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需要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也对“病有所医”“病无所恐”“病有良医”健康美好需要表达了新的价值期待。但在加速发展、文化冲击等因素影响下,医患关系也出现不和谐、非正义甚至是冲突的现象。有鉴于此,学界既基于Emanuel模式、建构主义进路等视角剖析了医患关系的现实困境,又立足和谐、规范、德性等向度阐明了医患关系的价值根基,为具象化揭示与立体化论证医患关系的问题阻点、影响因素、实践逻辑、价值尺度等积淀了学术思考。但立足新时代美好生活的现实境遇,如何在伦理学语境中揭示与剖析医患关系存在的问题表征,并尝试阐明应对进路,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1 美好生活视域下医患关系建构的现实隐忧
美好生活作为生存范式变革的理想形态,不仅涵涉物质领域的质性发展,更关涉社会关系的和谐建构。医患关系作为社会关系的特定领域,是医生与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形成的人际关系。在物质主义、价值扭曲等现代性困境下,医患关系间的紧张、失衡、矛盾甚至是冲突等问题皆冲击着应然状态的和谐之境。置身伦理学语境审思这种二元对峙的医患关系,不难发现,信任危机、责权不明、人文退却的问题表征成为钳制合理化医患关系建构的现实隐忧。
1.1 信任危机下的关系紧张
在美好生活的技术迭新中,人们获致了疾病的精准治疗和生命的健康存续。但在社会转型与加速发展时期,由于资本逻辑、经济理性、市场导向、算法革命等因素的裹挟与僭越,医患关系出现了不和谐的现象。一方面,科学技术和市场逻辑的联姻,导致医方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同诊疗项目、药品数量等存在关联。因此,检查项目多、费用负担重会使患者在主观上产生“过度诊疗”的想法,进而对医生的信任程度大大降低。信任作为“一个经过社会形式上的变迁而形成的、具有历史厚度的元概念,它构成了我们对待彼此的规范的、伦理态度”
[1],折射到医患关系中,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社会关系趋向和谐、走向应然的伦理规范。但恶性事件的发生却影响了美好生活视域下的和谐医患关系。究其缘由,不难发现在市场逻辑的裹挟下,无论是诊疗过程的复杂性与长期性、诊疗费用的高昂性,还是诊疗药品的稀缺性,都易使患方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生的判断与行为产生质疑。特别是经过诊疗后身体疾病未发生变化或得到明显改观时,患者更易萌生出医生只是为了谋取绩效,而不是为了治病救人的想法,进而使和谐医患关系陷入诊疗过度化、医疗商业化的泥淖中。
另一方面,医学作为专业性学科,医患之间存在较大的认知差异,且在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时代,患者依托信息共享功能,能够对疾病作出初步判断。这种判断是建立在患方仅凭信息参照、缺乏医生专业评判、忽视疾病复杂程度的主观臆想中形成的。因此,专业认知的缺乏、先入为主的观念定式使患者对医生作出的诊疗方案产生怀疑或不满,进而导致医生的专业性在患者的“一知半解”中瓦解与崩塌。尤其当诊疗效果未能达到患者心理预期时,患者便会“作出完全基于自身利益考量的主观价值判断,而迥异于医务人员所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所作出的专业性事实判断,出现了对医学‘不能’的‘零容忍’的情况”
[2]。这种非信任情况的出现是患者认知差异所导致的观念错觉。那么,医患关系也在患者的“怀疑论”语境中,从和谐的“治病救人”状态变为失序的“治病获利”情境。
1.2 责任失序下的权责模糊
事实上,“公共健康伦理作为一种责任伦理”
