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事件传播中网络新闻标题的叙事曲构、负效应及其多维消解

朱清河 ,  范昱均

新媒体与网络 ›› 2025, Vol. 2 ›› Issue (4) : 1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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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与网络 ›› 2025, Vol. 2 ›› Issue (4) : 12 -22. DOI: 10.20233/j.cnki.xmtwl.202504002
媒体治理研究

家暴事件传播中网络新闻标题的叙事曲构、负效应及其多维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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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rative DistortionNegative Effectsand Multidimensional Resolution of Online News Headlines in the Dissemination of Domestic Violence Inci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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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聚合符号学、议程设置理论以及框架理论为基础,以陕西省白水县“女子被丈夫灌面汤呛死”事件为研究对象,探究报道该事件的网络新闻标题如何通过歪曲真实情节的叙事重构事件客观性,进而引发公众的认知偏差与社会负面效应。这一网络新闻标题失范事件并非一个孤立的、偶然的叙事失误,而是在流量逻辑的驱动下,运用框架化、符号化的传播手段,对残忍的犯罪事实进行意象重构的典型案例;它们通过凸显猎奇属性、弱化暴力面向,设置了公众讨论的议程,建构了一个违背马克思主义新闻真实性原则、被扭曲的“拟态环境”,导致受众产生认知偏差,并最终对社会如何认识、规避与治理家庭暴力现象产生不利影响。从多维度剖析网络新闻标题对家庭暴力事件叙事重构的具体方式及其造成的负面效应,针对性地从媒体、平台、社会三个层面提出对策建议,旨在规范新闻传播行为,还原家庭暴力事件本质,推动构建更有利于反家庭暴力的网络传播环境与社会治理体系。

Abstract

In the era of mobile internet,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 shows a distinct feature of “fragmentation”. As the primary gateway through which users access information,news headlines play a crucial guiding role in shaping public perception. However,driven by algorithmic recommendations and the traffic economy,some online media often reconstruct news headlines in a biased manner to attract clicks,resulting in the obscuring of the essence of events and deviations in public perception.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extreme case of domestic violence—the“Woman Fatally Choked by Husband with Noodle Soup”incident in Baishui County,Shaanxi Province. By applying semiotics,agenda-setting theory,and framing theory,it deeply analyzes how online news headlines obscure the truth of violence through narrative reconstruction,thereby causing public perception deviations and negative social effects.The research adopts a case study approach,combining semantic analysis of news headlines,examination of grammatical structures,and content interpretation of public opinion,to reveal the tendencies toward “de-violentization” and “accidentalization” through expressions such as “choked by noodle soup”,and how tactics such as passive voice and keyword substitution are used to reframe criminal acts as domestic conflicts,thereby downplaying the perpetrator’s subjective malice and legal liability. The main findings of the research include: First,the symbolic use of terms such as “fatally choked ” and “poured” in headlines obscures violent details of the incident,such as scalding by high-temperature liquid and prolonged abuse,misleading the public into mistaking intentional homicide for an accident. Second,media tends to adopt a domestic conflict framework rather than a criminal offense framework,thereby weakening the legal attributes and social seriousness of domestic violence. Third,the setting of the attribute agenda diverts public attention to sensational details rather than issues such as structural violence and gender power inequality,resulting in a misplaced criticism and a loss of focus in public discourse.This study points out that such headline irregularities not only undermine media credibility,but also have far-reaching negative impacts on social cognition and anti-domestic violence governance: public’s awareness of the criminal nature of domestic violence is weakened,legal consciousness is diluted,gender biases are strengthened,the stigmatization of victims is intensified,and social governance resources are dispersed.Therefore,this paper proposes multi-dimensional governance strategies across four levels: media,platforms,the public,and society. Media should strengthen professional ethics and gender awareness,explicitly labeling the nature of cases in headlines. Platforms need to optimize algorithmic mechanisms and enhance the transparency in content review and feedback. The public should improve media literacy and form a rational supervisory force. Society should build a multi-stakeholder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system to promote policy implementation and institutional improvement.

