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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当"和"善"既存在通约性,又有不可通约性。二者的"通约性"在于它们都有价值辞的作用和功能,"正当"具有"善"的部分特性,行为自身的正当性就是一种"内在善";相应地,"善"的各种描述性陈述也能提供用以判断一个行为正当性的标准,某些"善行为"也是"正当的行为"。二者的"不可通约"表现在:正当是评价人们是否履行义务的标准,善是评价事物是否具有价值的标准;"善"通常比"正当"有更一般的意义。在有些场合,"善"能被替换成"正当",但是不能将"正当"替换成"善";即使"正当"、"善"都用在行为中,"正当的行为"、"应当的行为"以及"善的行为"之间也有细微的差别。
关键词
元伦理学
/
正当
/
善
Key words
元伦理学视阈下“正当”与“善”之辨[J].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 48(01): 23-26 DOI:10.16088/j.issn.1001-6597.2012.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