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医学伦理学,无论是作为医学人文学科,还是作为实践领域,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伴随中国社会和生命科学与临床技术的巨大进步,已经进入了崭新阶段。医学伦理观念、理论、思想和原则等,作为这一学科发展的历史与理论逻辑,其现代性特征越发凸显。考察和认清中国医学伦理文化的演进脉络,充分认识这一过程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与中医药文化的关系,以及医学道德思想在近代伴随西医学传入和中国社会进程所发生的变化,尤其是“红医精神”作为中国革命历史时期所形成的中国医学文化的特定形态,成为中国优秀传统伦理文化与当代中国医学伦理文化及思想、理论、原则等之间的一座桥梁,起到了从传统医德思想向现代医学伦理转换的作用。具有国际共识的生命医学伦理原则,之所以在中国得到广泛认同与遵循,是因为其所具有的道德普遍性特征,与自古以来中国传统医学所倡导和遵循的医学道德思想以及当代中国从自身实际出发所建构的医学伦理原则在道德价值取向上高度一致。从古代到近代再到现代,无论是在具有几千年厚重历史积淀的伦理文化传统中,还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百余年来中国人民所经历的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和进入新时代的整个历史进程中,伴随科学技术和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基于中国优秀传统伦理文化的根脉,借鉴国际生命医学伦理原则建构的已有成果,中国需要也正在形成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现实、具有自身特色的当代医学伦理文化。这一文化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规定性,与国际医学伦理各种不同文化相得益彰,极具中国自身伦理文化底蕴和特征,也具有新时代医学伦理实践上的适用性。
1 中国古代医学道德思想对近现代医学伦理思想的奠基意义
现代生命医学伦理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其实践性的不断凸显,特别是在中国的发展,伴随现代医学科学和技术的全面进步,前所未有的生命和医学伦理问题交织,带来整个生命医学伦理转向制度化、法规化的规范伦理形态,包括医学职业道德在内的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的德性伦理思想以及由此形成的医德实践,让位于也可以说是退到了现代生命医学伦理的幕后,扮演着一种“隐形”职业道德规范的角色。但是,中国优秀传统伦理文化中的医学道德思想,在向近现代医学伦理演化的历史进程中,并没有因此退出历史舞台,而是作为根脉始终孕育和滋润着近现代医学伦理文化的转型。
近现代生命医学伦理文化既是所处时代伦理实践的产物,也是人类医学道德思想和伦理文化累积、概括的思想成就和精神传承。中国传统医学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兼收并蓄佛家、道家等道德哲学思想,确立了以“医乃仁术”思想为核心、以“人命至重”为基本观念、以“重义轻利”为医疗价值选择、以“一视同仁”为医患观、以“大医精诚”为职业操守的古代中国医学道德思想体系。这一思想体系一以贯之、历久弥新,为近现代中国医学伦理原则和规范的不断完善和实践运用奠定了坚实的伦理文化基础,也为当代国际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在中国获得认可和接受提供了认识和思想基础,展现了现代医学伦理原则确立的中国古代伦理智慧,以及古代中国医学道德思想与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类医学伦理观念和原则的高度吻合一致。
中国古代医学道德思想是由中国医学史上多位有重要影响的中医药大家,在他们所处时代的“医疗实践”中,借鉴中国古代哲学的思想观念在不同阶段分别提出来的,反观现代生命医学伦理学所确立的基本伦理原则,无不体现着中国优秀传统伦理文化资源所提供的认识、观念、思想和方法,并被概括和凝练为生命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可和接纳,使其成为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进程中的一种特定伦理文化。
