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诉源治理研究——以广东省D市E区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为例

容慧辉, 吴翀, 陈仔悠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 ›› 2025, Vol. 35 ›› Issue (05) : 1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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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 ›› 2025, Vol. 35 ›› Issue (05) : 11 -15+46. DOI: 10.26962/j.cnki.1991.2025.0026

检察机关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诉源治理研究——以广东省D市E区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为例

    容慧辉, 吴翀, 陈仔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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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国家安全生产中具有重要作用。安全生产领域中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占据绝对多数比例,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为研究对象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文章以广东省D市E区检察机关办理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为分析样本,通过对其办理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进行深层次剖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研究结果表明,检察机关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诉源治理,推进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在安全生产领域矛盾前端进行把控,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关键词

安全生产 / 诉源治理 / 重大责任事故罪 / 检察机关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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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诉源治理研究——以广东省D市E区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为例[J].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 2025, 35(05): 11-15+46 DOI:10.26962/j.cnki.1991.2025.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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