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1], 并将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战略重点, 这为“十五五”时期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然而, 当前乡村文化发展仍面临突出矛盾: 农民日益增长的高质量精神文化需求与传统伦理弱化、 乡土符号流失以及数字媒介冲击下的意义碎片化形成强烈反差, 导致乡村文化呈现“有形无魂”的空心化状态。面对这一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2](即“第二个结合”)的重大论断, 不仅被视为“又一次思想解放”
[3]8, 更为破解上述困境提供了根本理论指导和强大思想武器。 “第二个结合”既非对传统的简单复归, 亦非对现代的盲目依附, 而是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文化辩证观, 深刻揭示了文化根植于并反作用于社会关系再生产的内在机制。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言: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 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4]591这意味着, 乡村作为承载中华农耕文明基因、 兼具现代文明特质的重要场域, 其振兴本质上是对深层文化结构的自觉调适与创造性融合的过程。本文旨在从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及文化再生产理论出发, 系统阐述“第二个结合”如何为破解“十五五”时期乡村文化振兴的深层次困境提供根本遵循和实践路径。
1 价值旨归: “第二个结合”引领乡村文化振兴的时代意蕴
“十五五”时期以“第二个结合”为指引的乡村文化振兴, 其意义超越乡村自身, 不仅关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推进, 更关乎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巩固、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 中国式现代化乡村路径的探索, 以及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丰富, 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1.1 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 筑牢民族复兴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任何文化要立得住、 行得远, 要有引领力、 凝聚力、 塑造力、 辐射力, 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
[2] 文化主体性体现了一个国家和民族对自身文化的自觉意识与发展自身文化的主动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 建设文化强国、 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要坚定文化自信, 坚持走自己的道路, 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实践和当代实践, 用中国道理总结好中国经验, 将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 实现精神上的独立自主。”
[5]6-7 这一论述深刻阐明了巩固文化主体性的重要性。
乡村既是中华文明的基因库, 也是文化主体性深植的沃土。从传统农耕文明的生态智慧与伦理规范, 到民间艺术与民俗文化, 乡村文化承载着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和精神命脉。在“第二个结合”引领下, 乡村文化振兴立足对自身传统的文化自觉、 自信与自强, 有力回应了历史虚无主义与文化自卑心态。它既摒弃了将传统视作“落后糟粕”的偏颇, 又克服了盲目崇外的怯懦, 坚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从而坚定文化自信。
具体而言, 乡村文化振兴对中华文化的巩固与促进作用, 在本体论、 主体论与实践论三个维度上呈现出深刻的辩证逻辑。一是在价值与本体层面, 通过“集体记忆”的重构强化文化认同。通过挖掘和传承乡村文化中的优秀元素, 如传统家风、 民俗活动、 民间艺术等, 让农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体会中华文化的魅力, 提升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与自豪感。例如, 通过举办传统节庆活动, 让农民参与其中, 重温历史记忆, 强化文化认同; 通过传承非遗技艺, 让农民体认到传统文化的价值, 强化文化自信。二是在主体建构层面, 通过“内生发展”确立文化自主。文化自主是乡村文化振兴的灵魂, 其核心在于摆脱对城市中心主义或西方现代化模式的依附发展, 回归乡村主体的能动性。依据内生发展理论, 乡村文化建设必须立足本土资源, 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差异化路径。应警惕简单的“城市模式移植”, 开发具有在地特征的乡村数字文化产品, 摒弃对国外乡村旅游模式的机械复制, 打造彰显中国特色的文旅品牌。这种坚持“以我为主、 为我所用”的文化自觉, 确保了乡村文化在现代化转型中不失语、 不失位, 走出了一条中国乡村文化现代化的新路。三是在实践创新层面, 通过“创造性转化”激发文化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我们要深入挖掘、 继承、 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 要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
[6]124 这一论断揭示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对接的辩证关系。乡村文化创新并非对传统的简单复刻, 而是在继承基础上的范式重构。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 结合时代需求, 推动乡村文化创新, 为中华文化发展注入新活力。
