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可接受的出生

袁怀瑜

中国医学伦理学 ›› 2026, Vol. 39 ›› Issue (5) : 650 -655.

PDF (512KB)
中国医学伦理学 ›› 2026, Vol. 39 ›› Issue (5) : 650 -655. DOI: 10.12026/j.issn.1001-8565.2026.05.13
生殖伦理

论可接受的出生

作者信息 +

Discussion on acceptable birth

Author information +
文章历史 +
PDF (523K)

摘要

Benatar的反出生主义认为人出生在世界上永远是一种伤害,以不对称性论证和生命质量论证作为其两大支柱。基于对痛苦的认识不充分,反出生主义追求完全无痛。但是,现代医学和心理学对痛苦有更多认识,认为身体痛苦和精神痛苦对人类而言都有重要价值,不应被完全否定。所以,针对作为道德问题的生育,提出一种“出生的痛苦阈值”理论是相对温和的办法。这需要从医学和环境两个角度出发,探讨何种条件下出生是可接受的。医学标准包括产前诊断技术对胎儿健康状况的评估,而环境标准则涉及胎儿出生后所需的物质和精神支持。

Abstract

Benatar’s antinatalism argues that being born into the world is always a form of harm, with the asymmetry argument and the quality of life argument as its two pillars. Based on an inadequate understanding of pain, antinatalism pursues complete painlessness. However, modern medicine and psychology provide a more comprehensive account of pain, positing that both 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pain carry significant value for human beings and should not be entirely rejected. Therefore, proposing a theory of “birth pain threshold” represents a relatively moderate approach to address the moral issue of reproduction. This requires considering from both medical and environmental perspectives to explore under what conditions birth is acceptable. The medical standard includes the assessment of fetal health status through prenatal diagnostic technologies, while the environmental standard involves the material and psychological support required for the fetus after birth.

关键词

功利主义 / 反出生主义 / 痛苦

Key words

utilitarianism / antinatalism / pain

引用本文

引用格式 ▾
袁怀瑜. 论可接受的出生[J].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26, 39(5): 650-655 DOI:10.12026/j.issn.1001-8565.2026.05.13

登录浏览全文

4963

注册一个新账户 忘记密码

0 引言

在西方历史上,Sophocles的《俄狄浦斯王》,Goethe的《浮士德》,都表达了反对生育的思想。当代南非哲学家Benatar在《生而为人是何苦:出生的伤害》中总结自己论文的观点,提出了一种比较成熟的否定出生的哲学理论,称为反出生主义(反生育主义)。近年来,反出生主义引发了亚洲学者关注。人的生育行为从道德上评价是善还是恶?这是生命伦理学中的重要问题。Benatar反道德直觉的理论引发了国外学者的大量讨论。有在Benatar理论上更进一步完善反出生主义的,也有反对反出生主义的。Shiffrin1在不对称论证上进一步提出了防止伤害优于利益的不对称性。Harrison2补充了不对称论证,在他看来,责任需要受害者,故没有义务创造潜在生命中的快乐,但有义务不创造生命中的任何痛苦。

反对其观点的有Smilansky等。Smilansky3认为,当家庭、民族消亡,人类的希望、梦想和历史的连续性也受到威胁时,人有生育义务。其论证核心主要是基于人类的重要价值。他还认为生命的好是一个程度问题,而Benatar在生命的好坏这个问题上持决定性的论证是有问题的4。在Smilansky的基础上,Spurrett5考虑了最重要的人类价值。他认为,Benatar在考虑不对称时,只把痛苦和快乐作为考虑因素是欠妥的。Benatar6在2012年又对很多批评者的观点作出回应,以进一步捍卫自己的理论。上述批评者的批判通常会指向具体的某个论证。本文并不会像上述批评者对Benatar的每个论证作出具体分析和回应,而是寻找其理论的来源,整体把握其论证基础再作出回应,以削弱其论证的说服力,并试图给出一种针对生育的温和的道德态度。

