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研究背景
医学实验作为推动生物医学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人类健康和疾病治疗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是生命科学中,特别是现代医学研究中的重要条件和基础
[1]。1628年,威廉·哈维(William Harvey)建立的血液循环假说标志着动物科学实验开始进入医学领域。目前,各类动物实验已经成为医学研究中的基本技术措施
[2]。实验动物在医学实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从药物测试到疾病模型的建立,为人类提供了宝贵的数据与参考。但动物实验往往伴随着对动物身体和心理的伤害,乃至生命的牺牲。据统计,中国每年用于科研的实验动物约为2 000万只,全球每年约有数十亿只动物为科学而献身,其中大部分用于医学研究,因此实验动物为人类健康作出了巨大的牺牲
[3-4]。定义动物福利的早期方法是由农场动物福利委员会在1979年的一份新闻稿提出的,可以追溯到“1965年Brambell委员会”,并被称为五种自由(即生理福利、环境福利、健康福利、行为福利、心理福利)
[5]。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对动物福利的关注,动物福利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动物解放的目标是消除对动物的不公正待遇,而不是完全禁止人类使用动物
[6]。如何在进行必要的医学研究的同时,保护和提高实验动物的福利,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尽管如今研究人员已逐渐意识到提高实验动物福利的重要性,但人们对实验后动物福利的关注度还有待提高。目前,相关研究多集中于文献整理和理论思辨层面,对于实验后动物的福利保护现状、存在的问题、成因以及提升关注意识的必要性等方面,缺乏纵深的探讨和研究。
基于此,本研究以动物福利为基本理论框架,以“现状调查—存在问题—成因分析—对策”为核心思路,对医学科研人员,即从事动物实验的医学博士研究生、动物实验室管理人员、伦理委员会成员进行深度访谈,采用NVivo12软件进行三级编码,从生理福利、心理福利、行为福利三个构成动物福利的维度进行现况扫描和评价,剖析其影响因素,以此为出发点深入考察中国医学实验后动物福利保护现状及问题,进而最大限度地提升实验后动物福利,并最终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可行的决策支持。
1 研究方法与工具
以哈尔滨医科大学从事动物实验的医学博士研究生、动物实验室管理人员、黑龙江省动物伦理委员会委员的医学科研人员为调研对象。围绕前文所述问题设计访谈提纲,访谈提纲由6个正式问题和2个备用问题组成。访谈提纲经研究小组讨论进行修改,并进行预访谈进一步完善提纲内容,最终形成本次研究的访谈提纲,详见
表1。本次访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一对一访谈了14位受访者,包括8名从事动物实验的医学博士研究生、3名动物实验室管理人员以及3名黑龙江省动物伦理委员会委员。此外,还组织了1场聚焦于动物实验室管理的焦点小组访谈,共3人。在这17位受访者中,15人具有医学背景,占比高达88.2%。20~30岁及40岁以上的受访者在研究样本中占据了较大比例。从学历层次来看,6人拥有博士学位。每场访谈时长控制在20分钟左右,访谈全程录音并提前告知受诊者研究目的,录音用途等。在获得参与者的知情同意后,进行了半结构化访谈(达到理论饱和),得到定性研究所需要的数据,运用扎根理论进行质性材料的分析。
2 数据整理和分析
本研究运用扎根理论对访谈材料数据进行系统整理和深入分析。为确保分析的准确性,本研究借助NVivo12软件对原始访谈材料进行处理。访谈结束后,将访谈录音中与本研究相关的内容整理并转录至Word中,将7万余字访谈文本数据导入NVivo12软件中。
2.1 筛选高频词
首先进行高频词筛选,筛查词汇最小长度为2,并删除与本研究不相关的词汇,进行词频分析,并根据高频词汇形成词汇云图(见
图1)。访谈对象提及出现频次最多的词汇依次是:“实验”“动物”“保护”“方法”“处理”,加权百分比分别为3.73%、3.35%、0.69%、0.61%、0.56%。这些高频词汇充分体现了访谈对象的关注特点和表达核心,分析资料满足研究主题。
2.2 访谈文本编码
本研究遵循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对访谈文本进行了逐级编码工作,即按照开放式编码、主轴编码和选择性编码的顺序进行。
2.2.1 开放式编码
在开放式编码阶段,对原始资料进行了初步整理并逐句分析,尽可能使用访谈者的原始语句作为概念归类基础,赋予原始语句概念类属,最终确定16个一级范畴,如
表2所示。
2.2.2 主轴编码
开放式编码后得出的16个范畴是相互独立的,因而需要关联各范畴。本研究通过分析各范畴的内在关系,按照扎根理论经典模型“条件—现象—行动/互动策略—结果”的编码范式,将上述范畴进行有机连接,建立范畴间的潜在逻辑关系,进行主轴式编码,共得到6个关系类别和2个核心类属。
2.2.3 选择性编码
在所有已发现的概念类属中系统分析后选择出“核心类属”,核心类属处在所有类属的中心地位,频繁出现在资料中的类属。经过分析6个轴心编码的关系类别后,得到2个核心类属,实验后动物处置和实验后动物福利,如
