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门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吴君

养殖与饲料 ›› 2024, Vol. 23 ›› Issue (11) : 114 -117.

PDF (501KB)
养殖与饲料 ›› 2024, Vol. 23 ›› Issue (11) : 114 -117. DOI: 10.13300/j.cnki.cn42-1648/s.2024.11.027
管理前沿

湖北天门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信息 +

Author information +
文章历史 +
PDF (512K)

摘要

结合湖北天门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对应用处理工艺技术、收集体系建设、生物安全防范、政策保障、监管模式等方面的实践分析,对病死猪流向餐桌、与动物疫情监测部门联动、与保险联动、政策性补助正常增长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思考,只有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才能为当地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

病死猪 / 无害化处理 / 动物疫病防控 / 畜产品质量安全 / 现状分析 / 实践与思考

Key words

引用本文

引用格式 ▾
吴君. 湖北天门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实践与思考[J]. 养殖与饲料, 2024, 23(11): 114-117 DOI:10.13300/j.cnki.cn42-1648/s.2024.11.027

登录浏览全文

4963

注册一个新账户 忘记密码

天门市地处湖北省美丽富饶的江汉平原腹地,全市总面积2 622 km2,人口166.86 万,辖有27个乡镇办场[1],是全国著名的商品瘦肉猪生产基地、生猪调出大市。2014年天门市作为湖北省首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试点县市,建成并运行日处理能力达30 t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及配套的收集监管体系,经10多年的实践探索在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破解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难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当地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1 天门市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实践

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从2012年启动至今,逐步建立起统一规范的运行机制、处理模式和管理方式。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市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覆盖面95%,基本解决了病死猪“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问题及乱扔乱弃的社会难题(表1)。

1.1 应用先进处理技术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是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危害的过程。

传统以深埋方式进行处理,占用耕地同时病死猪腐烂后的渗液会污染地下水资源,有些病毒与细菌在土壤里可以长时间存在,如非洲猪瘟病毒等[2]。以焚烧方式处理,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一氧化碳、二噁英等有害气体会对大气环境会造成重大污染,且焚烧成本较高。以化尸池方式处理,不仅时间漫长,而且处理不彻底[3]

天门市也曾经历传统处理方式的困扰,现已采用国内先进的高温高压干化化制法无害化处理综合技术[4],经过高温(≥140 ℃)高压(≥0.5 MPa)化制的方式将病死畜禽彻底灭菌,然后经过烘干脱水、压榨脱脂、粉碎等程序完全分解为油脂和肉骨渣,处理时间设定为3 h,加热烘干产生的热蒸气经废气处理系统后排出,加热烘干产生的动物尸体残渣传输至压榨系统处理。其工艺流程为:病死畜禽通过破碎→输送泵送到化制罐内→高温高压灭菌、卸压→烘干缓存→压榨脱脂→冷却→油脂、肉骨渣。油脂可用于工业原料、肉骨渣配合猪粪制成优质有机肥,从而变废为宝,循环利用,不仅灭毒杀菌彻底而且环保污染少成本低。常见的几种动物疫病病原菌、病毒杀灭条件见表2

1.2 建立和完善收集体系

天门市2014年在全省率先建成高标准动物无害化处理厂1个,并在不断实践中建成与本地环境及养殖体量相适应的收集体系。即在全市大中规模生猪养殖场设置收集冷贮暂存点,全部委托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统一收集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养殖场只负责冷贮、上报,无害化处理厂负责运输和处理;在生猪主产区对社会中小规模养殖场或散养户设置收集点,统一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当地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收集并直接运送至市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在边远或养殖量少的乡镇设立区域性收集点,主要负责散养户病死猪的收集。2024年9月笔者通过对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实地调查,全市建有冷贮暂存点32个,乡镇收集网点7个,无害化运送专车10辆。

