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含糖饮料税确立为常设税种的可税性、挑战和策略

梁昱钦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 ›› 2025, Vol. 35 ›› Issue (05) : 21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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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 ›› 2025, Vol. 35 ›› Issue (05) : 21 -25. DOI: 10.26962/j.cnki.1991.2025.0028

我国含糖饮料税确立为常设税种的可税性、挑战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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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我国居民因过量摄入含糖饮料,致使肥胖、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急剧上升,给个人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财政造成极大负担。而现有行政指导与健康教育干预效果有限,亟须通过税收手段引导健康消费。基于此,文章论证开征含糖饮料税的正当性,一方面,从经济可税性维度分析行业收益、价格传导及就业影响;另一方面,从法律可税性探讨合法性基础与课税要件设计。同时,正视开征过程面临的企业成本增加、社会接受度、税收分配等问题,结合域外经验和法律的正义、公平、效率、安全、发展等多元价值维度提出应对策略,以期为税制改革提供政策启示。

关键词

含糖饮料税 / 可税性 / 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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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含糖饮料税确立为常设税种的可税性、挑战和策略[J].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 2025, 35(05): 21-25 DOI:10.26962/j.cnki.1991.202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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