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老龄化趋势加剧的背景下,慢性疾病的管理已成为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重大挑战。远程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医疗服务方式,为应对这一挑战提供了创新路径,它打破了传统医疗服务的地域限制,为年迈且患有慢性病的患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方案,这样的远程医疗模式在医养结合以及个案管理护理模式中均有广泛应用。然而,这一新兴服务模式的普及与深化应用,也伴随着一系列复杂的法律与伦理问题,尤其是在保护患者权益、确保数据安全及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如何加强远程医疗法律政策的适老化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远程医疗过程中,涉及医疗机构、通信运营商等多方主体,且患者信息需要通过网络传输和存储,因此,确定和分配责任以及保护患者隐私显得更为紧迫。
美国在推进远程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建立了法律框架体系与政策导向,尤其在满足老年慢性疾病患者需求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1997年的《平衡预算法案》(
Balanced Budget Act)以及2009年的《健康信息技术促进经济和临床健康法案》(
Heal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for Economic and Clinical Health Act)等都在逐步扩大远程医疗服务的报销范围
[1],其中规定了:“各州医疗部门要将远程医疗服务的报销纳入医疗计划范围”“符合条件的远程医疗服务可以在特定的地点(如乡村地区的医疗机构)进行报销”,这些规定推动了远程医疗在偏远地区的应用。日本在远程医疗服务的法律体系建设与实践探索中,也对老年慢性疾病患者群体尤为重视,2008年的“老年患者医疗制度”表明,日本在远程医疗的实践中注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2],“老年患者医疗制度”规定:“医疗服务提供者必须遵循一定的医疗标准,以保障老年患者在接受远程医疗时能够获得与面对面就医相当的医疗服务。特别是在慢性疾病管理方面,医院和医疗机构需制定相应的治疗协议,确保患者的病情得到有效监测和干预。”“医务人员在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时,应积极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疾病管理、药物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教育。”日本在“老年患者医疗制度”中通过多项具体条款,确保了远程医疗服务在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方面的有效实施,特别是针对老年慢性疾病患者群体的需求。
基于此背景,在探究远程医疗在老年慢性病管理方面的应用现状与前景的基础上,本文将重点分析远程医疗对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也将关注老年患者在使用远程医疗中所面临的法律困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维权困难、信息安全薄弱以及医保报销政策的局限等问题,以期为老年慢性病患者应用远程医疗的环境优化提供建议。
1 老年慢性病患者应用远程医疗的场景
当前,医疗服务领域中存在的地域性差异依旧显著,远程医疗服务的兴起,作为破除地域限制的有效手段,正为广大老年慢性疾病患者开辟了获取高水平医疗服务的新途径,同时促进了全国医疗资源的均衡与高效分配。针对老年慢性病患群体,远程医疗的应用场景多元且关键,具体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1 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联动
各地医疗机构借由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的支持,成功地跨越地理界限并协同作业,携手应对疑难杂症,有力提升了治疗成效。这种模式允许患者通过距离较近的医疗机构获得医疗服务,减轻了医疗资源的压力,同时也降低了老年患者的出行负担。通过远程医疗,权威医疗专家可通过远程平台向基层医疗机构输送专业诊断意见,直接惠及基层的老年慢性病患群体,此举增强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改善了该群体的就医体验与治疗效果,体现了远程医疗服务在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方面的独特价值
[3]。
1.2 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远程医疗医养结合模式是指将远程医疗技术与医疗和养老服务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便捷和有效的医疗和养老服务。例如,智能手机应用程序(Apps)为患者提供了便捷的自我管理工具
[4],如药物提醒、疾病管理工具和健康教育资源,增强了患者自我护理的能力;通过互联网和通信技术,老年人能够在家中接受在线问诊、远程监测以及远程影像诊断等多种医疗服务,医生可通过视频会诊或电话咨询与患者交流,提供医疗建议和治疗方案;远程医疗医师还可以利用智能健康监测设备和传感器实时监测老年人的健康状态,包括血压、血糖、心率等生理参数,医护人员可随时远程查看监测数据,及早发现健康异常并采取相应措施。这种远程医疗医养结合模式在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5]。
