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人民健康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1],红医精神是实现人民健康目标的根本保障。在道德探究中,美德伦理进路将品格摆在正确决定的核心地位,密切地关注好习惯和坏习惯的养成,并从人类良好的生活模式中获得灵感。在美德与医学的交叉之处,人们需要考虑这样一些问题:好的医疗服务人员一定是有美德的人吗?医学院、护理学院、住院医师培训是否需要培养学生的美德?美德与基于原则的医学伦理学是一种什么关系
[2]720?红医精神是什么?红医精神与美德伦理关系如何?如何以美德塑造红医精神、从博大精深的伦理资源中寻求这一精神的理论支撑点?本文拟从三个方面——红医精神的美德伦理阐释、红医精神的美德伦理要求以及红医精神的美德伦理培育路径探讨红医精神的美德伦理建构问题。
1 红医精神的美德伦理阐释
一般说来,美德伦理(virtue ethics)的核心价值集中于培养和践行个体的品德和道德品质,而不是仅仅依赖外部的法律或规则来指导行为。美德伦理一般被赋予两个特质:一是一种强调某种美德品质的规范伦理学;二是与强调义务、规则的义务伦理学与强调行为结果的功利主义伦理学。美德伦理的核心是德性(virtue),强调个体通过培养良好的性格和道德品质成为道德上的好人。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指出,美德是人类良好生活的中心,德性是一种理性选择的中庸之道,介于过度和不足之间。在当代美国美德伦理学家玛莎·纳斯鲍姆(Martha Nussbaum)看来,即便如此,亚里士多德也未能阐明什么样的品格是美德问题。她认为这实际上并不是一个伦理学问题,而是一个概念分析问题。同样,人们也没有说清楚美德与它所体现行为的关系问题
[2]496。纳斯鲍姆的这一观点提醒人们,在阐明红医精神时,必须先从概念澄清入手研究。根据国内学界已有研究,红医精神可以区分出狭义和广义两种基本理解:前者指红医精神的核心在于医务工作者对患者的无私奉献,尤其是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中,医务人员不顾个人安危,优先为伤病员提供医疗救助。这种无条件的奉献精神,展现了仁爱与博爱的美德,是医疗伦理中的关键价值。广义的红医精神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创建中国特色卫生健康事业进程中产生的医学伦理精神体系,是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的医学伦理学必不可少的内容。人们也不难发现,在这两种界定中,美德伦理始终贯穿其中,无论采用何种理解,美德伦理都是贯穿于红医精神的一条红线。这便让人有可能借用美德伦理来阐明红医精神。在美德伦理视域内,红医精神体现出四个特征:
其一是政治性。从哲学伦理学意义的角度理解,“精神”主要表现为人类拥有的一种顽强的追求意义的意志,不仅要超越看得见的世界,把看不见的世界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也要探索人自身存在的本体论意义和追求人的终极关怀。显然,这种探索和追求离不开人与自身、人与社会,以及人与周围世界的关系,更关乎人的认知、意志、观念、关系和实践层面,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紧密相关。具有红医精神的人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马克思主义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精湛的医技和坚韧不拔的意志投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卫生健康事业中去,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与意义。
其二是人民性。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始终把保障人民健康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中国共产党一直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伦理价值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8。广大医护工作者应当唱响“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主旋律,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文化的新需求新期盼”中作出自己的贡献
[1]。红医精神的实践是一个系统工程,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因而保障人民健康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时间持续努力。“健康问题涉及面广,宏观经济、交通、农业、教育、住房、就业等部门制定的政策都会对人民健康产生深刻影响”
[3]5。红医精神的人民性要求广大医护工作者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把自己为人民服务的美德追求与社会发展联系在一起,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需要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医疗卫生体系,这不仅因为中国人口众多,也是因为中国的医疗卫生体系是以公立医院为主体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制度的美德与医生的美德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具有内在统一性,始终协同一致地发展。社会主义医疗制度的美德需要医护人员来体现,同样,红医精神也需要彰显出社会主义社会医学医疗卫生体系的优势和本质。
