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张连刚 ,  陈天庆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24 ›› Issue (06) : 30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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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24 ›› Issue (06) : 30 -41. DOI: 10.13842/j.cnki.issn1671-816X.2025.06.004
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

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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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etical foundation and practical pathways of new quality productive enabling the high quality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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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一种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关键路径。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质量提升提供了新的机遇与动能。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新质生产力能够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核心动能。但在实践中,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仍存在资源配置亟待优化、多元主体能力不足、利益联结较为松散、内部治理不够完善等问题,制约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现阶段的发展成效,阻碍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质量提升。为此,应以新质生产力助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主体能力、强化利益联结和完善内部治理,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

Abstract

As an integrated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organizational alliance premised on division of labor cooperation, supported by scale operation, and bound by interest linkages,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serves as a critical institutional vehicle for organically connecting smallholder farmers with moder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Promoting the high quality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constitutes a key pathway for constructing modern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s, advancing rural industrial integration, and enhancing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levels. The formation and evolution of new quality productive forces present fresh opportunities and momentum for quality enhance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Guided by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s, new quality productive forces are capable of empowering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in terms of innovation, coordination, green, openness, and shared development, and provide the core momentum for the high 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However in practice,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such as suboptimal resource allocation, insufficient multi-agent capabilities, loose interest linkages, and imperfect internal governance mechanisms, which constrain developmental outcomes and impede quality improvement of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To address these issues, it is imperative to leverage new quality productive forces to optimize resource allocation, strengthen stakeholder capacities, reinforce interest connections, and refine internal governance frameworks, thereby empowering high quality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Graphical abstract

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 新质生产力 / 高质量发展 / 新发展理念

Key words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 New quality productive / High quality development / New development conce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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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连刚,陈天庆. 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J].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24(06): 30-41 DOI:10.13842/j.cnki.issn1671-816X.2025.0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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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要“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联合与合作,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在此背景下,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传统竞争走向紧密合作,构建基于分工协作、资源互补和价值共创的联合经营模式,既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路径,也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制度创新需求。实践中,为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具有高度专业分工、资源要素共享和产业链多元交叉融合特征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应运而生1。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指出要“完善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政策的引领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迅速发展,已经成为现阶段农业经营组织最前沿的创新成果2。然而,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组织异化、主体行为扭曲和组织创新偏离等一系列问题3,面临内部治理不健全、利益联结松散和资源要素紧缺等困境,严重阻碍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在新发展阶段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质量,对于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进而实现乡村振兴和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关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形成诱因研究。廖祖君等认为农业产业组织演化是在复杂不确定适应性选择与迭代的过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农业产业组织为缓冲特定阶段不确定性冲击的进路选择4。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的诱因主要为农业产业链的分工细化、农业技术进步以及农产品市场结构的变化,而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能为联合体的形成和发展提供制度支持5,政府部门的推动作用是联合体产生的触发因素6。此外,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的直接动机来看,保障农产品质量、维系稳定合作关系、降低生产成本以及提高产品供给侧话语权等现实需求均能够触发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7。二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运行机制研究。有学者认为,契约分工、要素流动和利益联结机制是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效的主要运行机制1。同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能够依托经营秩序创设、交易费用节约和利益联结强化等机制实现组织创新绩效提升3。此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还能基于行政、关系、文化和认知嵌入机制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与乡村社会及地方政府展开良性互动,凝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行动合力,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8。三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现实绩效研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仅能够推进农业标准化、专业化生产,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难题,还能依托成员分工协作和经营规模扩大,破解“有地不种”的难题,有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保障粮食安全9。同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引进新要素、新技术和新模式,有助于推广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绿色化转型10。此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还能够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11,并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创新路径12。综上所述,现有研究围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产生、运行和绩效等方面展开了丰富的探讨,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新发展阶段,已有研究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关注度仍然不足,缺少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概念界定和赋能路径探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是什么?存在哪些现实阻滞?应如何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这些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期间创新性地提出“新质生产力”这一概念。新质生产力的提出,促进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时代化、中国化的新拓展13,也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核心动能14。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表明应充分发挥新质生产力在农业领域的赋能作用。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能够产生新旧生产要素融合效应、产业组织业态革新效应和农产品供需匹配优化效应,从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15。同时,新质生产力通过集成农业先进要素和促进农业科技和功能突破,推动农业质效提升,从而助力农业强国建设16-17。实践中,新质生产力也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与动能。遗憾的是,鲜有研究探讨新质生产力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赋能作用,缺少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探究。基于此,本文在明晰新质生产力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内涵与联系的基础上,尝试探析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的理论逻辑。同时,梳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面临的资源配置亟待优化、多元主体能力不足、利益联结较为松散和内部治理不够完善四个方面的现实阻滞,并指出以新质生产力助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主体能力、强化利益联结和完善内部治理的实践路径,从而实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见图1)。

