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时代,以自媒体为代表的网络新兴力量借助数据化、智能化、网络化趋势日渐崛起,改变线上生态秩序,在表达观点、传递价值、引导舆论的同时,也带来自导自演式造假、不择手段蹭炒社会热点、以偏概全设置话题、违背公序良俗制造人设以及滥发“新黄色新闻”等自媒体传播乱象。
现有研究从自媒体的发展脉络、乱象归因、司法规制等理论视角对自媒体传播乱象治理提出诸多思考,认为数智时代的自媒体传播具有高度的灵活性、互动性和适应性
[1]。数智技术逻辑的深度嵌入、内容生产门槛的降低、多元主体的密切关联以及多重诱因的综合驱动,使自媒体信息的传播形态、渠道、策略等呈现出更为复杂多变的样貌,大量非专业人员涌入自媒体行业争夺风口红利,导致传统意义上自上而下的标准化自媒体治理范式逐渐失灵,亟待探索更高效、灵活、精准、可持续的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方案。
长期以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始终将自媒体传播乱象整治作为“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计划的工作重点。2024年的“清朗”行动更是明确提出要治理“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的问题,强调要“更加注重专项整治的时效性,更加注重治理方式的针对性,更加注重机制建设的长效性”。但遗憾的是,现有研究和实践通常依托阶段性专项整治行动或自媒体传播乱象个案展开,缺乏体系化、理论化的治理范式和更精准的治理策略,因而难以为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提供长效借鉴,治理实效也有待提升。
本研究关注到敏捷治理这一创新治理视角,认为其所强调的以用户为核心,以技术为依托,通过数据关联实现迅捷感知、灵活响应和持续协调的原则与当前的自媒体传播乱象治理需求高度契合。因此,本研究通过创新性引入敏捷治理理论,对自媒体传播乱象治理困境进行分析,探讨敏捷治理何以可能成为突破治理瓶颈的关键,提出敏捷治理赋能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的创新路径。
一 数智时代自媒体传播乱象的主要表征
(一) “新黄色新闻”挤占市场
数智时代的“新黄色新闻”浪潮是最典型的自媒体传播乱象。大量自媒体生产者,尤其是娱乐类公共账号和“网红”经济公司(MCN公司)利用网民对低俗话题的兴趣,渲染毫无价值的新闻,制造出诸多具有刺激性、煽动性、奇趣感的内容
[2]。这些信息基于受众碎片化阅览习惯,刺激感官快速抓取注意力、带有明显的流量导向和泛娱乐化倾向,被称为“新黄色新闻”。2024年4月,“网红”博主“Thurman猫一杯”炮制出“巴黎街头捡到小学生秦朗的寒假作业”,利用网民的猎奇心理,通过生活化的剧本建构,在短时间内促成视频的病毒式传播,煽动大量网友在现实中寻找“秦朗”。作为典型的“新黄色新闻”,“捡到寒假作业”事件不仅引发了网络连锁效应,还由线上娱乐转化为线下行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见,“新黄色新闻”不断冲击公共话语空间的理性主义范式,试图以快销式、娱乐化的媒介体验消解逻辑和秩序,使人们忽视对于媒介产品质量和内容价值的审判,放弃获取综合信息,并在无意间消耗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自媒体建构出的“新黄色新闻”凭借数智技术加持,通常能够更快速、更广泛地传播。传统意义上的“黄色新闻”只是对内容进行改造和加工,而“新黄色新闻”则能够更为纯熟地运用视听语言符号、精准投放策略和网络“水军”等不正当手段促成信息扩散。尤其在短视频平台中,以黑底黄字作标题、以惊悚音乐作背景、以夸张语言风格加持的无营养内容层出不穷。由于“新黄色新闻”与社会新闻的边界比较模糊,监管过程中通常难以识别,部分主流媒体也会在考证不足的情况下转发自媒体内容,成为自媒体“新黄色新闻”的流量跳板,扩大相关内容的社会危害性。
(二) 无底线蹭炒社会热点
无底线蹭炒社会热点是自媒体出现以来一直存在的伴生性乱象,主要表现有以下三种:一是在社会热门话题中故意表达有违公序良俗的异质性观点来吸引公众或有关部门的注意;二是大肆炒作社会热点事件中的矛盾点和冲突点,利用悲情叙事煽动社会负面情绪;三是一味追求速度和时效,缺乏调查就急于表态,导致言论失实、观点反复
