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汉唐“解”体源流演变考

樊波成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6, Vol. 66 ›› Issue (04) : 14 -22.

PDF (706KB)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6, Vol. 66 ›› Issue (04) : 14 -22. DOI: 10.11714/jsysu.sse.202604002
中国文体学研究 栏目主持人:吴承学

先秦汉唐“解”体源流演变考

作者信息 +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Evolution of the Jie Style from Pre-Qin to Tang China

Author information +
文章历史 +
PDF (722K)

摘要

“解”既是释疑答难的文体,也是解释经典的文体。解释经典之“解”,皇侃释作“分析之名”,近世学者或将“分析”理解为“分析经典之意义”“分析语义”,实则此“分析”当为“分章析句”。“解”最初的含义是“分割”“剖判”,先秦汉初“解”体先分割经文为句段,然后训诂词句、通其旨意。由于功能相近,两汉之际“解”或与“章句”通称。东汉魏晋时期,解释经典的“解”体发生分化:一途循文训诂词句,是为“训诂型解体”;另一途则释疑答难、概括旨意,是为“释难通旨型解体”。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集解”体式包含六种类型,常因“异类同名”而混淆。南北朝隋唐时期,“解”“集解”与“义疏”在题名、文本构成与解经方法上互渗互融。“解”体的演变反映了学术思潮的变迁,把握其源流,有助于厘清相关文献及学术史问题。

Abstract

Previous scholarship has focused on classifying the jie 解style as either “debate”, “philosophical exposition”, or “textual exegesis”, neglecting its diachronic evolution and polymorphic manifestations. From the Pre-Qin to the Western Han dynasty, jie functioned both as a literary genre for resolving doubts and answering queries and as a hermeneutic form for explicating canonical texts. As a scriptural exegesis genre,its core methodology lay in segmentation—dividing textual units (chapters, passages, sentences, or words) of the classics, sequentially interpreting lexical items and phrases through exegetical analysis, synthesizing their essential meaning, and finally reintroducing the explicated scriptural segment via the formulaic phrase “gu yue” 故曰. During the Han dynasty, scriptural jie diverged into two trajectories: one evolved into the “exegetical jie style”, characterized by sequential word-by-word and phrase-by-phrase glossing; the other integrated the doubt-resolving function of jie, developing into the “jie style for resolving difficulties and clarifying purport”. Correspondingly, the “collected commentaries” 集解format of the Wei-Jin and Northern-Southern dynasties exhibited six distinct subtypes,whose complex and heterogeneous connotations often led to later conflation due to “different forms sharing the same name”. From the Northern-Southern dynasties to the Sui-Tang period, jie, ji jie, and “sub commentaries” 义疏deeply interpenetrated in their nomenclature, textual structure, exegetical methods, and functions. The evolution of the jie genre mirrors broader shifts in intellectual trends. A precise grasp of its origins and diachronic features is pivotal for authenticating texts and clarifying issues in the history of scholarship.

关键词

文体 / 经学 / 训诂 / 义疏

Key words

literary genre / classical studies / exegetical interpretation / sub commentary / collected commentaries

引用本文

引用格式 ▾
樊波成. 先秦汉唐“解”体源流演变考[J].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66(04): 14-22 DOI:10.11714/jsysu.sse.202604002

