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是社会、自然、历史变迁的直接见证者,是传承历史文化的鲜活载体,是存留至今的活文物
[1]。古树名木具有突出的社会意义,有较高的观赏、经济、文化、生态、旅游、科研价值
[2]。但是古树是古老的生命体,年龄至少为100年,其生长势弱化,根系生长和养分吸收能力下降,抗逆性减弱,在受到自然和人为不利因素影响下,极易导致死亡。特别是西藏,典型的高、干、寒、荒、陡的自然环境特点,更为古树的生长带来严重的威胁。因此,掌握西藏古树资源现状、生长状况,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对古树进行保护。本研究正是在2017年3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后,西藏才首次系统地开展古树资源现状、生长状况调查。将揭示西藏高原古树种类、数量、分布特点、生长等现状与特点,为西藏古树的保护、研究及利用古树发展区域经济起到积极作用。
1 自然概况
西藏位于中国西南部,面积122.84万km2,约占全国面积的八分之一,平均海拔4 000 m以上,是青藏高原的主体部分,有着“世界屋脊”之称。西藏在东经78°25′至99°06′,北纬26°44′至36°32′之间,北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连接青海省,东连四川省,东南与云南省相连,南部和西部与缅甸、印度、不丹、锡金和克什米尔等国家和地区接壤,陆地国界线长超过4 000 km,是通往南亚的门户。其境内气候多样,自东南向西北或在高大山体的低纬度向高纬度依次出现热带、亚热带、高原温带、高原亚寒带和高原寒带等多种气候类型。全区年均日照时数达1 475.8~3 554.7 h,西部地区多在3 000 h以上。平均气温由东南向西北逐渐递减,全区年均温度在-2.8 ℃到11.9 ℃之间,温差较大。最温暖的东南地区年均温度约10 ℃左右,雅鲁藏布江河谷地带年均温度在5 ℃至9 ℃之间,东部横断山脉地带,月均温度在10 ℃以上的时间有4个月左右,藏北高原大部分地方年均温度在0 ℃以下,喜马拉雅山脉及其北麓山地年均温度在3 ℃以下。西藏年降水量在74.8~901.5 mm之间,地区分布极为不均,由东南向西北递减。总的分布趋势是东多西少,南多北少,迎风坡多于背风坡,东南湿润,西北干燥,雨季分明。雨量集中在6-9月,可占全年降水量的80%至90%。整个高原具有干湿季分明,太阳辐射强,日照时数多,平均气温低,气温日较差大的气候特点。
2 调查方法
2.1 调查范围
根据国家评定古树及名木的标准,本次调查范围是全区除自然保护区和原始森林分布区所有的区域。根据西藏自治区七市(地区)不同县、乡、村气候和环境特点,共调查了西藏拉萨市7县1区、日喀则市17县1区、山南市12县、林芝市6县1区、昌都市10县1区、阿里地区1县的六地(市)的53个县430个行政乡镇古树。那曲市当时反馈信息是无古树分布。
2.2 调查对象
(1)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古树分为三级,树龄在500 a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树龄在300~499 a的树木为二级古树,树龄在100~299 a的树木为三级古树。
(2)名木,是指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以及珍贵、稀有的树木。名木不受树龄限制,不分级。
(3)急需加强保护的西藏珍稀濒危树木,是指仅在西藏分布,且数量稀少的正在受到自然环境或人为因素影响的树木。
2.3 调查内容
按《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
[3]的要求,调查并记录古树名木的树种、位置(地理坐标及海拔)、树高、胸围(径)、冠幅、生长势、树木特点、立地条件、行政权属、保护现状、管护单位或个人及历史传说等内容。并对一定量的不同古树种类用生长锥钻取树芯带回实验室进行年轮测定。
2.4 调查方法
首先通过各地(市)县林草局收集现有古树名木的资料,主要是收集是否有古树分布信息;其次组织专业调查队,根据市、县林草局提供的信息按《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进行古树每木检尺和种群调查方法进行古树种群调查。具体是:
(1) 单株古树