[3]。为了争夺热点背后的流量红利,部分自媒体甚至采用假冒新闻事件当事人、开设高仿账号发声、编造谣言或伪造图片及音视频等具体手段吸引受众。在河北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事件中,多家自媒体发布遇害者颅骨照片,制作3D模拟视频,并提出“死者被活埋”“案件有成年人帮凶”等结论;大批自媒体主播前往案发地进行直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调查工作。然而后经有关部门核实,该图片及推论均为不实信息。此前发生的“胡鑫宇失踪案件”中也有大量自媒体采用夸大和捏造事实等恶意营销手法,以碎片化信息为切口设置议程。两起新闻事件相隔超过一年,而自媒体的蹭炒行为并未得到有效治理,反而在人工智能(AI)修图等技术的加持下愈演愈烈。究其根本,放弃道德底线的网络舆论炒作能够为自媒体带来极大的流量红利,而数智技术嵌入又降低了内容生产的成本,自媒体能够快速生产并制作出更接近真实的伪造信息,从而在热点事件中博取社会关注,获得更高的流量回报。
(三) 营销虚假人设
营销虚假人设是现代消费观念影响下产生的新型自媒体传播乱象。社交媒体中的数智技术、平台资本和消费文化叠加促成了网络空间的人设泛滥
[4]。部分自媒体将市场需求作为进行符号意义建构的唯一准则,完全抛弃自身特质,借助预设剧本和网络特效进行自我物化,打造出迎合观众喜好的象征价值、象征意义和内在关系,通过特定的文化符号、商品化标签来维持与“粉丝”之间的准社会交往和自身的“网红”效应
[5],其中不乏过度迎合市场或追逐利益而踩红线的情形。如部分自媒体博主声称自己属于性少数、抑郁症患者等特殊群体,以此博得关注和制造话题,通过剧情演绎建构自身的台前形象,吸引大批“粉丝”追随,引导亚文化与主流文化对抗;还有近年来大批女性博主营造精致的“名媛”人设,鼓吹不必要的“打卡”行为和不务实的生活方式,导致大众陷入泛娱乐化、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陷阱。
(四) 制造群体对立
制造群体对立是自媒体传播乱象的内在手段。自媒体以拉偏架、引导站队、鼓吹“二元论”的方式激化群体矛盾来赚取流量。一些自媒体以社会痛点为切口,利用公众对于特定群体的归属感或对于某一观点的认同感设置议程并实施群体营销,甚至引入社交机器人、雇佣网络“水军”来批量生产文案。通过对事件细节的渲染、流量造假、算法嵌入等方式,自媒体不断放大群体之间的敌意,挑动不同利益方相互谩骂、攻讦,在网络争论中实现自身的流量营收。如在网友“胖猫”因感情问题跳江身亡后,大量自媒体发布扩大矛盾、煽动性别对立甚至调侃攻击逝者的极端言论,抛开新闻事件的全貌,将事件中的男性视角与女性视角分别放大,利用网络舆论场中的性别立场冲突,将矛盾进一步扩大化,制造话题刺激网络情绪,甚至存在引发网络暴力、网络群体性事件等风险。
(五) 虚假宣传和违规营利
虚假宣传和违规营利是自媒体传播乱象的内在特质。最典型的表征是基于“粉丝”经济的虚假广告。尽管平台会对自媒体营销资质进行审核,但无法保证商品质量,自媒体利用自身影响力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报价格、玩营销套路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部分“网红”利用个人影响力在视频作品中进行隐性广告披露。即使产品存在问题,“粉丝”出于对自媒体的维护心理也可能放弃维权,平台和监管部门则很难发现和认定自媒体违规行为。其次是隐匿于付费课程、付费咨询、信贷业务、测试小游戏中的经济骗局。自媒体打着“免费”甚至“帮用户赚钱”的名义吸引用户下载软件,再设置隐性消费,或是通过木马病毒盗取用户隐私信息,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带来安全隐患。此外,还有部分自媒体利用大众同情心骗取经济利益。他们打着探访、追踪、帮扶、救助等旗号,在灾难或事故现场、热点事件发生地、热点人物相关地等开设直播、拍摄视频,消费灾难,借势引流;还有部分自媒体利用老年人、残疾儿童等打造出穷苦窘迫的形象,以“卖惨”的方式换取打赏、捐赠或进行产品推销。
二 数智时代自媒体传播乱象治理的困境
(一) 低技术门槛挑战审核能力
数智技术的易用性、便捷性、精准性程度提升,视频剪辑、文案撰写、内容策划等专业工作逐渐平民化、高效化。因此,自媒体能够利用技术手段快速生成作品,并通过推流使之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快速扩散。这挑战了传统的内容审核和监管速率,审查滞后于发布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信息拼贴、图像异化、技术再造等也为全社会带来伦理和法制风险
[6]。基于AI创作的逼真化、写实化趋向,自媒体在进行图文创作、视频剪辑,甚至内容脚本设计等环节中会大量使用数智技术。部分内容生产严重脱离现实社会,造成虚假信息泛滥的局面,甚至由此引发网络诈骗、经济犯罪等违法行为。技术博弈中,行政体系的技术资本持有通常落后于市场,导致监管者在识别和治理自媒体违规行为时遇到困难。
