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丹毒作为一种人兽共患病,自然病例遍布世界各地,主要以5~7月龄的架子猪及肥猪为主,母猪也可感染,死亡率严重时高达40%~50%
[1],同时弱毒力的猪丹毒丝菌感染也较为普遍
[2]。急性型猪丹毒病死率极高,未及时干预可能全群扩散,慢性病例则导致生长缓慢、饲料转化率降低、育肥周期延长,从而给猪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目前,防控猪丹毒以加强饲养管理及疫苗免疫接种为主要措施,但不同血清型的猪丹毒杆菌对现有商品化疫苗的交叉保护存在差异,且若猪群存在免疫抑制性疾病或使用抗生素不当,也会影响疫苗免疫效果,导致猪丹毒防控存在多方面风险。而生猪屠宰检疫作为猪肉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可有效防止猪丹毒发病猪肉流入市场,能够保证猪肉及相关生物制品的卫生质量,从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近些年,在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都陆续出现过猪丹毒疫情,生猪屠宰检疫中猪丹毒的检出率虽然不高,但每年也均有检出
[3]。因此,加强屠宰检疫中猪丹毒的鉴别诊断,同时掌握检疫操作规程要点,并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对于猪丹毒的防控和人类身体健康均有重大意义。由于屠宰检疫中猪丹毒易与猪瘟、猪肺疫等混淆,因此,本文介绍了猪丹毒的危害、从临床诊断及实验室检查方法等方面,系统介绍了猪丹毒在屠宰检疫中的鉴别诊断方法,并对其屠宰检疫、鉴别诊断及检疫处理措施进行总结,以期创新与完善猪丹毒现有的检疫工作流程,提高屠宰检疫水平。
1 猪丹毒的危害
1.1 养殖经济损失
根据临床症状表现不同,可将猪丹毒分为急性型、亚急性型、慢性型。每种类型的病例均对生猪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急性型以突然暴发、急性经过和高死亡率为特征,引起急性败血症,多以表现神经症状而倒地死亡,直接影响猪群的生存情况;亚急性型以胸、腹、背、肩、四肢等全身各处的皮肤表面出现红色疹块为特征
[4],严重损害机体免疫系统,极易继发感染其他病原;慢性型则以多发性关节炎、心内膜炎为特征,表现为食欲减退、采食不便,导致日增重降低20%~30%,饲料转化率降低,育肥周期延长,整体生产性能下降
[5],影响养殖场的经济效益;妊娠母猪感染可能引发流产、死胎或弱仔,降低产仔数等各种繁殖障碍。急性型猪只快速死亡,亚急性型、慢性型则因生长发育缓慢或停滞而失去经济价值需提前淘汰,死亡率与淘汰率升高。
1.2 公共卫生风险
人如果接触感染猪丹毒的猪只或误食被其污染的肉品,会有感染疾病的风险。尤其是皮肤出现各种创口时,更容易感染发病,从而表现出局部皮肤红肿、疼痛、发热,出现急性、局灶性、疼痛性的蜂窝织炎,部分病例还可出现关节疼痛以及淋巴结病等全身性的临床症状。极少数情况下,感染病例可引起败血症,并通常会导致致死性心内膜炎的发生
[6],影响食品安全体系,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2 猪丹毒的屠宰检疫诊断方法
2.1 临床检查
主要通过视诊、听诊、触诊等方面进行屠宰前群体和个体的动静态精神状况和饮食排泄状况的观察,以及屠宰后体表部位的全面观察和组织脏器的病理变化观察,临床以亚急性型猪丹毒为主,如
图1所示,现将临床类型总结如下。
1)急性型猪丹毒。此类型病猪常发病较急且死亡快,发病初期,病猪表现为发热,体温升至42 ℃以上,呈高稽留热,精神沉郁,采食减少或停止,神倦体虚,久卧不起,强行驱赶时因烦躁可能出现尖叫,眼膜红肿明显且其内布满血丝;日龄较大的病猪伴有便秘症状,粪便干硬呈栗状,而仔猪可能出现腹泻、呕吐症状。随着病情的发展,病猪的耳部、四肢、颈部、胸腹下部以及背部等多处存在因明显充血而呈现大小不等的红斑或呈弥漫性鲜红斑点或斑块,按压后红斑可快速消退。随后逐渐变为暗紫色,形状凸起,多呈菱形或不规则形状,多在发病后2~3 d死亡,死前鼻孔流出泡沫样分泌物。
此类病猪全身皮肤出现不同程度的淤血,淋巴结也发生不同程度的充血现象,且切开后会流出大量液体。脾脏显著肿大,呈樱桃红色,质地松软,肾脏淤血肿大、点状出血,呈暗红色,有“大红肾”之称,皮质部有出血点,十二指肠黏膜或胃黏膜出血,出血面积不等。