通过实施上述举措, 有助于中华文化在乡村地区根基更为牢固, 发展更为蓬勃, 从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与持续的精神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一个国家、 一个民族的强盛, 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
[7]乡村文化振兴作为中华文化发展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1.2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 民族团结之本、 精神力量之魂
[8]。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 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
[9]乡村作为多民族聚居的重要场域, 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阵地。
我国乡村地区多民族聚居, 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 形成了“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 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格局。 “第二个结合”内在地包含了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深刻认知, 既强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又尊重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 倡导在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的进程中实现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互鉴。
“十五五”规划时期乡村文化建设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要通过以下三条路径实现: 一是发掘共同的文化基因。深入挖掘并阐释各民族文化中共同的历史记忆、 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 如对祖先的敬仰、 对家园的热爱、 对和平的向往、 对勤劳的推崇等共性, 从而揭示各民族文化的共性, 以增强“五个认同”。例如, 各民族都有重视家庭的传统, 可通过弘扬家风家训, 促进各民族家庭文化交流; 各民族都有生态保护的智慧, 可通过分享传统生态知识, 增强生态共同体意识; 各民族都有爱国奉献的精神, 可通过讲述爱国故事, 增强国家认同感。二是构建共同的文化空间。通过共建共享的文化空间, 增进不同民族间的相互理解与情感联系。例如, 建设多民族文化广场、 文化礼堂等, 用于举办各民族共同参与的文化活动; 建设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展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 建设乡村博物馆, 展示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化成果。这些空间既是文化传承的载体, 也是民族团结的纽带。三是开展共同的文化活动。策划并开展具有包容性的文化活动, 让各民族群众共同参与和创造, 以增强民族凝聚力。例如, 举办“民族团结文化节”, 展示各民族的歌舞、 服饰、 美食等文化特色; 开展“民族文化结对共建”活动, 促进不同民族乡村之间的文化交流; 组织“民族青少年夏令营”, 让各民族青少年共同学习、 共同生活, 增进友谊。
通过这些举措, 有助于“五个认同”在乡村社会落地生根, 将乡村建设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强阵地, 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 为国家统一和边疆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1.3 探索中国式现代化乡村范式, 贡献全球乡村发展新方案
西方现代化模式常伴随着乡村凋敝与文化断裂, 如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圈地运动”导致大量农民失去土地, 被迫进入城市, 致使乡村沦为城市的附庸; 在美国现代化进程中, 乡村人口持续流失, 乡村文化逐渐被城市文化同化。与之不同,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它强调“农业强、 农村美、 农民富”的协同发展, 正在为全球乡村发展探索新的可能。
以“第二个结合”为灵魂指引的乡村文化振兴, 是中国式现代化在广袤乡土的生动实践, 它致力于在赓续乡土特色、 筑牢文化根脉的基础上, 融合现代文明成果, 走出一条产业兴旺、 生活富裕、 生态宜居、 乡风文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这一中国方案的实践, 不仅重塑了乡村面貌, 更具有深远的世界意义, 为全球发展中国家破解乡村发展困境提供了有益借鉴。
具体而言, 这一范式的全球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 它坚持文化传承与现代化转型的有机融合。针对西方现代化进程中常见的“文化断裂”问题, 该范式主张在推进乡村现代化的同时, 通过“创造性转化”守护乡土文脉。实践中, 既注重保留传统村落风貌与民俗基因, 又同步完善现代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既运用现代科技赋能农业生产, 又传承传统农耕智慧以推动绿色转型。这种“古今互鉴”的模式, 为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浪潮中避免文化失根、 实现传统与现代的协调共生提供了重要参考。其次, 它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的良性互动。区别于西方单纯依赖市场机制导致的乡村衰退, 该范式构建了“自上而下”的政策引领与“自下而上”的内生驱动相结合的驱动机制。一方面, 政府通过顶层设计与政策供给发挥规划引导作用; 另一方面, 依托村民自治组织激发农民的主体意识, 确保文化建设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这种“双轮驱动”的治理逻辑, 为发展中国家破解乡村发展中“市场失灵”与“政府失效”的双重难题提供了制度镜鉴。最后, 它坚持生态优先与经济发展的协同发展。超越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径, 该范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推动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的有效转化。通过发展生态农业与文旅产业, 将传统生态智慧与现代绿色技术相结合,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种绿色转型的实践模式, 为发展中国家探索资源约束下的可持续乡村发展提供了可行方案。