其三是实践性。“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的观点、生活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医护工作者应当把红医精神所具有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落实到医疗实践之中,这种实践具有独特美德要求,体现出一种实践智慧(phronesis),这种实践性使得红医精神不仅是一种理论主张,更是一种能在日常医疗工作中真实体现的道德力量,能够把自身为人民服务的道德价值观转化为尊重患者的自主权、提供优质护理以及在复杂情境下作出符合伦理决策的医疗实践之中。
其四是传承性。红医精神的传承是指个体或群体医护人员将具有深远意义的价值观、信念或理念通过语言、行动或象征性表达方式代代相传,以维持其连续性和影响力。红医精神以中国革命历史为背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这一精神体现出不同的特点和时代要求。在战争年代,需要医护人员坚定信念,将个人命运与国家民族解放事业结合起来。不畏牺牲,克服各种艰难条件,救治伤员,为后续战斗提供保障。在当代社会,医患关系的紧张可能导致医疗人道主义精神被淡化,商业化的医疗环境可能削弱医疗的公益性。因此,此时的红医精神便起到价值观引领作用,它继承了革命时期延续下来的红医精神传统,并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扬光大。综合以上分析,红医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创建和发展中国特色卫生健康事业进程中对医护工作者提出的政治坚定、以精湛的医技敬佑生命、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美德要求。这种精神与时俱进地发展,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人民性、实践性和传承性特征。
2 红医精神的美德伦理要求
纳斯鲍姆困惑于什么样的品格可以被称为美德的问题,红医精神究竟提出什么样的美德伦理要求也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中外伦理思想中有丰富的美德伦理思想,有必要从中汲取一些重要美德伦理要素,具体阐释红医精神的美德要求。
2.1 美德伦理要素的汲取
古往今来,中外伦理思想史上有丰富的美德伦理资源,可以汲取四个美德伦理要素来建构红医精神。
其一,美德是追求幸福的个体品格。古希腊人美德的目标是幸福,希腊语是“Eudaimonia”,是指一种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它不仅仅是物质的满足或瞬时的快乐,而是通过德性实践所获得的长期满足,而实现幸福的关键在于个体内在品格的发展,这种品格是道德行为的来源,道德不单纯依赖外部规范或规则,也不是为了满足外界的要求或回避惩罚,而是一种追求美德的内在驱动力。
其二,美德是源于理智的实践智慧。作为实践智慧的美德能够指导人们在具体情境中作出合理的选择,有能力灵活应对复杂的现实生活,把美德视为基于选择而不是无知的行为。古希腊人倡导四大美德:智慧——通过理性判断,作出正确的选择;勇气——在面对挑战和恐惧时,依然坚持做正确的事情;节制——在情感和欲望上保持适度。正义——公平对待他人,给予应得的权利;亚里士多德认为,由于理性是人的特有功能,人类的卓越必然要涉及理性的运用,这便是一种实践智慧,有美德的行动是一件基于选择而不是无知的行为,因而美德很难获取
[2]446。当代英国哲学家伯纳德·威廉姆斯试图补充亚里士多德这一观点,他指出道德具有复杂性,这一特性无法通过普遍的规则或理论完全捕捉,尤其是在面对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困境时。道德判断需要通过具体情境中的反思、智慧和想象力来灵活应对,而不是依赖于僵化的理论框架,没有单一的道德理论能够涵盖所有情况,固定的伦理理论和道德规则无法解决所有具体情境中的道德难题。
其三,美德是源于同情的关怀。亚里士多德曾把美德与医学联系起来,认为无论是有实践智慧的个人还是优秀的临床医生都必须在充满不确定性情境下制定最佳行动方案。有实践智慧的医生能够通过自己的理性能力识别出情境中重要的道德特征,作出符合美德的选择。医生不单单考虑健康,更重要的是考虑人的健康,医生需要基于普遍真理来发现生物学事实进行循证干预,同样也需要考虑具有普遍道德意义的事实。然而,在当代美德伦理学家看来,美德也来自由同情心、道德感产生的关怀。例如纳斯鲍姆强调“人的尊严”(human dignity)、“能力理论”(capability approach)以及关怀(compassion )理论,认为所有个体都有实现自身潜力的权利,这些尊严、能力和权利需要基于人们之间的同情和关怀得以实现。女性主义关怀伦理(feminist ethics of care)的核心概念也是“关怀”(caring),关怀是由道德情感、道德认识、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构成的一种美德,例如关怀伦理学家内尔·诺丁斯(Nel Noddings)认为,“关怀伦理以两个人构成的关系开始,而不是孤独的、美德的个体。”
[4]关怀来自一种道德感,要基于不同情境而不是抽象原则来摆脱道德困境。当代美国美德伦理学家迈克尔·斯洛特(Michael Slote)也看到,近些年来,关怀伦理在伦理思想和理论中处于引人注目的地位,原因在于“关怀伦理能够也应该为个人道德和政治道德提供一种综合、全面的解释。”
[5]但他试图对同情和关怀进行“移情”(empathy)式改造,强调“移情式关怀”(empathic caring)。在他看来,移情是“感受到他人的痛苦”,指的是当我们看到别人处在痛苦中时,会不由自主地对他人产生情感,似乎他人的痛苦正在侵袭我们。同情则是对痛苦中的人们感觉到一种抱歉或遗憾,并希望他们的境况得到改善,即便没有感同身受,同情也会发生。移情是道德动机的关键因素,是无私关怀或关心他人福祉的重要来源,移情和移情式关怀也为关怀伦理提供了合理的道德评价标准。在医疗实践中,医护工作者的同情、关怀、尊重等情感使他们能够更敏锐地察觉患者的需求,而不仅仅是通过冷静地分析。
