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对于第二医药用途发明专利充分公开审查中补交实验数据的考量

洪梦实, 欧阳雪宇, 王芳菲

中国新药杂志 ›› 2025, Vol. 34 ›› Issue (11) : 1154 -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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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药杂志 ›› 2025, Vol. 34 ›› Issue (11) : 1154 -1161. DOI: 10.20251/j.cnki.1003-3734.2025.11.005

欧洲专利局对于第二医药用途发明专利充分公开审查中补交实验数据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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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后补交实验数据问题一直是医药领域专利的争议焦点。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 EPO)2024年新版审查指南中对在后公开证据(post-published evidence)相关部分进行了修改,但相关修改仅涉及证据和创造性部分。由于第二医药用途发明是医药领域非常重要的发明类型,其充分公开与实验数据密切相关,在创新药频繁“出海”的背景下,了解域外关于补交实验数据与充分公开的法律规定和适用规则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通过对EPO最新判例的研究,探析EPO在第二医药用途发明专利充分公开审查中对于补交实验数据的审查标准,以期为相关创新主体提供参考。

关键词

补交实验数据 / 在后公开证据 / 第二医药用途 / 欧洲专利局 / 充分公开 / 专利审查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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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梦实, 欧阳雪宇, 王芳菲. 欧洲专利局对于第二医药用途发明专利充分公开审查中补交实验数据的考量[J]. 中国新药杂志, 2025, 34(11): 1154-1161 DOI:10.20251/j.cnki.1003-3734.2025.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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