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养殖业的高速发展,饲料产业也进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饲料是养殖生产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其质量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养殖动物健康、食用动物产品及制品质量安全和养殖生产经济效益。以饲料安全为源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不容忽视,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尤为重要。受经济利益和消费者导向驱使,偶有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者,以身试法,通过以饲料为载体,非法添加违禁药物,违规滥用和超标准使用限用药物
[1],人为制造饲料质量安全隐患。因此,饲料质量安全关系到贵州省生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是源头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抓手之一,进一步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源头治理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1.1 饲料生产现状
安顺市属贵州省9个市(州)之一,地处贵州省中偏西部,距省会城市贵阳90余km,下辖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和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旅游区等8个区县,2022年末,全市总面积9 228 km
2,有常住人口245.55万人
[2]。据农业农村部工业饲料统计平台数据显示,2022年,安顺市有13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其中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家、单一饲料生产企业2家、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生产企业10家。全年生产工业饲料28.49万t,同比增长1.84%,全省占比7.26%。其中,配合饲料25.31万t、浓缩饲料3.18万t。在饲料工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要确保饲料质量安全。因此,准确掌握安顺市饲料质量安全现状尤为重要。
1.2 饲料质量安全现状
目前,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检测标准,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但是,在实际监管过程中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诸如生产企业众多、老旧企业设备落后、企业监管不够重视、违法生产违规添加、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等。安顺市也不例外,在近年来的监督抽查中有假劣产品被查处、不合格样品被检出、不规范企业被整改等。
1.3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目前,安顺市已全面放开了饲料的经营与销售,对于饲料生产许可审核,已于2022年9月收归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具体负责,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只承担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监管和指导工作。市级层面,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负责全市范围内的饲料、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并领导指导区县级的各项工作,明确了畜牧发展科、市农检中心(饲料质量监测)、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协同开展全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全市饲料质量安全。县级层面,由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饲料、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在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的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做好服务,确保辖区内饲料质量安全。县级层面存在机构不全、队伍不专业、人员流动大、监管水平滞后、指导不到位等问题。
2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问题
2.1 监管机构不健全
安顺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分市、县两级,具体为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市级的监管由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科具体承担监管工作,监督执法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履行。到区县级时,监管就无专门的行政监管机构和人员了,饲料监管行政职责委托给直属事业单位,并由相应的事业人员兼任。监督执法也只有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6个建制区县设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但是,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黄果树旅游区就无专门的饲料行政执法队伍,饲料执法职责只能划入城市综合执法局,缺乏专门执法队伍。因此,安顺市饲料监管面临着监管机构不固定、人员不专一,上下衔接不通畅的现象,无法保证监管工作正常开展。这与欧小梅等
[3]调研掌握的情况基本一致。
2.2 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缺失
安顺市缺少区县级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检验检测机构,基层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如:安顺市的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和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牧水局、黄果树旅游区农牧水管理服务中心,皆没有专门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机构,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直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也只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相应参数指标进行检验检测。因此,安顺市饲料质量检验检测只能依靠市农业农村局直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来实施,区县级缺少专门检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检验检测人员,缺乏快速检验检测手段,在日常监管中仅凭经验或感知从外包装、标签、产品生产日期、产品颜色等情况进行判断,得不到有效的数据支撑,面临取证难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饲料中的违禁添加行为。这与李永梅
