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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找出各省(区、市)较为主要的伤害原因及残疾特点, 为有针对性地提供预防和治疗提供参考。方法 以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数据为基础, 并使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年龄分组, 从人口学角度出发, 对各省的伤害致残情况进行分解分析。结果 经济不发达或医疗水平不高的地区, 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劳务输出大省如河北省、河南省和陕西省, 或以工业为主的吉林省, 采矿业为主要行业的山西省, 肢体致残现患率较高。医生水平较薄弱的省区市, 如贵州省和青海省, 中毒致听力残疾的比例较高。结论 我国伤害致残存在明显的省际差异, 应针对地区差异开展伤害预防控制措施。建议提高医疗水平, 加强高风险行业安全监督。更重要的是加强经济建设减少省际经济发展不平衡, 并由劳务输入地对输出地因伤害致残造成的经济负担给予一定补偿。加强技术创新, 减少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数量。
关键词
伤害
/
残疾
/
省际差异
Key words
王灏晨,白波,王艳芳,胡成花
我国伤害致残的省际差异研究?[J].
伤害医学(电子版), 2014, 3(1): 3-12 DOI:10.3868/j.issn.2095-1566.2014.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