[3]无论是“医者仁心、医乃仁术”,还是“患者配合、自主抉择”,医患关系间的事实伦理、专业伦理、情感伦理等皆未有清晰的划分与明确的界定。换言之,医患关系的伦理准则、道德观念、价值范导等未在规范主义的逻辑中形成他律之径,以致双方在模糊的伦理边界和无力的道德说教中难以实现自律之束。因为缺乏以他律为要旨的规范主义约束,会使医患关系在面对利益冲突、诉求对立、价值缺位、责权不明时陷入“主观主义”的争执之中,以致难以判定责权归属。正因如此,缺乏可行性的道德说教、难以汇聚多元价值的伦理共识、过分理想主义的人性预设
[4]就会导致患方作为弱势方对医方进行道德谴责,而医方则以专业性回击患方的不满与质疑,最终二者在“各执一词”中加剧关系的紧张恶化。
医患关系作为社会关系在医学领域的具象化呈现,既是自我与他者间人际关系的现实形塑,也是权利享有与义务承担的真实写照。在责任伦理语境中,规范主义的缺乏使医患双方在触及自身核心利益时拆解了应然的和谐关系,造就了紧张冲突的二元对峙状态。而医患关系间的权利与义务处于避而不明的态势,也是触发医患关系趋向紧张与失衡的重要表征。“由于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没有得到合理的规范和约束,医疗纠纷的产生影响了正常的医学实践和医患关系,甚至酿成社会风波,成为困扰社会的一大顽疾。”
[5]在传统思维定式中,医患双方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以及职业规范所规定的刚性要求中作出了“单向度”划分,即只关注患方的权利与医方的义务,却忽视了患方的责任与医方的权益。这就在不对称性的权利与义务中,模糊了医患双方的伦理责任、突显了医患双方的利益冲突,进而在或是强调医方责任,或是聚焦患方权利中冲击着医患关系的合理化建构。
1.3 技术盛行下的人文缺失
信任危机与责权模糊的伦理困境,使医患关系在美好生活中出现与和谐、均衡、协调等应然状态悖反的紧张、对立、冲突等实然现象。而无论是“过度医疗”所凸显的“技术中心主义”,还是“权责不明”所隐匿的“工具主义心态”,无不指向了科学技术作为实践中介对医患关系的影响。医学因技术的快速发展而变得更加高效与精准,这不仅提升了医生对疾病判断的准确度,也减弱了患者所承受的困苦,进而能够使人民在拥有康健的体魄中享受美好生活与追寻人生意义。但技术的“双刃性”却导致医方在过度依赖技术中加剧了患方的痛苦与折磨。特别是技术使用为患方带来的二次病痛与多次伤害(如抽血带来的痛感、核磁共振注射特定药物的副作用、胃肠镜造成的不适感等)则更容易使医患关系产生紧张之感与对峙之势。
此外,技术的过度使用也会使患方在诊疗体验中出现心理失落的问题。“冰冷的机器”“枯燥的诊疗”将原本富有爱心与善意的问诊变为机械式的主动描述、被动记录与开具检查。原子式的冷漠诊疗将传统问诊的亲切善意逐渐消弭于器械的检验检查之中,患方只需要描述自身病情,医方也只需要开具相关检测,二者间对话似乎只有“痛苦的疾病”,而缺少了“人际的温暖”。换言之,在技术的过度使用中“医乃仁术”的“仁”所要求的和谐医患关系“变成了人与金钱的关系,人与机器的关系”
[6]。医患双方在技术的裹挟下,都忽视“人是目的”的终极旨趣,转而将“病”确立为彼此间的契约共识与最终目的。不难看出,技术理性的盛行使应然的和谐医患关系从冷漠、疏离与隔阂中走向了工具性关系。
2 美好生活视域下医患关系隐忧的伦理应对
在信任危机、责权不明、技术裹挟的伦理困境中,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医患关系逐步陷入割裂主义境遇,二者本为和谐的价值关系却因资本逻辑、市场导向、道德滑坡、伦理失范等问题转变为对立的冲突关系。因此,从伦理学视域寻觅破解医患关系紧张、失序乃至危机的答案,是医患关系得以均衡重塑,美好生活得以良性运转的重要实践。就此而言,以对话伦理、制度伦理与关怀伦理为逻辑进路,在主体间性与有效商谈、规范主义与德法互嵌、敬畏生命与情感共鸣的应对路径中缓和紧张关系、明晰责权场域与消弭技术裹挟,是新时代美好医患关系走出对峙冲突、迈向理性和谐的必要尝试。
