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创新办学模式,不断增强适应性,大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推动职业教育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职业教育要通过育人模式、管理机制等方面变革以增强适应性,努力为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之后,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陆续被写入《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文件中,这是党和国家为解决职业教育长期以来存在的办学定位不明确、人才供需不匹配等堵点、痛点而提出的战略规划和新的发展要求。
教育评价是评价主体科学判断教育成果满足社会发展与个体需求程度的实践性活动,不仅事关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和教育政策供给效果,而且关乎教育高质量发展愿景的实现。新时代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是建构高质量教育体系不可忽视的关键环节,是检验教育教学成效、评判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目前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工作存在部分评价主体缺位、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没有真正发挥评价的“路向标”和“指挥棒”的作用
[1]。可以说,深入分析新时代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工作中由谁来进行评价、评价什么、如何开展评价、怎样运用评价结果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破解策略,对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1 职业教育社会适应性评价的现实难题
目前,教育研究者强调职业教育要增强适应性,就是顺应时代环境的变迁对职业教育如何实现对社会起到实质性贡献的科学回答,目的在于推进职业教育在遵循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质培优,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目前,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的理念不断更新、措施日趋改进,但是依然存在诸多亟待破解的现实难题,严重制约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1.1 评价主体单一,未能关注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
一直以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监控主要由政府来推进,凸显出政府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但是,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职业教育已由政府主办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转变,社会力量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作用日益显现。由于受到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和职业教育“管办评”的逐渐分离等因素的影响,以行业企业为主体的第三方评价就成为推进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明确指出要让政府、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等联合参加职业教育质量评价,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表彰奖励、政策支持的主要依据。但是,长期以来在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模式中,主要以政府评价和职业院校自我评价为主,专业评价机构、行业企业、学会协会等第三方评价主体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缺位
[2]。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不仅要关注政府、职业院校对职业教育未来发展愿景的期盼,而且要关注行业、企业等不同主体对职业教育的利益诉求。因此,为了实现适应性评价工作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目标,就要努力建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评价模式,使诸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得到合理满足。
1.2 评价内容片面,未能建构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
增强适应性,不仅是新时代职业教育探寻提质培优策略的现实诉求,也是科学评价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的核心指标。长期以来,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定位和功能存在一些误解,导致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的指标体系也是参照普通教育来制定,在具体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目前,人们把职业教育培养的技术技能人才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作为评判职业教育适应性的标准,而没有看到职业教育的自主性和超越性,即职业教育不是依从于社会,而是对社会发展具有引领、批判和改造功能
[3]。职业教育不可能是单向地、被动地接纳和应对外部环境,而应根据自身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能动地选择适应纷繁复杂外部世界的方式
[4]。当前,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虽然明晰了职业教育与外部环境、职业教育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却遮蔽了职业教育的特殊性,为彰显职业教育的地位和特色设置了障碍。这直接导致现有适应性评价指标普遍只涉及职业教育是否适应社会环境的内容,而缺乏职业教育如何引领、形塑社会的评价内容
[5]。可以看出,现有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内容还是片面的,没有根据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技术研发等情况建构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例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16年3月发布《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双师型”教师比例、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等是评价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主要指标,但是缺少职业院校如何通过自我调整主动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考察,造成评价的不完善。
1.3 评价方法简单,未能解决评价同质化的问题