源于儒家仁爱伦理的“医乃仁术”医学道德思想,为当代生命医学伦理文化奠定了道德哲学思想基础。中国医学与儒学历史渊源深厚,中医学史上的不少医家本身就是由儒而医,他们将儒家仁爱思想自然带入中国医学,使中国医学由经验积累形成的独特理论体系和诊疗技艺,深深扎根于以仁爱思想为核心的医学道德哲学、医疗人文文化的丰饶沃土中。诊疗疾病固然要依靠“术”,但是这种“术”的本质在于它与“仁”的一体化,晋代杨泉《物理论》指出:“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也即说,医学这一职业领域具有仁爱也即善的特殊规定性,医学是一种救人之术,更是一种爱人之术,因此,医学主体即医者也必须具备仁爱之心。“仁”规定着“术”,医术只有以“仁”为自身内核,所发挥的作用和收到的效果才可能是“真”的,因为它首先是因“仁”而“善”的,善之医术才是与医学的目的一致的。“医乃仁术”作为中国医学一贯的基本准则,在医学发展的任何阶段,都始终成为医疗职业传统和医者信条,并形成了医学道德文化的基本内核和“第一原理”。这种医学道德文化,始终是中国医学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在西医学传入中国以后,伴随西医学教育和临床实践的广泛开展,一些新的医学伦理观念随之引入,与中国传统医学道德文化强调医者的内在德性不同,外来的医学伦理更强调对医者职业行为的外在规范化约束。“医乃仁术”的医学道德思想,以“善”或“至善”来规定医学的根本性质,对医学是一种终极的、根本的认识和价值考量,围绕这一医学道德思想的核心,形成和建构了一整套十分丰富的古代医学道德思想和文化体系。
1.1 以尊重生命为主旨的“贵生”思想
中国古代的“贵生”思想是一种强调生命价值和尊重生命的态度。它认为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是所有价值和意义的基础。这种思想源于道家学说,老子是其奠基人。在道家经典《道德经》中,“贵生”并不仅仅是指生命的宝贵,更是指对生命本质的深刻理解和尊重,涵盖了生命的起源、生长、消亡等全过程,以及生命与宇宙、自然、社会、自我之间的关系。清代之前的历代医学典籍和中医学家的思想中有关这方面的论述十分丰富,而且也极为常见,几乎每个朝代的著名医者都视“仁爱”为医之道德和人文之魂。如“天覆地载,万物备悉,莫贵于人”“人命至重,有贵千金”“至重唯生命,最难却是医”等 ,都充分体现了中国医学始终坚持把“生命至上”作为基本道德理念和职业精神,以此来检视诊治疾病的根本目的。“贵生”思想主张通过顺应自然、无为而治的方式,实现生命的最大价值。它提倡尊重生命,反对过度消耗生命的行为,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时,“贵生”思想也提倡节俭和内敛,反对过度追求物质财富和名利,认为这些都会损害生命的本质。
1.2 以维护患者利益为价值指向的“重义轻利”思想
在任何时代和历史条件下,医者行医获得正当的包括报酬在内的各种回报,是一种职业上被患者和社会承认的表现,但在医疗活动乃至医者的职业生涯中,以什么样的义利观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却蕴含着深刻的医学职业道德的价值选择问题。中国医学史上关于如何处理医疗行为中义利关系的道德认识十分深刻,如孙思邈有名言,“凡大医治病,心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明代李梃在其所著《医学入门》中谈到,“治病既愈,亦医家分内之事也。纵守清素,借此治生,也不可过取重索,但当听其所酬。如病家赤贫,一毫不取。”关于行医动机的有关医学道德思想,充分反映了从内置于中国传统医学中的仁爱观念所延伸出来的行医动机在于不计其功,不谋其利,志存救济,不计酬报,扶困济贫,博施济众的高尚医德风范
[1]。清代医家叶天士在《临证指南医案华序》中阐述的“一艺三善”,即医者应掌握精湛的技艺,既要有操术之工,更要有处心之慈,要具备立德、立功、立言三方面品行。以现代医学伦理学立场和眼光看这种医学道德思想,很显然是医学伦理有利原则中的要义。
1.3 普同一等,等心施治,推己及人、医患同心的医患关系道德准则
中国传统医学模式下的医患关系,基本保持在医生个体对若干患者“一对多”的形态,这种关系的基石是患者与医生间的相互信任与尊重
[2],“一视同仁” 地平等对待每一位患者,这种“一对多”的医患关系就成为更为重要的医学道德准则。不因患者的种族、阶层、身份、地位、财富、年龄、性别、美丑、愚智、病种、亲疏不同而在态度和责任感上差异对待。孙思邈在他的《大医精诚》中说,“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
[3]476。明代陈实功的《医家五戒十要》,宋代《小儿卫生总微论方》等经典文献中都有这种医学道德要求的相关论述,如“贫富用心皆一,贵贱用药无别”
[4]31。平等地对待患者的心理和情感基础,则是医者要具备“视人犹己”的道德同情心。不仅《大医精诚》中孙思邈有“见彼苦恼,苦己有之,深心凄怆”
[3]476的道德情感表达,而且其后不同时代的诸多名医都有过这样的心理共情,“疾者度刻如岁,而欲自逸耶”(元代朱丹溪)、“人身疾苦,与我无异”(明代江瓘)、“笃于情,则视人犹己,问其所苦,自无不到之处”
[5](清代喻昌)。
回溯和反思中国古代医学道德思想,一方面,在中国传统医学道德思想遗产中,能够发现近现代医学伦理文化的思想原点;另一方面,这些医学道德思想和观念源远流长,在中国社会发展的每个历史阶段都得以接纳和传承,以职业道德的力量不断铸就和丰富中国的医学伦理文化。
2 近代中国医学伦理文化的主体内容和主要形态
2.1 近代中国社会与医学发展背景
