:
《诗》惟《生民》一篇如庐山瀑布泉,一气输泻直下,略无回顾。
《孟子》“天时地利”章,起句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下却分三段推言不如之故,归之得道失道,一节高一节,此作文中大法度也。2020 杜浚:《杜氏文谱》卷之3,王水照编:《历代文话》第3册,第2468—2469页。
《生民》是周人叙述始祖后稷事迹以祭祀的诗史,从姜嫄受孕、后稷诞生、弃而不死,到叙写其禀赋异常、发展农业,再到祭祀天神、祈求赐福,全篇铺叙,不假比兴。“天时地利”章将天时、地利、人和相互比较,层层推进,由“人和”推及“得道”,由“得道”论及“仁政”,以诗叙史,以文论理,皆不出《生民》及“天时地利”儒经之法。《杜氏文谱》正因此将儒经评点文字作为专门一类的“文评”。明代文学理论著作所论多是为文布局、文章意脉、主旨立意、行文法度等,与经注类举业用书毫无二致。这些评注主要归纳要诀、法则等,与文章境界无涉,但足以实现文章工整、行文错落、“决胜于文场”之用
2121 庄元臣:《论学须知·论文家四要诀》,王水照编:《历代文话》第3册,第2213页。
。同时,儒经评点文字在经注类举业用书和文学理论著作中的互见,也打破了经学与文学的评点界限,拓展了经学评注的视域。
经注类举业用书善于挖掘儒经自身的文学审美。注经者常用带有文学审美的眼光审视儒家经典,注经的方式和内容更加活泼、自由,且不乏人文情怀,具有强烈的文学审美意识和个人体悟。如孙鑛评注《尚书》云:“细玩只是严密无剩字,未尝有意雕琢,然错落铿锵,实富有姿态,妙有节奏,盖炼之至而入于自然。”
2222 孙鑛:《孙月峰先生批评〈书〉经》卷1,《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经部第150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143页。
孙鑛的经注文字语言简洁,切中肯綮,讲究文气,主张文章自然、不事雕琢。他的批评文字不是按部就班的一句一解,而是特别注重个人的体悟和整体风格,更倾向于文学化的批评思维。明代文人认为从文学意趣、人文性情出发探求儒经之旨,不失为一种重要途径。曹勋言及治诗之法,云:“灵源解脱,得意忘言,其上也;循其脉络,披郤导窽,声容自备,其次也。”
2323 胡绍曾:《胡氏诗传》曹勋序,《四库未收书辑刊》第1辑,第4册,第340-341页。
明人倾向于将自得其心的经旨作为阐释的关键,这种情感体悟和人文关怀使经注内容似乎不在于“经”旨,而更近于“论”文。由此,站在文章的立场上充分考虑儒经的文学审美,成为了明代经注类举业用书的重要景观。文学审美的评注与一般的文章评点类似,明人在文法要素取舍之外,十分关注文章的格调和精神,进而对作文之士提出更高的要求。董其昌称“文要得神气……如阅时义,阅时令吾毛竦色动,便是他神气逼人处”
2424 董其昌:《画禅室随笔·评文》,王水照编:《历代文话》第3册,第2430页。
,屠隆也谓“作者必取材于经史,而镕意于心神”
2525 屠隆:《由拳集·文论》,王水照编:《历代文话》第3册,第2301页。
,即文章的神气源于作者融液经史的识力和心神。从文章精神到对文人的要求,再从文人的儒经取法到文章境界,经学阐释的文学化与文学取材于经学,保持了理论上的一致性。以指导制义文章为初衷的经注类举业用书,文学特征势必成为讨论的重点,抑或说,在明代科举以文取士的背景下,制义文章沟通了经学与文学,使文学注重承载圣人之道,使经学阐释富有文学审美。
其实,文章存在优劣,境界自有高低,明代经注类举业用书也不乏追求经义新解、文章境界的一类。袁黄著《四书删正》“全在说理用意处观之”,他认为“若徒取其词采,而不复玩其理意,重枝叶、轻本根,殆非圣朝以文取人之深意矣。”
2626 袁黄:《四书删正·凡例》,明刻本,第5a,1a页。
举业文章本应体悟圣贤、阐发己意,袁黄在词采之外,更得理意,可谓取法乎上。他在《游艺塾文规》的评点中,不仅评析文风,还论及立人之本、立朝大节,对制义文章名家的人品多有评说。文学视角的儒经评注契合了明人打破“程朱一尊”的传注思维。明代科举规定了经学注本,形成了几种注本一尊的局面。明人对此多有不满,他们质疑经注的阐释,反对训释的呆板,总想从灵活、自由、形象的文学审美立场重新审视儒家经典。袁黄认为了解儒家经典的“修饰文词”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只依朱注写作制义,既无发挥也无文辞,“这样文法若落在八识田中,毋论今生难作好文,即来生隔世犹要流出恶文字来”
