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今天人类已经身处全球风险社会
[1]。科学技术不仅是“第一生产力”,而且还可能会成为“第一破坏力”。日新月异的“致毁知识”已经成为悬在人类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2]。所谓科技重大风险,是指科技发展可能对人类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潜在风险,这些风险通常与生物技术、纳米科技、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密切相关。目前,“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RRI)理念已经成为世界潮流,人们将各类利益相关者对于研究和创新过程的早期参与当作重中之重
[3]。然而,如果不能将国家这类全球化社会中的主导行动者纳入“负责任”轨道,“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势必落空,而科技重大风险的治理也很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人们一再追问,为什么近代科学产生自欧洲而不是中国,并为此进行了旷日持久的深入探索
[4]。但是,少有人追问,为什么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都发端自欧洲?这两个问题实际上具有某种内在联系。培根(Francis Bacon)说,“知识就是力量”。这种力量既可以是生产性力量,也可能成为破坏性力量。当近代科学技术被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所俘获并充分利用,不仅获得了自身工业发展的动力,而且也不可避免地将其转变成服务于战争和殖民掠夺的战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之际,投向日本广岛和长崎的原子弹,虽然在某些道德考量下似乎存在一定的正当性,但也第一次让世人体会到了什么是全球科技重大风险。西方众多知识分子为此而感到“惊愕”,并致力于从学术上探索人类新的文明之路
[5]。
早在1795年,康德(Immanuel Kant)就发表了《永久和平论》
[6],他特别强调法治精神、国际协调和“普世价值”,试图为民族国家间的永久和平确立基本原则。然而,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都与德国相关,这不能不说是令人遗憾的事情。可以说,两次世界大战折射出了西方式现代化路径的重大缺陷,这就是不容易在国与国之间、文明与文明之间乃至人与自然之间达成“必要”的“妥协”,更不要说全面“和解”了。在这种情况下,大国竞争常常步入“修昔底德陷阱”
11 “修昔底德陷阱”是一个国际关系术语,这个概念用来描述一个新兴大国与现有大国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这种冲突往往是因为新兴大国挑战现有大国的地位和权力,而现有大国则试图维持其主导地位。
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这个大背景下,中国式现代化为全球科技重大风险治理提供了新思路。在现代化大潮中,中国作为后来者,经过曲曲折折的探索,已经走出了自己的独特道路。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身国情的中国特色
[7-8]。所谓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沿着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依稀可以看到基于“化敌为友”新策略来化解全球科技重大风险的可行路径。中国式现代化如何能够为全球科技重大风险的化解做出历史性贡献,是一个必须进行深入思考和回答的紧迫课题。这是一个存在论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本文将就此进行一些初步思考。
1 “双标”的背后
近年来,国内民众对于某些西方政客在处理国际事务中展现出的“双重标准”现象,已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比如说,美国谷歌公司退出中国,有人将其解读为受到了中国的压力;而反观美国对华为公司的制裁行动,则被宣称为遏制中国窃取技术秘密的举措。在新冠病毒感染率持续上升之初,中国武汉采取“封城”措施以控制病毒扩散,却遭遇了关于不民主、忽视人权的指责;然而,当意大利、纽约等地也采取相似措施时,则被赞扬为对民众生命健康负责的表现。再者,中国在新疆开展反恐行动,旨在维护社会稳定与民众安全,却被某些西方声音批评为侵犯人权;而美国在阿富汗进行的反恐行动,就被他们标榜为正义之举,是在消灭恐怖分子。与此相关,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曾有过一句颇受争议的名言:“我们撒谎,我们欺骗,我们偷窃,我们还有一门课程专门来教这些,这才是美国不断探索进取的荣耀”
[9]。此言乍听之下,显得不合逻辑,令人困惑,然而,细思之,这不过是揭示了某种社会现实,并无更多超乎寻常之处。