二、新质生产力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与联系

(一)新质生产力的内涵

长期以来,为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我国农业发展主要依赖于土地、资金、劳动力等传统生产要素的持续大量投入和能源高度消耗。在此发展过程中,传统农业生产力呈现出资源过度依赖、生产效率低下、抗风险能力弱等特征,并引致了农业生产结构性失衡和生态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由此可见,依靠传统农业生产力驱动的农业发展方式存在局限性和不可持续问题,亟需引入创新要素和现代化技术力量,推进农业生产力由“旧质”向“新质”的跨越式转型升级18。在此背景下,颠覆性科技创新、“数智化”新质要素和新一轮产业革命为传统农业生产力向农业新质生产力迭代跃升汇聚了核心动能19。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20。就农业领域而言,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内核在于以数智化为主线,积极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加快推动农业深度转型升级,实现农业生产力发展由量变到质变,不断提高农业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和资本等全要素生产率14,为建设农业强国开辟新的战略路径,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和核心竞争力。

(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内涵

20世纪90年代农业产业化的概念开始进入决策视野,涌现出诸多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并在不同农业发展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些模式均存在综合能力不强、联农带农效果不突出和内部治理不完善等问题21。在此背景下,政府部门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这一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为解决现存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根据制度变迁理论,一种制度安排若存在潜在收益,且潜在收益大于制度变迁成本的情况下,人们会对现存制度不满并做出努力改变现有制度安排。相较于其他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具有合理分工协作、充分资源共享和紧密利益联结等多种制度优势,已经成为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未来演化的主要趋向和制度变迁的必然结果22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要素融通和利益联结为基础的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党的十九大以来,在政府高度重视和政策有力支持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24年9月,全国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9000多个1,联合体在发展过程中契合了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联农带农等多重政策目标,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和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实践中,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仍暴露出组织异化、内部治理不健全和利益联结松散等诸多挑战,如何实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为此,本文结合政策导向和已有研究基础,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归纳为: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具备分工协作合理高效、内部治理制度健全、利益联结紧密稳固和资源要素融通共享的运行体系,能够实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全产业链增值、多主体共赢、全要素整合和全领域协同的高水平发展形态。这就要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创新赋能为核心,以内部协调为要求,以绿色转型为方向,以开放融通为纽带,以利益共享为目标,持续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重要力量。

(三)新质生产力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联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作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织载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势必与新质生产力存在深刻的内在联系。具体而言,在理论层面,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具有可行性。新质生产力是高度契合新发展理念,彰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特征的先进生产力质态23。同时,新发展理念也能够引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素配置、科技融合和业态的创新发展,多元主体、内部管理的协调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农产品质量提升目标下的绿色发展,对内引进和对外拓展的开放发展,资源、服务和利益的共享发展,最终实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具有实践层面的必要性。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并非孤立的过程,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支撑24。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合发展模式,其核心要义是共融与联合,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25。由此可见,新质生产力需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主体作为形成与发展的载体和着力点。同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实践中存在要素配置效率低下、生产经营能力不足、利益联结较为松散、内部治理不够健全等现实问题。在此背景下,新质生产力能够依托颠覆性科技创新和数智化手段,助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实现技术升级与资源整合的协同增效,从而解决内部治理薄弱、利益联结松散和生产经营能力不足等问题,已然成为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综上所述,新质生产力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应进一步探析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和实践路径。

