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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实践中,民事检察诉权局限于抗诉方式,致使民事检察工作难以拓展,也与检察权的实质不相符合。如何突破困境是民事检察工作者必须考虑的问题。在对我国检察机关民事起诉权反思的基础上,我国应当继续积极推动《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合理设置民事检察权,从法律上明确检察机关的民事起诉权,并对其受案范围、起诉条件、诉讼中的调查取证权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以确保其能有效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关键词
检察机关
/
检察权
/
民事起诉权
/
重构
Key words
我国检察机关民事起诉权的反思与重构[J].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 46(06): 18-23 DOI:10.16088/j.issn.1001-6597.2010.06.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