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分文体为三十七类说辨正——《文选》分体三种说论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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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3, Vol. 49 ›› Issue (06) : 70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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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3, Vol. 49 ›› Issue (06) : 70 -76. DOI: 10.16088/j.issn.1001-6597.2013.06.006

《文选》分文体为三十七类说辨正——《文选》分体三种说论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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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选》分文体为三十七类说难以成立。就版本言,陈八郎本和朝鲜正德本与日本藏"九条本"等均有"移""难"二体;就《文选》序次作家之实际情况和《文选序》"各以时代相次"说等作综合的考察,《文选》原本必既有"移"、亦有"难"。即《文选》分体既不是三十七类,更非三十八类,而只能是三十九类。从研究方法的层面上说,当注意发掘《文选》本身内在的证据,而别将两回事当一码事看,并应密切关注当下的相关研究与"新发现"之文献。

关键词

《文选》 / 分类 / 三十七类说 / 穆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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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选》分文体为三十七类说辨正——《文选》分体三种说论衡之一[J].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 49(06): 70-76 DOI:10.16088/j.issn.1001-6597.2013.0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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