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平台“二选一”垄断行为的规制难点与应对

何芝萱, 刘舒婷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 2025, Vol. 25 ›› Issue (4) : 107 -113.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 2025, Vol. 25 ›› Issue (4) : 107 -113. DOI: 10.13396/j.cnki.jsict.2025.04.018

数字平台“二选一”垄断行为的规制难点与应对

    何芝萱, 刘舒婷
作者信息 +

Author information +
文章历史 +

摘要

不断发展壮大的数字平台在自由市场逐利本质的驱动下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严重破坏了数字经济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当前,我国关于数字平台“二选一”垄断行为的竞争法规制存在对象概念不清、主体不明、适法困境等问题。通过对比借鉴德国、美国、欧盟及日本的相关规制经验,主张通过明确头部主播间接经营者地位、完善数字平台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方法、提高数字平台反垄断自律水平以及制定《反数字平台垄断条例》来完善我国数字平台“二选一”垄断行为治理的竞争法体系,以期推动数字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

数字平台 / “二选一” / 个体垄断 / 市场支配地位 / 竞争法

Key words

引用本文

引用格式 ▾
何芝萱, 刘舒婷. 数字平台“二选一”垄断行为的规制难点与应对[J].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5, 25(4): 107-113 DOI:10.13396/j.cnki.jsict.2025.04.018

登录浏览全文

4963

注册一个新账户 忘记密码

参考文献

基金资助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新就业形态不完全劳动关系的经济法规制研究”(25ycx1126);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研究基地课题“数字赋能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检察监督研究”(GDMSJCJD202402)

AI Summary AI Mindmap

0

访问

0

被引

详细

导航
相关文章

AI思维导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