关键词

新闻标题 / 家庭暴力 / 标题叙事 / 认知偏差 / 网络传播环境 / 社会治理体系

Key words

news headlines / domestic violence / headline narrative / cognitive bias / online communication environment / social governanc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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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清河,范昱均. 家暴事件传播中网络新闻标题的叙事曲构、负效应及其多维消解[J]. 新媒体与网络, 2025, 2(4): 12-22 DOI:10.20233/j.cnki.xmtwl.20250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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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后,信息传播表现出显著的“碎片化”特征。根据第5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到11.2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9.7%,网民每天接触手机的平均时长直线上升。在网民对新闻信息的获取方面,超过70%的新闻阅读行为是通过社交媒体和新闻客户端完成的,但用户在单条信息上的平均停留时间却不足15秒。在这样的背景下,新闻标题作为用户筛选信息的第一个入口,是新闻传播效果的关键,起着吸引用户注意力、呈现事件核心逻辑的重要作用。

网络新闻标题对用户是否点击查看内容的影响极大,而且标题所包含的语义框架,会直接影响受众对事件的初步认识。与此同时,这种由标题主导的传播模式也暗含风险。在算法推荐与流量经济主导的媒介生态下,流量至上的利益取向加剧了公共议题传播中的伦理冲突。网络时代,部分网络媒体会通过简化、夸张或模糊事实的新闻标题吸引公众点击,争夺用户注意力,从而导致严肃社会议题被娱乐化、碎片化、弱化和消解,标题内容与事件本质发生偏离。

网络新闻标题失范问题在陕西白水县“女子被丈夫灌面汤呛死”事件中尤为典型。在该事件的报道中,媒体标题普遍使用“灌面汤呛死”的表述,致使读者产生认知偏差。这类标题刻意淡化施暴者李某春长期家庭暴力、以高温面汤浇淋受害者下体等犯罪细节,从而使公众通过标题将此次暴力事件误认为意外事件,忽略了其背后的犯罪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已近十年,但公众对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及其危害性的理解仍受限于媒体报道的片面性。家庭暴力作为全球性社会问题,相关新闻报道本应发挥揭露暴力本质、推动公共讨论的作用。而此次新闻标题失范事件通过对事实的模糊表述,掩盖了施暴者的主观恶意,淡化了犯罪事实,不仅遮蔽了家庭暴力的结构性根源,更通过去暴力化的框架将恶性犯罪转变为意外事件,削弱公众对家庭暴力性质的判断力以及对刑事犯罪属性的认知。

基于以上背景,本文聚焦以下三个核心问题:媒体如何通过标题和叙事模糊家庭暴力事件的严重性?这种模糊化处理对公众认知和社会舆论有何影响?如何构建更负责任的新闻框架以还原事件本质?

二 相关研究回顾

不同学科领域对于家庭暴力的界定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联合国将家庭暴力行为定义为“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方面或性方面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进行这类行为、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而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联合国的这一定义强调女性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对象,男性则是施暴者,并且将所有可能导致妇女遭受痛苦的行为都包含在内。《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含义,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如上所述,广义的家庭暴力涵盖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各种行为,包括虐待儿童、虐待老人等。然而,在本研究中,家庭暴力的行为主体聚焦夫妻或同居情侣等亲密关系中的双方,所采用的暴力形式是剥夺对方的生命,最终导致的结果是一方死亡。基于此,本文对研究对象——极端家庭暴力行为作出如下定义:在夫妻或同居情侣等亲密关系中,一方实施暴力行为致使另一方死亡的行为。

家庭暴力作为近年来日渐重要的社会议题,也逐渐进入新闻传播学的研究视野。通过梳理国内相关文献发现,新闻传播领域对家庭暴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职业伦理、报道实践、媒介功能这三个方面。

第一,部分研究关注家庭暴力报道过程中的新闻伦理问题。陈欣冉1指出,要靠关怀伦理重构报道框架,让网络报道更具人情味与可读性。吴晓2通过对比《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和《南华早报》的报道,提出中国媒体需结合中国社会情境制定本土化报道策略,强调新闻专业主义实践的适应性原则。陈晓燕等3认为报道应坚守客观中立原则,避免带有倾向性的性别叙事,推动性别平等。这一观点与韦小仟4对百度上数个家庭暴力事件报道的研究形成呼应,都强调重视社会意识中的性别平等,后者还指出媒体在引导性别平等意识传播中的职责缺位问题。