登录浏览全文

4963

注册一个新账户 忘记密码

“解”体肇自先秦,其名义与体式代有变迁。关于“解”体的含义,明代徐师曾认为:“按字书云:‘解者,释也……’扬雄始作《解嘲》,世遂仿之……与论、说、议、辩,盖相通焉。”1“解”除了是《解嘲》这样的论说文体,还是一种解释经典的体式,王之绩指出:“《礼记》有《经解》,此解之始也。”2王兆芳认为:“解者,判也,判解书义也。主于厘析奥义,申明故训,源出《礼记·经解篇》。”3关于“解”体的命名原则,或从“判解书义”的角度阐发,如胡朴安、张舜徽认为“解”是“分析”“判析”之义,其功能是“分析经典之意义”4,周光庆进一步提出“解”重在阐发意蕴,非以训释词句为务5。然而,今存多数以“解”自题的著作,其内容以训诂词句为主,周大璞说:“解的本义是分析,训诂就是分析语义,所以也叫做解。”6冯浩菲则调和二说,指出汉以前解体主于判解书义,魏晋以下随文训诂,“渐与注体、训体相通”7。如冯浩菲所言,汉以前和汉以后的“解”在内容上有所不同,但这样分判仍未能厘清“解”体的命名缘由和演变轨迹。有鉴于此,本文拟重新考索“解”体名义,梳理其源流与演变。

一、先秦“解”体“分割经文”

梳理“解”体之源流,应从其本义及早期体例入手。“解”字的本义是剖判、分割动物肢体,即“体解”“庖丁解牛”之解。早期的“解”体区别于其他经典解释体式的主要特征在于“分割文本”。因此,先秦时期“解”的体例是:先将解释对象分割为句段,以句段为阐释单位,训诂词句、阐述义理、说明主旨,最后以“故曰”引出被解释经文。

《管子·形势解》即此体例之典型。此篇先将《形势篇》文本逐一分割为句段,然后逐句解释,如其解释《形势篇》“春秋冬夏不更其节也”曰:

春者阳气始上,故万物生。夏者阳气毕上,故万物长。秋者阴气始下,故万物收。冬者阴气毕下,故万物藏。故春夏生长,秋冬收藏,四时之节也。赏赐刑罚,主之节也。四时未尝不生杀也,主未尝不赏罚也。故曰:春秋冬夏,不更其节也。8

解释此句时,《形势解》将文本分割为“春秋冬夏”和“不更其节也”两个部分,进而依次解释“春”“夏”“秋”“冬”及作为整体的“春秋冬夏”文义,然后解释“节”和“不更其节”,阐明“赏赐刑罚如四时之有节”的主旨,最后以“故曰”引出经文。

《韩非子·解老》也是类似体例,该篇先选择《老子》部分篇章为解释对象,然后将一章分割为数句,再逐句解释。例如,解释《老子》“方而不割”章时9,先将其分判为六个句段,再逐一阐释。以“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一段为例,先训释“方”“廉”“直”“光”诸字,串讲各句含义,随后汇总全段义理,阐释有道之士践行“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的原因,进而得出“行轨节而举之”的道理10。此“节”即《老子》之“啬”,引出下句经文“治人事天莫如啬”。

由上可见,先秦“解”体的核心方法是“分割”,即分割篇章至句段,分割句段至短句、字词,然后在此基础上加以解释。其解释句段时,既有词句训诂又有义理阐释,这就为后来“解”体分化为“训诂型”与“释难通旨型”埋下伏笔。

“解”分割文本的含义,在六朝隋唐演变为分章断句之称。如《隋书・经籍志》载:“又有《古文孝经》,与《古文尚书》同出,而长(孙)有《闺门》一章,其余经文,大较相似,篇简缺解,又有衍出三章,并前合为二十二章,孔安国为之传。”11这里的“篇简缺解”是说《古文孝经》原简缺乏分章标记,故其整理本分章主要参考《今文孝经》,即在今文十八章的基础上衍出三章。这里的“解”指的就是“分章”,王僧虔云:“古曰章,今曰解……作诗有丰约,制解有多少,犹诗《君子阳阳》两解,《南山有台》五解之类也。”12他所谓“《君子阳阳》两解,《南山有台》五解”即《毛诗故训传》“《君子阳阳》两章”“《南山有台》五章”。

皇侃认为“解者,分析之名”13,胡朴安等学者也认为“解本分析之称”,并理解为“分析经典之意义”“分析语义”14。实际上,古书所谓“分析”是“离析文本”“分章析句”之义,如《经典释文叙录》谓《古文孝经》“别有《闺门》一章,自余分析十八章,总为二十二章”,其中的“分析”就是对“篇简”的离析、分章,即前述“篇简缺解”的“解”。