三、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

(一)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发展

新质生产力通过推进要素配置创新、科技融合创新和业态创新,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发展。首先,在要素配置创新方面,新质生产力能够依托农业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数据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的深度整合,实现联合体中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数字化映射与动态优化配置。同时,农业信息平台建设能够畅通生产要素的流通渠道,重构生产要素质量认证机制,并通过智能合约实现生产要素跨主体流动的信用保障,有助于联合体内部要素流动的长期稳定。其次,在科技融合创新方面,新质生产力能够依托基因编辑、生物育种等颠覆性技术突破,显著提升联合体生产过程中作物的抗逆性和产量。同时,新质生产力能为联合体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和智能装备,推动精准种植、智能监控和实时数据分析等集成应用,深度改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从而有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实现农业生产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最后,在业态创新方面,新质生产力通过产业边界重构与价值网络延伸,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能推动联合体利用数智化技术实现农产品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型升级,还能促使联合体通过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模式不断拓展销售渠道和服务形式,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全产业链营销体系,打破传统农业经营的单一局限。此外,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还为农业与文旅、康养等产业的跨界融合奠定了基础,为联合体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强大动能,为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提供了持续动力。

(二)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协调发展

协调是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新质生产力通过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多元主体协同合作和内部管理协调优化,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协调发展。首先,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是实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协调发展的基础。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元主体构成,各主体在资源、技术、市场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需要通过有效的协调机制实现优势互补,打破单一主体运营的局限性。在新质生产力赋能作用下,联合体能够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的信息交流系统,变革传统的层级管理模式,构建扁平化、网络化的组织架构,从而实现各主体之间的高效协同和资源整合,保障联合体长期稳定发展。同时,在现代农业生态中,联合体需要与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保持密切的联系与合作,而新质生产力也能为此提供信息平台与技术支持。其次,新质生产力能够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内部管理协调优化,为联合体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联合体能够依托数字化管理系统对生产流程、资源配置和运营效益进行全程监控,各项管理决策得以在短时间内做出优化调整,确保了整体战略与实际操作之间的高度契合,实现生产经营环节的精准协调和灵活控制。另一方面,联合体能够通过自主开发内部管理APP等途径,完善线上决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线上反馈和监督制度,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商讨生产计划和资金安排等重大决策事项,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和话语权。

(三)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绿色发展

绿色是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底色。新质生产力通过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和提升农产品质量,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产经营模式转型升级,从而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绿色发展。首先,新质生产力能够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入智能灌溉系统、土壤检测系统、水肥一体化和农药精准施用等智慧农业模式,有效推动农业生产中水、土地、农药、化肥等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高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能够推进沼气沼液处理、秸秆粉碎还田等循环农业模式的应用,为联合体开展废弃物、副产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探索绿色种养循环提供有力支撑。其次,新质生产力能够依托生物、材料技术的突破,推动有机肥、生物农药等绿色农资研发,降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业面源污染。同时,新质生产力依托数据驱动下的监测预警系统,助力联合体精准锁定污染源,降低污染物排放,及时发现并应对环境风险,减少农业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冲击。最后,新质生产力还能够依托大数据、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全产业链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数据收集。在此基础上,联合体能够通过开展农产品有机认证和建立农产品信息追溯系统,打造农产品从生产、加工、运输到销售的绿色供应链,进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保障联合体的可持续绿色发展。

(四)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放发展

开放是新质生产力的外部条件。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能够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内引进先进技术与理念,向外开展合作与拓展市场,从而打破相对封闭的传统生产经营模式,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放发展。从对内引进角度来看,新质生产力能够依托数字信息技术促进联合体内外部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等要素高效流动,推动联合体资源配置优化和产业跨区域协同。具体而言,一方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能够利用数字平台及时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等开展跨界深度合作,积极引进优质农资和前沿技术,在农产品研发和精深加工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动,进而夯实联合体长期稳定发展的技术基础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能够利用数字技术吸纳和转化国外先进的技术和模式,有助于不断完善联合体技术体系与运营机制,实现内部管理模式革新和生产效率提升。从对外拓展角度来看,在新质生产力的赋能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能够通过科技融合创新实现产业链纵向延伸和横向扩展,并在与外部互动过程中积极融入更大范围的产业网络,构建跨区域、跨国界的合作体系。在此过程中,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资源要素配置得到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生产的标准逐渐向国际市场看齐,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有利于联合体拓展国际市场和实现跨国资源要素融通。