2.1 以主体间性与有效商谈的对话伦理纾解紧张关系
医患关系在美好生活中的紧张、对立与矛盾,本质是医患双方在关系塑构中的不平等与不对称。无论是秉持“消费关系说”“契约关系说”,还是持守“利益需求说”“权利义务说”,医患关系或是陷入资本逻辑的泥淖中,或是坠入利己主义的窠臼中。医患彼此间的平等、对称、尊重、善意等伦理规范与价值内核消解在不平等的异化关系中。而这也无可厚非地将有效沟通与平等对话置于不平等的关系之中,进而造成医患关系的紧张对立与消极冷漠。以此为镜,以对话伦理所倡导的主体间性为逻辑遵循,在赋予医患双方平等主体地位中,依托真实正当的有效对话,对医患紧张关系予以矫治,是重塑医患和谐关系的关键前提。在主体间性的伦理实践中,医方与患方成为诊疗过程中地位平等的双主体(即医方是以专业性制定诊疗方案和倾听疾病情况的主体,患方则是以事实性描述病情和接受诊治的主体)。二者在自为自觉的道德实践中,守护了自身在诊疗过程中的主体性身份,促成了彼此间的情感认同与价值实现,进而将医患关系中独白式、原子式的沟通交流形态变革为主体间性的和谐交往范式。这种和谐交往关系,以双主体性赋予了医患平等地位,改变了“强弱形态”下医患关系的紧张与疏离,澄明了医疗实践的伦理目的是“人”,而不是“病”,继而在对话交往中确证了价值性与事实性的辩证统一。
在对话伦理语境中,医患关系的平衡建构更需要有效商谈予以赋能,以话语温度与叙事魅力打破双方因身份、环境、认知、利益等方面造成的情感隔阂与态度冷漠。“参与者并不想用暴力或妥协,而是想用沟通来解决他们之间的冲突。因此,他们首先就要尝试进入话语状态,并在世俗基础上建立起一种共同的伦理观念。”
[7]这种有效的话语状态需要医患双方在真实性、真诚性与正当性的必要条件下进行。一方面,医方要认真倾听、耐心疏导、尊重包容患方的病情与诉求,并以此作出专业性判断,为患方提供疾病与心理上的双重解答,以增强患方的认同感;另一方面,患方要理解、信任、认可医方的诊断与评判,借此实现“疾病治愈”“身体康健”的价值目的,继而完成诊疗过程的逻辑闭环。换言之,医患关系在彼此信任、相互理解、平等对话、尊重包容的交流互动中消融了二者间态度冷漠、关系紧张的局面,使冰冷的专业术语与疏离的问诊治疗变成了有温度的情感叙事与善意的伦理实践。
总之,以对话伦理纾解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建构医患主体间性的和谐关系,医患双方既需要以“治愈疾病”为价值共识
[2],在彼此尊重与相互理解中,完成病情描述、诊疗判断、心理安慰等实践,以获致医方“理性人”与患方“感性人”的平等、良性互动;更需要以“彼此信任”为前提要素,在客观描述与话语转换中,将医生专业性、权威性的术语与判断适当地转化为熟知语言与形象比喻,以降低患方的恐惧感与疏离感。事实上,“医患沟通会”“心声对话会”“家属座谈会”等实践都是对话伦理的现实写照,也是对话伦理基于尊重医患主体身份、赋予医患平等地位、增进医患情感沟通等进路对美好生活视域中二者主体间性关系的塑构。
2.2 以规范主义与德法互嵌的制度伦理明晰权责场域
对话伦理以主体间性与有效商谈为进路,为美好生活医患平等关系的重塑、信任危机的消除、情感认同的增强奠基了前提性要素,使医患双方在彼此尊重、相互理解的双主体性中达成最终目的。但面对规范模糊、权责不明所致的医患冲突时,对话伦理会因强调伦理共识而陷入道德说教的泥淖之中,以致医患关系难以完全规避由经济利益带来的矛盾。而制度伦理的介入则能以明确的伦理规范与德法的有机融合为进路,明晰医患权责关系的伦理边界,纠治医患双方的失范行为,最终在均衡与不均衡、协调与不协调、冲突与不冲突的矛盾运动中促动医患关系朝向美好生活所需要的和谐之境。一方面,制度伦理要求“建构清晰明了的是非善恶评价标准,通过外在的道德规范、社会舆论等塑造人的道德行为。”
