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摘要
政府间合作成为当前我国公共管理实践的重要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地方政府间以竞争为主的关系现状。为实现食品安全和脱贫攻坚的"双赢",绩效目标差异的两地在食品监管领域基于监管人员和监管工具合作的不同组合,形成了合作程度不同的合作模式,如综合型合作、信息型合作、实体型合作与消费型合作等。基于"成本—收益"的分析思路,研究发现,历史合作关系和现实财政联系产生了合作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而示范称号的获得与负面事件的发生传递出不同性质的符号,改变了两地开展合作的收益预期,上述四点变化影响了两地合作的可能性和合作的程度。研究地方政府监管合作的动机,可以为压力型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行为趋势研究提供边际贡献,为接下来开展的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提供前瞻。
关键词
食品安全监管
/
跨区域政府间合作
/
成本—收益
/
乡村振兴
/
治理现代化
Key words
跨区域政府间合作何以可能?——基于绩效目标差异背景下食品安全监管的分析[J].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 57(03): 28-39 DOI:10.16088/j.issn.1001-6597.2021.0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