(五)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共享发展

共享发展不仅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其共生价值实现的关键路径。同时,共享是新质生产力的根本目标,新质生产力能够通过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之间的资源共享、服务共享和利益共享,增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互惠共生效力,进而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共享发展。首先,在资源共享方面,新质生产力依托数据要素确权与流通技术,促进联合体内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在土地、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精准匹配和充分共享,降低资产专用性所带来的交易成本,进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其次,在服务共享方面,新质生产力能够基于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助力农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打破联合体内部组织边界,实现多元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共享与协同,为联合体整体稳定运营提供有力服务支持26。不仅如此,联合体内部的小农户也能够借助服务信息平台充分表达自身服务需求,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需衔接,形成辐射带动小农户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全产业链农业社会化服务共享机制,进而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最后,在新质生产力的赋能作用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能够实现利益共享。一方面,联合体能够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制定智能合约以测算生产要素贡献度,并依据成员贡献动态调整公积金提取比例,用于技术研发、风险补偿等公共事务,从而构建多元主体间公平高效的利润分配与风险分担机制。另一方面,互联网等数字信息技术的利用也有助于促进联合体利益分配公开化和透明化,激励小农户主动参与联合体治理,并积极反馈意见和表达诉求,从而促使联合体依托服务带动、收益让渡等途径充分带动小农户共享联合效益。因此,新质生产力不仅能够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共享发展,还能够助力联合体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充分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实现全方位共享发展。

综上所述,在理论逻辑层面,新质生产力能够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进而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见图2)。实践中,仍需先精准定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堵点,厘清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阻滞,进而针对性提出新质生产力赋能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阻滞

(一)资源配置亟待优化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资源配置低效已成为制约其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主要体现为人才、资金和土地三个方面的资源流动性阻滞。一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人才短缺,联合体内部存在明显的人力资本结构性矛盾和专业化人才断层问题。一方面,农村人口老龄化和空心化等现象导致传统农业劳动力供给的不足,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也未能有效跟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而城乡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进一步加剧了人才供需之间的结构性错配,使得联合体中具备现代经营理念和新技术、新设备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极为稀缺。另一方面,联合体内部缺乏有效的人才引进与激励机制,职业发展通道不畅和薪酬激励不足,不利于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人才的稳定留存,导致联合体内部人力资本大量流失。二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资金匮乏,联合体普遍面临融资渠道狭窄与金融支持不足的双重压力。联合体的培育和发展离不开资金保障,但由于独立法人资格缺失无法开展融资活动,只能依赖农业企业等内部主体的资金支持。同时,金融机构会提高农业企业的信贷门槛和设置繁琐贷款程序以防范风险,使得联合体的融资愈加困难。此外,农业生产本身的弱质性特征使其难以提供充足的抵押担保,加之土地经营权和农业设施等估值体系尚未完善,信贷配给机制难以有效运作,从而无法满足联合体的信贷需求。尽管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加以干预,但由于资金总量小、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政策效应往往受到限制,最终形成联合体融资困境与发展滞缓的恶性循环。三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用地困难,联合体土地资源配置面临制度设计和空间布局上的双重制约。由于农民对土地流转风险的担忧及对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依赖,土地流转期限普遍偏短,难以满足联合体规模化经营的稳定性需求。同时,土地资源分散、细碎化问题严重,制约了联合体规模经营效应的发挥。此外,严格的土地审批制度也限制了农业加工、仓储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的用地保障,从而阻碍了联合体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的进程。