1.3 重症医学中心的急救服务
重症监护与急诊响应中心可利用远程医疗信息系统这一媒介,高效地收集老年患者的生理指标及病情详情,进而在第一时间为老年患者启动急救与治疗措施。在紧急救治流程中,医疗团队能借助远程医疗会诊系统,持续监控患者的生理状态及病情动态,依据这些实时信息定制个性化治疗策略,可以加速救援进程并提升患者的存活概率,体现了远程医疗在优化急救效率与患者预后方面的积极作用。
1.4 个案管理护理模式
远程医疗个案管理护理模式,是一种以远程医疗技术和个案管理理念相结合的护理方式。其目标在于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护理服务,并实现个性化的护理管理。对于需要长期治疗的老年慢性病患者而言,这种模式可以通过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和指导他们的病情,提高治疗依从性和效果。例如,对糖尿病患者来说,通过这一系统与医生进行实时沟通,获取个性化的治疗建议和用药指导,从而更好地控制血糖水平。在应对老年高血压患者方面,远程医疗作为一种新型的高血压管理模式,是缓解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巨大医疗需求和有限医疗资源之间关系紧张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虽然在老年高血压人群中存在设备使用障碍、监测数据准确性以及普及率低等问题,但远程医疗高血压管理模式仍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护理团队可以通过对老年慢性病患者的个案进行综合评估,以了解其健康状况、护理需求和生活环境,并据此制定具有个性化特点的护理计划。此评估范畴包括身体检查、心理评估以及社会支持等方面。远程医疗治疗团队会定期对老年慢性病患者进行远程随访和复查,以评估护理效果并调整护理计划。采用远程医疗个案管理护理模式在保障老年患者的健康与安全方面发挥作用,更可提高这些老年患者接受到的医疗护理质量,降低医疗资源浪费,并减轻医护人员工作压力,从而提高老年慢性病患者及其家属的满意度。在老年患者情况稳定且需要长期护理时尤为适用,因此能够实现有效的远程护理管理
[6]。
2 老年慢性病患者应用远程医疗的法律伦理问题
2.1 老年慢性病患者应用远程医疗的法律政策现状
近年来,相关部门已先后颁布了多项医养结合相关文件,以引导医养结合产业发展,并推动养老与医疗领域的融合发展。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7年1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明确提出支持并鼓励医疗机构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以此确认了远程医疗服务的法律地位。该文件强调了保障远程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并规定了其遵循现有的医疗法规和标准。紧接着,在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发布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详细说明了远程医疗实施所需遵循的具体规定。此后,相关部门又陆续推出《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多份意见通知,以指导医养产业发展
[7]。
2.2 老年慢性病患者应用远程医疗的法律伦理问题
2.2.1 老年慢性病患者维权难
老年慢性病患者通常年龄较大,身体机能逐渐衰退,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疾病,需要长期的医疗护理和管理,其应用远程医疗服务时,所面临的维权挑战也比较复杂。由于远程医疗的特殊性及老年慢性病患者对新兴技术如互联网等存在天然的陌生感和距离感,相关证据的收集和保管存在一定困难,比如如何证明平台上的错误信息不是自己操作失误导致的;难以充分理解治疗文档和交流记录等导致关键证据被遗漏;对远程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维权路径不熟悉等,都会导致维权困难。
由于该领域内法律关系的复杂交织及现有法律法规对远程医疗规范的不充分性,远程医疗涉及的专业判断和决策要求维权者具备广泛的医学和法律知识。老年慢性病患者由于年龄和身体状况的限制,一方面身体虚弱、病情复杂多变,更需要医生的细致关怀和个性化治疗,但远程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使得医患之间的直接沟通变得有限,容易导致医生难以全面了解患者的具体病情和身心状况,进而影响诊断的准确性和治疗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老年慢性病患者往往知识水平有限,学习能力下降,难以凭借自身力量精准评判医疗服务过程,往往不会及时保存证据,也难以适应复杂的法律程序,很难通过法律路径维护自身权益。
医疗责任的归属不当也是导致老年慢性病患者维权难的关键问题
[8]。如果老年患者因诊断错误或治疗不当遭受损害,法律应如何界定医生、医疗机构和科技公司的责任?目前的法律框架往往未能明确在这种情况下谁应承担医疗失误的责任,特别是远程医疗服务中存在多个医疗机构、技术支持平台等责任主体多元化的现象,形成了一个链条冗长且结构复杂的责任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老年患者在寻求赔偿时遭遇困难。
2.2.2 老年慢性病患者隐私易受损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远程医疗服务的便利性也使得患者的医疗信息更容易泄露。老年慢性病患者作为远程医疗的重要服务群体,其隐私保护也面临着同样的潜在风险。