中国乡村文化振兴的成功实践不仅为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解决乡村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更能以其独特的文化魅力丰富人类文明多样性, 推动全球乡村发展理念的创新进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文明因交流而多彩, 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 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
[10]248 中国乡村文化振兴的经验, 为全球乡村文明交流互鉴提供了重要资源。
1.4 丰富和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 彰显中华文明的世界意义
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创造的伟大成果, 它超越了由资本逻辑主导的西方文明形态, 展现出以人民为中心、 追求共同富裕、 注重物质与精神相协调、 倡导和平发展等鲜明特征和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我们党领导人民不仅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 而且成功走出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
[11]553 乡村文化振兴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深化“第二个结合”, 将马克思主义的先进理念与中华文明的古老智慧熔铸一炉, 持续培育和塑造着新型的乡村文明样态, 从而丰富和发展了人类文明新形态。
这种新型乡村文明的独特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本位, 彰显文明的人民性。针对西方现代化进程中资本逻辑主导文化发展的弊病, 中国乡村文化振兴始终站稳人民立场, 将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逻辑起点和归宿, 确保文化发展成果由全体农民共享。例如, 通过发展公共文化服务, 为农民提供免费的文化产品与服务; 通过培育农民文化组织, 使农民成为文化创造的主体; 通过文化产业的发展, 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这一模式彰显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人民性本质。二是践行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发展路径, 彰显文明的协调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票子有多少, 更要看农民精神风貌怎么样。”
[12] 这避免了西方现代化中物质丰富但精神贫乏的弊端, 在推进乡村经济发展的同时, 注重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实现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足相统一。例如, 在乡村振兴实践中, 既发展农业产业以增加农民收入, 又培育乡风文明以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乡村, 又传承乡土文化、 增强农民的文化认同。这种模式生动体现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全面进步、 协调发展的鲜明特征。三是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理念, 彰显文明的生态性。不同于西方文明中人与自然对立的观念, 中国在乡村文化振兴中传承“天人合一”的传统智慧, 构建了生态保护、 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三位一体的共生格局。例如, 通过保护农业文化遗产, 实现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的统一; 通过发展生态文旅产业, 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统一。这一绿色转型的实践范例, 深刻揭示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尊重自然、 顺应自然、 保护自然的生态伦理。
这种文明形态是对人类文明发展路径的重要探索, 为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精神迷失、 生态危机及社会撕裂等诸多困境, 贡献了源自东方的智慧与方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指出: “中国共产党将继续同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一道, 弘扬和平、 发展、 公平、 正义、 民主、 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 坚持合作、 不搞对抗, 坚持开放、 不搞封闭, 坚持互利共赢、 不搞零和博弈, 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推动历史车轮向着光明的目标前进!”