(二)多元主体能力不足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三类经营主体的综合能力。然而,当前这些经营主体普遍面临自身能力不足和发展水平较低的问题,导致联合体发展缺乏内生动力27。一是农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的核心主体,其示范引领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规模有限,生产设备陈旧,深加工能力不足,仍处于农产品初级加工阶段。同时,农业龙头企业缺乏对农产品的研究开发能力,科技投入不足,使得农产品在产业链中的附加值提升受限。此外,农业龙头企业的品牌战略意识比较薄弱,对品牌建设和宣传投入的意愿不足,导致农产品在市场上缺乏品牌效应带来的高附加值,同质化现象严重,使得联合体的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二是农民合作社能够在联合体中发挥纽带作用,但其服务功能尚未得到充分激活。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编写的《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年报(2023年)》(以下简称《统计年报》)中可以发现,2023年合作社中普通农户社员的数量均值仅为27人,表明农民合作社的经营规模较小、组织化程度较低。同时,农机、植保等服务业合作社仅占比7.7%,且实践中合作社用于服务的农机设备也较为落后,导致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不足28。就服务环节而言,能够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不足50%,农民合作社经营服务环节较为单一,难以满足联合体内部多元化服务需求。此外,“空壳社”“异化社”等不规范现象仍然严峻,进一步制约了农民合作社的服务功能的发挥。三是家庭农场作为联合体的重要基础单元,其生产能力尚未达到现代农业标准。《统计年报》表明,有26.9%的粮食种植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低于50亩,33.8%的家庭农场年经营收入低于10万元,仍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同时,家庭农场经营者缺乏系统化的农业培训和现代管理理念,数智化技术和先进生产模式的应用水平不高,导致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难以实现质的提升。此外,根据《统计年报》发现,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家庭农场仅占比7.1%,这表明家庭农场缺少实施标准化生产的农业基础设施,生产的农产品质量难以得到有效控制,进而抑制了联合体开展农产品有机认证和品牌建设,不利于联合体的整体效益提升。

(三)利益联结较为松散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由不同农业经营主体联合组成的农业组织联盟,旨在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联合体内部深度联结和协同发展,并为农民带来产业增值收益。实践中,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在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方面的合作机制仍存在缺陷,使得联合体内部利益联结较为松散,未能有效发挥对农民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利于联合体长期稳定发展。一是联合体内部未能形成公平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利益分配并不均衡。联合体内部利益分配的合理程度会影响农业经营主体的价值共创意愿29,为维持长期稳定性,联合体应考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农户等前端生产主体的利益。然而,在联合体内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之间的收益分配结构未能充分体现各主体的贡献,农业龙头企业在产品加工、流通与增值环节中占据主要收益,而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则难以参与后续价值链的分配。同时,联合体内部缺乏制度化、多层次的再分配机制,致使农业经营主体在技术共享、资金协作与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合作意愿不足,从而限制了联合体整体价值的协同创造。二是联合体内部未能建立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受自然气候不确定性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影响,农业的经营风险较高,经营回报较慢,是典型的高风险行业。随着联合体带动规模不断扩大,原有的自然和市场风险也可能会被进一步放大,进而阻碍联合体的稳定发展30。当前,联合体内部的风险共担机制在风险责任界定和风险缓冲措施设计上存在明显缺陷,各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投入、技术应用及经营管理水平上的差异,也使得风险分担得比例难以平衡,未能形成统一、协调的应急机制,从而削弱了联合体整体应对市场波动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三是联合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未能有效凸显。一方面,小农户拥有的资源要素数量有限,在资源配置、技术应用及市场信息获取等方面始终处于不利地位,使得小农户对产后环节的价值增值参与不足,对出售的农产品缺乏议价权,难以分享联合体带来的规模效益和增值收益。另一方面,虽然部分联合体给予了小农户服务和收购等方面的价格优惠,但是没有通过利润返还等再分配机制实现对小农户的普惠效应,短期内难以成为带动广大小农户增收的有效途径31