[4]这既从总体性、普遍性视角凝聚了医患双方的契约共识,塑构了二者间的行为准则;又从具象化、特殊性维度将空洞的道德说教予以聚焦化、制度化,继而在宏观与微观、理论与实践、事实与价值的三重向度中规定了医患彼此间的评判标准。这就意味着,医患双方权利与义务的边界感与对称性在规范主义的量化标准中逐步明晰,权利与义务不再因“患方为弱势群体”的思维定式、“医方谋取正当权益”的市场导向、“医患双方认知差异”的现实对峙等缘由而偏袒任何一方。反而,医患关系会因规范主义所强调的外在律令而走向和谐,因为医患双方会在依循权责契约、价值共识、制度条例中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
另一方面,制度伦理也倡导以严格的法律条文对美好生活视域下医患关系予以规制。虽然外在的道德律令会对医患双方的越界与失范行为进行谴责,但面对医患紧张局面上升为冲突时,良好的医疗秩序与自由的限定范围就需要法律的强制管束。因此,和谐医患关系的建构也需要在法治与德治的相互融合与有机关联中完成对权责不明、边界不清等现实隐忧的纠治。这既强调刚性的法律震慑力,以规定医患双方不可逾越的“红线”与“底线”,从而明晰医患的权责界定;又借助柔性的道德约束力,以形塑医患双方需遵循的道德观念与价值谱系,进而阐明医患双方所要共同坚守的良序公约与伦理边界。总而言之,在德法互嵌的伦理实践中,澄明医患双方的权责场域,是医患关系挣脱“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弊端的有效方案。
综上,以制度伦理规范医患之间权责界限,明确医患权利与义务的边界与场域,需要在法律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创新中,依托核心价值、历史惯习、行为准则、行业规范、公民道德等要素,利用调查研究、专家访谈、患者沟通、数字技术等方法,在宏观明晰医患权利与义务的边界,在微观凝练医患权利与义务的细则。此外,制度伦理下的医患权利与义务呈现出双向性、对称性特点,如医方具有维护自身人格权、财产权与生命权的同时,也具有尊重患方人格、生命的义务;医方具有专业判断的权利,也要尊重患方的自主选择
[2];而患方在享受被医疗救济的同时,也具有尊重医方的义务。实际上,制度伦理对医患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对称性的调节与规范,唯有在立足实际、勇于创新、破除束缚中,才能动态地、持续地保障医学活动的良好秩序,才能以柔性自觉为主、刚性他律为辅的进路解决责任失序的现实困境。
2.3 以敬畏生命与情感共鸣的关怀伦理消弭技术裹挟
美好生活视域下医患关系的重构与形塑,不仅需要在平等对话与制度约束中促动权利与义务、公平与效率、利益与使命走向均衡与协调,更需要在人文关怀中消弭技术理性的裹挟,以激发主体内在情感的共鸣。美好生活中的医患关系作为社会关系的医学领域呈现,本质是人的生命得以健康延续的伦理建构。而医患关系的紧张与冲突,或因市场利益导向,或因技术理性盛行,使生命价值的真谛在医患双方的矛盾中被亵渎。因此,以关怀伦理对医患关系的对峙予以矫正,将医学的目的由治疗疾病转变为敬畏生命,便能够有效改善医患彼此间因技术过度使用所造成的冷漠态度与对立情绪。在关怀伦理语境中,“母亲是那些把孩子看成‘要求’保护、教养和培育的人们,他们试图关怀和尊重,而不是以漠不关心或暴力来对孩子的要求作出反应。”
[8]这种母亲对孩子的关怀与尊重,折射到医患关系中,就是医方以有温度的问诊与有情感的诊疗对待患方,而不是以“事不关己”“嘲笑愚弄”的心态、以完全依靠“冰冷的机器”对待患方。因为,生命价值与生命意义是医患双方所必须尊重、关怀与敬畏的客观事实,是人存续在宇宙中的价值内核。换言之,医方以虔诚的心态与庄严的敬重对待患方的生命时,才能使彼此在敬畏生命的伦理共识与实践认同中摆脱冷漠的技术裹挟,获致亲近的和谐关系。
敬畏生命既是医方对患方作为人之本质的尊重,也是医患双方作为“现实的人”的情感共鸣。因此,关怀伦理也试图在移情的伦理实践中去重塑医患间的和洽关系。在美好生活中,关怀伦理“通过对他人与自我关系的重新理解,消除了自私与责任之间的紧张关系,关怀成为自我选择的判断原则”
[9],并以此“创造道德上令人钦佩的关系。”