其四,美德需要在共同体中得以实现。在古希腊人看来,美德需要在共同体中得以实现。美德要求重视个体与他人的关系,个体内在品格是在家庭、社会、国家等不同层次的共同体中得以体现和发展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作为独立个人的个体正是由其社会关系和纽带建构而成的
[6]259,与之相较,儒家伦理更为深入地强调,生命本身就是一个共同体。梁漱溟在论及儒家生命观时认为,“生命本性要通不要隔,事实上本来一切浑然为一体而非二。吾人生命直与宇宙同体。空间时间俱都无限。”
[7]这种共同体是与生俱来的,由人的本性决定的,因而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形成和维持共同体所需要的最重要美德便是“和”,因而董仲舒才强调“德莫大于和”“生必和也”“天地之道而美于和”,因为“世治而民和,志平而气正,则天地之化精,而万物之美起”
[8]。
2.2 美德伦理要素与红医精神的交融
美德伦理要素与红医精神的交融主要体现在哲学思维方式上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使人们对于美德和美德伦理的认知发生改变,也为红医精神提供伦理理论支撑。人们对于美德的普遍理解是,美德是以行为者,而不是行为为中心的,更关注我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而不是应当做什么,更关心“是什么”而不是“做什么”
[6]277。然而,在对红医精神的界定和美德伦理要素的汲取中,不仅融入了强调某种美德品质的规范伦理学,也结合了强调义务、规则的义务伦理学与强调行为结果的功利主义伦理学。事实上,美德伦理与义务论和结果论无法截然分开,美德必然会体现出规范伦理的价值追求,而这种价值追求不仅是一种政治信仰、信念、品格,以及由这些因素构成的精神世界,也是一种具有目标导向的行动和实践结果。在红医精神中,政治信念与伦理品质、理论与实践、个体与群体目标都具有统一性和协调一致性。美德伦理要素与红医精神交融所带来的哲学思维变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体现为一种整体性的认知方式。具有红医精神的医护工作者能够把红医精神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为人民服务的共同体精神、医患之间的共同体意识、生命本身是一个共同体的认知、中国共产党人红医精神的基因、健康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保障等觉悟自觉自愿地融合并体现在自己的医疗实践之中,正是这些精神、意识、认知和觉悟才使得他们能够在医疗服务中担当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美德和个体品格既是长期修炼的结果,也是在不同情境下的一种选择,每一个具体的医疗实践中,作出的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的选择并不是单纯地来自出于理智的实践智慧或者出于同情的关怀,在艰苦卓绝的战争时期,在受到由于各种自然灾害、传染病等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之时,甚至都没有思考的时间,也不需要任何豪言壮语,具有红医精神的医护工作者便会挺身而出,无私奉献。把理想、信念、医术、个体品格都融入每一次医疗活动中,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责任、以广大人民群众为共同体追求人民幸福的目标都无声地融入对每一种灾难、每一位患者、每一种疾病的救治行为之中。
其次,体现为一种辩证思维方式。“美德与基于原则的医学伦理学是一种什么关系”?这一问题不仅是医学伦理学的重要问题,也是红医精神需要面对的问题。医学伦理/生命伦理有公认的四个经典原则:尊重自主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公正原则。然而一些理论困境或者冲突却来自这些原则之间的冲突。当医护工作者面对具体和复杂的情境时,无论是一般性的原则还是具体的案例都没有足够的力量得出符合要求的可靠结论。对案例而言,原则需要细化,而案例则需要一般原则的指导
[9]。这便是关乎亚里士多德等人讨论的“实践智慧”问题,他相信无论是有实践智慧的个人还是优秀的临床医生都必须在充满不确定性的情境下制定最佳的行动方案。威廉姆斯也强调,美德的医疗实践要求不能仅仅追求一种还原论思维,例如康德的义务论或功利主义等还原性道德理论,因为这些理论试图将道德简化为单一的义务或结果性评价,忽视了道德实践中人类情感、动机和具体情境的多样性。美德也不可能是一套可量化或公式化的行为准则,而是需要在具体情境中通过实践获得的。具有红医精神的医护工作者不仅需要追求精湛的医疗技术,也需要在具体而复杂的医疗情境中,在决断患者生死的紧要关头,对于原则的恪守也需要具有灵活性,从多维度进行辩证思考,在这种辩证思考中,源于理智的实践智慧与源于同情的关怀也是浑然一体和不可分割的。
再次,体现为对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和世界医学文明传统具有历时性和共时性的创新性传承。红医精神包含着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卫生健康事业奋斗历程中传承下来的红色基因。同时也是人类医学文明和医学人道主义的瑰宝。红医精神不仅在创建中国人民卫生健康事业中具有实践性和传承性,也以其自身的特色创造着世界医学史上的伟大奇迹。1932年,毛泽东为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制定了“培养政治坚定、技术优良的红色医生”的办学方针;1939年,毛泽东发表《纪念白求恩》,论述了红医精神应当具有的国际主义精神和革命人道主义美德,以及这种精神的典型道德理想人格——“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以医疗为职业,对技术精益求精”。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习近平也提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理念,指出“人道主义是能够凝聚不同文明的最大共识。中华传统文化中包含的‘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思想,同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宗旨相融相通。”