(四)内部治理不够完善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组织形式,其高质量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然而,目前联合体普遍面临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契约机制失衡、民主管理缺位以及组织扩张过程中出现的异化现象三个方面。一是联合体内部缺乏公平、科学和有效的契约,主体间契约机制失衡。联合体内部的契约设计若相对公平,且各方违约概率较低,有利于形成联合体长期共生发展的动机32。然而,多数联合体的契约安排往往对纵向合作中的生产主体施加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督等一系列严格约束,而对农业企业间的横向合作缺乏品牌维护、收益分成等相应的实质性规范,导致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之间的责任与收益分配明显不对称。这种不平衡的契约机制易使弱势主体在合作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并长期处于被动履约状态,从而削弱了联合体内部的合作基础和长期共生动力。同时,联合体契约治理不足会导致内部主体的信任流失,进一步阻碍了具有更高协同效应的关系治理模式形成33。在契约治理和关系治理机制均不健全的情形下,联合体在面对外部市场波动或技术变革时,难以及时形成统一应对策略,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内部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风险,进而削弱组织整体的适应能力和创新动力。二是联合体在内部治理中普遍缺乏有效的民主管理机制,决策过程不透明且信息共享不足,导致弱势主体在重大经营决策中难以充分参与。多数联合体尚未出台成熟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未能建立内部平等沟通的协商对话机制,缺乏系统化的决策参与和信息交流,大多数小农户不具备重大经营事项的话语权和知情权34。三是联合体在组织扩张过程中出现部分主体“俱乐部化”的组织异化现象。在组织扩张过程中,部分联合体为维护核心主体的既得利益而倾向于采用排他性策略,导致中小主体逐步边缘化,形成层级化和碎片化的组织结构。这种“俱乐部化”的组织异化现象背离了联合体普惠合作的初衷,既限制了资源的广泛整合,使得联合体难以实现规模经济效应,也削弱了联合体内部协同创新的内生动力。

五、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在梳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阻滞以后,针对联合体资源配置亟待优化、多元主体能力不足、利益联结较为松散和内部治理不够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应以新质生产力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主体能力、强化利益联结和完善内部治理,从而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

(一)以新质生产力优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资源配置

以新质生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优化人才、资金和土地三大核心要素配置体系,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新质生产力加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在人才培育方面,联合体应依托数字技术构建虚拟实训平台与在线教育系统,利用人工智能实现个性化、精准化技能培训,并开发涵盖农业物联网操作、智慧农机维护等新质技能的课程体系。同时,通过区块链技术建立人才信息档案与技能认证系统,形成贯穿基础技能培训、专项能力认证和职业发展通道全流程的人才培养体系。在人才引进方面,为应对高素质人才引进与留存难题,联合体应创新“候鸟式”人才共享机制,借助大数据和互联网平台实现跨区域人才资源整合,构建基于项目制的柔性人才引进模式,并通过股权激励、技术入股等新型分配方式增强人才黏性。二是以新质生产力保障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资金支持。一方面,应鼓励联合体内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主体对接多元数字化信贷平台,打破传统融资壁垒,拓宽联合体获取信贷支持的渠道。同时,政府应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和完善数字普惠金融,开发契合联合体需求的信贷产品,降低联合体信贷融资成本,为联合体提供持续、灵活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应鼓励联合体利用遥感、物联网等技术实时采集生产经营数据,并推动金融机构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建立联合体信用评价模型,动态评估联合体信用风险,从而突破联合体申请信贷时传统抵押物不足的限制,降低联合体获取信贷支持的门槛。三是以新质生产力实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土地的精准配置和高效利用。应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等技术构建土地资源信息平台,精准匹配土地流转供需信息,并通过智能合约生成标准化土地流转协议,推进地块信息数字化、流转过程透明化和使用效益可视化,进而保障农户土地流转权益和提升土地流转意愿。同时,对于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的产业融合用地需求,应借助数字空间模拟优化用地布局,积极探索和构建基于产业融合度的弹性供地机制,推进联合体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

(二)以新质生产力增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主体能力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内部多元主体的有力支持,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三类核心主体在科技创新、组织管理和生产效率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板,导致联合体内部主体能力不足。为此,应以新质生产力为支撑,增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主体能力,进而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新质生产力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功能。应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农业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平台,畅通农业先进技术和优质品种的引进渠道,建立产学研协同的创新机制,形成以核心技术攻关为主导的技术研发体系,从而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应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和部署自动化生产线和加工设备,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精深加工能力,并建立智能化仓储物流体系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透明可控。此外,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精准分析品牌定位和预测市场需求,通过农产品电商等方式推进品牌塑造和营销策略创新,打破产业链低端锁定的局面,大幅提升品牌溢价能力。二是以新质生产力提高农民合作社的服务能力。新质生产力能够促进农民合作社服务的供给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进而赋能农民合作社服务提质增效35。一方面,应推动数智化技术贯穿农民合作社服务供给全过程。鼓励农民合作社引进智能农机设备,加强智慧农业系统在耕、种、防、收等服务环节的应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同时,打造联合体内部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充分收集生产主体的服务需求,精准高效地提供定制化服务,提升服务供需匹配程度。另一方面,健全农民合作社监督机制,将数智化技术融入农民合作社运营,搭建服务考核管理和质量反馈平台,实现对服务绩效的实时动态监控,避免农民合作社的不规范行为削弱其服务功能。三是以新质生产力强化家庭农场的生产能力。应支持家庭农场引入智能农机装备降低劳动强度,并借助数字农技服务平台和农业物联网系统,实时获取种植管理指导和气象、病虫害预警信息,助力家庭农场实现科学种植。同时,引导家庭农场将标准化作业和智能检测技术设备嵌入生产全过程,并结合生态农业理念,探索适应高效益、绿色环保的现代化生产模式,推动农业生产从粗放型向集约化、专业化转变。

