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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制度过程视角下的"诺斯悖论",既是制度困境,也是治理困境,化解悖论实质是制度优势发挥和治理效能提升的过程。鉴于国家公共利益代表者和理性"经济人"双重身份的内在张力,由国家发起的以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因作为国家代理人的地方政府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体现为"利己"的规则制定以及实践层面的强制退地、与民争利等行为,不仅影响长期实践形成的制度优势,也抑制了制度治理效能的发挥。试点地区采取的调整改革目标、创新制度设计、完善主体结构以及规范制度过程等系列探索实践,使得制度整体性能显著提升。加之"四个治理"对制度优势的回应,制度蕴含的守住耕地、留住居民、稳定社会的治理效能得以发挥。个案经验表明,化解因政府角色张力造成的制度及治理困境,其关键在于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性能,强化制度治理,以制度性能与治理实践的有机结合实现对"诺斯悖论"的超越。
关键词
诺斯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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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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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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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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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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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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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
Key words
超越“诺斯悖论”:从制度性能到治理效能——以宅改为研究对象[J].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 57(01): 67-81 DOI:10.16088/j.issn.1001-6597.2021.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