[13]16 中国乡村文化振兴所孕育的新型乡村文明, 正是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生动诠释, 必将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2 “第二个结合”的理论逻辑: 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与中华文明根性的辩证统一
从理论逻辑审视, “第二个结合”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内在机理上的深度诠释。要深入回应乡村文化振兴的时代课题, 首先需厘清“第二个结合”的理论生成逻辑及其历史必然性。这要求我们重返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 把握其文化观的精神实质, 并将其置于中华文明五千年的连续性脉络中加以系统关照, 从而揭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价值内核、 实践导向和文明理想上的深度契合与辩证统一。唯有在此理论自觉的基础上, 方能充分彰显“第二个结合”作为新时代文化发展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的思想力量与实践意义。
2.1 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实践品格与批判维度
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并非抽象的观念推演, 而是根植于社会生产实践、 指向人类解放的实践性理论体系。其鲜明的实践品格与深刻的批判性维度, 共同构成了理解文化现象并介入文化现实的基本方法论。从理论内核来看, 马克思主义始终将文化置于社会存在的总体性框架中加以考察。在马克思看来, 文化并非悬浮于现实基础之上的纯粹精神领域, 而是深深植根于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 并与之构成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正如《德意志意识形态》所深刻指出: “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 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
[14]525 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超越了将文化视为自足的本源的唯心主义决定论, 也扬弃了视文化仅为经济派生现象的机械的反映论, 从而确立了文化作为社会实践的产物与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结构的中介的双重属性。
与其鲜明的实践品格相贯通的是其内生的批判维度。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不仅剖析文化如何为特定的生产关系、 权力结构与意识形态所形塑, 更着力揭示文化表象背后所遮蔽的社会支配关系及人的异化状态。从对“商品拜物教”的批判到对意识形态“虚假意识”的祛魅, 其批判的终极指向, 始终在于唤醒人的主体自觉、 推动社会的革命性变革。因此, 这种批判并非消极的否定, 而是一种以“改变世界”为旨趣的建设性批判, 旨在通过文化领域的反思与重构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开辟道路。
在当代中国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语境下, 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实践性体现为对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的整体把握, 其批判性则转化为对资本逻辑过度扩张、 乡土价值被消解以及文化记忆趋于扁平化等现象的自觉审视。因此, 以马克思主义文化观指导乡村实践, 不仅意味着我们要尊重并激发农民群众的文化主体性, 更要求我们始终保持理论的清醒, 警惕外来干预的潜在风险与文化过度商品化的风险, 从而确保乡村文化发展真正扎根人民、 呼应时代, 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文化根基。
2.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连续性特质与现代转化潜能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经五千多年绵延与发展, 形成了显著的历史连续性、 深刻的价值包容性, 以及内在的制度调适能力, 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谱系和文化基因。这种连续性并非简单的线性存续或静态固守, 而是一个在“守正”与“创新”中保持辩证张力的动态进程。从“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到“民为邦本”的政治哲学, 从“仁义礼智信”的伦理规范到“和而不同”的文明交往理念, 中华文明以其一以贯之的价值理性, 持续维系着社会伦理秩序, 塑造着个体道德人格, 并有效调和着人、 自然与社会间的复杂关系。正是这种深厚的历史积淀及其内在的自我更新机制, 使其在应对现代性挑战时, 依然展现出强大的解释力与时代适应性。
尤为重要的是,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现代性转化潜能。农耕文明脉络中生长的共同体意识、 互助伦理与节制惜物的生态观念, 可为当代的乡村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提供深层的文化资源; 传统礼俗体系所承载的仪式秩序与社群认同, 有助于缓解现代社会个体化、 原子化所带来的精神疏离与意义缺失; 而“周虽旧邦, 其命维新”
[15]577 “苟日新, 日日新, 又日新”
[16]1165中所蕴含的革新精神, 也与当代中国的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高度契合。这些文化要素并非与现代价值截然对立, 而是能够通过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有机地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过程, 成为中国式现代化文化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支撑。
