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逸注次异于《楚辞章句》篇次——兼论《楚辞章句》注释的五个阶段

邵杰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5, Vol. 51 ›› Issue (05) : 136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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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5, Vol. 51 ›› Issue (05) : 136 -140. DOI: 10.16088/j.issn.1001-6597.2015.05.019

论王逸注次异于《楚辞章句》篇次——兼论《楚辞章句》注释的五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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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关于《楚辞》的原始篇次与《楚辞章句》篇次不同的论证,在逻辑上无法证明《楚辞释文》的篇次乃《楚辞》原次。常受关注的三点论据即《楚辞章句》于《九章》注中出现"皆解于《九辩》之中"之语、于《九辩》中释"九"、于《招魂》中释"招",只能标示出王逸的注次可能不同于《楚辞章句》的篇次。王逸注《楚辞》极有可能始于宋玉的《九辩》。今本《楚辞章句》面貌复杂,大致包含着五个阶段的注释。

关键词

楚辞 / 篇次 / 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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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逸注次异于《楚辞章句》篇次——兼论《楚辞章句》注释的五个阶段[J].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 51(05): 136-140 DOI:10.16088/j.issn.1001-6597.2015.0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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