第二,也有部分研究关注媒体报道实务的范式探索与实践策略。这些研究更加具体地关注媒体报道的实践路径与困境,从而为中国媒体在相关领域的报道发展提供指导。早期研究中,王凤仙5通过分析9家地方法制报对家庭暴力的报道情况,发现报道存在缺乏深度、题目含混的问题,说明媒体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仍旧模糊。蒲月6对英国广播公司(BBC)的报道做了实证研究,通过内容分析法对样本进行剖析,其成果对中国媒体的相关报道实践有借鉴意义。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此类事件的实务研究呈现出从单一案例分析向系统性策略思考的趋势,如王皓宇7以《中国妇女报》为研究样本,系统探讨了新闻媒体在公共政策议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强调媒介作为社会治理工具的角色。

第三,学界也关注到媒体在报道性别暴力事件时,会通过自身功能建构强化性别不平等。范红霞等8指出,媒体会通过话语选择、设计叙事结构、使用情态词语等方式,塑造施暴者的权威形象,同时给受害者贴上“污名化”的标签。谭亚明9研究发现媒体在报道家庭暴力事件时会更偏向施暴者,甚至通过标题、提问方式等无形中为其开脱责任。冯媛10分析了媒体的报道方式,探讨如何发挥媒体的妇女赋权作用。

以上反映了目前中国新闻传播学领域对有关家庭暴力的研究内容较为全面,研究视角更为宏观。本文聚焦对某一家庭暴力事件新闻报道的标题研究,关注标题如何通过有限的字数实现对暴力事件的叙事重构以及对公众的认知引导。从微观层面进行语义分析,能够更清晰地揭示媒体在第一时间如何设置受众的理解框架,在批判现象的同时,更提出多层级、可操作的治理策略。

三 网络新闻标题的叙事分析

(一) 标题的语义重构与暴力遮蔽

在报道陕西省白水县女子死亡事件时,大部分新闻媒体拟定的标题使用存在争议的词语,淡化了施暴者的主观暴力倾向,让公众从一开始对事件真相的判断就出现了偏差。多家媒体在报道该事件时,标题采用“灌面汤呛死”等表述,如《丈夫灌面汤呛死妻子案,今日开庭》和《女子疑似遭丈夫家暴,被灌面汤呛死》。第一,对于事件中的死因描述,这些标题使用的是“呛死”一词,这一设置让公众误以为女子是不小心吸入面汤才意外死亡的。这个词常与喝水、吃饭等日常活动的意外相联系,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与意外性色彩,使用该词既掩盖了施暴者的故意伤人意图,也让事件的暴力性质变得不明显。第二,在及物性方面,标题采用“灌”一词,“灌”的符号意义常与“喂药”“灌酒”等强制性喂食行为关联,其隐含的暴力程度远低于真实情况的“将受害者身体拖入70度高温汤锅”的残酷行为,造成意义偏差,导致部分公众把事件性质误判为意外而非蓄意杀人。同时只提及受害者“呛死”的结果,却未提及施暴者李某春的具体暴力行为,如使用钢尺、皮带、菜刀殴打,并将受害者拖入高温面汤锅中等行为,抽离了犯罪的残忍语境。第三,媒体在标题设置中多使用被动语态,将关注点聚焦女子遭受了何种对待,读者看到的是一个发生了的事件,而非实施的罪行,这切断了暴力行为与责任主体之间的直接联系,施暴者“丈夫”的责任被转移。媒体的这种标题选择,通过简化或模糊关键细节,降低了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形成矛盾冲突框架而非暴力犯罪框架7,影响了公众对事件真实情况的认知。从对报道的事实调查来看,李某春在庭审中辩称自己是“醉酒失智”“吓唬吓唬妻子”,但起诉书确认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构成条件。这些新闻报道虽然在正文中明确了事件经过,但其标题的设置不仅未充分强调检方对“故意杀人”的定性,反而突出被告的辩解,模糊事实本质,使得公众对犯罪性质的认知有所削弱。对比之下,“丈夫将妻子拖入70度的汤锅中致死”这样的标题能更明确指出死因,以及在死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恶意行为,不仅能够通过“拖入”“致死”的因果关系明确是施加暴力导致死亡结果,也清晰告知“丈夫”作为主语的主动行为以及施暴的残酷性质与主观恶意的伤害性,犯罪事实清晰明确。