当前,现有的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主要是通过官方评价和民间评价两种途径展开。官方评价的基本程序是:首先职业院校进行数据填报,然后是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最后得出评价结论。官方评价的整个过程都是在中央或省级行政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评估结果往往是以质量年度发展报告的形式出现。民间评价主要是通过第三方办学质量评价的形式出现,例如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高职生年度就业报告。但是,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时常借鉴普通教育制定标准,评价过程和方法也存在照搬现象,没有凸显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模式和特点以及职业院校的个性特征。另外,在传统的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中,重视择优排序,采用等级鉴定的终结性评价的方式,以结果为导向,注重静态结果的表达,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评价的简单化。例如,在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一,对学生技术技能的考核仍然采用纸笔考试的方法,学生实践能力考核与行业企业的真实工作要求存在脱节。第二,重视德育和智育的考核的同时,忽视了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考核,背离了素质教育的初衷。第三,评价重结果呈现,轻过程和质量的把控。注重学生技术技能比赛获奖率,对学生技能成才率的评价相对较少。总之,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方法的选择对于把控教育质量至关重要,必须根据评价目标、内容来确定评价方法,避免出现方法简单而导致评价低效的问题。
1.4 评价功能异化,未能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
教育评价是一项有明确目的指向的实践活动,是评价主体根据评价目标,参照评价指标,对职业教育的教学活动及成效的反馈,具有鉴定、诊断、激励和改进等多项功能。目前,在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领域,存在片面强调结果评价、忽视过程性评价的现象。利用评价结果时,也是看重实用性,导致职业教育评价功能出现了工具化、功利化倾向,质量监控处于失控无序的状态。当然,结果评价有存在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但问题是,过于关注结果,可能会出现评价结果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依据,政府机构、职业院校、第三方机构也只会围绕少数指标来评价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另外,为了得到评价结果,评价的指标就要统一,导致职业院校的个性特色逐步消解。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目的是促进职业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而杠杆效应的存在扭曲了评价的本意、加剧了职业院校围绕部分办学指标竞争的局面。总之,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要改变以往以评价代替管理的工作方式,要弱化评价的奖惩甚至是问责的功能,切实扭转评价功能异化所带来的价值导向出现的偏离倾向,使评价既能鉴定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的成效,又能评判职业教育引领、改造社会的功能。
2 破解职业教育社会适应性评价难题的应对策略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破立并举,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为破解职业教育社会适应性评价面临的现实难题提供了行动指南。就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而言,坚持问题导向,就是既要找准问题,又要找到问题形成的原因。破立并举,就是要纠偏原有功利化评价价值取向,破除单一知识导向评价,建立技能导向评价,把绩效评分和价值贡献作为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改革的基本思路。
2.1 调动评价主体的积极性,解决“谁来进行评价”的问题
职业教育具有多元主体办学的特点,其适应性评价也必须是多元主体参与,要充分发挥评价主体的聪明才智对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从不同层面进行评估。一般来讲,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主体主要包括政府、行业企业、用人单位等与职业教育有利益关联的部门或组织。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其实就是评价主体对职业教育适应性做出价值评判的过程。由于所处地位不同可能导致立场迥异,评价主体对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的判断也是差异明显,并且难以相互替代。因此,职业教育社会适应性的评价要破除强势主体的权威,充分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着力解决“谁来进行评价”的问题。①建构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的内部评价体系。政府要关注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把类型定位作为谋划职业教育工作的出发点,通过政策引导、资源配置等方式予以巩固和优化,使职业教育能为技能型社会建设增值赋能。职业院校要主动对自身办学方向、培养目标、专业设置等关乎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素进行考察,注重培养学生面对职业变化的选择和适应能力,使学生素质满足社会和行业发展的需求。②完善以行业企业为主体的第三方评价机制。一直以来,第三方机构参与质量监测是推进职业教育管办评分离、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的客观需要。但是,由于受到职业院校合作意愿不强等因素的影响,行业企业、用人单位等第三方评价机构难以得到内部评价主体的认同,导致职业教育质量并没有因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介入而得到提高
[6]。因此,政府、职业院校要通过采取购买服务等举措解决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参与评价动力不足的问题,同时第三方评价机构也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评价的效能。
2.2 全面优化评价内容,解决“评价什么”的问题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本身所具有的跨界性、专业性和开放性等特征使评价更具有异质性和复杂性
[7]。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既要看职业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又要看能否主动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通过自我调整不断提高完善自身的能力。①考察职业教育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程度。由于职业教育是与经济社会紧密联系的特殊教育类型,不断适应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最基本的要求。在科技革命和产业发展的影响下,职业教育必须对接产业需求,优化教育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不断提升。但是,目前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市场需求不匹配,校企合作动力不足、产教融合程度不深的现状使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不高。这就需要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办学模式、育人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努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②考察职业教育进行自我发展的能力。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不是相互隔离,而是相互勾连、内嵌在一起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也在逐渐主导、形塑社会,而不是社会的“随从”和“反应”
