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载体到内容:数据犯罪保护法益的回归之路

王晓杰, 曹晶晶

三明学院学报 ›› 2026, Vol. 43 ›› Issue (1) : 57 -67.

三明学院学报 ›› 2026, Vol. 43 ›› Issue (1) : 57 -67. DOI: 10.14098/j.cn35-1288/z.2026.01.007

从载体到内容:数据犯罪保护法益的回归之路

    王晓杰, 曹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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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数据犯罪的保护法益,当前学界存在“载体安全”和“内容安全”之争。以数据安全性法益为代表的“载体安全”路径存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局限,在理论方面,数据安全性法益并非实定法益,并且其抽象性特征难以契合法益概念所要求的具体性标准;在实践方面,容易导致数据犯罪的适用不当扩大。数据犯罪的法益应以“内容安全”为中心进行构建,对未承载信息的数据实施的获取、编辑行为不成立犯罪;若数据之上的信息已公开,对该类数据实施的获取、编辑行为的性质要视数据载体是否公开而定;若数据之上的信息未公开,但该类信息已经被刑法类型化保护时,应优先适用对应的罪名,若该类信息并未被刑法类型化保护,则要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关键词

数据犯罪 / 保护法益 / 载体安全 / 内容安全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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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杰, 曹晶晶. 从载体到内容:数据犯罪保护法益的回归之路[J]. 三明学院学报, 2026, 43(1): 57-67 DOI:10.14098/j.cn35-1288/z.2026.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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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3BFX132);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苏惠渔刑法学研究基金项目(2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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