近代中国百年间,医学领域在坚守中国医学文化传统的同时,也因西医学伴随传教进入中国,打破了中国社会原有的医疗卫生格局。西医传入和教会医院的创设,导致中国的传统医疗体系和医事制度开始发生根本性改变,中医在与西医并存和论争中,开始了前所未有的曾作为“一枝独秀”行业的新的社会化进程,从单打独斗的个体行医到建立行业协会,通过整合分散的力量来形成中医的合力和重新确立自身的社会行业地位。中国古代医学道德思想向近代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建构的转化过程,从医学本身来看,至少受到这样几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西医学的实验医学或说生物科学特性及其临床化过程,改变了中医学更多对患者的整体性关注转向对疾病的关注,患者作为载体与疾病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有被忽视的倾向,疾病作为独立实体成为临床医学的核心和聚焦点。也由此造就了中国医学文化的转型,同时带来近代中国医学伦理文化新特征的形成。二是以医院为中心的医疗服务体系深刻地改变了临床诊疗模式,即从过去那种“一对一”的医患模式转变为“一对多”与“多对一”的模式,医疗机构的社会建制化,诊疗手段的技术化以及医学的专科化,都在特定的意义上赋予医学一定的权力,成为影响近代医患关系变化的主要因素。三是中国人以家庭为主导的传统医疗格局,突然遭遇以医院为主体的医疗空间的社会性转换,医疗活动的主体开始从患者及其家庭向医院和医生一方发生位移,在原有中国传统医疗空间中能够主动参与甚至主导、控制医疗活动的患者特别是其家庭,在这种医疗空间转换中与医院和医生的关系,被建构成为一种基于信任的“托管”模式,在新的医疗空间中,患者原有的社会身份被淡化,个人价值因为成为患者而被忽视,凸显出的只是疾病特征,患者承受种种限制以及服从医生诊断结论及接受治疗方案的前提,是他们寄希望于能够通过这样的“付出”达到康复的目的,而最终诊疗效果如果与个人愿望不符乃至相悖,就给医患之间出现矛盾制造了空间和可能。从这一历史时期开始,医患关系的社会化程度加剧,逐步成为中国医学伦理文化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近代中国的政治经济格局和医疗卫生领域所发生的根本性改变,直接和间接地影响着这一历史时期医学价值观与社会变化在相适应中不断调整和创新,传统的医学道德观念开始发生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伴随西医学的引入,以实践形态为主要特征的中国医学职业道德开始向医学伦理理论化形态转变,主要表现为医业伦理学作为学科和研究领域的出现,以及作为医学教育教学课程的开设;二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革命斗争中,与这种斗争相伴而生的、具有鲜明革命斗争特点的“红色”医学道德观念和思想应运而生,成为中国医学伦理文化发展史上独特的“风景”。
2.2 西方医学伦理原则的引进与实践
西医学传入后,一批教会大学医学院的毕业生,作为接受过系统西方医学教育的近代中国第一代西医学专业群体,在传授西医学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将近代西方医学伦理学作为学科最先引入中国,但这些学者中的部分人,深受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影响,在教育教学中,没有单纯照搬和介绍西方医学伦理学观念和理论,而是将中国传统医德思想融入其中。19世纪末20世纪初,上海的圣约翰大学医学院开设了“医家道德”课程,以西方道德标准为依据,讨论医家对于患者、同业及国家之兴味。震旦大学医学院开设了“医业伦理学”,注重“医业道德之养成”,认为“医业道德与医学同时并称,盖欲成一良好之医师,必须求学时期即养成良医之人格”,并根据课程教授的内容,编成九则“震旦大学医学院毕业生宣誓词”,誓词的内容本身包含若干医学伦理原则,如“余于病者,当悉心诊治,不因贫富而歧视,并当尽瘁科学,随其进化而深造,以期造福于人群;有患时症者,虽传染堪虞,余必赴救,绝不畏难而退缩;余绝对严守医事秘密;生命神圣,对于任何病人,余必尽力保护不加毁伤,尤于产妇务求母子两全”
[6]65等。
这一时期中国医学伦理文化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伴随西医学在中国的发展,近代西方医学伦理思想向中国传统医学道德思想体系的渗透,虽未达到二者真正融合的程度,但这种医学伦理思想引进,成为中西医学伦理智慧碰撞与交融的开端,为中国近代医学伦理文化注入了“新鲜血液”。
2.3 近代中国革命进程中形成的“红医精神”及其医学伦理文化特质