1.3 建立生物安全防护体系

1)建立车辆洗消(烘干)中心。在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立车辆洗消(烘干)中心,对所有进出的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和烘干,能快速、高效杀灭绝大多数病毒细菌。洗消烘干程序为:污区进入→预处理区准备→进入清洗区→初次清洗→泡沫浸润(15 min)→二次清洗→沥水干燥→进入高温消毒区→消毒(30~45 min)→烘干房烘干(70 ℃,30 min)→停放净区。全程按照“单向流动”原则,保证污区与净区分离,避免交叉污染,确保所有出厂车辆尤其收集专用车清净无疫出厂,不给社会面造成二次污染。

2)防范收集和转运环节生物安全。设置专用收集暂存点,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与养殖场共同确定病死猪专用暂存点,在暂存点建1个19 m³左右冷库,有明显警示标识,冷库建设做到防水、防渗、防鼠、防盗、易于清洗和消毒,并由养殖场安排专人看管、定期对冷库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洗消毒。

养殖场暂存点达到一定数量后,按照委托要求由动物无害化处理厂派专用车辆进行转运处理,运载车辆采用专用封闭厢式并在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备案,车厢四壁及底部使用耐腐蚀材料做到防渗,转运车辆全部加施“动物无害化处理专用车”标识,加装车载定位系统。为避免收集车辆与养殖场直接接触,设有暂存点的规模养殖场从冷库将病死猪先运至指定投放点,其他养殖场直接先运至指定投放点,投放后立即对投放点进行消毒,间隔30 min后动物无害化处理厂或收集网点的车辆再到达收集,做到双方道路无交集、时间无交集。车辆驶离暂存点前对车轮及车厢外部进行1次消毒,到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卸载后,对转运车辆及相关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3)建立人员防护常态化体系。对收集人员和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工作人员专门进行相应的动物防疫知识培训,使其在操作过程中掌握相关动物防疫知识并能正确使用佩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胶鞋及手套等防护用具,事后对一次性防护用品作销毁处理,对循环使用的防护用品消毒处理。

1.4 建立政策保障长效机制

按照“统筹规划、属地负责,政府监管、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及“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要求,以“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天门市制定印发了《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天门市关于进一步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谁处理、补给谁”“谁收集、补贴谁”的原则[6],综合考虑病死猪收集、运输、设施建设和实际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建立收集和处理分段补助机制,科学界定实行委托集中处理的规模养殖场、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收集网点及动物无害化处理厂补助资金分配比例,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表3)。

1.5 推行运用平台化监管模式

天门市全程运用“湖北智慧畜牧兽医+”APP系统平台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各环节进行监管,平台账号分为主管部门账号、企业管理账号、收集人员账号、监管人员账号,各级角色严格按分配职责权限认真履职,构建了从养殖户报案、收集员接收、收集取证、提交、审核员审核、病死猪入库及审核、病死猪处置及审核、车辆GPS定位等各环节信息统一、管理规范、可溯可控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各级监管部门可随时随地对病死猪收集处置情况进行查看和监督。

2 天门市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思考

2.1 防止病死猪流向餐桌

1)源头管理。从源头强化各方责任意识,养殖企业为主体责任,养殖场内发生的病死猪一律报案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严禁转让、出售、贩卖病死猪,收集人员及时收集做到应收尽收,监管部门加强日常巡查。

2)加强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QQ群或编印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挂图、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知晓率,凝聚全社会共识。

3)监督举报。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级基层组织力量,建立监督举报及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监督和举报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

4)监管打击。建立农业农村与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监管打击机制[7],狠抓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关键环节,开展联合执法,实行执法监管信息共享,坚决堵死病死动物流通渠道。做好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法司法衔接,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随意抛弃、加工、销售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

2.2 建立与动物疫情监测联动机制

1)平台监管联动。整合信息资源,拓展优化监管系统功能,利用“湖北智慧畜牧兽医+”无害化处理APP平台,安排专人对每日病死猪收集情况进行监控,认真分析病死猪收集情况。对每月收集次数大于3次,每次收集头数大于5头的养殖场(户)列入重点排查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2)收集员现场联动。收集员在收集病死猪时发现异常死亡且数量较大的,及时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报告,迅速查明原因,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3)定期采样监测。动物疫病预防机构定期对无害化处理中心环境和病死猪随机采样监测,坚持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采样送检,次月10日之前完成检测报告。