我们都熟悉苏格拉底(Socrates)的“辩证法”。有一段对话是这样的:尤苏戴莫斯(Euthydemus)问苏格拉底,“请问什么是善行?”苏格拉底就反问他,“诸如盗窃、欺骗,或是将他人贩卖为奴,这些举动是善行还是恶行呢?”尤苏戴莫斯说“是恶行”;苏格拉底进一步追问,“那么,若是对敌人施以欺骗,或将俘获的敌人转为奴隶,这也算恶行吗?”尤苏戴莫斯想了想说,“在这种情况下,或可视为善行,但我的这一判断是基于对朋友而言,对敌人则另当别论”
[10]。显然,此处尤苏戴莫斯提出了一个基于不同对象(朋友与敌人)而采用不同标准(即“双标”)的观点,认为在不同的情境下,行为的善恶评判应有所区别,这在特定逻辑框架内应是合理的。
事实上,当一个阵营受到他人的“双标”对待,有很多原因,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存在着一种“敌人意识”。如果别人已经把某人或者某个族群当成敌人,自然就会“双标”,此时还用同一个标准,反而会显得奇怪。既然如此,某人或者某个群体一旦成为别人的敌人,也不必期待对方按照同一标准对待自己。那么,在何种情况下采用同一标准才有意义呢?通常,在同一个共同体内部,采用同一标准才有意义,这实际上就是哲学上所讲的“我和你”的关系
[11]。如果是两个彼此敌视的共同体,各自将对方当成异己力量,当成纯粹的“他者”,那么他们之间只能是“我和他”的关系。
当前,全球范围内“敌人意识”的抬头,其影响之深,很可能重塑东西方关系的未来轨迹。过去几十年,美国并没有明确把中国定位成对手或者敌人,甚至一度将中国当作自己的同道,但是近年来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不少政客公开主张将中国当作必须战胜的对手。如此一来,一切都将随之而变,堪称“范式转换”。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无疑将面临十分复杂的局面。如果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步履维艰,那么全球范围内科技重大风险的协同治理,亦恐将难以实现。
这样一种敌人意识或者说“树敌意识”,其背后无疑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的确,中西方社会关于人类族群如何相处的基本观念有重要差异。西方文化体系中,往往预设了一个“他者”即敌人的概念,这一观念与其受宗教的长期熏陶紧密相关。在宗教的逻辑框架内,信徒与异教徒的界限分明,传教士们致力于引导异教徒转变信仰,从而壮大自身的“信仰社群”。然而,当这一转化尝试遭遇阻碍,对方坚守其原有信仰时,他们便可能被视为潜在的对手。尤其当这个对手在经济领域展现出超越之势时,所引发的不仅是竞争的压力,更有深层的心理不适。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宗教意识在西方社会的显性影响已逐渐减弱,但是“敌人意识”连同与之交织的利益纷争,依然以各种形式微妙地影响着不同群体间的互动与关系格局。
事实上,“敌友之别”一向是西方政治哲学思考的一个基本问题,甚至可以说是全球政治实践中的普遍问题。在政治哲学家卡尔∙施密特(Carl Schmitt)看来,政治就是国家之间的生存冲突;政治哲学的最基本问题就是区分“朋友”和“敌人”,“朋友”是团结的对象,而“敌人”则是打击对象
[12]。今天一个非常典型的现实例子,则来自谷歌前CEO埃里克∙施米特(Eric Emerson Schmidt),他坚决主张要不惜一切代价地在人工智能领域击败中国
[13]。美国部分政客亦持有相似观点,即要不计代价地遏制中国的发展。这些行为的背后,不能不说潜藏着一种针对中国的“敌人意识”。
应该指出,一些西方哲学家早就专注于思考“我和他”的关系,试图探寻一条能够包容“他者”、并将“我和他”的关系转化为“我和你”的关系的途径。例如,列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深入探讨了这一问题,追问“理性”如何有可能同“野蛮”相结合从而带来灾难性后果,他进而提出一种“他者”理论,探寻使“爱邻人”成为可能的“人的乌托邦”
[14],诚可谓“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相比之下,从实际行为层面观察,中国人对于处理与外族的关系,很早就展现出了高度的包容性,虽不能断言完全达到了平等无别的境界,但至少已接近了一种颇为宽容和谐的状态。
诚然,我们知道,毛泽东同志曾经尖锐指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15]这种说法看起来似乎和西方政治哲学精神并不二致,其实不然。在他看来,“所谓政治,就是把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
[16],这是为了正义事业而斗争,为了“化敌为友”而斗争。他主张“取世界主义,而不采殖民政策。世界主义,愿自己好,也愿别人好,质言之,即愿大家好的主义。殖民政策,只愿自己好,不愿别人好,质言之,即损人利己之政策。”
[17]可以说,这体现了“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中国智慧,而不是“损人利己”的“树敌意识”。
2 探索人类文明新形态
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和福山(Francis Fukuyama)都曾讨论过“历史终结”的问题。如果说黑格尔所谓的历史终结是终结于他那个时代的德国,那么福山所谓的历史终结则是终结于美国式自由民主
[18]。然而,实际情况是,历史未曾终结,也不太可能在眼见的将来终结。当今时代,要解决科技重大风险问题,就必须思考基本的政治哲学问题。只有超越由“敌人意识”左右的政治哲学,走向以中国“和”文化为基础的新政治哲学,探索和建构人类文明新形态,才有可能找到通往全球社会、解决科技重大风险问题的门径。