中国近代医学伦理思想的进步,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红色医学精神”及其实践密切相关。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革命斗争目标在规定着这一斗争性质的同时,也规定着服务于这种正义斗争的党领导下的以军队医学为主体的职业道德精神。这种精神发端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9月8日毛泽东领导秋收起义,9月29日到达三湾后对部队进行改编时,就决定组建卫生队,并明确了党对部队卫生工作的领导。因为生活艰苦造成指战员严重营养不良,战事频繁导致伤病员激增,保障指战员的健康,巩固战斗力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为此毛泽东在多个场合呼吁迅速建立红军医院,培养医护人员。1928年10月召开湘赣边界第二次党代会,毛泽东起草了决议《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在决议中把“建设较好的红军医院”列为巩固根据地的三件大事之一。小井医院作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所正规医院的建立,红医精神由此生成,在救治伤员、服务根据地百姓中不断彰显这种特殊精神蕴含着的高尚医学道德价值,在井冈山时期的革命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苏维埃政府所颁布的《卫生运动纲要》,明确了“为军民健康服务,增强战斗力,保证革命战争胜利”为目的的卫生工作方针。1932年红军军医学校在瑞金成立,毛泽东为学校题词:“培养政治坚定、技术优良的红色医生”。朱德在成立大会上所作题为《怎样做一个红色医生》的报告明确提出,“我们的红色军医,应当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对人民、对伤病员要满怀阶级感情,要有艰苦奋斗、舍己为人、救死扶伤的工作精神,同时还必须具备科学知识和精湛的医疗技术”。毛泽东认为,做好根据地军民的卫生工作,对医务工作者的医德医风教育也是重要方面,要求那些从旧军队过来的医生,看病要仔细一些,不要马马虎虎,要让伤病员得到充分地治疗。红军长征前,中央苏区已建有包括10个后方医院在内的各类医院29个,此间红四方面军总部医院还专门设立了中医部,后改为中医医院,开办了红色中医进修班、中医研究班,实行老中医带徒弟,红军中的中医队伍不断壮大。同时组建了以中国工农红军军事委员会总军医处(次年改称为总卫生部)为最高卫生领导机关的军队卫生系统,为长征途中的卫生预防和维护指战员健康、救治伤病员等奠定了坚实基础。
相对于医学发展和医学社会化程度不断演进的状况来说,近代中国最重要的历史事件,是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如火如荼、激烈壮阔的革命斗争。以战争为背景、以军队医学为主体的“红医精神”应运而生。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革命斗争目标在规定着这一斗争性质的同时,也规定着服务于这种正义斗争的党领导下的、以军队医学为主体的职业道德精神。这种精神发端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直至新中国成立,在熔铸于革命过程中不断得到淬炼,“红”的色彩在革命斗争实践中越发鲜艳,成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中国人民军队和医疗卫生界始终保持、传承和发扬光大的一种崭新的医学道德精神。
“红”这一概念,在中国近代史、革命史和党史中,早已成为超越色彩意义的政治学概念,它本身就是一种伴随党领导中国革命进程中生成的精神、理念、信仰和(思想性的)旗帜,它是党领导的近代中国革命与生俱来的、基于人性和社会发展规律而得以确定的、与医学根本目的高度一致的由中国优秀传统医学文化传承下来的、生成于革命“基因”并由此成熟起来的医学职业精神。历史地看,红色是无数革命者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用鲜血染红的颜色,这种精神的生成是包含着巨大的牺牲和代价的。当“红”的色彩与“医”结合为一个整体性概念,具有“红”的规定性的医学,就具有了源自中国特定历史所赋予的精神价值。今天,我们将这种精神纳入当代医学伦理、生命伦理的视域进行科学的审视和道德的考量,“红医精神”就需要也应当置于医学与中国社会关系的更广阔历史长河中去认识和把握。
被革命斗争实践染红的医学道德精神,成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中国人民军队和医疗卫生界始终保持、传承和发扬光大的一种崭新的医学伦理文化,并体现于一系列具有中国革命特色的医学伦理原则。1939年初,毛泽东在八路军卫生干部扩大会议上作报告,题目为《发扬民族革命中卫生工作的精神》,要求“卫生工作人员要想尽千方百计使得伤病员好”“对于伤病员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要顾及”,对于伤残战士既要特别照顾他们,使他们生活好,也要照顾他们的家人,使他们的家人好,还要照顾他们的死,“这才是完全的革命精神,所以我们比人道主义更高一级”
[8]。1941年7月,毛泽东在延安为中国医科大学第14期毕业生题词“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
