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异化风险的实践法哲学反思

王保民, 武朝阳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45 ›› Issue (6) : 110 -120.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45 ›› Issue (6) : 110 -120. DOI: 10.15896/j.xjtuskxb.202506011

人工智能异化风险的实践法哲学反思

    王保民, 武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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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以实践法哲学深刻揭示了“异化劳动”的内在逻辑,并在此基础上预判了人工智能时代的异化风险。人工智能作为人类劳动的产物,其技术载体(算法、数据、算力)本应服务于人的自由与解放,但在资本逻辑下可能转化为控制人的工具而走向异化。劳动形态的转变、生产资料的数字化、生产方式的算法化、剥削的隐蔽性等因素系统重塑着人工智能时代的生产关系,加之法权关系的结构性矛盾共同助推人工智能异化的风险愈演愈烈。人工智能异化实际凸显了人类对技术的依赖和失控,破解人工智能异化应坚守马克思实践法哲学的人本立场和向善性,坚守“劳动复归”的实践路径,破除法权关系的法理桎梏,进而推动“技术—资本—法律—伦理”范式的多重变革。

关键词

人工智能 / 异化劳动 / 实践法哲学 / 数字劳动 / 生产关系 / 法权关系 / 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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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保民, 武朝阳. 人工智能异化风险的实践法哲学反思[J].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45(6): 110-120 DOI:10.15896/j.xjtuskxb.20250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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