[8]。可以看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不是过度迎合社会需求,而是要通过自我调整来加强内涵建设,主动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影响,并从外部环境中获取发展的动力。也就是说,职业教育的适应是主动适应、全面适应和超越适应,而不是被动适应、片面适应和跟随适应。目前,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转型升级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给职业教育带来严峻挑战,需要用发展的眼光看职业教育。有学者指出,科学技术的快速更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品质需求和就业压力的持续加大,要求职业院校调整更新人才培养目标,增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
[9]。也就是说,职业院校要根据社会新技术和产业变革的新需求,动态调整办学模式、专业结构,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总之,职业教育适应性的评价,一方面要看职业教育在促进社会稳定、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保证充分就业等领域所做的成效,也就是看职业教育能否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另一方面也要看职业教育能否在与外部环境的互动中实现可持续发展,即职业教育是否开展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产教融合育人模式等办学全要素变革,自觉增强其适应性。
2.3 灵活运用评价方法,解决“如何开展评价”的问题
一般来讲,教育评价是通过确定指标、过程监督、质量考核、改进措施等环节来保障评价程序设计合理、评价方法运用恰当、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因此,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要运用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评价方法,使评价回归促进教育发展的初心。①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要紧密结合。定量评价,就是评价主体通过收集和处理数据资料,对评价对象做出定量结果的价值判断。同定性评价相比,定量评价虽然能够对照评价指标,利用精准化的数据来描述和判断评价对象的特性。但是,定量评价受到变量选取和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不易把握评价对象的独特性质,而定性评价正好可以弥补。当然,定性评价由于没有数据资料支撑,评价结果可能会模糊笼统,弹性较大,难以精确把握。所以,对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需要从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个维度来反映职业教育发展的整体面貌。例如,对职业院校就业质量进行评价时,不仅需要通过统计学生的就业率、平均月收入等数据信息来判断学生就业形势,还要通过分析学生是否从事专业对口或相近岗位、就业结构是否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结构等来综合考查学生就业整体情况。②结果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要做到动态统一。教育评价,既是面向结果,又是面向过程的质量保障措施。在实际操作中,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要避免出现要结果、舍过程的情况。为了避免仅仅采用结果性评价所带来的简单化倾向,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应采用注重效果的过程性评价方法,即将经验获得和绩效产出作为评价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关注教育过程中的增量情况和价值贡献。具体来讲,就是在进行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时,要关注以职业教育教与学的绩效、对社会的贡献度为重要衡量指标,注重对职业教育全过程的考察,尽可能获取过程资料,将过程性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
2.4 强化评价结果反馈,解决“怎样运用评价结果”的问题
教育评价,不仅是教育质量保障机制,也是教育激励机制。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要破除评价的功利化倾向,强化评价结果反馈,解决“怎样运用评价结果”的问题。①纠正评价的功利化倾向。每当社会处在重大变革和转折时期,职业教育的适应性问题就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但是,评价绝不是为了奖惩或问责,而是为了激励和改进。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就是要在分析适应性的本质内涵和外在表现的基础上,找准增强职业教育适应的实施策略和路径,这对于推进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可以说,适应性评价是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决定着新时代职业教育价值和效能的发挥,影响着教育资源的配置、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和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知。总之,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要避免陷入功利主义陷阱,只作为鉴定、考核的工具,要切实强化评价结果促改进的功能。②建构评价结果动态反馈机制。为了保证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结果的功效,必须建构评价结果动态反馈机制。第一,要发挥行业企业在评价中的专业性,构建用人单位对职业院校办学质量的常态反馈机制与交流机制,通过需求侧的评价来倒逼职业院校进行改革,以达到增强适应性的目的。第二,要激发政府通过制度安排来加强对职业院校办学适应性的监测与建设,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职业教育适应性进行评价,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第三,要引导职业院校建立自我监测机制和预警机制,提升自我评价与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以适应性评价带动职业院校内部的质量管理机制改革,确保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模式符合社会发展要求。
总之,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适应性评价。当然,职业教育适应性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为什么要评价、评价什么、怎样评价、评价结果如何运用等诸多问题。适应性评价,不仅需要关注用职业教育适应性来解决人才培养质量的问题,而且也要关注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职业教育要根据时代发展变化,破除功利化倾向,重构评价体系,使职业教育全面增强适应性,为社会输送优质的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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