老年慢性病患者通常,对新型技术不太了解,学习新事物的能力较弱,也缺乏必要的隐私保护意识和技能,对如何安全使用在线平台和保护个人信息缺乏足够的知识。这使得他们在享受远程医疗服务时更容易受到信息安全威胁的影响。
除了隐私权保护的问题,老年慢性病患者在远程医疗服务中还面临着伦理挑战。由于老年患者对新兴技术不熟悉,他们在使用远程医疗服务时无法充分理解并同意相关的医疗决策和数据使用方式,从而引发伦理上的争议。特别是在涉及隐私和数据利用方面,如何在保障患者权益的同时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伦理问题。
远程医疗平台的数据安全性是另一大隐忧。老年慢性病患者身体状况不稳定,需要频繁使用远程平台进行病情咨询、健康管理和治疗跟进,其个人健康信息、治疗方案、体检报告等敏感数据都会被电子化存储和传输。若这些平台的数据加密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就遭受黑客攻击或非法访问,将导致信息泄露。老年慢性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还常常依赖各种智能设备和应用程序来辅助远程医疗服务,如健康监测手环、血糖检测仪、远程问诊App等,这些设备和应用程序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机制的缺陷和算法黑箱,也成为信息泄露的渠道。而远程医疗服务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特性,多个参与方如医疗咨询提供者、技术支持团队、数据管理人员等,都能接触到患者的个人信息,但法律规制多针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缺乏严格统一的隐私保护政策和操作规程的情况下,内部泄密的风险随之增加。
2.2.3 老年慢性病患者应用远程医疗中监管政策存在空白。
一方面,远程医疗服务与传统医疗服务之间的衔接与协同机制尚不健全。尽管许多医疗机构已采用电子健康记录系统,但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标准化和兼容性问题仍然存在,导致老年慢性病患者信息在远程医疗服务与实体医疗机构间难以无缝流转。老年慢性病患者身体虚弱、病情复杂,需要持续的医疗关注,病历资料庞杂,在远程医疗与实体医院间转换时,其病历记录、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等重要医疗信息的连续记录和即时共享机制不健全,造成诊疗脱节。
另一方面,对于远程医疗服务的质量监管标准,监管政策中存在着空白或不够细化之处。首先,远程医疗服务在问诊、诊断、治疗、处方开具、随访等服务流程中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如何确保每一次远程医疗服务都符合最佳的临床实践,包括记录和存档病历信息,患者信息采集、病史询问,以及症状评估的标准化格式和顺序等方面,缺乏详细的具体标准。其次,老年慢性病患者病情复杂,需要更加细致地问诊和诊断。在远程诊断过程中,缺乏针对不同疾病诊断的统一标准和指南,尤其是在如何使用远程交流工具准确判断老年慢性病患者的病情以及与线下诊断标准是否一致等方面存在问题。最后,由于老年患者出现听力下降、语言表达能力减弱或对技术不太了解等情况,在通过远程交流工具描述症状时会更加困难。因此需要专门针对老年人群的沟通技巧和辅助工具来协助解决这些问题,但目前尚缺乏相关指导。
2.2.4 老年慢性病患者对远程医疗的认知和接受度有限
老年慢性病患者往往习惯了传统的面对面医疗模式,对远程医疗这种新兴的医疗方式存在认知不足和接受度有限的问题。由于年龄较大,他们对新技术的学习和适应能力相对较弱,对远程医疗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存在疑虑。例如,担心远程诊断的准确性不如面对面诊断,担心个人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被泄露等。老年患者缺乏使用远程医疗设备和平台的技能,如操作智能手机、电脑等设备进行远程问诊,这也限制了他们对远程医疗的使用。对于一些患有视力或听力障碍的老年慢性病患者来说,使用远程医疗更是存在较大的困难。这影响了老年慢性病患者对远程医疗的接受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远程医疗在老年慢性病患者群体中的推广和应用。
而数字鸿沟造成了老年患者应用远程医疗新的不可及性。许多老年患者对智能设备的操作不了解,难以掌握远程医疗平台的使用方法。且提供老人专区的网上医院和在线就医平台相对少,加上咨询流程复杂、管理繁琐,这将导致老人无法使用
[9]。老年人作为社会的主要群体,在融入数字社会中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
3 老年慢性病患者应用远程医疗的法律伦理对策
3.1 完善老年慢性病患者维权途径
老年慢性病患者的维权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通常需要更多地支持和保护来维护他们的权益。一是鼓励和支持老年慢性病患者组建自助组织,如患者协会或支持团体,增强老年人的维权能力。这些组织不仅为患者提供了一个交流经验、分享信息的平台,还能够集中患者群体的“声音”,提高他们在社会中的话语权,使老年慢性病患者能够更有效地争取到政策关注和社会支持。此外,这些自助组织还可以关注远程医疗服务中的伦理问题,倡导制定合理的政策和规范,保护老年慢性病患者的权益。二是加强法律保护和援助是老年慢性病患者维权的有力保障。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体系,为老年慢性病患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这包括帮助他们处理医疗纠纷、打击医疗欺诈和虐待行为,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0]。针对远程医疗服务中的伦理问题,法律应明确界定各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老年慢性病患者的隐私权和数据安全得到有效保护。通过法律途径,可以促使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老年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权益。