(二) 家庭冲突框架替代刑事犯罪

在报道这一新闻事件时,媒体拟定的标题往往把家庭暴力的成因归为夫妻矛盾与家庭争吵,还会着重强调当事人的丈夫身份而非施暴者。这种标题构建的框架,会让公众误以为暴力只是当事人之间的私人家庭矛盾,进而对事件的真实性质产生认知偏差。媒体在标题中没有使用“故意杀人”“暴力犯罪”“刑事立案”这类能明确指向法律责任的词汇,也并未体现警方通报中加害者的“强行灌入”“拖入锅中”等暴力行为,而是采用“呛死”这种带有意外色彩的表述,通过“灌面汤呛死”这一日常食物导致的非常规死因,构建满足读者猎奇心理的意外性框架,但偏离了“丈夫故意杀害妻子”这一法律和事实核心。这种表述弱化了犯罪行为的强制性与施暴者的主观恶意,把事件性质降级成亲密关系冲突带来的结果11,导致读者在接受信息的第一时间更容易将事件理解为意外悲剧而非故意犯罪。这种标题框架的设置,既有媒体为迎合流量而采取的“软化”策略,也反映出社会文化层面对家庭暴力认知存在结构性偏差。当前对家庭暴力的认知框架常把暴力行为放在“情感失控”“一时冲动”等非理性的语境里解读,向公众传递出“暴力是家庭关系紧张后的自然结果”这样的暗示,却忽略了暴力其实是施暴者的主动选择。这种叙事不仅掩盖了暴力行为的故意性,也削弱了公众对家庭暴力所具备的刑事犯罪属性的认知,阻碍了相关法律意识的普及与社会共识的形成。在该事件中,即使双方的社会身份较为明确,媒体也应使用能客观反映犯罪事实的词语来拟定标题,将事件当作公共议题进行客观、理性的探讨,而不应使用夫妻身份遮蔽事实真相。

(三) 议程属性的突出与责任主体转移

议程设置理论为本研究提供了剖析问题的重要视角,该理论的核心观点在于,媒体虽不能直接决定公众“怎么想”,却能通过选择与强调影响公众“想什么”。而发展到第二层的属性议程设置理论进一步指出,媒体在报道一个议题时,通过突出其某些属性,淡化其他属性,影响公众对该议题的理解框架与价值判断。

在本文案例中,“丈夫灌面汤呛死妻子”这一标题正是属性议程设置的典型实践。媒体将事件本身设置为一个公众议程,吸引了社会注意力,但更具操纵性的是其在属性层面的选择。在该事件报道中,标题的设置将公众对责任主体的关注视线由施暴者转移到了受害者的被伤害方式上,由此引导了事件的关注点。在对该事件的报道中,媒体标题通过替换关键词,规避了事件的法律属性,转而强调施暴者与受害者的身份关系,在潜移默化中将暴力责任从施暴者转向受害者,对加害者关注减少,而对受害者的情况过于聚焦12。大部分新闻标题暗示女子被动接受暴力,将暴力归咎于女方的反抗不足,而非直接批评李某春的暴力事实,消解了施暴者的主动性与暴力意图,转移了施暴者的责任以及公众对暴力事件性质的关注,以此在新闻标题中重构了事件性质。统计数据显示,80%的标题使用“女子遭丈夫灌面汤”的被动句式,通过语法结构强化受害者的承受者身份,仅有18%的标题增加了施暴、殴打等词汇,体现施暴者的暴力行为。

此外,标题刻意凸显受害者女性反抗不足的细节,却对施暴者的控制性行为选择性沉默13,深化了对受害者的污名化程度。当施暴者的犯罪意图被夫妻矛盾消解,而受害者的不完美反抗成为焦点时,媒体无形中巩固了女性应为暴力负责的男权意识形态,正如布迪厄所指出的,符号暴力通过将支配关系自然化,使被压迫者成为自身苦难的共谋。这种属性议程的设置,直接引导并窄化了公众的认知与讨论方向。当“面汤”和“呛死”成为标题中刺眼的符号时,公众的注意力被巧妙地引向了对于作案工具之怪异和死因之偶然的猎奇式探讨,从而在无形中偏离了对家庭极端暴力这一社会痼疾的严肃审视,淡化了对犯罪者主观恶性的批判,也消解了事件本身带来的关于家庭暴力防治、法律惩戒与性别平等的公共讨论。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新闻失范,更是一次对公共议程的扭曲设置。公众一旦长期接受此类信息框架,那么他们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就可能被潜移默化地塑造为一系列离散的、戏剧性的个案,而非一个需要系统应对的、普遍且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最终将损害社会共识的形成与公共治理的效能。

