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反悔问题

刘琛

白城师范学院学报 ›› 2024, Vol. 38 ›› Issue (1) : 56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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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反悔问题

    刘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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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被追诉人有权进行反悔,撤回之前的有罪供述和已经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具体案件中,被追诉人有权对先前供述反悔,这体现了对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保障,具有正当性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与此同时,为了保障司法资源不被浪费且不侵害被害人的利益等,应当建立合理的约束机制防止被追诉人滥用反悔权。总而言之,为了推动我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康发展,努力建立和健全被追诉人的认罪认罚反悔机制是不可或缺的一步。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 自愿性 / 保障与规制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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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琛. 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反悔问题[J]. 白城师范学院学报, 2024, 38(1): 56-61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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