[9],强调了医学人道主义的“革命性”,由此这个口号成为中国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追求,实质上也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在当时的陕甘宁边区活跃着一批医生身份的国际主义战士,来自加拿大、美国、印度、德国、奥地利、日本、苏联和朝鲜等国家,他们基于高尚的国际主义精神,以精湛的医术和高尚的医德,投身于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最具代表性的国际友人加拿大的白求恩、印度的柯棣华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1939年11月,在追悼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逝世时,毛泽东写了“学习白求恩同志的国际精神,学习他的牺牲精神、责任心与工作热忱”的挽词,在1939年12月为悼念白求恩逝世所写的《纪念白求恩》一文中,充分肯定和赞扬了白求恩同志“毫无自私自利之心”“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而他对工作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热忱正是这种精神的体现。毛泽东对白求恩精神的这种总结和概括,成为近代中国红色医学精神的重要构成部分,本质上也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伦理基本原则。近代中国革命历史时期所形成的红医精神的内核,逐渐地演化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伦理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
第一,政治坚定与道德高尚相统一原则。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政治上的坚定成为特殊时期与职业伦理的并行条件甚至前提条件,对党和革命事业的忠诚,为人民解放事业献身精神的确立,都是对在严酷战争和艰苦条件下保持高尚医学职业道德的考验,在这一时期,政治伦理与职业伦理相互交织、不可分割,以坚定的政治立场保障职业上的道德信念,以职业道德的高尚践行政治信仰,两者相互依托,相互支撑。
第二,革命的人道主义原则。战争时期前后方医院的患者主要是战事伤病员,甚至包括对敌方俘虏伤病的必要救治,这不仅是一般人道主义所赋予医学职业的一种道德责任,也是战争环境中人道主义所具有的“革命性”所赋予职业道德的一种特殊责任。革命的人道主义不仅涵括一般人道主义的人本主义道德信念,而且将以人为本、以生命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贯彻到革命斗争的特殊环境中并发扬光大,从而彰显着中国人民解放事业道德上的正义性,为这种正义战争所服务的医疗卫生事业也因此具有道德上正当的规定性。
第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医务人员在革命斗争的条件下为伤病员服务,是医疗职业道德的底线要求,而对一个医务工作者在服务中“全心全意”的要求,就是要做到毛泽东对白求恩评价的那样,对工作极端地负责任,做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对人民极端地热忱,做一个纯粹的人;毫无自私自利之心,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革命战争时期,后方的医疗机构在救治伤病员的同时,还要服务根据地边区人民群众的疾病诊治和健康维护,全心全意地为根据地的群众健康服务,还体现着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与百姓的鱼水情深,人民军医是一个具有高尚道德的职业群体。
3 现代中国医学伦理文化正在逐步融入社会主流精神谱系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社会经历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迈进后3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又经历了4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跨入了社会发展的新时代,不断地走向强起来。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以人类文明优秀成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红色革命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强力支撑和根据的主流精神谱系,这一精神谱系具有丰富的样态呈现,是以不同的主轴,例如以重大历史事件、地域特色、模范人物、特殊时间节点、特定地域和事件相结合等构成的精神系统,这种精神谱系具有基于现实不断丰富发展和历史性赓续与积累的特点。在该谱系的诸多精神成果中,包含对现代中国医学伦理精神的确立有重要影响的内容,也正在逐步形成具有中国医学伦理特质的文化领域。
