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创设风险:重塑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界分标准

贺言, 刘芸志

三明学院学报 ›› 2025, Vol. 42 ›› Issue (5) : 60 -68+76.

三明学院学报 ›› 2025, Vol. 42 ›› Issue (5) : 60 -68+76. DOI: 10.14098/j.cn35-1288/z.2025.05.008

行为创设风险:重塑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界分标准

    贺言, 刘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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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刑民欺诈的既有研究多集中于法教义学层面,有必要转移视角,以实证分析探寻实务界对于该问题的界分路径。对308份刑事判决进行要素提取与描述统计,发现实务界以“非法占有目的”为刑民欺诈的区辨核心,并在认定时着重考量“履行能力是否阙如”“是否将财产投入高风险用途”“是否逃避返还财产”“是否实施欺骗行为”4项要素。然而,该路径因缺乏教义学层面的足够支撑,呈现出认定体系混乱、认定逻辑错配等多重局限,有必要予以修正。应当结合现有理论与司法实务区分进路的合理内核,以行为是否创设“使交易目的完全不能实现”的风险来限缩刑事诈骗行为的认定,从而划定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边界。

关键词

刑事诈骗 / 民事欺诈 / 非法占有目的 / 欺骗行为 / 风险创设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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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言, 刘芸志. 行为创设风险:重塑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界分标准[J]. 三明学院学报, 2025, 42(5): 60-68+76 DOI:10.14098/j.cn35-1288/z.2025.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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