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执行追缴的实行乱象与改革进路

刘东, 吴陈露

三明学院学报 ›› 2024, Vol. 41 ›› Issue (2) : 78 -85.

三明学院学报 ›› 2024, Vol. 41 ›› Issue (2) : 78 -85. DOI: 10.14098/j.cn35-1288/z.2024.02.010

诉讼费执行追缴的实行乱象与改革进路

    刘东, 吴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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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诉讼费是一种司法规费性质的诉讼成本,其收费、退费均受到严格管理。执行程序作为向败诉方追缴的途径,实务中法院做法的不同也反向影响了诉讼费退费制度的规范程度。在厘清诉讼费性质与权利主体后,追缴程序由谁开启是截至2023年10月13日裁判文书网2336份“诉讼费追缴”相关文书展现出的最突出问题。人民法院退费后主动移送执行应为原则性做法,仅在胜诉方明确同意时可免除退费、移送执行的责任。在此后的执行实施、债权清偿顺序、时效适用问题,也是构建诉讼费执行追缴程序所需要逐步解答的,具体应以最终有利于胜诉方为指向,实现人民法院自身利益与当事人利益的博弈双赢。

关键词

诉讼费追缴 / 执行程序 / 移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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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 吴陈露. 诉讼费执行追缴的实行乱象与改革进路[J]. 三明学院学报, 2024, 41(2): 78-85 DOI:10.14098/j.cn35-1288/z.2024.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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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基金项目(19YJC820034); 2024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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