2)亚急性型猪丹毒。此类型病猪较急性型病猪相比,症状较轻,发病初期,病猪也表现为发热,但体温升至41 ℃以上,精神沉郁,食欲下降,随后在肩部、颈部、胸部、背部、腹部、四肢外侧等全身各处皮肤出现大小不等且形状各异的紫红色疹块,多呈圆形、菱形或方形,疹块刚出现时,指压褪色,疹块质地坚硬且稍凸于皮肤表面(
图1)。若病程持续时间较久,疹块表面可渗出浆液性黏液,随后逐渐发生坏死结痂或剥落,指压不退色,通常病程持续1~2周。
此类病猪皮肤会出现明显的疹块,数量也有所差异,疹块面积大小不等,全身淋巴结水肿,并存在不同程度的淤血现象,尤其以肩前淋巴结肿胀最为明显,其他组织脏器并无明显的病理变化。
3)慢性型猪丹毒。此类型病猪多由急性型及亚急性型病例耐过后转归而成,体虚消瘦,常伴有关节炎、慢性坏死性皮炎、心内膜炎。关节炎:四肢关节肿胀、疼痛发热,僵硬跛行,运动障碍,严重时关节变形而瘫痪不起;慢性坏死性皮炎:耳尖、尾尖等部位的皮肤干性坏死,与新生组织逐渐分离,形成1层甲壳,形似结痂,坏死区域范围大小不一,甚至脱落形成溃疡;心内膜炎:呼吸困难,举步缓慢,全身摇晃,心脏杂音,通常由于心脏麻痹而突然倒地死亡。
关节炎型病猪的四肢关节显著肿大变形或黏连,内有浆液性纤维蛋白性物质,或内壁结缔组织增生甚至钙化。慢性坏死性皮炎的病猪组织脏器的变化并不明显。心内膜炎的病猪心内膜存在增生物,呈溃疡性或疣状赘生性,犹如菜花状,以二尖瓣和三尖瓣最为明显。
2.2 临床鉴别诊断
屠宰前与屠宰后检疫的临床症状、剖检特征等与猪瘟、猪肺疫极为相似,易于混淆,在进行临床诊断时应注意进行鉴别诊断。
1)猪瘟。猪丹毒多与慢性型猪瘟较为相似,慢性型猪瘟病猪体温忽高忽低,交替出现便秘和腹泻,耳朵、四肢部位出现紫红色或蓝紫色斑点,病程较长,可发展为坏死性病灶。且患有猪瘟的病猪皮肤或黏膜表面存在大量大小不一的出血点,脾脏肿大并不明显,以出血性梗死为典型特征;而猪丹毒是脾脏肿大,不出现梗死。
2)猪肺疫。病猪除了出现体温升高至42 ℃,耳部、颈部、腹部等全身体表皮肤表面也会出现出血性紫红色斑块等与猪丹毒相似的临床症状外,还会表现出呼吸困难、气喘、咳嗽等典型的呼吸系统症状,皮肤斑块轻轻按压不会褪色
[7]。且病猪咽喉部出现出血性浸润,肺脏出现典型病变,呈现出纤维素性胸膜肺炎,且脾脏通常不发生肿大等猪丹毒的特征性病理变化。
2.3 实验室检查确诊
仅凭临床症状、剖检特征等并无法确诊病猪是否患有猪丹毒,且临床诊断难以明确具体病原,实验室可通过病原学检测、血清学检测、分子生物学诊断进行猪丹毒的检查。
1)细菌分离培养鉴定。可将病料研磨处理后接种至血琼脂培养基,37 ℃环境下培养12~18 h,肉眼可见血琼脂培养基中形成细小、光滑菌落或粗颗粒型的菌落,然后挑取单个菌落使用生理盐水稀释后经革兰氏染色,镜检可见蓝紫色平直或长丝小杆菌。该方法简便快捷,但菌落不具有特征性,并无法直接判断是否为猪红斑丹毒丝菌
[5]。
2)血清学诊断。最常用的为平板凝集试验,可在玻片上滴加1滴猪红斑丹毒丝菌抗原,然后滴加1滴病猪血液,使其等量混合,静置作用2~3 min后观察血液与抗原混合后的凝集反应,若出现明显的颗粒状凝集,则为阳性反应,否则为阴性。该方法成本较低、操作简便,可快速出结果,适合现场或基层单位使用,但灵敏度有限,且可能存在非特异性凝集,导致假阳性结果,影响检测的准确性。
3)分子生物学诊断。最常用的为常规PCR和荧光定量PCR技术,可取病料进行基因组DNA的提取,然后使用针对猪红斑丹毒丝菌特定基因序列的特异性引物进行常规PCR检测,若琼脂糖凝胶电泳显示出预期大小的DNA片段,便可确诊猪红斑丹毒丝菌感染。荧光定量PCR检测更为灵敏和准确,不仅可以快速检测确诊,还可定量检测病原菌的载量,判断感染状态,但基层单位使用受限。目前唾液检测被证实是快速、便捷的检测方法,尤其适用于大规模检测,而且唾液采样相对简单,可操作性强,不仅可以检测病原,同时也适合长时间监测IgM和IgG抗体水平
[8]。
3 猪丹毒的检疫处理措施
3.1 屠宰前检疫处理
在屠宰前检疫过程中,针对初步诊断患有猪丹毒的待宰生猪,应立即将病猪进行隔离,首先在检疫指定地点进行屠宰,采集病猪心脏、脾脏、肾脏、淋巴结等组织器官,然后由动物卫生检验检疫中心进行猪红斑丹毒丝菌的检测,若确诊病猪患有猪丹毒,应评估病情严重程度,对于发病严重的病猪应立刻扑杀并送往专业处理厂进行高温无害化处理,同时对屠宰间及病猪所接触的场地和器具进行严格消毒。