2727 吴澄:《吴文正集》卷37,《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97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394页。
。袁黄把注经当作文章来写,在他看来制义的文学性源自经注的文学性,而经注的文学性不可能一尊,传注者的个人意志和体悟同样重要。
三、明代经注类举业用书的文学化成因
明代经注类举业用书的文学化特征,足以成为明代经学的新元素和新标识。这些特征的成因是复杂的,宋代经义为其提供了文章论说模式,明代科举制度为其提供了文学融入的契机,文人和文学素养深厚的经学家都极富热情地参与注经,这都成为明代经学阐释的文学化的重要动力。
经学阐释的文学化不是在明代突然出现的,而是在宋代经义论说文的基础上产生的。宋代经义论说文呈现出鲜明的文学色彩,元人吴澄说:“宋初学究,即唐明经也,后罢学究,而进士改习经义,名非不嘉,要亦不过言辞之尚。”
2828 黄震:《黄氏日抄》卷64,张伟、何忠礼主编:《黄震全集》第6册,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950页。
吴澄虽有指责之意,但宋代经义崇尚言辞也是毋庸置疑的。这说明经学阐释的文学化在宋代的经义文章中已初露端倪,在经学发展史中,宋代的义理解经已然为经学阐释的文学化作好铺垫。熙宁变法之后,经义文正式纳入科举考试,综合论说和个性化论说方式增强了经义论说文的文学色彩。例如王安石《非礼之礼》用桀纣、汤武之事论说,既具有解经、佐道功用,又具有文学形象、事件描绘、骈偶论说的审美特征。黄震评《夫子贤于尧舜论》时就指出,经义“以制法为言,盖借以发一己之私见”
2929 叶适:《习学记言序目·皇朝文鉴》,王水照编:《历代文话》第1册,第292页。
,经义多采用个性化的阐说方式。叶适批驳“辟雍太学既并设,答义者日竞于巧,破题多用四句,相为俪偶”
3030 《经义模范·原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77册,第80页。
,然而,他批评的问题却被明代制义不同程度地保留下来。明代接受了宋代经义文章的形式,也继承了宋人对经义文章的文学定位。
明代科举的主试文体是八股制义,这一文体具备一般文章的文学要素和写作文法。明人为儒经作注时愿意联系制义文写作,文学要素和审美在无形之中被带入了儒经注疏,自然融入经注类举业用书中,故指导制义文章是明代文学化经学著述出现的重要原因。明代王廷表序《经义模范》云:“吕东莱取之入《文鉴》,与《古文》并传……我成祖文皇帝命儒臣纂集《尚书大全》,以其义入注,经义之盛,无踰此篇。” 王廷表透露了重要信息,即明代编纂的《尚书大全》,其经注吸纳了经义和制义文章,科举文体转变成《尚书大全》的经注,其文学特性也不同程度地融入经注当中。明代经注类举业用书注重服务于制义文章,制义文章不仅有义理的要求,还有行文规范、文章法则和文学审美的要求,这些要素被纳入经注当中,开拓了审视儒经文本的文学视域。
明代制义名家和考试官评点的制义选本及科举录颇受欢迎,这些制义选本和科举录的批点文字同样强调制义的文学特征。时代较早的《弘治六年会试录》载《伯拜稽首,让于夔龙》篇,同考试官批云:“写虞廷大臣敬上让贤,辞意舂容,一洗雕琢穿凿之陋。昔人谓有长于叙事者,子其庶几矣乎。”
31“明洁”“辞意舂容”“长于叙事”等均是从文学角度批点的。又,《宣德八年会试录》考官评:“习举业者,若专事对偶,未免重复冗长,而有脉络不贯之患。此卷齐整之中,又有开阖关锁,褒贬较然。”
3232 龚延明主编,闫真真点校:《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会试录》点校本上册,宁波:宁波出版社,2016年,第45—46页。
如果说对偶、脉络属于文体规则、文章法则,“开阖关锁”则几近技巧,但它同样得到了考官的认同。因此,明代科举考官不将儒理阐释作为唯一的去取标准。制义选本与之相似,或者说这一情况在制义选本中更为常见,方苞《钦定四书文》收录薛瑄《仪封人请见 一节》,原有明人评点云:“不但说得当日意思如见,其文体高妙,亦当于唐宋人求之。”
3333 方苞编,王同舟、李澜校注:《钦定四书文校注》,第12页。
明代制义选本中的评点对文学关注更多,甚至像薛瑄此篇评点全然不提义理阐释,侧重以文学视之。明人对制义文学性的批点,使其愈发倾向从文学的角度解读儒经,以文学为途径,以学术为旨归,似乎成为明人解经的至高境界和理想。制义文章的文学视角批点从科举录到制义选本,再进入经注类举业用书,经学阐释的文学化在科举制度下的发展显得顺理成章。明人编撰经注类举业用书有明显的文学及其评点意识,议论、断制、对偶等文法都要置于文章的整体布局之中,注重细节,不失大体。可以说,正是文学评点的融入,才使经注类举业用书得以适应明代科举文体的新变,明代经注类举业用书中的评注文字也因此具有鲜明的文学理论意义和文学价值。