表3所示。
对预留访谈材料进行编码,编码过程中未形成新的概念,因此可以判断达到理论饱和。
3 实验后动物福利现状
3.1 部分实验后动物仍具备继续饲养条件
在对医学科研人员进行的深入访谈中,普遍发现医学科研人员具有明确地致力于提升实验后动物福利的意识。在医学科研领域涉及行为学的实验中,部分实验动物在完成实验后通常仍具备被继续饲养的条件。在这类实验中实验动物并未接受任何药物处理或其他可能影响其健康状态的干预措施。医学科研人员主要通过观察动物的自然行为或利用特定的行为学设备来收集数据。因此,通过与从事动物实验的医学博士研究生的访谈,了解到此类实验动物并非一定要被处死,可以继续饲养。
此外,在访谈中还涉及了经历手术或产生疾病后需要特殊护理的实验动物的饲养方式,该类实验后动物往往需要单笼饲养,密切关注,观察身体有无异常并给予营养,但会与其他实验动物安置于同一个通风架。
3.2 选择最适宜的安乐死方式
从访谈中得知,在医学实验中,为了深入探究疾病的分子机制或观察脏器的病理结构变化,常常需要进行分子与生化层面的实验。对于需要获取生物学样本的实验,通常在实验结束后对动物实施安乐死,以便获取必要的生物样本。在实施实验动物安乐死的过程中,医学科研人员会根据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来选择最合适的安乐死方法。对于体型较大的动物,如兔子,常采用耳缘静脉注射空气法,人道且迅速地使动物失去知觉
[7]。对于体型较小的动物,如小鼠,当数量较少时,常选择颈椎脱臼法。颈椎脱臼在特定条件下仍可能符合动物福利的要求,但随着伦理观念的演进和替代方法的出现,其适用性正变得日益受限。安乐死在国际和国内均受到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约束。《美国兽医协会动物安乐死指南(2020年版)》明确指出,颈椎脱臼适用于小体型啮齿类动物幼崽(<150 g)等无法采用化学安乐死的特殊情况且需操作者具备专业技能。《实验动物安乐死指南》指出>14日且体重<200 g啮齿类动物建议使用先麻醉,后颈椎脱臼的方法进行安乐死。在与动物伦理委员会委员的访谈中得知在审查实验动物安乐死的过程中,应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评估。颈椎脱臼作为一种安乐死方法,并非绝对禁忌,但在使用时需满足特定条件。例如,当存在特别的研究需求,且有充足的理由说明该方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时,可在严格监管下使用。否则,通常要求在麻醉状态下进行颈椎脱臼,以确保动物在过程中尽可能减少痛苦。当医学科研人员需要处理大量小鼠时,则倾向于使用化学药品或气体麻醉剂,如二氧化碳和乙醚,这些方法能够在不引起过度痛苦的情况下,高效地对动物群体实施安乐死。若实验动物达到人道终点,即其健康状况因疾病影响而极度恶化,以至于动物遭受极度痛苦,医学科研人员会选择提前终止实验,对其实施安乐死。
此外,在药理学实验中,尽管低剂量组的动物可能在外观上未显示出显著影响,但医学科研人员无法确切知道实验后动物体内是否发生变化。为了确保后续实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先前低剂量处理对后续实验结果的潜在干扰,低剂量组的实验动物往往也需要被安乐死。不仅是为了确保所得数据的科学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重复性,还是对实验后动物福利的尊重,避免痛苦和折磨。
3.3 安置与领养实验后动物
在与从事动物实验的医学科研人员的访谈中了解到,许多医学科研人员从道德伦理的角度出发,认为实验后的动物应当得到妥善地安置和领养。医学科研人员普遍认为,在评估实验后动物的后续价值时,某些特定物种如比格犬或猴子的领养案例相对更为普遍。
在与伦理委员会成员的深入访谈中发现,部分医学院校学生在实验后动物福利伦理认知方面存在不足,在对待实验后动物的态度上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伦理认知缺失。尽管学生具备提升实验动物福利的意识,但往往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在实际实验操作过程中,无法清晰了解具体的实验要求,也未能充分掌握一系列操作的详细规范。部分医学院校在动物伦理实践教学方面设置的内容较少,学生在实操过程中缺少动物伦理判断与决策能力,出现很多了解伦理原则却违背原则的“知行分离”行为,对实验动物福利伦理相关的法规制度仍缺乏宣传与解读
[8]。因此,医学院校应开展实验动物伦理学教育、提升医学科研人员动物伦理学意识。此外,伦理审查的严格要求也是推动实验后动物福利提升的重要因素。
4 实验后动物福利保护面临的主要挑战及原因分析
4.1 生理健康、心理压力与适应问题
实验动物极度痛苦状态可能会干扰实验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提高动物福利有助于获得更精准的实验数据,提供良好的福利条件能够显著减少动物的应激反应,更符合实验动物天性,降低对实验结果的干扰,从而提高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对于提高研究质量、推动科学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验过程中,实验动物可能接受过手术、药物注射等其他侵入性操作,虽然在实验设计中是必要的,但会对动物的长期健康产生潜在影响。如手术后的伤口感染、药物的慢性毒性等都可能影响实验后动物的生存状况和生活质量。实验结束后,实验动物仍可能携带实验过程中引发的各类健康问题继续生存,影响其生存状态。然而在当前阶段,这些问题尚未得到有效干预,表明实验后动物福利保障仍处于不完善状态,凸显了实验后动物福利保障的延续性问题,亟待系统性的关注与改进。