1 Benatar的反出生主义及来源

本章将简单介绍Benatar论证反出生主义的内容,包括论证逻辑和理论来源。

1.1 反出生主义的论证逻辑

Benatar的反出生主义的核心观点是,因为生命中有痛苦存在,而避免痛苦比追求快乐更重要,所以即使生命中有快乐存在,人们也不应该继续生育。具体论证分为两个。第一是不对称论证。首先,他列举了四个前提:有痛苦是坏事;有快乐是好事;没有痛苦是好事(即使没有人享受到这种好事);没有快乐并不是坏事7。其次,他区分了未来的生命和现在已经存在的生命。未来的生命指的是尚未诞生的生命。现在已经存在的生命指的是那些已经出生的生命。已经存在的人的生命是否值得继续和还未存在的人的生命是否值得开始,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Benatar认为,即使已经存在的生命在整体上是值得继续的,也不意味着未来的生命值得开始。更进一步将这种不对称应用于人类的生育上,Benatar得出了重要结论:我们有责任避免让生活悲惨的人出生,但我们没有责任让生活幸福的人出生。

第二个论证是生命质量论证(Life可以翻译为生活或生命,在中文语境下生活质量与生命质量有一定区别。Quality of life更严谨的译法是生活质量与生命质量,但是在《生存还是毁灭》和《生而为人是何苦》两本译著中,两位译者都将Quality of life翻译为生命质量,本文也遵循这种译法)。生命质量论证是对不对称论证的补充:在避免痛苦的基础上,通过论证人类的生命质量低下,进而否定人类的出生。他认为,人们的生命质量比他们所认为的要糟糕得多,并且所有的生命中都包含大量痛苦的事物。首先,人对生命质量的判断是不准确的。人的生命实际上有多好和人们觉得它有多好是不同的,前者是客观的,后者是主观的。他列举了三种人类的心理现象以证明人类对自己生命质量的主观判断是不可靠的:波丽安娜效应、适应、与他人的比较。第一,波丽安娜效应。当被要求评价自己是否快乐时,大多数人的回答会偏向快乐。第二,适应。当一个人的客观幸福度急转直下,起初会出现严重的不满。然而,接着就会出现适应新处境并调整个人期望的倾向。第三,与他人幸福的比较。人们对自己生活质量的判断受到他人生活质量的影响。以上的心理现象会导致人判断自己生活质量时,忽略了很多负面因素。Benatar认为,人类这些偏向乐观的心理有利于繁殖后代,但如果从第三方的角度来观察人类,人类的生命质量其实很差。其次,他通过列举论证了所有人类生命中都包含了大量痛苦的事物。例如,自然灾害、战争、身体不适等。Benatar的第二个论证要证明大多数人的生活都很糟糕。因此,如果还要生育人类来经历这样的生活,就是要让他们经受痛苦,这是不能接受的。

1.2 反出生主义的来源

虽然Benatar并未在著作中提及功利主义,但Narveson和Vetter在20世纪70年代以功利主义的视角就生育问题提出了类似的观点。Narveson8认为,如果我们知道孩子会受苦,那么不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是我们的责任。但是他并没有Benatar那样彻底否定生育。Vetter9认为功利主义的最大化总体幸福和最大化平均幸福在生育这一问题上是相互冲突的,他引入了另外两条功利主义原理,第一,没有道德理由因为某人将体验幸福而开始他的存在;第二,不以某人会经历的不幸福为由开始他的存在是有道德理由的。他也承认足够的幸福是可以抵消这些痛苦的,比如父母的利益等。

反出生主义的确与功利主义有相似之处。第一,两种理论都注重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功利主义认为道德行为应当根据其带来的总体幸福来衡量。如果一个行为能够带来更多的快乐而少于痛苦,那么这个行为就是道德的。反出生主义同样将快乐和痛苦视为核心。第二,后果主义。功利主义是一种典型的后果主义伦理学,即道德评价基于行为的结果10。功利主义者认为,行为本身没有内在的道德价值,而是其带来的后果决定了行为的好坏。反出生主义同样基于对未来结果的评估来作出这一结论。Benatar通过分析人的生命质量高低与否,进而判断人的出生是否值得。

