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应然特征研究——基于《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分析

罗殿宏, 李菊强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 2025, Vol. 25 ›› Issue (5) : 31 -37.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 2025, Vol. 25 ›› Issue (5) : 31 -37. DOI: 10.13396/j.cnki.jsict.2025.05.021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应然特征研究——基于《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分析

作者信息 +

Author information +
文章历史 +

摘要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是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是体现职业院校关键办学能力的重要表征,也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的重要抓手。现行《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有关内容,从逻辑上来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应具备建设主体多样性、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适切性、质量水平的高端性、建设项目的专业性、治理模式的开放共享性、育训并举的实效性、运作方式的实体性等应然特征。

关键词

职业教育 / 产教融合 / 实习实训基地 / 实体化运作

Key words

引用本文

引用格式 ▾
罗殿宏, 李菊强.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应然特征研究——基于《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分析[J].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5, 25(5): 31-37 DOI:10.13396/j.cnki.jsict.2025.05.021

登录浏览全文

4963

注册一个新账户 忘记密码

参考文献

基金资助

山东省2021年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于工匠精神的‘高职三平台六融入’劳动教育体系研究与实践”(SDZJGG2021069)

AI Summary AI Mindmap

0

访问

0

被引

详细

导航
相关文章

AI思维导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