古人不仅用“分析”来训释“解”,也常以“说”训“解”。“说”“解”在文体上有相似之处,先秦汉初释经之说,如《墨经》的“说”、汉初马王堆帛书《易传》中“《乾》《坤》之厽说”“《乾》之羊说”,它们的体例也是先分割经文章句,然后依次训诂词句、说明旨意。在汉代,经书、律令的“说”又被称为“章句”15,章句的内容同样是“分析篇章结构、解释字词名物、疏通串讲文句、阐发经文义理”16。可见,“解”与“说(含章句体)”功能相似,两者的核心差异在于:“说”体通常先引述解说对象(经文片段),然后展开阐释;而“解”体则是先作阐释,再以“故曰”引出解说对象。两汉之际,“解”与“章句”通称,如王逸《楚辞章句》在《九思序》中自叙“读《楚辞》而伤愍屈原,故为之作解”17,王逸将“章句”称为“解”,可见两汉之际“解”与“章句”通称。

二、东汉魏晋“训诂型解体”

(一)东汉魏晋的“解”“解诂”“解谊”

西汉中期以后,随着“说”或“章句(含笺、注)”大行其道,离析文本并循文解释成为经典解释时不言自明的主流范式。在此背景下,“解”体离析经文的特征被淡化,转而成为一种悉载经文、循文训诂的文体。“解”也因此转为“训诂”之义。

东汉何休有《春秋公羊解诂》,何休之“解诂”,其本字当作“解故”(“故”“诂”有别,但东汉魏晋时都写作“诂”),“解”指其中训诂文意的部分18,而“故”则“通其指义”,即总括旨要的部分19。何休《春秋公羊解诂》悉载本文,逐一解释字词,并在此基础上申发《春秋公羊传》义理,总括《春秋经》旨要。不仅如此,何休释《公羊传·定公二十五年》“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时,还用“解诂”“训诂”来解释“传”20。《春秋公羊传》是基于训释《春秋》“微言”来阐发《春秋》“大义”的著作,在何休看来,训释微言的部分相当于“训”“解”,阐发大义的部分相当于“故”(东汉多作“诂”)。与何休“解诂”类似的是“解谊(义)”,例如服虔《春秋左氏传解谊》就采用了“解(训诂)”和“谊(大义)”的体式21。何休“解诂”和服虔“解谊”可以看作是对早期章句(如丁宽《易传》)“训诂举大谊”的继承。

不过,纵观东汉魏晋经学著作,何休《解诂》这类“训诂举大谊”的“解诂”体并不常见。不同于何休将“解诂”理解为“解”(训、诂)与“诂”(指“故”,即大义)的结合,当时多数以“解诂”为名的著作仅训诂词句,并不通解旨义,“解”与“诂”同义,故也可称作“诂解”或“解”,如胡广《汉官解诂》,其序自谓“是以聊集所宜,为作诂解,各随其下”22。陆绩或将宋衷注释《太玄》的著作称为“解诂”,或径称之为“解”23。

上述这种以训诂为主的“解”,姑且定名为“训诂型解体”。它主要流行于东汉魏晋时期,其典型格式一般是:先解释字词、标明音义,然后以“言某某某”的句式串讲文句,有时还会揭示相关史事,间或引书说明音读,较之同时期的“注”体显得简洁许多。代表性的“解”体著作如:高诱《淮南鸿烈解》《吕氏春秋解》、韦昭《国语解》、薛综《二京(赋)解》、孔晁《逸周书解》等。

