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范围界定的方法革新

雷一鸣, 周翔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45 ›› Issue (4) : 181 -192.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45 ›› Issue (4) : 181 -192. DOI: 10.15896/j.xjtuskxb.202504016

公共数据范围界定的方法革新

    雷一鸣, 周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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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确界定公共数据的范围与边界,是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价值开发的前提。现有界定公共数据的方法主要采用基于概念的三要素模式,即主体、目的、行为三要素。然而,这一方法过于关注条文的文义解释而忽略公共性的本质特征,过于依赖行为主体的公共性而忽略行为内容的公共性,导致公共数据范围过宽和实践操作性不强。新的公共数据范围界定模式基于主体、目的和价值三要件,剔除了现有方法的行为要件;保留并强化了主体要件,数据产生主体为具有公共职责的机构,按公共性强弱分级分阶段管理;将目的要件细化为对象与时间两项要求,对象要求数据须关联法定职责或公共服务领域,时间要求仅履职过程中形成的数据有效、排除前期准备及后续阶段数据;新增价值要件,数据须承载公共利益且最小化对私权的影响,从依据定义性规范转向锚定实质公共价值。在实践中,三要件模式能更为精确地界分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合理有效的界定标准使企业的数据权利义务更加明确,能够提升数据管理和利用的效率,促进公共数据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价值开发。

关键词

公共数据 / 数据界定 / 公共性 / 构成要件 / 公共价值 / 数据产权 / 结构性分置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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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一鸣, 周翔. 公共数据范围界定的方法革新[J].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45(4): 181-192 DOI:10.15896/j.xjtuskxb.20250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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