这种新政治哲学,必然是一种面向全球化时代的、有助于“化敌为友”的新政治哲学。一般而言,在全球化时代,要深入思考政治经济问题,就需要在国际间激烈竞争的大背景下进行。很多时候,同一事物在一国之内视角审视与在国际竞争框架下考量,其意义与结论甚至可能截然相反。比如说,之所以不少实行完全市场经济的国家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可能掉入“中等收入陷阱”,在一定程度上乃是因为这样一种架构太容易被先发国家“操纵”,因而有可能在重要历史关头失去国家自主性而被先发国家“收割”,从而掉入“陷阱”。既然如此,要摆脱这种“后发陷阱”,就得用与先发国家不同的策略加以应对,而单纯强调完全市场经济的立场,则可能适得其反。这表明,在探讨全球政治经济议题时,首要的是具备全球视野,深刻理解所处全球政治经济格局,以及国家间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尚未完全成型之际,应清醒地认识到,人类尚未融入一个统一的共同体,而必须在多个相互竞争的共同体间进行策略性思考。反之,当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时,则需深入思考如何促进那些心存芥蒂的族群或共同体走向融合共生,进而向一个“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全球社会稳步迈进。
基于这种全球意识,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5年就开始大力倡导“全人类共同价 值”——“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以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价值基础
[19]。诚然,西方世界所推崇的“普世价值”,在初看之下,与“全人类共同价值”似乎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均彰显了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及平等博爱的崇高理念,这些理念本身无疑值得尊重。然而,在全球面临大变局的背景下,提出“全人类共同价值”并特别强调“和平、发展”的首要地位,实则更加鲜明地体现了一种全球意识,意味着族群与族群之间、国与国之间首先要和平,然后才有可能谋发展,而公平正义和民主自由才会有前提和保障。这种价值排序显然与“普世价值”的表述有鲜明差异。
不仅如此,西方社会的“普世价值”,在实际操作上往往隐含着一种“边界”的存在,因而常常被作为“强力意志”加以推行。对于那些不属于西方文化圈内的族群而言,除非他们主动“归化”或被迫“接纳”,否则难以在“和平”的框架下共享这些“普世价值”。长久以来,某些西方国家在国内事务上高举“民主”大旗,而在国际交往中却鲜少提及“民主化”原则,这种“内外双重标准”的现象尤为显著。但是,中国当前所倡导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并非如此,这一概念从提出之初就明确指向了“全人类”,并且其中的“倡导”一词,应理解为温和的建议与引导,而非强制性的要求。之所以如此,与中国人历来就有的“天下意识”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20]。“天下”无所不包,中国人尊重每一个族群和生命个体,不寻求征服,而是倡导基于自愿的和平共处;认为己方有生存的权利,他方亦然,从而达成“共生”与“共和”的理想状态。中国文化倡导的“和而不同”“协和万邦”源远流长,这种“和”文化实质上包含着包容“他者”的基本理念,可以看作“全人类共同价值”之本
[21]。只有在“和”文化的基础上,面向未来的新政治哲学才能建立和发展起来,而这样的政治哲学可以帮助确立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指导原则,进而帮助建构人类文明新形态。
3 迈向科技重大风险全球治理新境界
科技重大风险的治理当然需要“负责任研究与创新”理念。但尤为重要的是,这一责任主体不应局限于单个研究项目或创新活动的直接参与者,而应扩展至在全球化大背景下肩负起重大治理使命的国家层面。
众所周知,科技发展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具有跨国性,单个研究机构或个人难以承担起全面治理的责任,因此,国家须扮演关键角色,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和标准,来有效引导并监管研发进程,确保科技进步的轨迹与社会整体的利益诉求相契合。特别是面对全球性的科技重大风险,单个国家的努力远远不够,国家之间需要通过国际合作机制,共同制定规则和标准,协同开展治理行动。只有当国家有意愿承担责任并具备相应的治理能力时,才能有效地应对外部挑战,保障科技发展的可持续性和人类的共同福祉。
虽然说每个国家都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大国负有更加重大的历史责任。如果全球化时代注定要经历一个“丛林社会”阶段,如果缺乏有担当、有能力的大国引领,或即便有大国愿担此重任却力有不逮,那么也就不可能解决科技重大风险的治理问题。在此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舞台上的重要一员,其角色尤为特殊——不仅是全球化的积极参与者,更是解决全球性问题不可或缺的负责任的大国,在探索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过程中,在全球性科技重大风险治理中,更是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之所以如此,乃是基于如下考虑:
其一,如何对待“他者”始终是人类面临的根本问题,究竟是消灭“他者”还是包容“他者”,是人类生存与发展面临的永恒课题。如果放任“敌人意识”主导全球事务,不但不可能解决科技重大风险问题,而且还会加剧这种风险。如果地球上所有国家都在准备战争,那么全球科技重大风险的防控就是一句空话。可以设想,如果存在两个相互视为对手的国家,它们在人工智能武器开发上的行动逻辑几乎是显而易见的,双方均会假设对方必然会推进此类武器研发,而不敢相信对方任何否认研发此类武器的声明。在这样的心理预设下,两国似乎会“理性地”选择加速自身的人工智能武器开发进程,以求在潜在的竞争中占据先机。然而,这样的选择将不可避免地让双方陷入“囚徒困境”之中。
第二,西方文化在包容“他者”方面面临着更多困难,而中国“和”文化更有利于“化敌为友”。如果说西方文化更偏向于崇尚“同而和”,那么中国文化的可贵之处就在于注重“不同而和”。这种“不同而和”正是当下全球化时代各个族群所迫切需要的。从长远看,即便处于强势地位的民族,亦需秉持这种“和而不同”的智慧,因为在当今这个数字化加速、自媒体蓬勃发展的时代,试图通过“强制手段”来实现一统天下的目标,已然是行不通了。
其三,基于中国“和”文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治理科技重大风险的必由之路,而这种“和”文化和当前我国倡导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是相通的。在全球化的大格局下,的确应该将“和平发展”放在全人类共同价值体系之首加以倡导;的确应该站在“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立场上,并在各个族群“平起平坐”的基础上,谋求“全人类”共享的“和平与发展”,这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更加迫切。
最后,中国“和”文化的扩展并得到全球认同,应该尽量依靠“和平与发展”的方式加以实现,而这也正是中国向来倡导的“大国风范”——“大国就要有大国的样子”
[22]。所谓“大国的样子”,本质上就是倡导和平,倡导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倡导一切纠纷都要通过和平方式“政治解决”,同时谋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既然如此,中国当然要寻求“高水平自立自强”,只要中国的综合国力能够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水准,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将有望辐射全球并得到普遍认同。
由此观之,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隐忍”或“克制”乃是理性选择。中国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样的策略应是必由之路。这当然并不是说,我们只能一味妥协。诚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我们爱好和平,但以斗争求和平则和平存,以妥协求和平则和平亡。和平不是求来的,也不是喊出来的,没有维护和平的能力,特别是不做好足够准备,就不可能维持和平。”
[23]西方世界现代化之路伴随着一场场残酷的战争,因而不能说是和平发展之路。应该意识到,发动战争本身有其内在的经济逻辑,投入巨额科技资源研发新型武器,必然要求有相应的回报来弥补成本。在这种逻辑驱动下,通过制造动荡来人为创造武器需求,进而推动“军工复合体”的制度化,便成为了一种看似合理的选择。然而,中国既不愿也不能重蹈这一覆辙。而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开辟已经对此给出了响亮的回答。
面对日益严峻的科技重大风险挑战乃至发生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可能性,全球社会已经普遍意识到人类生存危机的严重性,这有助于生发出强烈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有助于各个国家之间寻求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大国之间冲突的烈度和破坏性。也正是在这样一个时点上,人类才有可能迈向科技重大风险全球治理新境界。
4 超越“反思”,迈向制度化“前思”
要成功迈向科技重大风险全球治理新境界,就必须拿出系统的行动方案。而要拿出系统的行动方案,就离不开深入的哲学“反思”,更离不开制度化的“前思”。
黑格尔曾经说,密涅瓦的猫头鹰只在黄昏来临之际才伸展双翼,这实际上是为哲学工作进行的定位。可是,面对全球科技重大风险这件事情,我们不能坐等“黄昏”的来临。如果等到“黄昏”,也许人类就身陷囹圄了。因此,学者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家们,不仅要进行“反思”,更要进行“前思”;不能仅仅满足于“学者”角色,更要主动转变为“行者”。
