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世界卫生组织资料显示,晚期早产儿约占出生早产儿的75%
[1]。研究发现,与足月儿相比,晚期早产儿疾病发生率是足月儿的3倍
[2],尤其是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生率,如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neonatal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NRDS)明显高于足月儿
[3]。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是指妊娠前正常、妊娠期新发的糖代谢异常,全球发病率约为14%
[4]。GDM母亲因高血糖引发的高胰岛素血症,可导致胎儿肺表面活性物质(pulmonary surfactant, PS)合成减少及剖宫产率增加,使新生儿更易出现NRDS和新生儿湿肺(transient tachypnea of the newborn, TTN),GDM是新生儿呼吸系统疾病发生的独立危险因素
[5]。产前糖皮质激素(antenatal corticosteroid, ACS)是促进胎肺成熟,改善早产儿预后的重要产前干预措施,是早产儿存活的独立保护因素
[6]。多项指南
[7-8]推荐,对妊娠23~33
+6周有早产风险的孕妇使用ACS,以促进早产儿肺成熟,降低NRDS的发生率并改善其近远期临床结局。晚期早产ACS应用的争议较多
[9],因其会增加晚期早产儿生后低血糖的发生风险,故ACS的应用应针对特定人群,而非所有晚期早产儿。因此,确定妊娠晚期适合使用ACS的特定人群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ACS对GDM母亲分娩的晚期早产儿的风险和益处证据有限
[10]。目前关于ACS是否有助于降低GDM母亲分娩的晚期早产儿呼吸系统疾病发生率的结论尚不明确。本研究回顾性分析GDM母亲孕期的临床资料及其分娩的晚期早产儿的临床资料,探讨ACS对晚期早产儿TTN、NRDS的影响,为临床干预提供循证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回顾性分析2017年1月—2023年12月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产科收治的GDM母亲及其分娩的晚期早产儿的临床资料。入选标准:(1)胎龄34~36+6周;(2)母亲存在GDM且孕期临床资料完整。排除标准:(1)病历资料不完整;(2)治疗期间家属自动放弃或死亡;(3)存在先天遗传代谢病或重大先天发育畸形。本研究已通过我院伦理委员会批准(KY-2023-137-K01)。
1.2 资料收集
通过查阅电子病历收集患儿及其母亲相关临床资料。(1)患儿资料:性别、胎龄、出生体重,以及是否双胎、试管婴儿、小于胎龄儿(small for gestational age, SGA)、大于胎龄儿(large for gestational age, LGA)及住院治疗情况。(2)母亲资料:年龄、ACS使用情况、妊娠期并发症等。
1.3 相关疾病诊断标准及定义
NRDS的诊断标准参照2022版欧洲NRDS管理共识指南
[8]。TTN诊断标准参照《实用新生儿学》第5版
[11]。SGA指新生儿出生体重小于同性别同胎龄儿平均体重的第10百分位数;LGA指新生儿出生体重大于同性别同胎龄儿平均体重的第90百分位数,参考2013年Fenton曲线
[12]。新生儿窒息/低Apgar评分定义参照《新生儿窒息诊断的专家共识》
[13]。母亲GDM诊断参照《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
[14],妊娠高血压诊断依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
[15]。
ACS治疗情况:根据2021美国妇产科学会指南
[16],推荐妊娠34~36