[3]150因而,红医精神不仅属于中国人民,也是对世界医学文明和医学人道主义的贡献。
2.3 新时代红医精神美德伦理要求
2024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卫生健康文化建设的意见》;2024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印发《医学人文关怀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2024年10月,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摘编》一书,这些文献为思考新时代红医精神美德伦理要求提供了方向和指导。
首先,这些文献要求在新时代卫生健康事业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文化的新需求和新期盼。这便把新时代对红医精神的美德伦理要求上升到文化层面,要求医护工作者增强思想自觉和文化自信,积极参与卫生健康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一要求体现出红医精神的新时代特征,把红医精神及其与美德伦理要素的交融上升到卫生健康领域意识形态层面,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坚定了通过制度保障中国特色卫生健康文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红医精神所具有的政治性、人民性和实践性和传承性统一起来。
其次,这些文献要求“广大卫生健康工作者修医德、行仁术”。这便把新时代对红医精神的美德伦理要求概括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既包括对卫生健康工作者个体品格、实践智慧、对患者同情与关怀的要求,也要求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者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贡献力量,体现出新时代国际人道主义的精神,而从医学伦理学意义上说,新时代红医精神的美德伦理要求不仅是医学伦理学四个经典原则的中国实践,也能够以新时代卫生健康文化建设理念为践行这些原则提供中国经验,服务全球健康的目标。
再次,这些文献也把医学人文精神、医师职业精神(professionalism)作为新时代红医精神的美德伦理要求。“医学人文精神是人文精神在医疗领域的具体体现,以对患者的关怀、尊重为目标,体现着医学对生命的态度”
[10]。医生职业精神则意指在医学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职业伦理和行为规范,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医生职业精神有三个原则:患者福祉(patient welfare)、患者自主权(patient autonomy)和社会公平(social justice)。事实上,医学人文精神和医师职业精神与红医精神具有相同的美德伦理内核,然而,前者更为普遍和宽泛,与医学同步问世和发展,后者则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事业中形成和发展。医学人文精神和医生职业精神培育是当代医学伦理学的重要任务。美国学者丹尼尔·维克勒看到,美国社会医生职业精神正面临一种“制度性腐败”(institutional corruption)的风险,甚至出现了“医师职业精神危机”,美国社会对医生却缺乏足够的信任。这种信任危机不仅威胁到医生的职业,也威胁到医生的社会功能。医生是决定如何花钱的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也面临各种“灰色”收入的诱惑
[11]。同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生在客观上同样也会面临各种利益冲突,新时代红医精神的美德伦理要求便由此更凸显出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因而,《医学人文关怀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的总体目标是: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医疗服务需求,以提升患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以“相互尊重、保护隐私、严守法规、加强沟通”为核心原则。医生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同时也要对卫生健康工作者开展医学人文教育,以期加强医学人文关怀,增进医患交流互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 红医精神的美德伦理培育路径
论语有言:“学而时习之”,通过教育使人认识善和美德。《礼记·学记》认为“建国君民,教学为先。”教育不仅是知识传授,更是道德和人格的培养。事实上,精神和美德并不是与生俱来的,都需要培育,每个个体、群体、社会和时代都应当对这种培育作出贡献,红医精神形成和发展的历程也证明,正是通过每个医生、医生群体和整个社会的努力,这种精神才不断地得以弘扬和延续。红医精神的美德伦理培育应当从政治立场与伦理价值观教育、习惯化与实践、情感与理性的协调、榜样的示范作用等方面展开。