明代经学著述的作者身份决定了他们理解和注经的方式,根据他们的思想和著述的差异,大致可分为倾向学术的经学家和倾向文学的文人。这两类群体分别集中载记于《明史》的《儒林传》和《文苑传》,他们最负盛名的著作大体可分属经部和集部,史书对其身份的定位也迥然有别。《明史·儒林一》载:“粤自司马迁、班固创述《儒林》,著汉兴诸儒修明经艺之由,朝廷广厉学官之路,与一代政治相表里。后史沿其体制,士之抱遗经以相授受者,虽无他事业,率类次为篇。”
3434 张廷玉等:《明史·儒林一》,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7221,7313页。
儒者修明经艺,以经相授。名列《儒林传》者往往以经学著述称名于世,如罗钦顺、崔铣、陈献章、何廷仁等,而载录于《文苑传》者则多为操觚谈艺之士,或诗文名擅一时,或为文有才,甚至如逢原吉“以文学征”
3535 儒林学者与文人身份的差异问题,在清代阮元修纂《儒林传》时已略有探讨,阮元认为:“《史》《汉》始记《儒林》,《宋史》别出《道学》,其实讲经者岂可不立品行,讲学者岂可不治经史,强为分别,殊为褊狭。国朝修《明史》,混而一之,总名《儒林》,诚为盛轨。”(阮元:《揅经室续集》卷2,《清代诗文集汇编》编纂委员会编:《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7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614页)
。在共同的时代背景下,他们的学术贡献、文学地位和社会认同颇为不同 。经学家从学术角度出发评注儒经,维护着严谨的学术体系;文人从文学角度考量,更主动地将文学属性融入经注。总体而言,明代经注类举业用书的作者以文人为主体,随着文学对经学家的影响和二者界限的模糊,更多的士人加入到文学化经注的作者群体中,但明代经注类举业用书的作者多不具备经学家身份,大都仍是文人的身份和意识。他们在文学领域有着自己的主张和观念,其文学地位和影响推动了经学阐释的文学化,使经注类举业用书的接受更加广泛,甚至推动经学在明代的普及。例如魏浣初常集诸生讲学,颇有文名,著有《四如山楼集》和传奇剧,其经注举业用书《诗经脉》颇受重视。天启四年(1624),顾梦麟与杨彝、张溥、张采相聚常熟,评骘五经,注重经义文章和阐释经典的文学性。
其实,就目前留存的明代经注类举业用书看,很难真正区分经学家与文人的身份,经学与文学兼通的情况倒颇为常见,如严讷、瞿景淳、顾宪成既是经学名家,也是制义名家。晚明顾宪成以理学闻名天下,又有极高的文学造诣,他以深厚的经学思想撰写制义,使制义无论在义理还是文学层面都极为可观,蔡献臣评价说:“万历间制举义,当以顾泾阳为第一手……与苏长公驰骋上下,令人不可逼视。”
3636 蔡献臣:《清白堂稿》卷5《题〈顾泾阳选义〉序》,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49页。
宋代蜀学是诸学术流派中文学特征最为显著的,蔡献臣直接将顾宪成的制义与苏轼之文相提并论。薛应旂自幼以训释之法研习儒家经典,经注举业用书却颇具文学性,《方山先生文录》云:“博取约会,究其指归。”
3737 薛应旂:《方山先生文录》卷9,《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02册,第312页。
薛应旂能融通经史与文学,他认为文学有补经学,以经学为根底,约会合传,可以自然成文。冯梦龙极富文名,注经也会关注经学义理,冯梦熊序《麟经指月》言及:“余兄犹龙幼治《春秋》,胸中武库不减征南,居恒研精覃思曰‘吾志在《春秋》’。”
3838 冯梦龙:《麟经指月》“冯梦熊序”,《四库未收书辑刊》第2辑,第10册,第408页。
冯梦龙为《春秋》作评注,不仅为了写作制义,他还认为《春秋》有助政治功业,带有经学实务的思想。随着研习制义之风的盛行,儒经与制义的交融深刻影响了经学与文学的互动关系,传统经学家的思维和解经方式渐难适应这一变化,不自觉地受文学化解经方式的影响,使得经注文本兼具一定的文学特质,经学阐释的文学化蔚然成风。
余 论