东汉高诱《吕氏春秋序》自谓“作《淮南》《孝经》解”24,他注释《淮南子》的著作,其大题为“解”,即“《淮南鸿烈解》”;其小题则为“训”,如“原道训”“说山训”等25。之所以存在大题与小题体例不一的情况,一方面缘于“训诂型解体”与“训”通称,另一方面,汉晋之际许多以“解”为名的著作,其作者往往强调自己的“解”以前辈的“训”为基础。如高诱《吕氏春秋·序》称“依先师旧训,辄乃为之解”26,又于《淮南鸿烈解·序》中称,其撰《淮南解》以“深思先师之训”为基础27。又如韦昭所作的《国语解》也强调自己“阶数君之成训,思事义之是非,愚心颇有所觉”28,可见其《国语解》是在前辈“训”(如贾逵《国语解诂》等)的基础上损益而来。此外,何晏在《论语集解·序》中也将前辈著作如孔安国《论语传》、马融《论语传》等称为“训解”“训说”29。“训”本质上是师长训诫、教导子弟的文类,故在某些语境下,“训”也可用作经师对前贤、先师著作的敬称。由此推测,高诱的《淮南鸿烈解》,其大题“解”是高诱自题,而各篇小题“训”或是其后学弟子所题,以示尊崇先师解说之义。

(二)《论语集解》“删注就解”

何晏《论语集解》所录“传”“注”“义说”并不自题为“解”,但何晏既以“集解”自题其书,便有意识地将那些体式不一的“传”“注”“义说”统一按照“训诂型解体”的标准进行规整。比勘何晏《集解》所引之“郑曰”与郑玄《论语注》原文,便能发现其“删注就解”之理念。如《论语·八佾》:“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何晏《集解》:

郑曰:“绘,画文也。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喻美女虽有倩盼美质,亦须礼以成之。”30

今敦煌本郑玄《论语注》:

绘,画文。凡绘画之事,先布众彩,然后素功。素功□□□诗之意,欲以众彩喻女容貌。素功喻嫁娶之礼□□□后素功,则皆晓其为礼之意也。31

可见郑玄原注包含“嫁娶之礼”等义理,此为何晏《集解》引“郑曰”所无。郑玄将《卫风·硕人》“巧笑倩兮”数句解释为“疾时横淫风大行,嫁娶多不以礼者”32,郑玄此说采《鲁诗》说 ,以《卫风・硕人》喻嫁娶之礼。这种援引其他经典传注来阐释本经的做法,正是汉代章句“牵引(五经)以次章句”11的典型特征。可见郑玄《论语注》因袭汉代《论语》章句,保留了章句学牵引经传、申发义理的特点。而何晏征引郑《注》时,删裁了其中援引“《鲁诗》说”加以申发的内容,将郑玄注文改编为紧扣字词、串讲句义的训诂体。与之类似的情况十分普遍,何晏引用郑注《述而》“夫子为卫君乎”章、《颜渊》“盍彻乎”章时,均删去郑注中牵连他经阐发义理的部分33,仅保留字词训释与句义串讲。这些删改表明,何晏有意识地剔除了旧注中牵引他经申发义理的内容,使《集解》更符合“训诂型解体”聚焦本文训诂(释词与串讲)的简洁体例。

(三)从“注”“解”之别看薛综注引《河上公章句》

不同于繁引博证、申发义理的“注”,东汉魏晋“训诂型解体”仅有字词训诂和文句串讲,释文简略。厘清“注”“解”之别,掌握“解”体的体例特征,可为古书辨伪与校勘提供依据。

长期以来,学者多根据薛综《二京赋注》曾引用《老子河上公章句》,遂判定《河上公章句》成于三国以前34。然需辨明,薛综注本名“《二京解》”35,据汉魏“解”体之通例,引书本非其常例,即便偶引典籍,亦仅限于引用经传正文以证音读,并不引用章句注解,而且所引文句往往有意不标出处36。因此,薛综《二京赋解》引用《河上公章句》在体例上存在疑点。