(三)以新质生产力强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利益联结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多种农业经营主体的联合经营模式,其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构建内部主体之间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针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普遍存在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不完善、排斥小农户等问题,应以新质生产力强化利益联结,从而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新质生产力优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利益共享机制。支持联合体利用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构建全产业链数据采集系统,精确量化各主体在土地、资本、技术投入及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贡献度,并设计基于贡献度的利益分配机制。同时,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农户等主体开展股份合作,并基于人工智能和云计算技术折算股份和收益分配,建立联合体内部按股分红、二次利润返还等利益共享模式,进而深化联合体内部利益联结。二是以新质生产力强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风险共担机制。联合体应借助传感器、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建立全方位的实时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对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风险进行量化评估,并通过人工智能等构建多元主体面临市场波动等风险时的分工协作决策系统,确保联合体及时采取事前风险预防和事中风险应对措施。同时,联合体应基于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测度农业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差异,并结合股份和贡献度等数据设计差异化的风险分担比例,从而实现联合体内部风险共担的精准化和动态平衡。三是以新质生产力增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联合体应搭建农业信息平台以弥补小农户在市场信息获取和资源配置方面的短板,并为小农户提供定制化的种植方案和管理指导,从而降低生产风险,提高农产品质量和议价权。同时,联合体应基于农业信息平台充分量化小农户的实际贡献,建立针对小农户的二次分配机制,并让渡部分利益按照贡献比例返还给小农户。在此基础上,形成联合体带动小农户普惠性增收的长效机制,破解小农户对联合体的信任度和合作意愿低等问题,从而强化小农户与联合体的利益联结。

(四)以新质生产力完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治理

针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存在的契约机制失衡、民主管理缺位和组织异化问题,应以新质生产力完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治理机制,推进治理模式的数智化协同,进而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新质生产力优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契约机制。联合体应着力构建权责对等、动态调整的治理体系,既要借助智能合约将标准化生产流程、农产品质量要求等转化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条款,也要利用人工智能等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在品牌共建、技术研发、精深加工等方面的奖惩规则。同时,在制定合理公平契约的基础上,搭建联合体智能监督管理平台,实时监督多元主体的履约行为,从而缓解联合体内部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二是以新质生产力健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民主管理机制。联合体应利用数字技术建设涵盖生产管理、决策协商与信息公开的数字治理系统,将重大事项的线上提案、协商与表决流程制度化,保障多元主体在联合体决策过程中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同时,联合体应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内部平等沟通的协商对话渠道,促进多元主体间的合作与交流,增强认同感和信任感,从而提高多元主体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三是以新质生产力重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组织结构。联合体应构建基于产业生态圈的新型组织架构,利用人工智能搭建涵盖生产能力、边际收益等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测算联合体最优组织规模边界,限制联合体规模过度扩张。同时,支持联合体将数智化管理方式嵌入到多元主体运营、考核和履约等全过程管理,从而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准入与动态退出机制,减少多元主体的“搭便车”行为。

参考文献

[1]

王志刚,于滨铜.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概念内涵、组织边界与增效机制:安徽案例举证[J].中国农村经济2019(2):60⁃80.

[2]

周小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组织创新的共生机制与演化路径——基于四川省邛崃市的经验研究[J].农村经济2024(4):111⁃120.

[3]

尚旭东,吴蓓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组织优化问题研究[J].经济学家2020(5):119⁃128.