四 公众认知偏差与社会影响

(一) 新闻标题失范导致公众认知偏差

在此案例中,极具误导性的网络新闻标题对该事件进行的叙事重构,引发了公众认知的三重异化。其一,关注焦点猎奇化。经过检索,微博上对于该事件的讨论集中于面汤温度以及如何暴力致死等暴力细节,表达对于施暴者施暴行为的重视,而针对家庭暴力的结构性成因、法律惩戒机制、性别权力不平等等深层议题的讨论则显著缺失,削弱了其本应引发的公共愤怒与制度反思。其二,批判对象错位化。标题对事实的模糊化和去罪化处理,导致公众批判的对象从施暴者与司法系统转向媒体自身。大部分网民将矛头指向带有误导性的标题,公开指出并指责媒体遮蔽事实的情况,尽管这种批评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众媒介素养的提升,但其结果却是舆论监督能量的内耗与偏移。公众的愤怒与声量被引导至对媒体职业道德以及施暴者恶行的声讨,而非对家庭暴力结构与犯罪责任的系统性追问。这种批判对象的错位,间接减轻了施暴者及其所代表的性别暴力结构所应承受的舆论压力。其三,社会行动虚无化。根据反家庭暴力组织的数据统计,事件曝光后一周内家庭暴力求助咨询量不升反降,负责人表示此类事件加剧了受害者的羞耻感与求助恐惧。对于此类家庭暴力事件,媒体本应引导公众关注暴力事件本身、批判施暴者及其行为,并推动反家庭暴力制度的完善。然而,部分报道不仅削弱了公众对家庭暴力犯罪的敏感度与情感判断力,还因事实陈述模糊引发公众对媒体本身的质疑,进而损害媒体公信力,形成“塔西佗陷阱式”的信任危机,最终弱化了社会行动的实际效果与推动力。

(二) 新闻标题失范带来的社会影响

网络新闻标题对“女子被丈夫灌面汤呛死”事件的叙事重构,不仅在传播层面遮蔽了暴力真相,更对社会认知与公共讨论产生了深远的负面影响。首先,对家庭暴力认知体系的扭曲。当媒体使用意外化、去暴力化的标题框架呈现极端家庭暴力事件时,会逐步消解公众对家庭暴力刑事犯罪属性的认知,弱化社会对家庭暴力本质是施暴者主动选择、带有主观恶意的暴力行为这一核心共识,反而强化将严重的暴力犯罪当作意外事件或家庭矛盾的错误认知,导致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视程度停留在个案层面,忽视其作为系统性社会问题的严峻性,进而消解了社会层面的公共正义感,使得本应引发的对法律惩戒机制完善的讨论被淡化。其次,这种标题叙事会对反家庭暴力法律制度的普及与执行产生消极影响。《反家庭暴力法》已实施多年,本该由媒体通过准确报道传递法律内涵,而这些带有误导性的失范标题不仅未提及事件中“故意杀人”的法律定性,还模糊施暴者的违法事实,使得公众难以通过此类典型事件理解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界定标准与惩戒力度,降低对相关法律的社会认知,同时也可能间接削弱公众对司法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信任,影响受害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信心。再者,从社会性别平等层面来看,这类标题常通过被动语态聚焦受害者“被伤害”的结果,选择性凸显受害者“反抗不足”等细节,淡化甚至忽略施暴者的主动暴力行为与控制意图,这种叙事逻辑无形中加剧了在家庭暴力事件中女性处于弱势地位、女性应该为暴力负责的传统性别偏见,进一步给受害者贴上无力反抗的污名标签,加剧了社会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误解与偏见,不利于构建性别平等的社会文化环境。最后,从社会治理角度来看,这些新闻标题还会分散社会对反家庭暴力治理重点的关注,原本应围绕如何完善家庭暴力预警机制、强化施暴者惩戒、优化受害者救助渠道等公共议题展开的讨论,被转移到对事件猎奇细节的关注或对媒体伦理的单一指责上,导致公共讨论偏离核心,社会治理资源难以集中到反家庭暴力制度完善与实践推进中,不利于形成系统性应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治理合力。

五 解决策略与改进举措

(一) 媒体层面:职业素养重塑,建立工作规范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实叙事是新闻报道的核心概念与传播原则,它不仅强调新闻报道中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具体要素的准确性,更强调总体真实、本质真实、倾向真实、价值真实等多个层面。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倡导基于唯物辩证法的新闻真实观,强调根据事实描写、叙述事实,反对以“满足受众需求”之名、行“博取眼球、流量为王”之实的经济效益挂帅立场。为确保新闻真实,需采取忠实描写事实、从事实总和把握事实等方法,加强新闻队伍素质管理。