在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建成的教育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应当具有强大的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国际影响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12]。这一论述也同样适于对红医精神的美德培育,指明这一培育工作要首先关注“强大的思政引领力”,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增强卫生健康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坚持正确政治立场的基础上,伦理价值观培育也十分重要,这不仅包括对于医学伦理学、医学人文精神,医生职业精神,以及基础美德理论的学习,也包括对中国共产党所创建的人民卫生健康事业的理论与经验总结、探讨和理论升华,以便真正领会红医精神的精髓,在新时代进行创新性传承。
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通过模仿和习惯形成。在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中,个人更容易培养美德。儒家伦理学对美德的培育也有系统思考,其核心在于教育、实践和自我修养,而且美德的培育需要不断地实践,因为实践能将道德行为转化为习惯。随着时间的推移,个体和不同群体、社会便会自然地表现出美德。红医精神的实践性也要求卫生健康工作者扎根于保护人民健康的医疗实践之中,《医学人文关怀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本行动方案从医学生人文素养培育、医疗卫生机构人文关怀建设、崇高职业精神弘扬等三个方面同向发力、协同推进。”而“落实医学人文实践。医学院校要在临床见习、毕业实习和临床实践训练过程中,加强医学生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交流能力的培养。组织开展医学生走进社区乡村送医送药、宣传健康教育知识等多种形式的医学人文相关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医学生早期进入临床科室、医疗卫生机构投诉管理部门等进行教学实践,让医学生在实践中提升医学人文素养,重视医患沟通,熟悉交流技巧。”
[10]红医精神的美德伦理培育也需要个体注重情感与理性的协调。儒家认为情感(如孝、悌、爱、敬)是美德的起点,与理性(如判断是非、权衡善恶)紧密结合。红医精神与美德伦理要素的交融带来哲学思维方式的变化,不仅关注源于理智的实践智慧,也重视源于同情的关怀。例如在临床医患关系中,情感的适当表达与控制是美德的核心,而只有通过教育、反思和自我约束,人们才能学会识别并适当管理情感,将情感与理性统一起来。红医精神美德伦理培育也凸显出共同体在美德铸成和表现中的意义。美德源于个体在共同体中的角色和义务感。在共同体中,个体通过参与合作、承担责任,逐渐内化美德。反过来说,也只有在一个有意义的社会环境中,美德才能被理解和实践。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者担负着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使命,这便需要培育卫生健康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理智和情感的统一,恰当地应对各种风险局面,处理紧急和复杂情境的本领和能力。例如通过伦理学课程、哲学对话、案例讨论等方法,引导卫生健康工作者反思和理解不同道德选择和行为的意义,激发内在的责任感、道德感和同情心。以救治生命为第一要务,对患者无私关怀; 将职业责任上升为道德使命,不计个人得失;自我培育同情心和共情能力。
4 结语
古希腊美德伦理为后来的美德理论奠定基础——强调幸福目标、强调理性和实践智慧,以及共同体的意义。尽管如此,古希腊人更倾向于从个体品格和个体与群体、共同体的关系阐释美德,即便美德的目标是追求生活的意义和幸福。这种追求需要在家庭、社会、国家等共同体关系中得以展开和实现,但出发点和归宿却始终是源于个体,当代西方美德伦理、义务伦理学与强调行为结果的功利主义伦理等理论,医学伦理学、医学人文精神、医生职业道德的主张来自不同文化背景,基于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与红医精神及其美德体现的本质区别在于并非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并非以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尽管古希腊伦理也看到“共同体”的意义,例如亚里士多德意识到作为独立个人的个体正是由其社会关系和纽带建构而成的,但这仅仅证明一个事实,即伦理道德无法从根源上摆脱关系,它产生于关系,并为了关系而存在,没有关系便没有伦理。古希腊伦理所强调的关系和共同体始终是为了个体,而不是为了群体而形成的共同体。同时,相较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儒家伦理则不仅具有丰富的美德要求,也有系统的修养机制。儒家伦理中不仅有德。而且有道,不仅有性,而且有气(气象与态度),不仅有知,还有乐。早期儒家不明确区分德性与德行,心与行不分,心与身不分,做人和做事不分。道德修养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过程。儒家有一套自己的德性结构,以仁为基础,以智和礼为平衡机制,从教育、修养入手来建构心发于行的内在机制
[6]286。这种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精神连同中外悠久的伦理思想史、美德伦理、医学伦理、医学人文、医生职业精神等理论和实践都可以为在新时代阐释与践行、继承与弘扬红医精神提供宝贵的理论资源和支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伦理路径研究”(21&ZD05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Karl Jaspers 精神病理学的哲学研究”(20YJAZH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