3.2 加强数据安全与老年慢性病患者隐私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也明确指出,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尽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主要关注医疗机构的设置、管理与监督,但其中也蕴含了保护患者隐私的总体原则。然而,对于远程医疗服务中老年慢性病患者隐私保护的规定,在相关法律中仍不够明确。
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严格的数据保护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数据泄露的应急机制等,以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数据安全。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对于远程医疗平台至关重要,以防范数据泄露和滥用风险。采用加密技术对医疗数据和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加密传输和存储,可以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有效地防止数据被窃取或篡改
[11]。
另一方面,实施严格的控制机制。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处理敏感信息。需要实施权限管理,以限制不同用户对信息的访问和操作权限。远程医疗机构或平台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来制定并执行信息安全管理政策与流程。这样做可以保证远程医疗平台的合规性与规范性,并强化对医疗数据和老年慢性病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工作。通过上述举措,可以有效降低数据泄露和滥用的风险,确保老年慢性病患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得到充分保障,也有助于提升患者对远程医疗服务的信任度。
3.3 完善老年慢性病患者应用远程医疗的监管政策
第一,要加强远程医疗监管政策的适老化改造。相应的监管政策要制定专门针对老年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标准、质量控制和评估机制,确保政策导向与老龄化社会的医疗需求相匹配。支持远程医疗和数字健康工具的适老化设计,简化操作流程,提供语音导航、大字体界面等功能,确保技术的可及性和易用性。同时完善远程医疗医保报销政策,扩大报销年龄范围。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在近年来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动远程医疗的发展。例如,加强远程医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扩大远程医疗服务的覆盖范围、提高远程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等。这些措施的实施为远程医疗服务的普及和医保报销政策的调整提供了有力支持
[12]。
第二,健全远程医疗服务与传统医疗服务之间的衔接与协同机制。需要建立统一的标准与规范,制定远程医疗服务与传统医疗服务间的数据交换标准、诊疗流程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确保两者间的无缝对接。构建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集成远程医疗与传统医疗服务的医疗信息平台,实现电子病历、检查结果、处方信息等医疗数据的实时共享,支持跨机构、跨地域的医疗协作;同时明确远程医疗服务提供者与传统医疗机构在患者诊疗过程中的角色、职责与工作流程,确保双方能够有效配合。此外,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双向转诊系统,根据病情需要灵活安排老年慢性病患者在远程与传统服务之间的流转。组织远程医疗服务人员与传统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定期交流与培训,提升双方对远程医疗技术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增强团队协作意识,建立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设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对远程医疗服务与传统医疗服务的协同效果进行评估,通过奖励机制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协作。