今各本《文选》中,李善注与薛综《二京解》等汉晋旧注往往混淆,尤需审慎辨析,傅刚指出:“李善注例是,凡有旧注,照录于上,然后再以‘臣善曰’区别。”37理论上,李善所引薛综《解》等汉晋旧注和李善本人的注文有明确的区分标识;实际上,后世刻本或删去标识“臣善曰”,或改易“臣善曰”的位置,使李善注文被误归为汉晋旧注。在今《二京赋》注中,此类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如今各本《文选·西京赋》“发引龢,校鸣葭”句下被归为薛综注的三段引文,在敦煌写本P.2528中被明确标注为李善注38。今各本《文选·东京赋》“既蕴崇之”“龙图授羲,龟书畀姒”下,被归于“薛综注”的文字引用西晋杜预《春秋左传集解》、东晋伪古文《尚书传》等晚于薛综本人的著作,这显然是“李善注乱入薛注”所致39。同样,现存《文选》中引用《河上公章句》的“薛综注”也是“李善注”之误,此不足以证明《河上公章句》的成书时代。

三、东汉魏晋“释难通旨型解体”

“解”体除前述“训诂型”外,还存在另一种离经别行,用于释疑解难或通其旨意的类型,可称为“释难通旨型解体”。“解”有“释”“开解”“释难”“论难”“分疏(辩白)”之义,扬雄《解嘲》就是“开解”问难。这种用于释疑解难的“解”体,在经部文献中亦有所见。《隋书·经籍志》“左氏条例、难义、杂说、评论、钞撮、谱系之属”一类中40,王述之《春秋左氏经传通解》4卷、崔灵恩《春秋经传解》6卷就属于应对“难义”之作,东汉谢该《左氏释》也是“通解”之作,《后汉书·儒林传》:“河东人乐详条《左氏》疑滞数十事以问,该皆为通解之,名为《谢氏释》。”41南北朝隋唐佛典《大般涅槃经疏》《涅槃经游意》等的注疏正用“解云”应对问难。

除释疑解难之外,还存在一种“分割文本”并“通其旨意”的“解”。《隋书·经籍志》载:

《扬子法言》十五卷、《解》一卷。扬雄撰,李轨注。42

对于这里的“《解》一卷”,有学者认为就是“晋代李轨的《法言解》一卷,今已散入《法言》正文注下”43。然而,《隋书·经籍志》既已明言“李轨注”,则此并列著录的“《解》一卷”非李轨所作,而是另有所指。该书中类似的著录体例,如:

《老子道德经》二卷、《音》一卷。晋尚书郎孙登注。

《庄子》三十卷、《目》一卷。晋太傅主簿郭象注。

《韩子》二十卷、《目》一卷。

梁有《洞序》九卷、《录》一卷,应奉撰。44

综合上述著录体例可知,与正文并列、单独成“一卷”者,通常为该经之“音”或“目”“录”。至于“《解》一卷”,很可能是扬雄本人所撰的“目”,今13卷本称之为“《法言》序”45。这部分内容主要以四言韵文的形式“自序篇中大略”。《汉书·扬雄传》引用时,将该篇内容称之为“目”46。《汉纪》谓扬雄“著《法言》十四篇”47,其中第十四篇就是“目”。这类“自序篇中大略”的著作,其初始文体为“目”或“序”,在南北朝隋唐之际或被归为“解”。

郑玄注释《孝经》的著作,其最初形态可能也属于讲述“大略”“旨意”的“解”。刘知几《孝经老子注易传议》谓“《孝经》非玄所注,其验十有二条”,其中第五条引西晋荀勖《晋中经簿》曰:“至于《孝经》,则称郑氏解,无‘名玄’二字。”48韦昭有《孝经解赞》,是“赞述”郑氏《孝经解》之书49。而郑玄弟子宋均则说郑玄于“《春秋》《孝经》,别有评论”,“为《春秋》《孝经》略说”50。可见魏晋之际,郑玄解释《孝经》的著作被称为“评论”“略说”或“解”。