[4]

廖祖君,侯宏凯.不确定性缓冲下农业产业组织演化的逻辑与进路[J].财经科学2024(7):138⁃148.

[5]

陈定洋.供给侧改革视域下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研究——产生机理、运行机制与实证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633(13):78⁃83.

[6]

芦千文.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组织创新逻辑与融合机制设计[J].当代经济管理201739(7):38⁃44.

[7]

尚旭东,叶云.联合动机、合作机制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设[J].农村经济2023(11):135⁃144.

[8]

陈健,梁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带农的嵌入式发展机制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4(4):54⁃62.

[9]

钟真,徐越,蒋维扬.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理论机制及发展趋势[J].财经问题研究2024(2):120⁃129.

[10]

张笑寒,汤晓倩.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参与主体的绿色生产行为研究——基于政府激励视角[J].农林经济管理学报202120(2):187⁃198.

[11]

熊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现实价值与模式创新[J].当代经济管理202042(9):32⁃38.

[12]

苏毅清,游玉婷,王志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理论探讨、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J].中国软科学2016(8):17⁃28.

[13]

刘伟.科学认识与切实发展新质生产力[J].经济研究202459(3):4⁃11.

[14]

罗必良,耿鹏鹏.农业新质生产力:理论脉络、基本内核与提升路径[J].农业经济问题2024(4):13⁃26.

[15]

马晓河,杨祥雪.以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J].农业经济问题2024(4):4⁃12.

[16]

林万龙,董心意.新质生产力引领农业强国建设的若干思考[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4(3):18⁃27.

[17]

毛世平,张琛.以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强国建设[J].农业经济问题2024(4):36⁃46.

[18]

罗必良.新质生产力:颠覆性创新与基要性变革——兼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规定和努力方向[J].中国农村经济2024(8):2⁃26.

[19]

饶旭鹏,赫英强.农业新质生产力:内涵特征、困境检视及发展对策[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3(6):37⁃47,125.

[20]

习近平.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J].求是2024(11):4⁃8.

[21]

钟真,徐越,蒋维扬.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理论机制及发展趋势[J].财经问题研究2024(2):120⁃129.

[22]

汤吉军,戚振宇,李新光.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的动态演化分析——兼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生的必然性[J].农村经济2019(1):52⁃59.

[23]

蒋永穆,李明星.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政治经济学分析[J].经济纵横2024(5):12⁃20.

[24]

白永秀,闫雪培,王泽润.新质生产力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基于要素构成视角的研究[J].中国软科学2024(12):21⁃34.

[25]

刘景景.现代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创新——安徽宿州的经验做法[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6(5):28⁃32,42.

[26]

张连刚,陈天庆.“力”与“度”的双重跃迁: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逻辑与路径[J].社会科学辑刊2025(2):159⁃169.

[27]

李军,樊琴琴.农业产业化助推乡村振兴的成效、机制与建议[J].中国流通经济202438(6):26⁃37.

[28]

马彦丽,李子皓,贾玉丛,.对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三大争议问题的回应——基于“浙大卡特-企研中国涉农研究数据库”的评估[J].中国农村经济2024(2):90⁃11.

[29]

王欣,宋燕平,王艳荣.联合体内部互动对家庭农场价值共创意愿的影响研究——基于安徽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2344(3):143⁃154.

[30]

钟真,蒋维扬,赵泽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主要形式与运行机制——基于三个典型案例的研究[J].学习与探索2021(2):91⁃101,176,2.

[31]

于海龙,胡凌啸,林晓莉.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利益分配格局的成因与优化对策[J].农村经济2023(6):84⁃93.

[32]

刘威,马恒运.包容性视域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共生关系的实证分析[J].农村经济2020(11):95⁃103.

[33]

姜启军,王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协同效应分析——基于治理模式的视角[J].世界农业2022(8):66⁃76.

[34]

刘岩,任大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业经济组织共生系统的生成与模式探究[J].农村经济2022(8):117⁃124.

[35]

张连刚,陈天庆.新质生产力赋能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J].农业经济与管理2024(6):24⁃36.

基金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农民合作社参与对乡村治理绩效的影响机理及效果研究”(72163030)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农民合作社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可及性的影响效应与作用机制”(2024Y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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