+6周孕妇未应用过ACS,7 d内有早产风险的,建议应用1个疗程ACS(倍他米松12 mg/次qd,或地塞米松6 mg/次q12h,肌内注射,共2 d)。本研究中的ACS均为倍他米松。至少使用过1剂ACS为接受ACS治疗,未使用过ACS为未接受ACS治疗,足量ACS指肌内注射2剂倍他米松(12 mg/剂)。根据孕母ACS使用剂量将晚期早产儿分为未用ACS组、ACS不足(少于2剂)组、足量ACS(2剂)组;根据首剂ACS给药至分娩时间间隔,将晚期早产儿分为<2 d组、2~7 d组和>7 d组。机械通气的定义为需要无创或有创呼吸机辅助通气,其适应证参照2022版欧洲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管理共识指南
[8]和《新生儿机械通气常规》
[17]。
1.4 统计学分析
应用SPSS 26.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两组比较采用两样本t检验,多组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组间两两比较采用LSD-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和百分比(%)表示,组间比较采用检验,组间两两比较采用Bonferroni法。将单因素分析中P<0.05的影响因素作为自变量,构建多因素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危险因素分析。Bonferroni法以P<0.017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余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一般资料
研究期间本单位共分娩晚期早产儿5 059例,其中GDM母亲分娩的晚期早产儿共1 442例,占所有晚期早产儿28.50%。排除资料不完整22例,共纳入1 420例GDM母亲分娩的晚期早产儿,其中机械通气组322例,对照组1 098例。
2.2 机械通气组和对照组围产期资料比较
机械通气组ACS使用率、胎膜早破比例、胎龄、出生体重低于对照组,窒息/低Apgar评分、剖宫产、宫内窘迫、NRDS、TTN比例高于对照组(
P<0.05)。两组妊娠高血压、初产、男婴、SGA、LGA、双胎比例及母亲年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P>0.05)。见
表1。
2.3 GDM母亲分娩的晚期早产儿机械通气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以生后24 h内机械通气为因变量,
表1中单因素分析
P<0.05的指标为自变量,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使用ACS、胎龄大是晚期早产儿生后24 h需要机械通气的保护因素(
OR<1,
P<0.05)。剖宫产和窒息/低Apgar评分是生后24 h内需要机械通气的独立危险因素(
OR>1,
P<0.05)。见
表2。
2.4 ACS不同剂量和给药时机组间围生期情况比较
ACS不同剂量、给药时机组间胎膜早破、剖宫产、双胎、胎龄、出生体重、SGA、TTN、机械通气等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0.05)。ACS不同剂量及不同给药时机组间母亲年龄、初产、宫内窘迫、窒息/低Apgar评分、男婴、LGA、NRDS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见表
3~
4。
2.5 ACS不同剂量和给药时机与晚期早产儿生后24 h内需要机械通气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与未接受ACS相比,接受ACS晚期早产儿机械通气发生率逐渐下降,ACS足量使用的保护作用更为显著(
P<0.001)。与母亲接受ACS治疗至分娩时间间隔<2 d相比,间隔2~7 d和间隔>7 d的晚期早产儿机械通气发生率逐渐下降(
P<0.001),间隔>7 d的保护作用更为显著。见
表5。
3 讨论
近年来,GDM的患病率逐渐上升,已成为孕期常见并发症
[18]。在GDM母亲分娩的早产儿中,晚期早产儿占多数
[19]。GDM母亲分娩的婴儿,因血中高浓度胰岛素对PS合成具有抑制作用,其NRDS等呼吸问题的发生率比正常母亲分娩的婴儿增加5~6倍。ACS有助于促进PS的合成和胎肺成熟,这有助于降低GDM母亲分娩的新生儿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生率