[4]调研的宜良县2021年情况相吻合。
2.3 经营环节监管难
首先,安顺市交通发达,养殖业发展迅速,饲料需求量大,有较多的省内外饲料生产企业、经销商入驻,经营门店遍及区县、乡镇和村居,致使监管工作量倍增。其次,乡镇的大部分门店经营比较杂乱,除了饲料外还经营其他农用物资、百货等,安全风险较大。其三,流动商贩上门兜售,易造成假劣、过期或者即将过期饲料进入养殖生产环节等。大大增加了饲料经营环节的监管难度。从
表1可见,安顺市2022年生猪生产就有48.26%的饲料需要市外予以供给,肉鸡生产相对较小,但也有11.33%的缺口。当然,此表只作理论上的分析用,实际中还有相当部分也外销至安顺市以外的市场。由此可知,安顺市经营环节饲料流通相当复杂,且数量较大。
2.4 自配料监管不足
自配料,即指养殖者自行配制的饲料。随着集约化、标准化、现代化养殖的大发展,养殖生产者为了降低饲料成本、增加养殖收益,自配饲料受到了养殖生产者的青睐,相当部分养殖企业、大户自购设备,建立饲料加工厂房,生产自身养殖所使用的饲料。此类饲料生产无门槛或者门槛较低,随意性大,同时受养殖者的质量安全意识等的影响。因此,存在监管难度大和不到位现象。
表1中浓缩饲料数据,是养殖生产者通过采购浓缩饲料,经自配后投入使用的典型自配料数据之一。
3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对策与措施
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是保障饲料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应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1 强化生产环节监管
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监管,是源头治理饲料质量安全的主抓手。充分发挥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行政手段,以具体负责机构牵头,由执法机构、监测机构共同参与,开展排查、巡查、检查和整治,严格落实企业原料采购使用、产品生产、质量管控等的记录和检验制度,确保饲料生产过程可追溯。一是重点检查生产、技术、质量负责人的资质、能力情况,是否与许可时所提供的相符,中途有无更换等;二是重点检查企业检验化验室运行情况,检验员是否具备能力、是否有更换现象,检验检测是否正常开展,是否按要求开展出厂检验,是否定期开展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测定,原料产品样品的留样管理是否规范等;三是重点检查巡查记录、出入库记录、标签管理是否规范等;四是做到监督抽查辖区内生产企业全覆盖、重要产品全覆盖、重点指标全覆盖,高压打击饲料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借鉴杨莉
[5]、张艳丽
[6]研究的经验与做法,强化饲料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监管并举,源头治理预防饲料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2 强化经营环节监管
建立饲料经销商名录,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全面开展排查,确保市场上所售卖的饲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可靠。一是重点监管经销商门店、库房,查看饲料标签、合格证情况,是否建立管理台账,堆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过期、假劣产品等;二是开展监督抽查,强化检打联动,对辖区外生产后进入辖区内销售的饲料实施有效监管,保障辖区饲料市场的饲料质量安全。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与检查,依法打击饲料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3 强化使用环节监管
使用环节监管是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的末端一环,问题饲料一旦使用之后,将会造成破坏或损失。因此,加大对养殖生产者手上的饲料开展排查与检查,是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对饲料使用环节监管,严格落实养殖档案制度,确保饲料的来源、存贮、使用、销毁等记录的完整性尤为重要。一是要监管采购使用成品饲料养殖情况,保障进货渠道正规可溯源,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存放条件和方式符合要求,确保在保质期内使用等。二是要监管自配料情况,保障自配料生产符合《农业农村部发布养殖者自配料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7号)要求,原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可靠,符合《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等的规定,具有符合的存贮条件,确保不得对外提供,不得以代加工、租赁设施设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对外提供配制服务。严厉打击饲料使用环节中违法犯罪行为。
3.4 强化监测能力提升
随着时代进步、科技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影响饲料质量的因素已经不局限于传统的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等营养成分含量多少,影响饲料质量安全的因子已经拓展到:一是锌、铜、锰、汞、铅、镉等微量元素和重金属超标。二是抗菌药物添加剂的非法添加与使用等。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已经退出了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从而取消了抗菌药物作为促生长剂在饲料添加剂中的使用,明令禁止了抗菌药物添加剂的使用
[7]。三是违禁药物违法添加与使用等。目前,相当的基层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已不能满足监测检验的需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对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的投入力度,给予预算经费、投入人力、添置设备、扩充检验检测指标参数等,以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以适应饲料质量监管监测需要,准确应对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和侵蚀等。
3.5 强化宣传、建立机制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微信、抖音、自媒体等大众化工具和渠道,广泛宣传饲料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养殖户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经销商、销售门店的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增强其守法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间、行业内部的信息沟通与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饲料质量安全信息,提高公众认知度。三是建立奖惩机制,调动企业与个人积极参与饲料质量安全管理,对表现优秀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进行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