毛泽东“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题词,以及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对白求恩精神的肯定和褒扬,成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医疗卫生系统在职业道德方面的座右铭,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特色医学道德原则的建构,逐渐演化成为中国特色医学伦理基本原则的主体内容。改革开放后,中国医学伦理学领域处于起步阶段,在上海举行的第一届全国医德学术讨论会上,讨论了“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议题,明确了该原则的表述:“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后来的进一步研讨中,该原则的后两句改为“实行社会主义医学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
[10]。这一医学道德基本原则的表述,既具有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社会政治和文化特征,也具有中国医学伦理学起步阶段力求创建具有中国特色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努力的时代特征。1988年12月原卫生部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将“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作为七条医德规范之一提出来,没有在医学道德原则、规范上做层次划分。2007年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同样把“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考评的首要内容罗列出来,并对此进行了两个方面的具体解释,一是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二是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2016年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在提出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基础上,对医务工作者提出了要确立“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代医德精神的要求,这些内容历史性地反映了具有中国自身特点的医学伦理基本原则的形成、发展与实践过程。
4 结语
历史地看,从古代中国“医乃仁术”医学道德传统,到近代中国革命人道主义医学伦理原则的提出和实践,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的医学伦理文化以及由此凝练出的生命医学伦理原则的演进过程,也是这一原则在演进中不断体现其现代性的过程,而这一过程的背后,则是中国社会从优秀伦理文化传统延续而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百余年来艰苦卓绝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特别是新时代的中国在走向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中所凝聚起来的与先进政治伦理高度统一的、守正的主流精神力量。中国医学伦理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构成部分,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医学文化和健康文化在中国人民文化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而医学伦理文化是这一文化领域的应有之义,如何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进程中进一步加强对医学伦理文化的关注,是未来中国生命医学伦理学界的重要使命。
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重大项目(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课题基金项目)“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历史贡献与基本经验研究”(23JDTCZ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