在此次事件中,对于家庭暴力犯罪,媒体并未在标题这一第一信息点中明确告知公众,导致公众误判事件性质。在互联网时代,人们接受信息的时间大幅缩短,这对新闻标题提炼内容的精准度提出了要求,与此同时,也对媒体工作者的职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家庭暴力等恶性社会事件的报道中,新闻工作者绝不能以“流量至上”的逻辑僭越新闻职业操守,违背社会主义媒体工作者的伦理要求。新闻标题作为公众了解新闻事实的入口,其设置必须恪守准确、中立、最小伤害的原则。这也需要加强对从业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和媒介伦理培训,提升其对隐性偏见和叙事框架的敏感度,使从业者不再仅仅是信息的传播者,更是社会正义与人文价值的传递者和守护者14

在具体操作层面,对于暴力犯罪事件有三方面建议。首先,新闻媒体在网络新闻标题中强制标注案件性质,犯罪事件的报道标题必须标明事件的法律属性,如涉嫌故意伤害、家庭暴力等,而非使用模糊化表述,或者直接隐藏事件性质。其次,在完整报道事件起因与结果之后,媒体可以在报道中嵌入现代家庭女性生存境况、反家庭暴力法执行困境等宏观分析,推动认知从个体悲剧转向制度反思。生产此类建设性新闻,不仅要揭示问题,更需要提供问题解决导向的报道框架。建设性新闻不是一种报道形式,而是一种报道理念,媒体要对此类事件展示出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维护社会和谐,提升报道价值与作用,而非仅仅展现暴力的方式与受害者的惨状。最后,完善相关新闻媒体内部的发布审核工作机制,在媒体内部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多方信源交叉验证,对稿件进行多重把关,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与科学性。

(二) 平台层面:优化算法机制,履行自身责任

在平台主导的当下社会,各类社交媒体和信息平台不仅是传递信息的必要渠道,更是塑造公众认知的关键环节。现阶段,平台设置的算法机制主要以用户点击率、停留时长等流量指标为标准,导致新闻标题党和煽情叙事等情况逐渐增多。特别是在家庭暴力这类社会敏感议题的报道中,许多媒体为了迎合平台机制而放弃了部分新闻原则。首先,平台应当承担起治理网络生态的责任,从技术伦理和社会价值两个维度完善自身机制。平台要重视点击率之外的价值权重,对涉及家庭暴力、犯罪事件的内容进行标签识别和优先级调整,不能只以流量为导向设定推荐标准,而要综合考量信息的社会价值、公共影响以及伦理原则。其次,对于部分暴力议题,平台可以设置自动审核与人工核验的双重审核流程,确保新闻标题与内容准确、一致,避免出现标题误导公众或淡化暴力性质的问题。同时,平台还需进一步完善用户反馈渠道。在此次事件中,部分网友曾在微博热搜词条的实时广场上质疑媒体标题,虽然形成了一定声势,但因为没有强制媒体修正标题的途径,相关新闻报道的标题始终没有修改。基于这种情况,平台应更加重视自身已有的举报功能,对于多次被投诉的新闻报道要及时响应,自动触发人工审核,并且公开审核结果,提升透明度与公信力,通过这种方式在新闻传播的后期做好把关工作,保障新闻的真实性。

(三) 公众层面:提升批判能力,形成理性讨论

解决新闻标题失真问题并不能仅仅依赖传者一方的自律,作为信息接收端的公众,其媒介素养与批判意识的集体提升,同样是构建健康舆论生态、抵御认知偏差的关键力量。首先,要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公民通识教育的核心范畴。其重要性远不止于学习如何使用媒体工具,更在于培养深层的批判性质疑习惯与解码能力。在面对无数个新闻标题的时候,公众应该主动思考这些标题为何选择这些词汇而省略另一些信息,其背后可能隐藏着怎样的商业动机或无意识的价值偏见,进而主动寻求更权威、更全面的信源进行验证,让公众成为主动甄别、传递信息的积极主体。其次,理性的公共讨论依赖具备媒介素养的公众在社交平台上的实践参与。当失真标题出现时,公众不应止于个体的内心疑惑,更应通过理性的公共话语行为形成纠偏的集体力量。公众可以在转发新闻时,主动补充事件被忽略的关键事实,在评论区指出标题存在的问题,并向发布失真标题的媒体施加舆论压力,要求其修正报道方式。同时支持那些秉持专业主义、报道全面准确的媒体机构。这种广泛、自觉的公众监督与讨论,能够形成一股强大的外部制衡力量,迫使媒体在追求流量时更加审慎,从而倒逼其进行更负责任的内容生产。