长期单独笼养对小鼠的心理健康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研究表明,长时间隔离饲养的小鼠可能会发展出焦虑和抑郁等行为学异常
[9]。小鼠经历特定的外科手术或特殊护理后,在重新融入群体生活时可能会遭遇社交冲突,尤其在雄性小鼠中现象显著。小鼠身体状况较为虚弱时返回原有笼舍,由于身上携带了外来的气味标记,可能会遭受同笼其他小鼠的攻击或排斥
[10]。实验结束后,即使重新融入群体,实验后动物也可能因长期的社交剥夺而难以适应,甚至会出现攻击性或逃避行为。然而,医学科研人员往往缺乏足够的资源和能力去持续关照实验后动物的心理健康,导致实验后动物福利保护能力不足,成为当前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4.2 高成本动物养老与低成本安乐死的争议
在当今社会背景下,实现所有实验后动物的领养面临着诸多实际挑战。在动物实验伦理的讨论中,关于高成本养老与安乐死的争议引发广泛关注。支持高成本养老的观点认为,实验动物作为生命主体具有内在价值,其价值不应仅取决于对人类的工具性作用,而是应基于其自身的存在意义。因此,从伦理角度出发,为实验动物提供养老支持被视为一种尊重其生命价值的体现。而主张安乐死的观点则认为,当动物处于不可逆的痛苦中时,安乐死是一种更人道的选择,可以避免因过度医疗导致“延长痛苦而非生命”的情况。动物的生存质量是判断其是否应继续生存的关键因素,而人类的主观判断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
二者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界定动物的“生存质量”,以及是否应以人类的主观判断替代动物的真实需求。一方面,实验动物的生存质量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其生理、心理和行为表现,而这些指标往往需要人类的主观解读;另一方面,动物具备受苦的潜能,这一感受性被作为道德地位的标准,因此动物被认为具备道德地位
[11]。随着对实验动物情感和认知能力的深入了解,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实验动物具有与人类相似的“共情”能力,其需求和痛苦应被充分尊重。然而,如何在人类的伦理判断与动物的真实需求之间找到平衡,仍是当前动物实验伦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尽管许多医学科研人员和伦理委员会支持实验后动物的领养,但实际操作中,领养意愿和资源往往不足。随着医学科技的迅猛发展,每天会产生大量实验后的动物,领养全部实验后动物,将需要巨额的空间、资金和人力资源。科研机构必须投入相应的经费和精力来满足这些需求。此外,许多领养者对实验后动物的健康状况和行为问题存在顾虑,这也是导致领养需求有限的原因之一。实验结束后,实验后动物需要合适的安置设施,但许多研究机构缺乏足够的资源来建立专门的收容所或领养中心。因此,这些动物在实验结束后可能面临无处可去的困境。
4.3 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与法律规制的双重困境
将实验动物福利理念纳入实验室准入环节至关重要。当前,从事动物实验的医学科研人员多为硕士生和博士生。尽管学校和相关机构会定期组织培训讲座,但这些培训在深度和广度上仍显不足。不同教师对学生实验指导的强度存在差异,导致部分学生对实验的具体要求缺乏清晰认知,甚至未接受过关于实验操作规范的系统培训缺乏对实验动物相关国家政策及国家标准的系统性学习。目前许多高校、医院、科研机构均设立了动物实验伦理委员会,建立了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制度,但也存在伦理审查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许多科研人员对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的认识不到位,经常出现“先实验,后申请审查”的问题,使动物实验伦理审查流于形式
[12]。
医学科研人员普遍具有明确的致力于提升实验后动物的福利的意识,人道主义的考量占据核心地位,人道主义原则要求人们尊重和关怀所有生命,实验动物作为生命体,同样享有获得基本尊重和人道对待的权利
[13]。人道主义对待实验动物不仅体现了对生命的敬畏,也是科研伦理的必然要求。道德不存在强制性,因此只从伦理道德角度呼吁实验动物福利伦理是远远不足的,必须由国家或行业协会推进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才能规范和制约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行为
[12]。随着科研伦理审查机制的日益完善,任何科研活动都必须通过伦理的严格审视。提升实验后动物福利,不仅是满足伦理审查的硬性要求,更是医学科研人员社会责任和道德自律的体现。伦理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实验后动物福利的提升。但目前关于实验后动物安置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指导和规范,使得研究机构在处理实验后动物时面临法律风险,导致一些机构选择安乐死而非领养。