《孝经》“郑氏解”之所以被称为是《孝经》的“评论”“略说”,是因为“评论”“略说”和“解”一样,都是讲述“大略”“旨意”的体式。汉魏六朝时期的“论”,并非仅限于质疑问难,还包含“述经叙理”之体,刘勰《文心雕龙》云:“述经叙理曰论……若夫注释为词,解散论体,杂文虽异,总会是同。” “述经叙理”之“论”即经典之旨要,如郑玄《六艺论》、王弼《道略论》等。汉魏学者解释经典,往往先写“经论”后作“经注”,例如何晏就是先写《道德(经)论》,而后着手作《道德经注》。“略说”之“略”也有要旨之义,许慎释《淮南子·要略》篇题曰:“略数其要,明其所指。”“略”与“述经叙理”之“论”通称,皆为经典之“旨要”,如王弼《易略例》《老子指略》就是《周易论》《道德论》。《尚书大传》末篇亦为“略说”,或为略述五帝三王的要旨之作。可见当时存在一种与“略”“论”通称的“解”,郑玄晚年在徐州南城山撰写的《孝经解》即属此类。后来通行的《孝经郑氏注》可能是在《孝经“郑氏解”》的基础上层累增补而成。

四、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六种“集解”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集解”为名的著作颇为盛行,然其体式因汇集对象、解释方法与文本形态的差异,呈现出多元特征。大略言之,可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一是,集合前人注解的“集解某经”,如何晏《集解论语》。后世常将书名由“集解某经”改题为“某经集解”。

二是,集合经文和传文而加以训解,如杜预《春秋经传集解》。

三是,集合师友弟子之解释,如范宁《春秋穀梁传集解》。

四是,集合多种相关典籍展开解释,其汇集对象不再限于被解释书籍本身,类似裴松之《三国志注》。裴骃(裴松之子)《史记集解》是典型代表,其《序》云:“采经传百家并先儒之说,豫是有益,悉皆抄内。删其游辞,取其要实,或义在可疑,则数家兼列……以徐(广)为本,号曰‘集解’。”51这里的“集”是钞集之义,即钞撮群书以作解释。

五是,集合各种单行本音义为一编,不随经文解释。例如题名为应劭所作的《汉书集解》52和《汉书集解音义》53,据颜师古考证可知,所谓“应劭《汉书集解》”“应劭《汉书集解音义》”,实际上是晋初臣瓒汇集应劭以来诸家《音义》之书54,其本名或作“《集应劭等解〈汉书音义〉》”。臣瓒所撰集者,原本是离经单行的“音义”;至东晋蔡谟,才将“音义”散入《汉书》正文之下55。后世目录书不辨“集解”体式的多样性,乃谓《汉书集解音义》与《汉书集解》为应劭所作。

六是,集合“义”“讲义”“论”等多种释难通旨型解体于一编,与“集义”“集议”通称。如荀昶《集议孝经》,新旧《唐书・经籍志》作“《讲孝经集解》”56,邢昺《孝经注疏》也引作“昶集解《孝经》”57。这类“集解”的“解”,不是“训诂型解体”,而是与“论”“义”近似的“释难通旨型解体”。

值得一提的是,晋唐以后目录书著录“集解”类著作时(或相关的“集注”“集义”等),常因“异类同名”而混淆体例。一个常见的错误是将所集之“解”中时代最早、影响最突出的注家当作整部集解文献的编纂者。如前述臣瓒《汉书集解音义》中以应劭之书为最早,而后世误以为《集解汉书》的作者为应劭。《隋书·经籍志》“《孙子兵法》一卷,魏武、王凌集解”,看似《孙子兵法集解》为曹操、王凌所作,实则此书是不知名的作者汇辑二人及诸家注解而成。新旧《唐书・经籍志》著录的“荀氏九家《集解》”、《隋书・经籍志》著录的“刘实等《集解春秋序》”亦非荀爽、刘实所撰58。与之类似,《正统道藏》中的《道德真经注疏》署“吴郡征士顾欢述”,盖因在所集诸“疏家”之中,以顾欢《老子义疏》成书最早,此书实非顾欢所作。

五、南北朝隋唐或称“义疏”为“解”“集解”