(二) 隐性违规加大风险识别难度
自媒体会以“言论自由”“创作需要”来规避法律约束和平台监管,在社会新闻或娱乐作品的外皮之下创作出大量游走于红线边缘的信息,随着内容传播,舆论不断发酵致使风险外化,内容背后的拜金主义、民粹主义、性别对立等错误价值内核逐渐暴露出来,进而成为扰乱信息生态、加剧社会信任危机的推手,甚至诱发人格异化等关联性风险
[7]。但这些隐匿性风险在传播初期通常难以被识别和认定,以最典型的“新黄色新闻”为例,一些自媒体紧抓社会痛点,以“理中客”的姿态向公众讲述社会事件或自身亲历的故事,但其内容往往夸张、失实,甚至是全然编造。这些自媒体充分利用了后真相传受心理,在潜移默化中引发情绪宣泄狂欢,并以此促成信息扩散
[8]。以传统的治理逻辑来看,应当通过标准化的规则来认定、抓取“新黄色新闻”,随后采取处置措施,但很显然,这种治理模式具有严重的迟滞性,且通常需要在相关信息的负面影响达到一定程度后再进行介入治理,对于已经造成的负面影响将会存在修复困境。此外,诸如自导自演的故事演绎,内嵌于作品中的隐性商业宣传,物化女性、儿童和特殊群体的炒作营销等自媒体行为也同样存在边界界定的难度和风险识别的障碍,放弃动态监测,只作事后判罚会大大削弱治理的效果。
(三) 注意力争夺中产生越轨行为
达拉斯·斯迈兹认为,媒介生产的本质目的不是制作节目,而是赚取受众的注意力和时间,受众在消费环节中成为商品通货,在媒体、广告商及其他利益主体之间流动
[9]。在自媒体崛起并分割话语权的背景下,这种经济功能范式被进一步加深。从一元的信息供应到立体化的内容散布,自媒体打破了以传者为中心的媒介经营模式,使用户成为媒介生态的关键,催生出流量经济、“粉丝”经济和注意力经济的浪潮。现行平台推流规则下,“粉丝”量越大、关注度越高的自媒体越能获得更高的曝光奖励,并基于大流量争取到更多的广告营收。有限的“粉丝”注意力成为稀缺的网络资源,大量内容生产者需要通过激烈的竞争来吸引受众,并以此维持媒介地位和获取经济利益。因此,自媒体不得不脱离传统的媒介内容生产框架,甚至让渡部分社会效益,通过抢新、争奇的方式来迎合多样化的受众需求。过度流量崇拜加深了媒介内容的商品化程度,使自媒体内容生产呈现出明显的低俗化倾向
[1],建构人设、制造标签、片面解读、夸大事实、捏造谣言、哗众取宠、“碰瓷”爱国等无底线蹭炒行为屡禁不止。
(四) 舆论极化冲击上层监管
自媒体作为网络话语空间中的“民意”表征,能够通过诱导性的议程建构快速抓取大众注意力,并不断干预受众认知
[10]。正如凯斯·桑斯坦的群体极化理论所指出的那样,人们的天性决定了其在社交场域中更倾向于寻求与个体观点一致或相似的信息,并不断趋于极端聚集。因此,一些规模型自媒体基于庞大的“粉丝”数和极高的知名度,往往会在热点社会事件中建立起舆论导向,甚至操纵事件发展,诱发网络暴力等负面网络群体行动
[11]。尤其是在政治领域,自媒体一直被认为是推动民主化和实现话语权下放的有效抓手
[12]。当拥有强势话语权的自媒体与社会公权力之间形成对抗,并对社会共识和公共价值产生冲击时,采用政府出面的强势禁封只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带来更严重的冲突。
(五) 单向度治理具有不可持续性
现行网络生态监管的处置方式主要是以政府、平台等强势主体出面对账号进行关停、阶段性禁言或通报批评,呈现出明显的碎片化治理、运动式治理特点,这些单向度治理模式和治理措施具有片面性和不可持续性。单一的治理主体难以实现对自媒体内容生产和传播的全流程监管,也难免在监管中出现遗漏和误判,这就给自媒体谬误信息提供了滋生空间,为“信息流瀑”不可控和负面效应扩散埋下隐患。不同于现实社会中对人的管理,自媒体账号作为一种虚拟化的网络资本,具有超文化文本的符号表征。很大一部分自媒体账号并不能与现实中的“人”一一对应
[13],而是隶属于成熟的MCN公司,作为可重复使用的附属性媒介资源而存在。由于官方治理主体对其内在商业模式和运作逻辑掌握不足,在处置中往往治标不治本,当账号遭到处罚时,背后的社会主体可以快速更换运营账号并继续经营。因而,这种治理模式对自媒体起到的威慑作用有限,无法从根源上肃清自媒体传播乱象。
三 敏捷治理嵌入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的逻辑
敏捷性概念起源于软件开发领域,强调突破规则范式,以更具动态性、灵活性的策略响应变化。2007年,Qumer
[14]率先凝练出敏捷治理理论。作为一套以用户为中心的,具有柔韧性、流动性、灵活性、包容性和适应性的行动方法,敏捷治理强调要以有效的方式响应不断变化的公共需求,实现以人为本和可持续的决策
[15]。该观点在组织管理领域得到深入应用,主要回应技术的不可见性和社会合作的复杂性,帮助管理者实现组织结构调整和治理优化
[16-17]。近年来,敏捷治理已成为公认的推进数智化平台治理的新路径,现有研究关注到其在数字政府建设
