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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1制定优惠政策包头市林业生态建设先天底子薄、基础差,为了抓住机遇,加快绿化步伐,包头市委、市政府于2000年制定出台了《包头市拍卖宜林“四荒”使用权进行造林绿化的实施意见》,在稳定宜林荒地所有权的基础上,结合包头实际,对宜林“四荒”使用权实行公开拍卖,并依据市场拍卖法律程序对拍卖的组织机构、程序、办法和造林绿化期限、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在这一政策中,最为突出的几点:一是不限制购买者的身份、地位;二是坚持“谁购买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三是宜林荒地拍卖后,其使用权拥有期限可长达50年不变;四是取得宜林荒地使用权进行造林绿化后,允许继
在希望的田野上——记非公有制城郊生态林建设[J].
中国城市林业, , (): 53-54 DOI:CNKI:SUN:CSLY.0.2005-0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