但是,反出生主义追求完全无痛,这是与功利主义最大的区别。在不对称论证中Benatar将避免痛苦的存在作为重要的道德目标。在生命质量论证中Benatar列举了大量的痛苦来证明人类的生命质量低下。最终,他的结论是:为了避免未来的人经历痛苦,我们不应该继续生育。而功利主义并没有像反出生主义那样恐惧痛苦。只要一个生命中的快乐总量大于痛苦总量,这个生命就是值得存在的,因此生育是可以接受的。Benatar之所以如此恐惧痛苦,是因为他没有考虑到痛苦对人类有重要的价值。如果痛苦对人类有重要的价值,那尽可能避免痛苦这一预设就是不成立的。按照Benatar的理论,如果人们不会感到痛苦,生活质量就会大大提高。神经科学家发现的一种病症可以回应Benatar。无痛感的病症被称为痛觉缺失。这些患者在受到有害刺激时会有反应,但这对他们来说不再代表危险或威胁。这些患者会对疼痛微笑或大笑。恐怕患有这种病症并不是Benatar所欲求的。

2 痛苦的价值

韩炳哲11在《妥协社会》中指出了现代人对痛苦的恐惧。Benatar的理论就是一种典型。根据不对称论证,即使是少量的坏,也会使人的生命不值得开始。只要人们正确认识痛苦,就能反驳Benatar完全避免痛苦的理论预设,进而削弱反出生主义的说服力。本章会从现代医学和心理学的角度解释痛苦的价值,进而削弱反出生主义的理论预设。

Bentham12将痛苦分为感官之苦和非感官之苦。可以把痛苦分为精神痛苦和身体痛苦。精神痛苦指心理和情感上的痛苦,通常与负面的情绪、心理状态有关。例如,伤心、抑郁。身体痛苦指由生理或身体健康问题引起的痛苦,其中最主要的一类就是疼痛。

2.1 身体痛苦的价值

1965年,Wall和Melzack13提出了门控理论:有关危险的信息传递并不只是一条从周围神经系统传向脊髓的单向通路,还会涉及其他中转神经元。这就意味着受伤不一定等于疼痛,且危险信号可以被其他方式增强或减弱。自此,现代疼痛科学开启了。现代疼痛科学揭露了一个确凿的事实:疼痛是身体的保卫者14。因为大脑正确决定痛觉是保护人们免受严重伤害的必要条件,如果人们感受不到痛苦,这才是对自己的伤害,甚至不能适应环境,导致人无法正常成长。

疼痛系统有两个子系统,一个是回避系统,另一个是修复或者恢复系统。回避系统对生物体所受到的有害和潜在有害刺激非常敏感,会触发行动来规避这些风险。回避系统对有害的机械、热和化学刺激很敏感。一个能够可靠地检测到有害刺激并促使其立即停止的系统具有强大而复杂的预防能力;这种能力具有极大的预防和生存价值。例如,该系统必须对高于48度的温度作出反应,超过这一温度就会造成神经损伤。修复系统对已发生的损害非常敏感,可以让人体保护受影响的区域,减少其运动或使用。修复系统对关节、肌肉和神经损伤所产生的持久变化非常敏感。恢复系统可以防止机体对已经受损的身体部位造成进一步伤害。恢复系统激活后,通常会出现触痛,并向关节、肌肉或神经受损部位扩散,使其对完全无害的刺激也变得敏感。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这种系统产生的状态具有大大减少运动或操作的功能。尽管它可能令人讨厌,但它却是加速深度损伤恢复的最佳状态。修复系统的作用与身体的消极反应有关,即减少活动和操作。换句话说,该系统时刻保持警惕,并可靠有效地阻止机体在愈合过程中做出不允许的行为。总之,正是因为疼痛,人们才能够快速学会哪些行为、环境或情境是有害的,并相应地调整自己的行为。这个过程在心理学上被称为经典条件反射,其中疼痛作为一种负性刺激,会与引发疼痛的情境或行为联系在一起,从而帮助个体在未来避免类似的情境。例如,儿童第一次触摸到火时会感到剧烈疼痛,这种疼痛会让他们记住这一行为的危险性,从而避免以后再触碰烫的东西。

当然,人也可能被疼痛压垮,以至于整个疼痛机制变得不适应,不仅没有发出威胁或危险的信号,反而开始威胁甚至摧残患者。当脑部病变或神经系统功能失调导致疼痛成为慢性病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Grahek15介绍了一些无痛患者的病例,说明这两种系统的缺失是如何对人体造成损害和极大伤害的,“她的膝关节、髋关节和脊柱都出现了病变,接受了几次矫形手术……她显然没有在站立时转移重心,没有在睡觉时翻身,也没有避免某些姿势,而这些姿势通常可以防止关节发炎。”