[18]、平台建设管理
[19]、网络舆论风险治理
[20]等领域的理论价值,认为敏捷治理可以从原则、关系、权力结构、核心能力等方面对传统的治理形态进行改善,但就自媒体传播乱象是否可以及如何应用敏捷治理的逻辑进行规制尚有很大的探讨空间。
(一) 敏捷治理的动态化理念嵌入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
作为一种源于技术逻辑的新兴治理观,敏捷治理强调数据要素关联,要求公共部门能够迅速融入数智环境,灵敏感知数智时代的快速变革并有效回应公众需求。它是数据导向下的动态化治理概念,重点针对技术突变与不可见性,试图在不做预设的语境下及时发现和处置无法预料的衍生问题,被视为数字化转型的前瞻性治理形态
[21]。
研究者普遍认为,敏捷哲学和原则本身可以为现代社会治理提供坚实的基础,并对组织内成员的理念和行为产生影响
[22-23]。它从底层逻辑上打破了传统治理理念对于规则的预设,强调动态应对不同的突发状况,这一点与数智时代的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需求高度契合。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中融入敏捷治理原则,即要关注持续性策略调整,打破标准化限制,转而以内部视角精准对接信息传播的动态变化过程,通过持续性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实现及时的点对点治理介入。其中,敏捷治理的技术关照和用户导向适配于当前智能化、去中心化的新型媒介环境,而灵活性、适应性原则回应了自媒体传播乱象治理的动态化需求,能够提升治理精度和实效。
(二) 敏捷治理的分权共治模式嵌入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
敏捷治理不仅强调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还更加注重各个主体之间的协同配合,旨在通过多方合力实现快速反应与适应性演化
[24]。投射于自媒体传播乱象治理,即强调在信息传播的全流程中促成监管之外力量的广泛介入与分权共治。自媒体内容生产和传播被认为是一个复杂适应性系统,在透明可见的“共生场”中,自媒体与社会其他主体高度关联并相互作用
[25]。以协同性架构建立一套具有柔韧性的行动方案,兼顾用户需求与外部环境变化,形成复合型治理体系,能够充分考虑到政府、平台、自媒体运营者以及平台用户等在治理中的价值,实现行业自我治理、主流媒体信息内容把关以及公众实时互动参与相结合,建立有机合作关系,共同决策、协同行动,从自媒体内容传播的具体环节中发现问题,并及时作出向上反馈和适应性调整。
同时,基于敏捷性原则的多元主体参与式治理也能够将不同层面的社会需求引入自媒体传播,为自媒体内容生产提供原则性指导。在社会监督和多方意见反馈中,自媒体能够更为直观地意识到政府、主流媒体、公众更期待看到何种内容,抵触何种内容,从而最大程度上规避触碰红线、引发社会反感的内容,更为精准地找到内容新颖与运营合规之间的结合点。相较于以往对于市场低俗化倾向的盲目迎合,自媒体传播乱象的敏捷治理更具有理性主义特质,不仅从监管层面上注入动能,也为自媒体经营的科学化和可持续性提供了新范式。
(三) 敏捷治理的行动方法嵌入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
敏捷治理的核心路径表现为迅捷感知、灵活响应和持续协调,强调从问题内容的精准识别入手,机动性处置不可预见的突发状况,并将有机的治理过程凝练为可持续的行为范式,从自媒体传播的全流程深度干预乱象规制。
在迅捷感知层面,基于风险迭代加速和对内转移,制度性预防和法律规约都无法准确预测风险源,进而难以作出及时有效的应对
[26]。自媒体传播乱象的敏捷治理基于网络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能够实时掌握自媒体行业动态并精准定位社会层面的信息需求,通过宏观层面的供需对接,识别相关自媒体信息的必要性,对冗余信息和谬误信息及时干预;同时,对于可能存在风险性的信息及时介入监测,通过持续性追踪和风险演化的动态研判,选择是否干预、何时干预以及怎样干预,最大程度减少风险扩散的可能性。
在灵活响应层面,自媒体传播乱象的敏捷治理可以作为一套具有柔韧性、流动性、适应性的行动指南,在应对算法歧视、风险演变、规则失效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尤其在自媒体行为无法被准确界定违规与否时,敏捷治理的原则可以作为监管实施的备用方案,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供策略依据。