明代经注类举业用书的编撰动机不一,但都有辅助制义文章的主观意愿,其主观意愿推动了明代经学阐释的文学化。反之,经学阐释的文学化之客观影响,并不限于科举范畴。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明代经注类举业用书的文学化倾向,反映了明代儒家义理阐释的新变。科举制度的推行强化了尊经思想,但明代没有形成传统经学一尊的局面。嘉靖之后,阳明心学已呈现撼动“程朱理学”正统地位的迹象,几乎无人再笃信并坚守程朱之说而毫不动摇。万历以来,经注举业用书从只尊朱注,到杂涉佛道,文辞也从四书五经,到引注诸子百家,李贽、杨起元、冯梦龙等编撰举业用书都杂有释、道思想。明代学术的新变为经学阐释的文学化提供了思想源泉,文学化的表达使学术思想的阐释更加灵动,二者以经注类举业用书为依托,在注经的道路上配合得颇为默契。
值得继续关注的是,明清时期很多经学家极力排斥经学阐释的文学化,并为扭转这一情况而不断努力。王阳明曾谈及:“训诂之精,讲说之密,如北溪之陈,双峰之饶,则与彼记诵词章之俗学,相去何能以寸哉?”
3939 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卷3,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160页。
他时常指责记诵词章的俗学正是只重文辞修饰、无所生发的制义文章之类。明末清初陈瑚说:“学者犹病其章句文字之繁,而读者盖少。”
4040 陈瑚:《确庵文稿》卷之12《为王长源撰礼记敬业序》,《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84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第346页。
在陈瑚看来,儒经附会之文较多,儒经名物典章的质实考证变成了极富想象的附会之文,制义文章依题成文,演绎章句,文字烦富,驳杂不堪。焦竑、陈第、杨慎、方以智等,都想把经学从举业和文学的范畴中重新独立出来,最大限度地保持经学的学术纯正性。同时,重拾汉唐训诂的经学传统,以博学多识的考订之学来治经,在明末盖已暗流涌动,经学阐释的文学化或已成为学术风气转变的潜在动力之一。
明人论及文学渊源尤喜标举宗经,早在刘勰、颜之推就有宗经、征圣之论,但很长历史时期内,这类讨论只是零星散论,至明代已是建章旗鼓。在明人眼中源于六经方为文学正脉,这种宗经思想与明代科举文化背景下的经学阐释的文学化也有莫大关系。杨慎在《云南乡试录序》中说:“文必宗经,必法古,必崇雅,必黜浮。”
4141 杨慎:《升庵全集》卷3《云南乡试录序》,王云五主编:《万有文库》,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34页。
与明人善于从文的角度分析六经一样,明人也无不从六经的角度探讨制义,进而探讨文学。儒经与文章结合,其衍生的经注类举业用书成了重要载体,经学阐释的文学化发展趋势势不可挡,这一切都有助六经皆文观念的形成。六经皆文既是一种文学主张,也是一种文化权力,即以儒家经义为本,以文学形式为体,以科举取士为用的文化权力。从借经义以立文心,到“经以为文”,明人对以经为文、六经皆文已达成普遍共识。
饶宗颐评论明代经学时曾说:“明代经学一向被人目为空疏,从清人考证学的立场来看,自容易作出这样的评价。须知考证学的目的在求真,着力于文字训诂上的诠释,明人则反是,他们治经尽量避开名句文身的纠缠,而以大义为先,从义理上力求心得,争取切身受用之处。”
4242 饶宗颐:《明代经学的发展路向及其渊源》,《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卷4,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32页。
评论立场、评论群体、评论视角的不同,都会影响到评价结果,明代经学阐释的文学化盖属此类。明代经学阐释的文学化主要集中在经注类举业用书中,经注类举业用书作为科举制度的产物,在评注、阐释儒家经典的同时,又带有强烈的文学色彩。明代经学家把它排除在经学领域之外,在学术史演进中不屑一顾,但指导制义的功用使它拥有广泛的编撰和接受群体,在科举文化背景下发挥了一定作用,甚至成为明代经学的新标识。探讨明代经学阐释的文学化,不能停留在经学层面,而是需要结合举业用书及其编撰展开深入研究,需要关注经注类举业用书的文学意识和审美,更需要脱离传统经学和文学概念的藩篱,在大文学领域以全新视角给予关照。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海外藏中国科举文献整理和数据库建设”(23&ZD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