记录古树分布的地(市)、县、乡、村(包括小地名)区域位置,古树树种;用GPS对单株古树进行定位并记录(经纬度、海拔高度);用红外测高仪、皮尺(围尺)等量测并记录单株古树胸围(径)、高度、冠幅;用生长锥对古树钻取树芯,做好标签后续带回实验室用树木年轮测定仪进行年龄判读,测算古树树龄;同时记录古树生长的立地条件、生长势、保护现状;通过当地林草局确定古树行政权属、管护单位(或个人);历史传说则通过民间走访进行收集。
(2) 古树群
记录古树群分布的地(市)、县、乡、村(包括小地名)区域位置,古树树种;若是块状分布,则设置20 m×20 m具代表性样地进行调查,在样地内对古树进行每木检尺(方法同单株古树),统计古树种类、数量,并选取代表性古树(最粗、平均、最小)的30%进行树芯取样,最后通过GIS确定面积,确定古树总株数;若是线状分布,则选取一定长度代表性样线,进行每木检尺(方法同单株古树),统计古树数量,并选取代表性古树(最粗、平均、最小)的30%进行树芯取样,最后根据总长度确定古树数量。树芯带回实验室测定后,根据实测古树树龄建立胸径和树龄模型,再测算古树群平均树龄;
(3)在调查过程中,按要求实行单株古树每树建档和古树群建档,建立数据库;调查中,对所量测的单株古树和古树群进行拍照。
3 调查结果
3.1 西藏古树种类和数量分布
调查共实测的2 600株古树,隶属22科35属80种,主要科属种见
表1。
从
表1中可以看出,西藏分布生长的古树主要集中于杨柳科的杨属、柳属,胡桃科的核桃属,柏科的柏木属、圆柏属,蔷薇科的李属,桑科的桑属,其它如樟科、冬青科均为单科单属。其中分布生长数量最多的古树是藏川杨,有672株,占实测古树的25.8%,其次是核桃413株,占15.9%,光核桃297株,占11.4%,大果圆柏263株,占10.1%,白柳181株,占7.0%。其它古树占的比例很小。
3.2 西藏古树行政区情况分布
由于西藏地处高原,复杂的地理位置和地形结构使西藏古树在地区上分布极不均匀,在较为干旱的一些沟谷或干热河谷区域则有较多古树分布,平均海拔超过4 500 m以上的区域少有古树分布。
从
图1可以看出,西藏古树分布主要集中于西藏中部的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区和藏东南的高山峡谷区。那曲市和阿里地区的平均海拔超过4 500 m,已经超越了西藏林木分布的上限,仅在该区域的部分沟谷较低海拔区域和部分小气候资源优势明显的区域有少量的古树或地方优势种群古树分布,但分布的古树数量极其有限。西藏中部的雅鲁藏布江中游区域的拉萨市、山南市、日喀则市,这里沟谷宽阔,曾分布有较其它区域多的贵族庄园和林卡,因而古树分布较多。藏东南山高谷深的林芝市和昌都市,在一些气候和土壤条件较好的干热河谷和冲积扇,有带状或团块状分布古树,如林芝市的古核桃种群(成功申报基尼斯平均树龄最长的古核桃林中国纪录)、光核桃种群(成功申报基尼斯最大桃花谷中国纪录)、巨柏种群(成功申报基尼斯树龄最大巨柏树中国纪录)和昌都市的昌都杨种群。这些区域,气候资源丰富,水热同季,光温水配合好,分布生长有较多古树。
3.3 西藏古树生长区域分布
通过调查发现,西藏的古树多分布生长于乡村周边,田间地边。
从
表2可以看出,在西藏古树中,约有65.4%的古树分布生长于农村,主要分布生长于农田边、水沟边、小道边及村房周边空地上;约有13.5%古树分布生长于寺庙内或寺庙周边(不超过500 m);约有10.6%的古树分布生长于现有林卡或古庄园遗址内;个人住宅区内分布生长的古树很少;而在西藏的古城,如拉萨、日喀则等城市内,则有少量古树分布生长在单位院内,而且以拉萨较多。
3.4 西藏古树中保护树种分布
从调查结果发现,西藏的古树中不乏有国家级和西藏自治区级保护树种和珍稀濒危树种,如巨柏(又名雅鲁藏布江柏木),属国家Ⅰ级保护树种;油麦吊云杉,属国家Ⅱ级保护树种,又如濒危树种云南红豆杉和喜玛拉雅红豆杉等,以及仅在西藏部分区域或喜玛拉雅山区分布生长的西藏柏木(又名喜玛拉雅柏木),通麦栎、昌都杨等树种。这些树种不仅分布区域狭小,而且分布数量也极有限。见
表3。
3.5 西藏古树等级(树龄)分布
根据我国古树等级划分规定,对实测的2 600株单株古树和调查的14个古树种群的统计数据发现(见
表4)。西藏有国家一级古树4 590株(包括单株古树和古树群),其中巨柏350株、核桃2 800株、藏川杨800株、昌都杨80株、左旋柳140株、大果圆柏80株、光核桃100株、川滇高山栎20株、西藏柏木10株、江孜沙棘200株、裂叶蒙桑10株。这些树的树龄均超过500年,应该作为重点保护树种进行保护。
3.6 西藏古树胸围分级
调查发现(见