在持续协调层面,自媒体传播乱象的敏捷治理要求以发展的眼光推动规制,相较于对账号进行“一刀切”等禁封的处置方式,敏捷性的自媒体传播乱象治理更应注重对核心运营者的培育和管理,从长效机制建立的维度上实现治理的可持续化。同时,自媒体传播的敏捷治理还要求向用户提供更多的实时信息,通过协调和沟通的方式与用户达成协作共赢
[27]。这充分回应了当前自媒体发展中的用户导向,提供了将社会大众纳入治理体系中的治理新思路。
四 敏捷治理赋能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的创新路径
(一) 以数智化治理思维提升迅捷感知速度
迅捷感知是实现自媒体传播乱象敏捷治理的基础环节和首要步骤。要关注到自媒体传播乱象背后的技术伴生特质和突变性因素,将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纳入治理体系,以数据思维和智能手段应对新风险。
敏捷治理框架下的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要求提高技术管网治网能力,实现对虚假信息、低俗内容的迅捷感知与及时捕捉。建立数智化信息监测系统,利用数据挖掘、语义分析和情感识别等,提高自媒体账号监测的精准性和全面性,以非结构性的数据搜集方式突破平台间的数据壁垒,扩展数据的量级、类型与范围,为自媒体传播乱象治理提供可借鉴的数据导向和决策支持。
实现全过程、追踪式治理,利用感知智能技术,对自媒体发布内容进行全方位、动态化监测,实时跟进自媒体账号的信息流动情况,自动抓取和筛选关键信息,快速发现异常信息,及时识别风险信息,过滤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
提升信息识别效率和质量,引入ChatGPT等最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满足多模态自媒体内容治理的复杂需求,全面提升自媒体传播乱象敏捷治理的灵活性、适应性。通过机器深度学习,对社交媒体平台上自媒体发布的语音、视频及图像进行识别分析,监测拼接痕迹和AI造假成分,过滤低俗内容或虚假信息,提高治理效率,减少人工成本,保证信息审核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 以协同化治理策略激发灵活响应能力
灵活响应是推动自媒体传播乱象敏捷治理的关键要求和主要方式。敏捷治理框架下的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强调多元主体在短时间内灵活快速地响应,展开多维度的协同配合并及时进行调整反馈。政府部门、网络平台、MCN公司等多元主体应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布局自媒体传播乱象的监测、分析和应对工作,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协同行动,共同制定治理方案,共享信息资源,提高治理效率和响应速度。压实网站平台的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司法、公安、网信等相关部门在重点治理环节中的具体责任,增进各治理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的共治合力,保障网络空间的清朗和公共秩序的稳定。
构建自媒体传播乱象的信息共享与治理平台。以集成式数据平台为基础有效联结各级治理主体,汇集政府机构、网络行业组织、内容服务平台等各方治理所需的数据、信息和资源,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与共享,做到信息资源的最大化利用,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基于区块链技术为不同层级的治理者分配信息上传和获取权限,保障内容审核标准、法律法规、自媒体运营经验、监测数据等信息资源在平台内有序流转。
提倡用户深度参与的治理形态,通过权责下移,将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由传统的中心化治理转化为多连接点治理,让用户参与治理决策和过程,并基于用户反馈信息实现精准干预。提高用户的信息辨识能力、自我保护意识与网络素养,避免其成为不良信息的传播者与受害者,在个体层面上阻断不良信息的传播与扩散。鼓励用户对发现的自媒体传播乱象进行举报,为政府和平台提供准确线索,并通过在线投票、治理提案等方式切实参与自媒体传播乱象治理。这一过程不仅提高了用户的参与感,也增强了治理机制的透明度,帮助治理主体及时调整策略,更好地适应自媒体传播的动态环境。
(三) 以常态化治理机制强化持续协调效果