[20]。考虑到ACS对晚期早产儿获益和风险的平衡,相关文献报道
[21-22]不推荐ACS常规用于晚期早产儿。但鉴于GDM母亲晚期早产儿NRDS和TTN的高发病率,有研究认为也许GDM母亲晚期早产儿是ACS使用的特定人群,但没有得到证实
[18]。因此,迫切需要开展更多相关研究评估ACS对该人群的风险与获益。
本研究结果显示,ACS对GDM母亲分娩的晚期早产儿NRDS的发生率并无显著改善作用,与Özkan等
[23]和Krispin等
[24]研究结论一致。这两项研究均证实,ACS并不降低GDM母亲分娩的晚期早产儿NRDS的发生率。GDM母亲的胎儿肺成熟延迟是公认现象。理论上,ACS可以通过促进PS合成和肺结构成熟来改善呼吸结局。然而,高血糖环境可能干扰ACS的正常生理作用。Dubé等
[25]研究证实,接受倍他米松治疗的胎儿出生时存在高胰岛素血症。胎儿高胰岛素血症被认为会抑制肺细胞成熟,使肺泡Ⅱ型上皮细胞合成和分泌PS及相关蛋白减少,导致生后出现NRDS。虽然ACS通过刺激PS和其他蛋白质的产生而加速新生儿肺成熟,但GDM孕妇造成胎儿的高胰岛素,以及产前ACS导致母亲高血糖进一步加剧胎儿高胰岛素血症,导致肺成熟延迟,抵消了ACS促胎肺成熟的作用
[26]。因此,GDM母亲分娩的晚期早产儿在降低NRDS的发生率方面可能没有从ACS中获益。
本研究结果显示,ACS有助于降低GDM母亲分娩晚期早产儿TTN的发生率。Gyamfi-Bannerman等
[27]研究证实在妊娠34~35周时,足量倍他米松可减少TTN。Go等
[28]研究发现,接受ACS治疗的晚期早产儿肺的顺应性较对照组明显升高,通过对肺功能残气量的生理学测量以及两组患儿PS使用剂量情况分析,认为ACS对改善肺顺应性主要是由于TTN的减少。这一现象可能反映ACS通过非PS依赖途径改善了肺功能。Tita等
[29]证实TTN的患儿血中儿茶酚胺浓度偏低。低浓度的儿茶酚胺导致钠通道表达处于较低水平,使其生后肺液清除能力降低
[30]。Wu等
[31]研究证实,糖皮质激素通过促进钠通道的开放和表达,促进妊娠晚期胎儿肺泡上皮细胞Na
+的重吸收,加快生后肺液清除。因此,对于GDM产妇,孕晚期使用ACS有助于促进晚期早产儿肺液的重吸收,减少肺液潴留导致的TTN。
本研究结果显示,ACS组生后24 h内机械通气的需求显著减少,ACS对GDM母亲分娩的晚期早产儿机械通气的需求存在剂量和时间效应,随着ACS使用剂量的增加和间隔时间的延长,晚期早产儿机械通气发生率逐渐下降,且足量使用ACS和给药至分娩时间间隔>7 d分娩的晚期早产儿机械通气发生率下降更为显著。Gyamfi-Bannerman等
[27]研究证实,与未使用ACS组相比,分娩前1~7 d内接受至少1剂ACS组GDM母亲分娩晚期早产儿生后72 h内严重呼吸系统并发症的呼吸支持率显著降低。Venkatesh等
[32]研究发现,ACS能够诱导胎儿肺上皮钠通道的基因表达,通过增加钠通道有助于促进肺液吸收,从而降低晚期早产儿机械通气的需求,并且诱导作用与ACS剂量呈正相关,足量ACS效应最好。关于ACS给药至分娩间隔时间对新生儿结局的精确关联数据有限,尤其是>7 d时间窗的效果尚不明确。Melamed等
[33]研究发现,ACS效果最大时间窗为首次给药后12 h至14 d期间内,新生儿病死率和复合终点风险降低最显著,并认为传统推荐的“1~7天最佳间隔”可能低估了ACS的晚期效果。本研究结果显示,GDM母亲在ACS给药至分娩的时间间隔>7 d后分娩可显著降低机械通气发生率,与上述研究
[24]一致。且随着胎龄增加,胎肺进一步成熟也可能是其中的影响因素。
本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作为单中心回顾性研究,仅初步探讨了ACS对GDM母亲分娩的晚期早产儿呼吸系统疾病的影响,未探讨对其他系统疾病的影响;未收集GDM母亲孕期血糖水平及胰岛素使用情况;未将剖宫产细分为急诊剖宫产及择期剖宫产;今后应进一步开展前瞻性、多中心、大样本随机对照研究,并对患儿进行远期随访,进一步证实ACS对GDM母亲晚期早产儿的获益与风险。
综上,ACS不能降低GDM母亲分娩的晚期早产儿NRDS发生率,但能有效降低TTN发生率和减少生后24 h内机械通气需求。且足量ACS及给药至分娩时间间隔>7 d效果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