表5),在实测的2 600株西藏古树中,胸围在1 000 cm以上的古树有23株,占总实测株数的0.9%,主要古树树种有巨柏、藏川杨、核桃;胸围在900~999 cm之间的有33株,占实测株数的1.2%,主要的树种有核桃、藏川杨、巨柏、白柳;胸围在800~899 cm之间的有39株,主要树种是核桃、藏川杨、巨柏;胸围在700~799 cm之间的有93株,占实测总株数的3.5%;胸围在600~699 cm之间的有242株,占实测总株数的9.3%;胸围在500~599 cm之间的有312株,占实测总株数的12.0%;胸围在300 cm以上的占实测总数的67.4%,巨柏最大胸围可达1 480 cm,藏川杨胸围达1 440 cm,核桃胸围最大可达1 353 cm。醉鱼草、忍冬从生物学特性上讲是灌木树种,但在西藏可以长成高5 m以上,呈乔状灌木,胸围也可达100 cm左右。
3.7 西藏古树权属分布
通过调查发现,西藏的古树除经济林类古树大部分归农户外,其余古树都归集体或国家所有。
从
表6可以看出,在实测的2 600株古树中,经济林类的古树如核桃、光核桃、桑树、苹果等有30%权属于村民个体,这些古树大多分布于村庄周边的农田边,水沟边、村房周围。在西藏实施土地联产承包时,这些经济林类的古树在谁家土地范围内,就归谁所有,若在自己家院子内的也就自己所有。而其它无经济收益的古树则权属国家,约占65%。在单位院子内的或在寺庙内的则权属于集体或该寺庙所有,约占5%。
3.8 西藏古树生长势
西藏65.2%的古树分布在农村,处于野生或半野生状态,加之生长的环境条件较差,树龄较大,所以绝大部分古树生长势较弱,有的古树处于濒死状态。在调查中发现,空心或心腐的古树占总调查古树的70%左右,15%左右的古树出现部分心腐,5%的古树出现严重心腐和1/3~1/2枯枝现象,见
表7。
3.9 西藏古树种群分布
通过调查发现,西藏共有14个古树种群,分别是昌都市贡觉县分布的昌都杨古树种群,有85余株,平均胸围514 cm,最大胸围888 cm,平均树高20.5 m,最高35.5 m;类乌齐县分布大果圆柏古树种群,有67株,平均胸围270 cm,最大胸围322 cm,平均高12.0 m,最高15.5 m,分布的最高海拔可达3 864 m;山南市错那县分布的江孜沙棘古树种群,平均胸围328 cm,最大胸围402 cm,平均高10.0 m,约800亩,估算该区域内有江孜沙棘古树12 000株左右;加查县分布的核桃古树种群约4800余株,平均胸围352 cm,最大胸围达775 cm,平均高19.0 m,最高20.0 m;日喀则市场谢通门县分布的藏川杨古树种群30余株,平均胸围708 cm,最大胸围941 cm,平均树高12.1 m,最高15.5 m;拉萨市尼木县分布的左旋柳古树种群约40余株,平均胸围475 cm,最大胸围524 cm,平均树高8.6 m;曲水县分布的藏川杨古树种群有116株,平均胸围394 cm,最大胸围475 cm,平均树高12.7 m;林芝市朗县分布的核桃古树种群有 1 787株。平均胸围425 cm,最大1 255 cm,平均高18.0 m,平均树龄565 a,最大达2 100 a,最大冠幅可达1 000 m2以上;朗县沿雅鲁藏布江两岸分布巨柏古树种群约3 000余株,平均胸围300 cm,平均树高15.0 m,树龄均在300~500 a;波密县光核桃种群,分布在9个行政村,平均海拔2 740 m,平均树高14.0 m,面积约155.04 m2,分布生长的光核桃总株数18~20万株,其中可作为古树的不少于11 000株,其平均树龄360 a,最大达680 a;林芝市巴宜区分布的光核桃古树种群,面积超过500亩,约3 000多株,平均胸围300 cm,平均树高10 m;巴宜区巨柏古树种群,有巨柏古树327株,胸围最大1 480 cm,树高57.0 m,树龄高达 3 200 a;阿里地区日土县分布的班公柳种群(细叶红柳)古树种群,生长于海拔4 600 m左右的河滩地,作为西藏这个海拔带分布的树种,虽然胸围不大,50~80 cm,但树龄却在100 a左右,集中分布约100余株;同样在该地分布的柽柳种群,平均高2.0 m,为灌木,约240余株。当地人将该树种地上枝叶作为燃料多次樵采而使其基径可达20~60 cm,作为本地海拔4 500 m生长的乡土树种,树龄也可达100 a以上。
4 西藏古树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4.1 无专门的古树保护管理机构
古树保护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就无法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开展古树的保护管理工作。因而,成立专门的古树保护管理机构十分必要。
4.2 无古树保护管理办法
目前西藏还没有制定出古树保护管理办法,虽然拉萨市于2009年5月出台了《拉萨市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其他地(市)除了在森林资源保护时,提出过对古树的保护,但没有针对古树保护出台过专门的政策和规定。