除了疼痛,还有其他类型的身体痛苦。发烧会让人感到不适,但这是身体激活免疫细胞从而抑制病原体增殖;呕吐也让人感到不适,但这是在排出有害物质和缓解胃部压力。当然,还有一些身体痛苦似乎很难找到价值,例如,终末期患者的身体痛苦、慢性疼痛、严重的残疾。不过本章的目的是反驳Benatar要避免一切痛苦的预设,并不需要说明所有种类和不同程度的身体痛苦都是有价值的,只需要说明某些身体痛苦是人体机制在保护自己就足够了。

2.2 精神痛苦的价值

精神痛苦虽然会令大多数人非常不适,但是也具有工具价值。第一,精神痛苦能打破人传统的思维方式,使人进行复杂的思考。当人们经历精神痛苦时,常会促使人们反思自己曾经的生活方式、自身的局限和内在需求。人们可能发现曾经一直过着不适合自己的生活,也许这种生活并不能呈现真实的自己,或者这种生活似乎没有目的和价值。第二,精神痛苦是锻炼心理韧性的重要契机。经历过精神痛苦的人,往往能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在困境中保持心理平衡。那些能够成功应对精神痛苦的人,在面对未来的困难时会更加勇敢和坚韧。第三,精神痛苦能引发人们对抽象的哲学问题进行思考,例如生命的意义、人与宇宙的关系等。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人们会获得新的知识和智慧,心灵也会平静。意义的发现可以使身陷痛苦之中的人继续关心生活,但追求意义的过程并不总能成功。此外,痛苦还能够激发人进行艺术创作。比如李白的《静夜思》表达了自己的思乡之情;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表达了他对命运的抗争和对生命的热爱。

不过,只有个人面对精神痛苦时有积极态度和行为且精神痛苦是适度的,这些精神痛苦才对人有价值。如果无法满足这两个条件,精神痛苦可能也会把人击溃。有一些痛苦对人类的确没有价值,但是要反驳Benatar把避免一切痛苦作为反出生主义的前提,只需要解释某些痛苦对人类有价值就够了。

3 出生的痛苦阈值

在了解痛苦的价值后,人们对待痛苦的正确态度不是像Benatar那样追求无痛,也不是接受一切痛苦,而是找到一个适当的界限。在出生问题上,为了防止未来的人遭受不必要的痛苦,确定出生的痛苦阈值是更为明智的方法:未达到痛苦阈值的出生是可接受的。确定痛苦的阈值必然需要一种参照标准。本章将从医学与环境两个方面考虑出生的痛苦阈值。如果在生育时一个方面达到了痛苦阈值,那么出生就是不可接受的,而两个方面都没有达到痛苦阈值,那么出生才是可接受的。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从避免因生育导致儿童痛苦的角度出发构建的痛苦阈值清单。笔者所讨论的可接受与不可接受的出生都只是在避免痛苦范围内的,而在现实中人最终是否生育,还需要考虑其他的因素,如生命存续、人类历史的价值等。

3.1 医学标准

医学标准是通过产前诊断技术来判断胎儿生命是否健康,是否有可能患重大疾病。产前诊断就是在胎儿还在子宫中进行的检查诊断16。产前诊断技术能够在孕期早期发现胎儿的结构性、功能性及遗传性疾病。在经过产前诊断后,医生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建议父母终止妊娠。第一,胎儿自身的疾病。因为正常的成年人并不希望自己有这些疾病,所以人们以这些标准推定即将出生的胎儿也不希望自己有这些疾病。例如,唐氏综合症患者的智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可能导致其寿命缩短。再如,爱德华综合症的染色体异常往往伴随着深刻的身体和智力发育障碍,很多情况下胎儿甚至无法长时间存活。此外,还存在一些致命的心脏畸形,如无心综合症。基于对胎儿未来的考虑以及对家庭负担的考虑,许多医生会建议父母在确诊胎儿有严重的疾病后终止妊娠以避免不必要的痛苦。第二,母体严重健康问题。如果妊娠会对母亲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严重的心脏病、高危妊娠并发症,医生通常会建议终止妊娠以保护母亲的生命安全。