5 对策和建议
5.1 加强对实验后动物群体再融入的评估
在医学实验中,为了评估实验组在分子表达或生化指标上的变化,以及与低剂量组的差异,常将实验结果与对照组进行比较,进而揭示疾病的变化规律
[14]。在医学动物实验中通常在实验后动物健康状况基本恢复后,再将其重新引入群体环境中。在此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多个评估因素,如加强身体、心理等方面的评估与观察,加强群体融入前的适应性过渡等。为了减少由于社交冲突带来的额外压力和伤害,实验后动物在重新融入群体的过程中需要细致地观察和管理。
5.2 推进更加合理的领养机制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实验后动物的领养具有一定的可行性,更蕴含着深远的价值。在实验结束后,许多实验后动物依然健康且具备继续生存的能力,它们的生命权不应被忽视。
相关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领养机制,确保实验后动物能够得到妥善安置与照顾。可以通过与动物保护组织、领养机构等合作,为实验后动物提供安全、适宜的生活环境,让它们在实验结束后能够回归正常生活。同时,实施实验室护照制度,详细记录实验动物的实验类型、用药史及行为特征,并借助技术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在制度重构方面,构建基于个体决策的3R模型,设计伦理决策流程图,指导实验动物的伦理管理与决策过程。
医学科研人员和相关机构需要在尊重生命、维护动物权益与确保科研进展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以此实现科学发展及伦理道德的和谐统一。不仅关乎动物的福祉,更关乎科研活动的伦理合法性。
5.3 构建实验动物福利保障体系:伦理规范与技术培训双轮驱动
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术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动物的抓取、保定、给药、手术、麻醉、安乐死、人道终点判断等,减少实验动物在饲养管理和实验过程中遭受的痛苦;应实行准入制度,定期开展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培训,培训通过考核合格后才可开展动物实验;科研人员应遵循3R原则,科学合理地设计实验方案,避免过多使用实验动物的情况出现。公众教育和意识的提升也是提高实验后动物福利的重要环节。随着社会的发展,动物保护在民众中也逐渐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支持,通过宣传实验后动物的贡献和领养的意义,增强社会对实验后动物权益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营造一个更加友善的领养环境。
此外,高质量的动物实验不仅体现了人类对实验动物生命的尊重,同时也能够保证实验结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因此建立科学、完善、规范的实验后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制度,可以促进实验后动物管理的标准化,保障实验方案设计的合理性,监督从业人员操作的规范性,保证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和重复性
[15]。医学科研人员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的结合,共同促进了医学科研领域对实验后动物福利的持续关注与实际改善。只有当医学科研人员、相关机构及社会公众共同努力时,才能切实保障实验后动物为人类健康事业奉献,赢得其应有的尊重与关怀,真正实现伦理与科学的和谐共融。
6 结语
本研究采用半结构化访谈结合扎根理论的质性研究方法,围绕医学实验后动物福利保护问题展开调研,系统梳理了当前国内实验后动物的处置现状、现存困境及相关原因。研究发现,现阶段科研人员普遍具备动物福利保护意识,也能依照规范选用人道处死方式、对具备饲养条件的动物进行妥善照料,但实验后动物仍持续面临生理损伤、心理应激、群体融入困难等问题。此外,安置领养资源不足、实验后动物养老与安乐死的伦理争议、从业人员伦理素养参差不齐、相关法律法规与审查机制落地不到位等现实难题,仍制约着实验动物福利保障水平的提升。
实验后动物福利不仅关乎科研伦理的合规性,更直接影响科学数据的可靠性与研究的可重复性。将伦理认知转化为行动,才能真正实现医学进步与动物福利的协同发展。后续研究可进一步拓展样本范围深入揭示影响实验后动物福利落实的机制,为构建更加人性化、科学化的实验动物管理体系提供理论支持。
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高等医学院校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教育‘本科-研究生’一体化关键问题研究”(SJGZ20220077)
黑龙江省博士后课题“基于社会结构化理论的科研诚信预警体系构筑研究”(LBH-Z23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