(四) 社会层面:调动社会合力,监督政策落实

家庭暴力不只是法律范畴内的问题,更是对社会有深层影响的公共议题。因此,在社会层面,要着力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督与支持体系,依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众和媒体的合力,监督家庭暴力事件的报道推进情况,以及这类事件的防治和后续处理工作。第一,建立多主体协同的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相关责任机构与媒体共同监督《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情况,监督司法执法环节是否透明有效。具体可以通过建立家庭暴力事件舆情与政策响应平台,整合政策信息、媒体报道与公众投诉,实现信息共享与监督联动。第二,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自身的专业职能与倡导性功能。反家庭暴力组织、妇女权益机构应积极参与媒体报道的监督与评议工作,定期发布相关防卫与救助知识,为媒体提供专业术语使用、受害者保护等操作建议。第三,发挥社会舆论对政策落实和问题解决的倒逼作用。公众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对媒体报道与政策执行提出质疑与建议,应该形成制度化反馈渠道,确保民意能够有效传达至决策层。媒体也应主动跟进家庭暴力案件的司法进展与社会支持情况,通过持续、深入的报道推动政策落地与制度优化,形成“报道—监督—改进”的良性循环。

六 结  语

本文以“女子被丈夫灌面汤呛死”事件的新闻报道为研究对象,探究网络新闻标题如何对家庭暴力事件进行叙事重构,以及这种重构引发的公众认知偏差与负面影响。在算法推荐与流量经济主导的平台环境中,新闻媒体受流量机制制约,为吸引公众关注、规避自身责任,常会采用意外性、去暴力化、情绪化的词语。即便在新闻正文部分已清晰呈现事件经过与犯罪事实,媒体仍会对新闻标题进行倾向性包装,导致读者在接触新闻的首个环节就受到误导。这种标题叙事方式不仅削弱了施暴者的主观恶意,淡化了事件的犯罪性质,还通过符号暴力的隐性运作,将家庭暴力中结构性的性别压迫自然化,使得公众对家庭暴力事件的认知出现去罪化倾向,关注焦点也随之偏离。基于上述研究发现,本文从多个层级提出解决策略,以提升媒体的职业素养,并借助媒介化治理,改善此类事件中当事人的处境。当前,社会媒介化程度不断加深,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只有通过规范媒体职责伦理、革新平台算法以及社会各界的协同努力,才能遏制流量逻辑对新闻价值的侵蚀,让新闻重新回归真实性、可信性、可读性与受益性。这不仅是新闻职业道德与传播伦理的必然要求,更是构建社会平等、司法公正的社会生态必须遵循的路径。

本文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基于陕西省白水县“女子被丈夫灌面汤呛死”这一特定个案,虽深入分析了此事件中网络新闻标题的叙事逻辑与认知偏差,但个案的特殊性也会限制结论的普适性,难以全面反映媒体对家庭暴力事件的标题策略差异。其次,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事件曝光初期的微博讨论,且此类事件的判处通常需要一定时间,本研究未能持续追踪司法进程中媒体标题设置与公众认知的动态变化,也未能覆盖短视频、论坛社区等多类传播平台,因而未能完整探析此家庭暴力事件的网络传播全景。此外,研究对公众认知偏差的分析依赖网络讨论的文本内容解读,缺乏量化研究方法,难以精确测量认知偏差的程度与影响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结论的准确性与说服力。未来的相关研究将会拓展研究资料的来源,收集多平台的数据样本,并持续关注事件传播过程中的情况变化,以全面反映媒介与公众认知的互动。通过多个案例的比较分析总结规律,系统考察网络新闻标题策略的共性与差异,为促进健康的传播生态提供参考。同时,在质性研究的基础上,引入量化方法对标题引发的认知偏差及作用机制等进行更精确的测量与验证。希望通过对以上方向的持续探索,构建更加立体、全面且具有操作性的分析框架,为规范媒体报道、提升公众媒介素养、完善社会治理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研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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