经过医学标准的检验后,如果胎儿确诊为严重的致命性或致残性疾病,或者妊娠会对母亲的生命构成严重威胁,那么出生达到了痛苦阈值。如果胎儿是健康的,那么出生并未达到痛苦阈值。

3.2 环境标准

前文基于医学对胎儿健康的判断标准设立痛苦阈值,下面我们将从道德哲学角度出发,以胎儿出生后能相对健康快乐成长的环境为基础,设立痛苦阈值。在这一点上,考虑儿童的基本需求和利益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许多评论家提出了关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基本需求清单。例如,Lanigan17指出,我们欠孩子一个过上好日子的体面机会,这需要食物和住所、保护和善意、刺激以及鼓励他们的个人成长和自主。Steinbock18认为,我们欠孩子们一个合理的前景,让他们能够体验快乐、学习和与他人建立关系,同时也欠他们一个良好的养育条件。Purdy19认为,只有当一个人能够确保孩子过上体面的生活,有干净的水、营养丰富的食物、安全的住所、教育和医疗保健时,他才应该生孩子。与Purdy的具体化相比,Velleman20提出了尊重人格的标准:对孩子的规定表达了对人的生命的重要性的应有重视。本文根据这些建议的总体精神,为儿童的基本利益和需求开列一份清单。当然,探究儿童健康成长的相关因素是非常复杂的问题,例如未来的环境变化是人类无法预料的,所以想要穷尽列举出一切相关条件是很困难的。本节只能从如何保障儿童基本需要的角度出发,把儿童基本需求分为物质和精神两方面进而完成清单的构建。

第一个是物质方面。一个孩子想要健康成长,至少需要如下物质支持:营养的食物、干净的饮用水、安全的住所,以及合格的医疗护理;不受奴役、不法胁迫和身体虐待等。换句话说,如果不能给胎儿提供这些物质支持,那么生育就是不可接受的。合理营养的食物和干净的饮水能够满足孩子身体发育和大脑发育的需要;安全、清洁且适宜居住的家庭环境可以防止污染、噪声等不利因素影响儿童居住;合格必要的医疗护理可以帮助孩子预防疾病。关于儿童的食物和饮水,有关团体应当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儿童的饮食安全和贫困家庭的儿童能获得基本的食物支持;父母应该保障孩子均衡饮食,避免营养不良。关于儿童的住所,有关部门和社会应当建立完善的福利体系,对低收入贫困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确保贫困儿童能够拥有住所;父母应该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居住环境,还应关注孩子的独立空间,确保他们能感到舒适放松。关于儿童的医疗,有关部门应确保儿童能够享受基础医疗服务,推行儿童免疫、体检等项目,并确保贫困家庭的孩子能够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父母应学习育儿知识,预防孩子患病,并在孩子生病时及时带去医院治疗。关于儿童不受奴役、不法胁迫和身体虐待等,国家应通过立法确保儿童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家长不能使用暴力方式教育孩子,而是要耐心沟通来解决问题。

第二个是精神方面。一个孩子想要相对健康地成长,至少需要如下精神支持:教育、玩耍和社交;发展独立兴趣并找到自己未来的道路。换句话说,如果不能给胎儿(未来的孩子)提供这些精神支持,那么生育就是不可接受的。教育能够促进孩子的大脑发育,提高其认知和思维能力。玩耍和社交能够帮助孩子发展社交技能,学会如何与他人合作和沟通。发展独立兴趣并找到自己未来的道路能够培养孩子独立性和发挥自己的天赋。关于教育、玩耍和社交,社会应当提供多元化的教育,使孩子能全面发展,还应缩小教育资源分配之间的差距,让每个孩子都能平等地接受教育;父母应重视孩子早期的教育,从小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鼓励孩子接触多元的知识。关于玩耍和社交,社会应当建设游乐场、公园等设施,保证孩子有足够的空间进行活动;父母应鼓励孩子参与户外、社交活动。关于发展独立兴趣和逐渐找到自己成长道路的机会,社会应尽力确保每个儿童都有实现自己天赋的可能;父母应尊重孩子的兴趣,并为他们的选择和发展提供帮助。

以上标准只是笔者基于上述学者总结出来的抽象标准。任何一种客观清单的理论都免不了受到提出者自身经验、文化的限制。不同的人对孩子健康成长所必须的条件有不同的看法,例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人对这个问题肯定有不同看法。但笔者所提到这几项条件是儿童健康成长的基本标准,实践中只有程度上的争议。