2.3 建立和完善与保险的联动机制

1)与无害化处理数据联动[8]。养猪场多为封闭式管理,特别是在非洲猪瘟疫情背景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更是无法入场核实养殖数量,容易造成不足额投保的现象发生。保险公司通过与无害化处理平台建立的养殖场基础数据比对,可准确核实实际数量,有效解决养殖业保险信息采集困难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中央政策性保险。

2)通过养殖保险提高对病死动物的补贴金额,减少养殖场的经济损失,促进政策扶持与商业化运作有机结合,具有转移、分散养殖风险功能[9]

3)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作为养殖保险理赔的前置条件,建立养殖保险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可节约保险理赔的人力成本,同时促进养殖场(户)参与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

2.4 建立政策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正常增长机制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虽由市场化运作,却属于一项公益事业,至今仍执行2012年以前制定的80元/头国家补助标准,期间各项运行成本均有较大幅度提高,而国家补助政策标准一直未变,长此以往必将不利于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可持续发展。

1)建立政策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正常增长机制[10]。健全资金补助标准体系,充分考虑环保、防疫、收集、处理等成本不断增加的实际,在维持每头病死猪补助80元标准不变的基础上逐年适当提高,对处理量少、收集困难地区等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统筹规划设立区域化无害化处理中心。对一些养殖量少且处理技术不成熟的县市可不建、停建或缓建,只需建设收集体系,集中处理则交由区域化处理中心负责,既节约建设成本,同时也能满足区域化处理中心生产需求。

2.5 设定专业化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标准

目前我国在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管理、运维方面仍未有基于生物安全管控的可参照标准,多数无害化处理厂只能根据同行经验或设备厂家意见进行建设[11]。当疫情高发季节出现大量的病死动物时,现有的设施设备标准不能完全满足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存在致病原泄漏风险高、安全生产压力大等问题。

1)国家尽快制定出台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设与管理相关的技术规范,严格落实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降低病原传出风险。

2)支持和鼓励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开展设施设备和处理工艺的提标改造、提档升级,财政适当补助运行经费,建设专业社会化服务无害化处理厂,全力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

3 结语

养殖环节病死动物的无害化集中处理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也是消灭疫病传染源最有效和最彻底的措施,但由于涉及面广收集处理程序复杂,且还存在一系列制约因素,只有不断总结取得的成效,充分分析制约机制发展的问题,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才能更好地推进养殖业高质量发展,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

天门市人民政府. 天门市行政区划[EB/OL].(2024-02-20)[2024-09-12].

[2]

徐颖. 醛化猪红细胞的制备及其在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应用[D]. 扬州: 扬州大学, 2021.

[3]

孙培明, 唐宏.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综合性分析与讨论[J]. 中国猪业, 2021,10(4):55-58.

[4]

农业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EB/OL].(2017-07-03)[2024-09-12].

[5]

庄若飞. 重视生物安全,做好楼房养猪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利用[J]. 猪业科学2020,37(7):61-62.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EB/OL].(2014-07-30)[2024-09-12].

[7]

董平祥. 病死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长效应对机制[J]. 中国猪业, 2021,10(4):63-66.

[8]

马睿苑, 梁微, 奚蓓蓓,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分析[J]. 中国畜禽种业, 2024,20(3): 119-123.

[9]

熊绍锦, 张伟, 蒋晓军, 生猪保险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 湖北畜牧兽医2017(11):43-44.

[10]

贺小云, 焦兰芬, 蔡凌晨,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 中国猪业20215(12):26-27.

[11]

李鹏, 王娟, 赵肖璟, 我国部分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病原灭活情况调查[J]. 中国动物检疫202239(4):46-50.

AI Summary AI Mindmap
PDF (501KB)

155

访问

0

被引

详细

导航
相关文章

AI思维导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