第三,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的质量监管标准政策。首先需要在发展远程医疗初期就重视法律法规的建设,明确远程医疗的法律地位、主体资格、服务范围、参与主体、设备标准等,明确医生、老年慢性病患者以及医疗机构的权利与义务,确保远程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从多个层面入手,确保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老年慢性病患者的满意度
[13]。美国远程医疗法律要求医生在远程医疗中提供的全方位服务中需要进行持续的安全监管,其中包括对老年患者进行面对面的检查、诊断和治疗以及电子病历记录和处方等环节。制定明确的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涵盖技术设备、人员资质、服务流程、患者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包括服务响应时间、诊断准确率、患者满意度、医疗损害率等,以便客观评估服务质量,可以适当推动跨国远程医疗平台为老年患者提供服务,从而促进了医学知识的跨境交流与共享,并为这一领域带来更多可能性
[1]。要实施严格的认证和许可制度,对远程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其技术平台实行认证制度,在确保符合既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方面,医疗机构和个人执业者在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之前需获得相应的许可和认证。可以加强监管与审计机制。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增强对远程医疗服务的日常监管,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数据安全审计,并实施远程医疗服务的定期报告与自我评估机制,以此来鼓励服务机构进行自我改进。
第四,远程医疗的医保报销制度。国家应制定针对老年慢性病患者远程医疗的专门政策框架,明确远程医疗的定义、服务范围及可报销的项目。这一框架应涵盖医疗机构的资质、服务标准、技术要求等,为医保报销提供依据。通过明确的政策导向,可促进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应将老年慢性病患者远程医疗纳入医保目录,制定适合远程医疗的医保支付标准。不同于传统面对面就医,远程医疗的服务模式和内容各有不同。医保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报销标准和比例,以便合理覆盖远程咨询、诊断、随访等医疗服务
[14]。通过电子化手段,减少老年慢性病患者报销所需的材料和步骤,提高报销效率;并设立专门的客服渠道,帮助老年慢性病患者和医疗机构了解报销政策、流程和所需材料,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
3.4 加强老年患者远程医疗教育与培训
老年慢性病患者对远程医疗技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相对较低,因此,需要加强对他们的远程医疗教育和培训。
一方面,要开展远程医疗知识普及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向老年慢性病患者宣传远程医疗的优势和使用方法,提高他们对远程医疗的认知和接受度。例如,可以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健康讲座等形式,向老年患者介绍远程医疗的概念、功能和操作流程,让他们了解远程医疗可以为他们带来的便利。
另一方面,要提供远程医疗技术培训。针对老年慢性病患者的特点和需求,开展专门的远程医疗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掌握远程医疗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例如,可以组织志愿者或专业人员为老年患者提供一对一的技术指导,帮助他们学会使用远程医疗设备进行病情监测、在线咨询和预约挂号等操作。
4 结语
远程医疗作为现代科学技术的一大创新,蕴含着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潜力。随着老年人口的持续增长,远程医疗在治疗老年慢性病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然而,与此相关的法律伦理问题也日益凸显,亟须对远程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并制定指导原则及处理过失行为的方法来有效应对由此引发的伦理问题。只有及时解决远程医疗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加强老年患者的维权意识,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充分了解自身权利,才能有效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这样做能够有效推动远程医疗的顺利发展,并确保其始终符合法律规定,还能够通过建立远程医疗责任制度,加强监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最终,这将使远程医疗为老年慢性病患者群体、医方乃至整个社会作出贡献。
2021年度湖北省高等院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新时代依法治国视域下医疗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创新研究”(21ZD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