[10]对医患关系的重新理解、对角色扮演的情感互换,使技术理性、工具理性被感性实践所代替,紧张的局面在“设身处地”的情感共鸣中逐渐被缓解。这既使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将患方情感带入自身的感性之中,增强了医方对患方的情感关怀与言语关怀;也使患方在诊疗过程中摆脱冰冷机器与冷漠检查的恐惧感与疏离感,提升了患方对医方的信任感与认同感。也就是说,将人文关切、主体阐扬、感性互动的关怀尊重嵌入医患关系之中,既实现了对技术伦理与工具主义所造成的冷漠、疏离与惊恐的消除,又完成了对温暖的、积极的、和谐的医患关系的建构。
以此为镜,关怀伦理对医患关系技术裹挟的纠治,一方面需要医方合理开展医学检查和科学使用医疗器械,以减少对患方的二次伤害,进而在减弱患方的恐惧心理中凸显对生命的敬重;另一方面需要患方建立正确的医学认知,以理性认识医学机械的正向功能与减小对医学检查的排斥对抗,继而在情感认同的增强中确证主体在场。总体而言,关怀伦理在“情理秩序”
[11]的构建中削减了技术器械所带来的恐惧与排斥,并以一种和谐、合理的医患关系造就了生命在美好生活中的健康延续。
3 美好生活视域下医患关系建构的伦理价值
以对话伦理、制度伦理与关怀伦理所彰显的主体间性、规范主义、情感共鸣为进路回应与破解美好生活视域下医患关系建构面临的信任危机、权责不明、技术裹挟等现实隐忧,是伦理学语境中对医患关系合理化建构的实践叙事。这种叙事所生成的和谐、正义、幸福的伦理意蕴,又在调节自我与他者的互动、维系权益与公平的均衡、促进“尊严”与“意义”的获致中彰显了新时代美好生活视域下构建合理化医患关系的价值关怀。
3.1 和谐呈映:美好生活视域下医患伦理的关系论价值
美好生活视域下医患关系的矛盾与冲突,本质上是社会关系异化的表现。因此,以对话伦理的主体间性纠正信任危机的紧张关系,不仅彰显出正常医患关系的时代建构,更彰显出和谐人际关系的伦理价值。在对话伦理语境中,医患双方在自我与他者的社会关系建构中,被共同视为医学实践过程的主体构成,并以和谐共在的原则旨趣突破了主客体二元对立的伦理困境。在医患平等的情境中,紧张的对立关系、患方的担忧顾虑与职业的神圣使命皆在平等对话、情感共鸣的合理化关系建构中得以解决与实现,并塑构了“你仁我信、你爱我敬的和睦”之境
[12]。
和谐的伦理价值,不仅相涉了美好生活视域下自我与他者互动而成的社会关系,也涵涉了自我与本我递阶关联的内在关系。即医方与患方作为权利与义务、使命与责任的共同主体,都需要在和谐的伦理价值中将自我的价值实现同本我的应然状态紧密联系起来。一方面,医方在和谐的关系中,不仅能够以专业的知识与手段完成对患方的诊疗,还能够在有效诊疗与拯救生命的实践中获致本我价值的实现;另一方面,患方在和谐的关系中,“对自己身体负责、尊重医学及科学的诊治方案、信任及敬重医生”
[12],既是自我道德的义务践履,还是本我敬畏生命、获致康健的价值成就。或言之,和谐的伦理价值将医患双方的自我价值实现融汇于权利与义务的共担、责任与使命的共显之中,进而在身心达致和谐的状态中实现对自身的超越与对生命的尊重。
3.2 正义彰显:美好生活视域下医患伦理的存在论价值
在责任伦理与制度伦理的语境中,公平正义是医患关系存续于社会生活的应有之义。因此,基于存在论视角管窥医患关系的伦理价值,能够发现,正义彰显出保证医患彼此权利正当享有和社会公平发展的意义功效。在权责不明、道德失范、制度欠缺的现实境遇中,“生命伦理学的失败之处在于其未能从医学开始向上追溯到健康的社会决定因子以及健康不平等,更未能进一步向上追溯到一般性的社会正义。”
[13]由此,健康正义的话语表达与内在诉求成为美好生活视域下医患关系趋向合理的现实动因。在制度伦理的规范主义与德法互嵌的实践中,医患关系由紧张之境转变为和谐之境,正义的伦理价值在医患间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中得以凸显。无论是医方还是患方,正义明确了彼此间的权利与义务,守护了生命的健康延续,成就了主体的价值实现。就此而言,美好生活视域下医患伦理的正义价值为人们的生产生活、生存发展奠基了权益正当享有、义务自觉践履、制度不断健全的存在论根基,进而在保障生命获致健康延续中营造了社会良性发展的和谐秩序。
