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越南“黄沙、长沙”主权要求及历史依据的评析

秦爱玲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7, Vol. 53 ›› Issue (02) : 9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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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7, Vol. 53 ›› Issue (02) : 9 -18. DOI: 10.16088/j.issn.1001-6597.2017.02.002

对越南“黄沙、长沙”主权要求及历史依据的评析

    秦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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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中越围绕南海维权的争议和摩擦不断加剧,越南通过举办各类国际研讨会不断将南海问题国际化,同时大量搜集国内外资料(包括越南、中国和西方国家的历史文献、档案、舆图),试图证明对"黄沙"和"长沙"(即我国西沙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并作为其主权要求的主要历史依据。越南学术界对"黄沙、长沙"主权的论证,所引用的史料和依据存在含糊不清、移花接木、拼凑证据的情况,其观点存在很多漏洞,根本经不起推敲和论证,也无法支撑其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要求。大量史料充分证明,中国人民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开发和经营南海诸岛,并和平地、连续不断地行使管辖权;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不可侵犯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这是毋庸置疑的历史事实。

关键词

越南 / 黄沙 / 长沙 / 主权 / 历史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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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越南“黄沙、长沙”主权要求及历史依据的评析[J].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 53(02): 9-18 DOI:10.16088/j.issn.1001-6597.2017.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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