南北朝至隋唐时期,“义疏”与“集解”呈现出体式互渗趋势,故而或有学者认为“义疏者……犹之集解之体”59。这种互渗现象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题名层面,“集解”与“义疏”均可指称同一部著作,如梁代宝亮《大般涅槃经集解》,卷首有“皇帝为灵味寺释宝亮法师制义疏序”“大般涅槃经义疏序”60。

其次,在文本构成上,“义疏”源于“集解”,如唐代道液《净名经集解关中疏》以东晋僧肇《注维摩诘所说经》为主,集晋宋时期鸠摩罗什、僧睿、僧肇、道生四家之疏解,然后施加己意61。它和《大般涅槃经集解》一样,包含“疏分科段”与“集合众解”等解经方法,故而既以“集解”为名,又以“疏”为名。

再次,在解经方法上,先秦“解”体为分解经文之义,而南北朝隋唐的“疏”同样以分判科段为前提,分判科段时也多用“解”字标识。如隋代慧远《大般涅槃经义记》云:“又诸论者作论解经,多亦不以三分科文。”62这里的“解经”,指的是写作“经论”时科判分解经文。

最后,从功能上看,两汉之际“解”与“章句”通称,东汉以后的“解”也有“训诂串讲”和“通旨论难”两种类型。齐梁以后的“义疏”也属于章句之学,主要包含“疏(训诂串讲文本)”和“义(通解义理)”或“议(辩论)”两大部分63。因此,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等南北朝隋唐义疏学著作,其疏文皆以“解云”发端,徐彦《疏》对于经文与何注加以注释和阐述,并对旧疏加以讨论,也可视为“训诂串讲”和“通其旨意”两种“解”体的融合。故而南北朝隋唐时期的义疏家也将他们所引用的《义疏》称为“解”。例如,徐彦、杨士勋的疏文多引“旧解”“一解”,赵伯雄、张沛林都认为这些“解”代指《公羊》《穀梁》的旧疏64。与儒家经疏相仿,《大般涅槃经集解》也用“旧解”“一解”代指当时所见的《大般涅槃经》旧疏。

结 语

过去对“解”体的研究,一方面从以“解”为题的文献出发总结其特征,却因取材各异而结论不同;一方面又沿袭乾嘉以来以“训诂—义理”二元对立原则分辨文体,但这种这种区分标准未必符合古代文体生成与演变的实际。古代经典解释文体的命名与分类方法,需要在“功能”“形态”的基础上结合多重维度予以辨析65。

对于经典解释文体而言,首先要考虑的是文体的行为方式或功能66,也就是采用何种方法来解释经典。先秦时期“解”体的核心方法不在于义理还是训诂,而在于分割文本。其次需要考察解释文体的历时演变。先秦时期,“解”体以分割为本,综训诂义理于一体;东汉魏晋则分化二途,或为循经的“训诂型解体”,或为离经的“释难通旨型解体”。最后还需要考虑经典解释文体有“通名”和“专名”的区别,像“章句”“注”这类在某一时代十分强势的经典解释文体,很容易成为某一类体式的“通名”。因此,东汉魏晋的“训诂型解体”或被归为“注”,但作为专名的“注”“解”,两者在体式上存在较大差异,可谓“通而不同”。

经典解释文体的演变是经学思潮更替的直观体现,如东汉魏晋“训诂型解体”的兴起、六朝晚期“解”“集解”与“义疏”的互渗,皆源于学术风尚的时序流变。因此,掌握“解”体的历时性特征,有助于厘清诸多学术史问题。何晏《论语集解》对郑玄注文的删裁不仅揭示了“注”“解”之别,也反映了汉魏之际解经方法和理念的嬗变:较之于“注”,简略的“解”体有助于消解前代经说,为玄学化阐释的建构扫清障碍。准确把握“解”与“集解”的多元演变和体式特征,能为文献的辨伪、复原及相关学术史研究提供坚实的体例依据。

参考文献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汉魏六朝经典解释体式研究”(20CZW011)

AI Summary AI Mindmap
PDF (706KB)

165

访问

0

被引

详细

导航
相关文章

AI思维导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