作为道德律令与制度律令有机统一的正义价值,不仅均衡了医患间的权利与义务,使之在他律性、自律性、共识性的伦理原则中推动了社会朝向良性发展,更诠释了机会与过程的平等,使医患关系在公平性、共享性的伦理实践中促动社会迈向善治境遇。治疗机会的平等享有、诊疗过程的公平对待、优质资源的共同享有、医患彼此的平等交流是正义价值对医患关系所作出的伦理指令,也是美好生活中医患关系合理建构的内在要求。因为,在正义性的范导下,“预防疾病、延长寿命和促进健康的科学和艺术”
[14]普遍地适用于每一个人。来自医学特有的“善”“仁”“爱”等伦理观念的价值得以高扬,人们最基本的健康权和生命权在此情境中获致平等对待。换言之,医患关系的合理化,“通过正义理念和原则的指导,实现人与人的意志、私人意志与公共意志之间的充分沟通”
[15],从而使美好生活的社会领域在公平性中彰显出善治景象。
3.3 幸福获致:美好生活视域下医患伦理的目的论价值
无论是客观维度追寻疾病的有效救治,还是主观维度思索生命的价值意义,美好生活中合理化的医患关系都相涉了幸福的目的论价值。幸福作为“人们在社会的一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或意识到自己预定的目标和理想的实现或接近而引起的一种内心满足”
[16],它不仅指涉了医患双方在信任包容中的主体性尊严,更昭示了医患双方在价值实现中的意义性生成。疾病的痛苦、健康的消逝、患者的质疑、被动的受伤等问题都会导致医患双方的尊严受到伤害。幸福感也会由此而渐进消弭于尊严的丧失之中。因此,加强医学人文关怀,不仅能够在改善情感冷漠的情境中使患方得到尊重,也能够在消解不良情绪中使医方获致敬重,进而使作为主体性独有的尊严特质得以复位。合理化的医患关系以主观感受与客观实效的有机融合为价值判定,既兼顾了患方因疾病得到有效治疗、生命得以健康延续的愉悦心情,又顾及了医方因专业判断得到认可、个人价值得以全面实现的客观反映,进而在敬畏生命、道德坚守、关涉主体、彰显尊严中完成了对美好生活的幸福叙事。
医患关系作为社会关系的具象化写照,显性呈映的是自我与他者间的关系缔结,隐性内涵的则是“现实的人”的生存意义表征。生命健康或医疗实践作为“基本社会善”或“公共善”,既是对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与主体存在的尊重,也是对人的价值实现与意义追寻的关怀。美好生活视域下医患关系的合理建构,将痛苦的疾病、冰冷的机器、冷淡的情感、疏离的关系与紧张的局面置于生存意义的深层语境中考察,主体高扬、价值实现、意义生成、境界提升等指向终极理想的目的旨趣成为矫正技术异化、忽视人文关怀、重塑价值关系的尺度坐标。以此为镜,合理化的医患关系在弘扬主体的善的禀赋和精神、追求意义的现实生成中
[16],运用价值理性来诠释生存意义与生命真谛,并以此显露出幸福的获致。
4 结语
综上,如何在社会加速发展、生活转型变革、多元文化冲击的时代背景下,消解由医患关系的紧张冲突之态所造成的社会矛盾与现实危机,成为当下值得思考的理论与现实问题。面对新时代美好生活视域下医患关系凸显的信任危机、责权不明、技术裹挟等现实隐忧,以主体间性与有效商谈为内核的对话伦理、以规范主义与德法互嵌为内蕴的制度伦理、以敬畏生命与情感共鸣为内在的关怀伦理,在伦理学的知识图谱与方法原则中回应并提出了解决进路。由此,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医患关系在朝向合理化中,彰显出和谐、正义与幸福的伦理价值。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杭州实践研究”(Z24JC020)
浙江农林大学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美好生活的新时代建构:理性根基、哲学逻辑与现实图景研究”(2023FR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