持续协调是保障自媒体传播乱象敏捷治理的长效策略和可持续路径。敏捷治理框架下的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需要建立更为灵活、可调节的法律规则,并依据环境变化和社会反馈作出快速反应。既要坚持依法治理的原则,不断完善与自媒体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专项法律法规,明确平台、自媒体账号及其他治理主体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使其在内容管理、信息发布和用户权益保护等方面承担相应的责任;也要借鉴判例法制度,以“遵循先例”原则对法律文本进行灵活解释,因事制宜采取更为契合的制度措施进行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
将阶段性的自媒体传播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转变为常态化治理行动。依托平台化、信息化、集约化手段,常态化监测和预警自媒体发布的谣言、有害信息、虚假信息,识别社交机器人和技术造假。设置自媒体年审制度、健康等级标识、激励制度等,基于官方核验、平台打分、群众反馈的综合体系,对自媒体进行评价,取缔违规自媒体账号,激励优质账号,不断提升自媒体传播乱象治理的精准度和实际效果。
从动态化视角探索自媒体传播乱象治理的长效机制。结合专家分析、社会意见和网络生态治理需求定期评估和调整自媒体传播乱象治理的现行机制,基于自媒体传播乱象的新特征和新变化不断评估当前收集的数据反馈是否客观准确,及时调整内容审核的标准和频次。关注和引进新技术,保障技术应力与市场需求相匹配,能够对自媒体传播乱象中的技术风险作出精准识别和充分应对。提倡动态资源配置,依据自媒体传播乱象的实时情况,合理分配人力、技术等治理资源。针对敏感时间节点、特殊时期、突发事件设计定制化应急预案,如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期间可加大对健康信息传播的监测力度,针对特定高风险区域做好信息疏导,借力自媒体做好公众情绪疏导和知识科普工作。
五 结论与讨论
长期以来,自媒体传播乱象随着外部社会的变化不断衍生出新的形态,一直是网络生态治理的关键难题。数智时代,信息技术和数据要素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带来治理结构变化,进一步提升了自媒体传播乱象治理的复杂度和难度。
本研究发现,敏捷治理作为一种衍生自技术领域的治理理念,能够从底层逻辑上回应社会数字化进程中的新生问题并为数智时代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提供具体的行动方案。从理念价值、运行模式以及行动方法三个层面看,敏捷治理于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而言具有很强的适配性。立足敏捷性理念,敏捷治理从底层逻辑上适配于数智社会的信息传播与规制,能为自媒体传播乱象的治理提供方向性指导;立足敏捷性运行模式,敏捷治理的灵活性和快速性特质使其能够及时应对自媒体传播乱象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并基于协同性架构的组织形式,推动各方在信息传播全流程中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形成有效的防范和处置机制,弥补传统监管规制的空缺,重塑自媒体传播乱象的治理结构,优化治理流程;立足敏捷性行动方法,自媒体传播乱象的敏捷治理强调持续优化和快速调整,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反馈,提升治理效果和适应性,以灵活行动为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找到更加有效的解决方案。
当前,立足于敏捷治理的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研究方兴未艾,本文主要从理论层面上回应了敏捷治理作为一种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案对于这一问题的解释力和概念可行性。随着治理实践的深入,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从实证层面上论证敏捷治理嵌入自媒体传播乱象规制的进路以及治理效果等。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3BXW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