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DA对原创新药的界定标准研究

张天翔, 黄哲

中国药物化学杂志 ›› 2025, Vol. 35 ›› Issue (05) : 399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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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物化学杂志 ›› 2025, Vol. 35 ›› Issue (05) : 399 -406. DOI: 10.14142/j.cnki.cn21-1313/r.2025.05.009

美国FDA对原创新药的界定标准研究

    张天翔, 黄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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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际药物市场中,原创新药(first-in-class, FIC)因其创新性而备受关注。药物的创新性可以体现在作用机制、生理作用、化学结构以及适应症等多个维度,因此依据何种标准来界定药物创新性面临极大的挑战。本研究分析了1986年至2022年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认定的397种FIC药物的案例,结果显示,美国FDA在制定FIC药物的界定标准时,不但考虑药物在基础研究方面的创新性,同时也考量药物在临床上的应用价值。在评定药物是否为FIC药物时,FDA采用作用机制分类法,化学结构分类法,生理作用分类法,复合作用机制、化学结构和生理作用的分类法,叠加疾病分类法,以及其他分类法综合评价药物的创新性。本文作者通过解析FDA在不同药物案例中选择认定方法的底层逻辑,明确了美国FDA判定FIC药物的标准具有交互衔接、立体灵活的特点,充分考虑药物的临床价值和创新价值,为我们理解和界定原创新药提供了值得借鉴的视角。

关键词

FDA / 原创新药 / 界定标准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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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DA对原创新药的界定标准研究[J]. 中国药物化学杂志, 2025, 35(05): 399-406 DOI:10.14142/j.cnki.cn21-1313/r.2025.0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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