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机制若干理论问题分析

马方, 周鸿广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0, Vol. 46 ›› Issue (03) : 3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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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0, Vol. 46 ›› Issue (03) : 30 -35. DOI: 10.16088/j.issn.1001-6597.2010.03.001

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机制若干理论问题分析

    马方, 周鸿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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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在相互移送案件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移送案件机制,包括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程序属性、提前介入属性和相互借用调查措施的条件、证据转化程序与效力以及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

关键词

纪检监察机关 / 检察机关 / 案件 / 移送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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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机制若干理论问题分析[J].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 46(03): 30-35 DOI:10.16088/j.issn.1001-6597.2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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