4.3 古树保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对城市中的古树,各级部门对古树的保护有少量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园林或林卡中古树的支撑、病虫害的防治、围栏建设、平茬复壮(修枝)、刷白、挂牌等。分布在城市以外其它区域的古树则没有经费用于古树的保护,更缺少专项资金用于对西藏古树的研究。
4.4 缺乏对古树保护的认识
在西藏除民俗对部分古树有一定程度的保护外,大部分民众对古树及古树保护意义认识水平不高,还有随意砍伐的现象存在。
5 西藏古树资源保护的对策措施
5.1 成立西藏古树保护管理机构
在林业草业局内的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下设一个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构,负责西藏全区的古树名木建档(数据库建设)、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制定、古树名木复查、专业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宏观管理工作。
5.2 多渠道筹集古树保护管理资金
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依靠社会力量对古树资源进行保护,尽快建立古树名木的补偿和保护机制,建立稳定、合理的资金投入渠道。一是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古树保护,完善古树认养办法。二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广泛吸纳民间和社会公众资金,接受企业资助、捐赠,设立古树保护专项基金,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各级政府把古树资源保护管理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加大古树保护的资金投入。
5.3 制定西藏古树保护管理办法,加大执法力度
尽快制定出台西藏古树保护管理办法及配套的规章制度,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制体系,以此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为保护古树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破坏古树的违法活动,使古树的保护和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5.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古树的意识
古树保护不是某个部门的工作,而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增强提高全民对古树保护的意识,才能使古树得到真正有效的保护。政府和行业部门应当将古树保护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宣传教育。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活动,让保护古树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5.5 加强古树的研究,提高古树保护技术
设立古树方面的专项研究项目,加强对古树的研究,特别是加在高原条件下对古树复壮,保护技术方面的研究,总结出一套适合西藏古树复壮和保护技术。
5.6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古树保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要按属地原则,与管护单位或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保护的责任、义务和管理措施,对变更管护单位和责任人要报主管部门确认,并办理转移手续。对古树出现病虫害,长势衰弱或濒临死亡或发生破坏古树的现象的,管护单位或责任人要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措施实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