置于“第二个结合”的理论视域下,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再仅是作为被审视、 被保存的客体性的文化遗存, 而是转变为能够主动参与当下意义建构与实践生成的活态文化主体。其现代转化的关键路径在于: 立足于乡村振兴的具体场域, 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 观点与方法, 甄别并激活其具有普遍意义与当代生命力的价值内核; 扬弃其中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的等级观念与僵化形态, 并推动乡土文化资源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数字传播技术与生态文明理念等深度融合。唯有通过这种既植根本土又面向未来的创造性实践, 才能在延续文明根脉的同时, 塑造出兼具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的乡村文化新样态, 从而为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深厚的文化根基。
2.3 “结合”的辩证法: 从“体用之争”到“魂脉根脉”的融通
近代以来, 中国在回应现代性挑战的过程中, 围绕中西文化关系展开了长达百年的思想论争。 “体用之争”成为最具代表性的理论范式之一。张之洞“中体西用”论的提出, 试图在技术、 制度层面吸纳西方文明, 同时坚守儒家道统的本体性地位。然而, 这种将“体”与“用”机械割裂的构想, 既难以实现文化的实质性更新, 亦无法应对社会结构的深层转型。此后, 无论是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全盘西化”论, 还是现代新儒家的文化本位主义, 均未从根本上摆脱中西对立、 传统与现代二分的思维定式。
“第二个结合”的提出, 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文化发展规律的认识上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与理论突破。这彻底超越了“体用”框架下工具性与本体性相分离的逻辑, 转而强调“魂脉”与“根脉”在本质层面的融通互构: 马克思主义作为“魂脉”, 以其科学的世界观、 方法论与解放旨趣, 为文化发展注入方向感、 批判力与精神动能。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根脉”, 则承载着民族数千年来积淀的精神基因、 伦理秩序与意义体系, 构成了文化认同与价值自信的深层土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结合’不是‘拼盘’, 不是简单的物理反应, 而是深刻的化学反应, 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
[2] 这一论述揭示了“结合”的本质在于两种文化主体在对话中彼此成就、 共生共荣的生命过程。
在乡村文化振兴的具体实践中, 这一辩证逻辑具有重要的实践导向意义。一是须警惕“去历史化”的迷失。将乡村简单视为落后场域, 以外来模板强行覆盖地方性知识, 导致文化多样性萎缩与集体记忆断裂; 二是应避免“去政治化”的文化保守倾向。将传统浪漫化为封闭自足的完美体系, 拒绝对其进行批判性扬弃与时代性转化, 致使文化丧失应对现实的能力。唯有坚持“魂脉”引领方向、 “根脉”提供滋养的辩证统一, 方能在乡村场域中推动文化实现守正不泥古、 创新不离魂的良性发展, 最终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兼具历史厚度、 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的乡村文明根基。
3 “十五五”时期乡村文化振兴的实践进路: 基于“第二个结合”的三维展开
乡村振兴, 既要塑形, 更要铸魂。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支撑力量
[17]。面向“十五五”时期, 乡村文化振兴应以“第二个结合”为根本遵循, 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对乡村文明提出的新要求, 在理论与实践的辩证互动中系统谋划并整体推进。这不仅意味着对传统文化资源的重新发掘和激活, 更要求以马克思主义立场、 观点和方法引领乡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为此, 需聚焦关键领域, 形态创新与治理协调三个维度协同发力, 构建具有内生动力、 民族特色与时代内涵的乡村文化振兴路径。
3.1 价值重塑: 激活传统农耕文明的现代性价值
农耕文明是中华文明的根脉, 其蕴含的优秀价值理念是“第二个结合”在乡村沃土生根发芽的丰厚滋养。 “十五五”期间, 应在已有基础上, 着力推动传统农耕文明的现代性转化和创造性发展。
3.1.1 生态智慧的当代彰显
中国传统农耕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道法自然” “取用有度”等生态哲学。这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高度契合。 “十五五”时期, 应系统梳理我国各地的传统生态知识与实践, 如梯田系统、 桑基鱼塘、 轮作休耕等, 将其融入新时代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通过村规民约、 生态博物馆、 研学旅行等方式, 将这些古老的智慧内化为村民自觉的环保行动, 服务于农业绿色转型和美丽乡村建设, 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乡村转化为可感知、 可复制、 可推广的实践成果。
3.1.2 伦理秩序的现代调适
乡村伦理作为乡村文化的核心, 具有维系社会关系、 强化共同体认同感的重要功能
[18]。传统乡村社会以血缘、 地缘为纽带, 形成了以“孝悌忠信、 礼义廉耻”为核心的伦理秩序。面对现代社会原子化与流动性增强的趋势, 我们应以马克思主义的平等、 公正观念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一方面, 大力弘扬孝老爱亲、 诚实守信、 勤俭持家等具有跨时空普遍价值的家庭美德; 另一方面, 要将传统的“熟人社会”伦理拓展为更具包容性的现代社区公共精神, 倡导契约精神、 规则意识和公民责任, 构建兼具人情味与现代文明气息的新型乡村人际关系。