对于症状较轻的慢性型患病猪可经过严格评估和有效治疗,若发病症状明显改善且病原体检测呈阴性,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可以考虑延迟屠宰,但如果经过隔离治疗后症状逐渐加重,治疗效果不佳,也应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检疫人员还应确定同批其他生猪是否感染猪红斑丹毒丝菌,适当延长同批猪群的检疫观察时间。
在此期间,进行临床症状观察及病原体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和观察情况对同群猪进行评估,若无临床症状表现以及病原体检测呈阴性,则可确保没有潜在的感染病例,可经过一定时间的隔离饲养和消毒处理后恢复正常饲养;如果待宰猪群在屠宰前检疫过程中确定全部患有猪丹毒,检疫人员应立即上报疫情,由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紧急防疫处理
[9]。
3.2 屠宰后检疫处理
在屠宰后检疫过程中,针对确定患有猪丹毒的已宰生猪,由动物卫生检疫人员告知屠宰企业或养殖负责人员,并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由双方负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加盖销毁处理印章,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无害化处理猪肉及产品。
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相关检疫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管,同时录制整个处理过程,并按照要求将其记录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份,杜绝相关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对运输工具、场地、所用器具等病猪所接触的相关物品和环境均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消毒。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胴体和内脏有显著病变者,全部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若胴体和内脏病变轻微,则可无害化销毁病变程度较轻的部位,其余部位可进行工业炼油使用。若在此过程中,发现并确定生猪患有其他一类重大动物传染性疫病,应立即上报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并由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防疫处理。
贵州省动物卫生监督领域内2023、2024年农业行政处罚公布典型案例中存在1例金沙县某屠宰有限公司出场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案,当事人未对屠宰后检疫不合格胴体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对其进行私自贩运,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则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畜牧第62项一般档之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涉案猪胴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4 结 语
猪丹毒作为一种人畜共患病,对生猪养殖和人类健康均产生较大的危害,而猪肉及相关制品上市前的屠宰检疫是保障人类健康的最后一道屏障,也可有效控制畜禽疫病的传播。政府应构建完整的动物防疫体系,完善猪丹毒相关的检疫设施和手段,加大猪丹毒屠宰检疫工作力度,从而提升社会民生,保障生活水平,也进一步促进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