需要提供给未来的孩子上述物质和精神支持的主体包括国家、社会和父母,但是作出生育决定,并且直接参与孩子成长的主体只有父母。所以父母能否满足上述清单要求至关重要。上述的标准只是一种从抽象层面总结出的理想标准,而在实际的不同环境的社会和家庭中,例如在经济落后的地区,父母因为外部因素可能无法提供某些支持。如果严格按照客观清单上的每一条去要求父母,只要一条不能满足,就不应该生育,那太强人所难了。故笔者认为,只要父母能够提供给孩子爱、善意和关心,能够与孩子建立一段充满爱和关怀的关系,可以允许一些物质、精神支持的欠缺。

4 结语

从现代医学和心理学的角度出发,人们认识到,适当的身体痛苦或精神痛苦对人有重要价值。疼痛的回避系统和修复系统的运作,在人类的学习和适应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精神痛苦能锻炼人的心理韧性,引发人的反思,了解自身的局限和内在需求。Benatar忽视了痛苦的价值,把避免一切痛苦作为反出生主义的前提,面对作为道德问题的生育时,得出了一种反道德直觉的极端观点。在认识到痛苦的价值后,合理的做法是从医学和环境两个角度出发,提出一种关于出生的痛苦阈值理论。这种理论比起Benatar的反出生主义,更加符合道德直觉,也更加温和。其中医学标准是胎儿在产前诊断中不能患有重大疾病;环境标准是胎儿出生后的社会环境和父母应提供最低限度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如果不能同时满足这两个标准,那么才推定胎儿出生后是痛苦的。当然,为了符合道德直觉,父母因为外在因素而无法提供某些支持,他们对孩子的关心和爱可以作为例外。

参考文献

[1]

Shiffrin S V. Harm and its moral significance[J]. Legal Theory201218(3): 357-398.

[2]

Harrison G. Antinatalism, asymmetry, and an ethic of Prima Facie Duties[J]. South African Journal of Philosophy201231(1): 94-103.

[3]

Smilansky S. Is there a moral obligation to have children?[J]. Journal of Applied Philosophy199512(1): 41-53.

[4]

Smilansky S. Life is good[J]. South African Journal of Philosophy201231(1): 69-78.

[5]

Spurrett D. Hooray for babies[J]. South African Journal of Philosophy201130(2): 197-206.

[6]

Benatar D. Every conceivable harm: a further defence of anti-natalism[J]. South African Journal of Philosophy201231(1): 128-164.

[7]

Benatar D. Better never to have been: the harm of coming into existence[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20.

[8]

Narveson J. Utilitarianism and new generations[J]. Mind196776(301): 62-72.

[9]

Vetter H . IV. The production of children as a problem of utilitarian ethics[J]. Inquiry196912(1/2/3/4): 445-447.

[10]

伯纳德·威廉斯.道德:伦理学导论[M].魏犇群,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24: 135.

[11]

韩炳哲.妥协社会[M].吴琼,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23: 1.

[12]

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M].时殷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94-97.

[13]

Melzack RWall P D. Pain mechanisms: a new theory[J]. Science1965150(3699): 971-979.

[14]

蒙蒂·莱曼.疼痛的真相[M].李艾琳,译.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22: 9.

[15]

Grahek N. Feeling pain and being in pain(2nd ed.)[M]. Cambridge: MIT Press, 2007: 8.

[16]

香川知晶.没人能是旁观者[M].吴震,杨西寒,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23: 51.

[17]

Lanigan J. Choosing children[J]. Philosophy Now200655: 42-42.

[18]

Steinbock B. Wrongful life and procreative decisions[M]//Roberts M A, Wasserman D T. Harming future persons: ethics, genetics and the nonidentity problem. Dordrecht: Springer Netherlands, 2009.

[19]

Purdy L. Loving future people[C]// Callahan J. Reproduction ethics and the law: feminist perspectives. I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5: 300-319.

[20]

Velleman D. Persons in prospect[J].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200836: 221-288.

基金资助

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类案同判机制研究”(20XFX001)

AI Summary AI Mindmap
PDF (512KB)

0

访问

0

被引

详细

导航
相关文章

AI思维导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