所谓“前思”,就是前瞻性地思考人类未来。所谓行者,就是要介入科技重大风险治理过程,切实发挥自己的作用。任何“反思”,当然是对过往历史的“反思”,这无疑极其重要。但是,只有当“反思”转变为“前思”,特别是变为行动者的“前思”,才能真正发挥“建构未来”的实质作用,特别是在科技重大风险治理中发挥实质作用。
“反思”不容易,而“前思”则更为艰难。对于个体而言,无论是回顾历史还是展望未来,其“视界”都非常受限。我们回望过去,能有意义地回望的时间尺度是非常有限的;当我们展望未来,能有意义地进行展望的时间尺度同样非常有限。这种有限性决定了“反思”和“前思”的艰巨性。尽管如此,仍要努力进行“反思”和“前思”。当下关于科技发展的“反思”,最紧迫的就是针对全球科技重大风险进行的“反思”。当下关于科技发展的“前思”,最紧迫的就是针对全球科技重大风险进行的“前思”。专业人士就此开展的“反思”和“前思”,有助于激发更多人在行动之前更好地进行“前思”,特别是可以激发局内人即科技创新实践者开展“前思”。这样,学者的“反思”和“前思”就可以融入科技创新实践,并对未来科技重大风险治理产生影响。
事实上,这里存在两个基本区分:其一,局外人和局内人之分;其二,“反思”和“前思”之分。这样,就可以构造出四种情况:局内人的“前思”、局内人的“反思”、局外人的“前思”、局外人的“反思”。这四种“思考”之间存在着交互作用。就学者来说,他们通常都是科技发展的局外人,其“反思”和“前思”,都需要将局内人的“反思”和“前思”当作自己“反思”和“前思”的“原料”,并从中加工出更精致化的不一样的“反思”和“前思”。然后,学者们的“反思”和“前思”,应通过各种途径,对科技创新实践者的“反思”和“前思”发挥启迪作用。不仅如此,基于当前流行的“负责任研究与创新”框架,学者们还有可能从局外人变身为局内人也就是“行者”,从而直接将自己的“反思”和“前思”融入科技创新进程
[24]。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前思”绝不是理论性的构想,而是一种实践性的预见(foresight)。所谓预见,就是基于相关约束条件和资源条件,对人类共同的未来进行的构想和谋划
[25]。只有对未来科技创新实践进行某种展望和规划,然后制定相关框架,才可以算作面向未来的“前思”。当今,这种“前思”已经走向制度化了,各种各样的智库其实都可以看作开展某种类型“前思”的机构。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在“天下意识”指导下,基于全人类共同价值,致力于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集体性“前思”。这种集体性“前思”,无疑是一项社会事业,需要各个国家相关智库和有识之士的共同参与。
当今中国,已迈入向全世界广泛贡献公共物品的崭新纪元。在这一系列全球公共物品的供给中,提供基于中国“和”文化的全球科技风险治理“新构想”和“新路径”,应该是最为迫切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千万不要忘记,在致力于应对科技领域的重大风险时,不少技术手段可以用来支撑我们的“反思”和“前思”,并转化为治理工具。特别是,今天日新月异的人工智能,不仅是需要被治理的对象,而且也是能够同时发挥这些功能的治理手段,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反思”“前思”,从而帮助人类更好地把控未来。
5 结论
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从理论上讲,如果放任“敌人意识”主导全球事务,在大国竞争、集团对抗的状态下,全球科技重大风险绝对没办法得到遏制。这是因为,在全球化时代,国家是负责任创新最重要的主体。如果国家不负责任,负责任创新就是一句空话。所谓负责任大国,是指那些不仅关注自身利益,而且愿意积极承担对全球和平、繁荣和发展的责任,在国际事务中致力于“化敌为友”的、推动公平公正的全球治理的大国。
纵观全球,随着新兴科技的蓬勃发展,制造科技重大风险的门槛越来越低,无论是否恐怖组织,均有可能主动引发此类风险,这无疑加剧了全球科技安全领域的威胁态势。科技重大风险治理必然是全球治理,也必然是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治理。中国提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试图向全球提供知识性的、制度性的、基础设施性的乃至精神性的公共物品,这一宏大愿景不仅顺应时代潮流,更有望开出科技重大风险全球治理新境界。
中国不是没有经历过战争,正因为中国经历过无数次战争,才懂得和平之珍贵,才懂得“化敌为友”的重要性,才有资质成就“新叙事”,参与乃至主导全球风险治理。中国只有强大,只有成为科技强国,才能做到这一点;而强大起来的中国有责任避开历史上强国崛起的老路。当一个族群手握强大的技术,不是去毁灭,而是去建设、去包容“他者”,这在人类史上极为罕见。如此,中国将再次成为“中国”,诚可谓“天下归心”。
在这个大方向上,应该重新审视中国传统文化资源,让“和”文化、“天下意识”传之四海,发展一种“国家责任伦理”,从而在全球范围内成就“化敌为友”的伟业。为此,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反思”,更要通过制度化“前思”,共谋全球社会发展路径特别是科技重大风险治理方案。这实际上是中国式现代化在全球事务中的新体现,是中国谋求解决全球重大问题的新使命。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3JZD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