3.1.3 工匠精神的时代弘扬
乡村是传统手工艺、 民间艺术的宝库。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技艺的传承, 更是“精益求精、 敬业乐群”的工匠精神的体现。这与马克思主义所推崇的劳动光荣、 创造伟大的价值观一脉相承。 “十五五”时期, 应加大对乡村非遗项目的保护与扶持力度, 以推动其与现代设计、 文旅产业深度融合与业态创新, 推动“‘文化资源’向‘产业优势’转化”
[19], 让老手艺焕发新生机, 让工匠精神成为激励乡村产业工人和新农人创新创业的内在驱动力与价值引领。
3.2 形态创新: 构建融合传统与现代的乡村文化新表达
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其表达形式的不断创新。 “十五五”时期, 需借助新技术、 新媒介、 新业态, 打造兼具乡土底蕴与时代感召力的乡村文化新形态。
3.2.1 数字化赋能文化传播与传承
充分利用5G、 大数据、 人工智能、 VR/AR 等技术, 建设“云上乡村记忆馆” “数字非遗工坊”, 对散落的乡村文物、 古籍、 口述史、 民俗活动进行系统性数字化采集、 规范化存储与沉浸式展示。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 让年轻人在互动中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利用短视频、 直播等新媒体平台, 培育“新乡贤” “乡村网红”等文化传播者, 以鲜活、 接地气的方式讲述乡村故事, 打破城乡文化传播壁垒与认知隔阂。
3.2.2 空间营造与场景再造
乡村文化振兴需要实体空间的支撑。应避免大拆大建式的“千村一面”, 而是以“第二个结合”为指导, 对传统村落、 古民居、 祠堂、 戏台等进行保护性修缮与活化利用。可以将其改造为集阅读、 展览、 议事功能、 休闲于一体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如乡村书院、 文化驿站), 使之成为传承文脉、 凝聚人心的精神家园。同时, 策划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 庙会、 市集等活动, 打造可参与、 可体验、 可消费的乡土文化新场景。
3.2.3 文艺创作的在地化深耕
鼓励并支持扎根乡村的文艺工作者, 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为根本遵循, 深入挖掘本土题材, 创作反映新时代农民精神风貌、 展现乡村振兴巨变、 彰显乡土文化魅力的文艺作品。无论是地方戏曲的现代化改编, 还是乡村题材的影视剧、 文学、 美术创作, 都应力求既富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又蕴含深刻的时代思考, 实现思想性、 艺术性与观赏性的统一, 有效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 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 使乡村文艺作品成为凝聚乡村共识、 涵育乡村文明的重要载体。
3.3 治理协同: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文化新格局
文化振兴最终要落脚于有效的治理。 “十五五”期间, 应以“第二个结合”为指引, 推动乡村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3.1 强化党建引领与价值引导
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文化振兴的“主心骨”和“领路人”, 必须充分发挥其政治功能与组织优势,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有机融合、 协同推进, 在“第二个结合”的指引下, 夯实乡村社会的思想根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 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 党管意识形态。”
[20]342 这一要求在乡村场域中尤为重要。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基层阵地, 推动理论宣讲、 政策解读、 移风易俗、 道德评议等活动的常态化、 制度化开展。宣讲内容既要阐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真理力量, 也要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家国情怀、 伦理规范与人文精神; 表达方式需贴近农民生活、 契合乡土语境, 用“百姓话”讲“大道理”, 让“第二个结合”的深刻意蕴可知可感、 入脑入心。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 历史观、 民族观、 文化观、 宗教观, 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 中华民族、 中华文化、 中国共产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通过强化党建引领的价值整合与文化浸润功能, 坚持破立并重, 既能抵制封建迷信、 铺张浪费、 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又可激发农民群众作为中华文明传承者和建设者的主体意识, 切实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 骨气、 底气, 为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推进乡村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与深厚精神滋养。
3.3.2 激发农民主体性与内生创造力
乡村文化振兴的主体是农民, 其生命力源于农民的自觉参与和主动创造。正如马克思所强调, “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
[21]187, 脱离群众主体性的文化实践, 终将沦为“无根的表演”。当前实践中, “替民做主” “送文化下乡”等自上而下的供给模式虽出于善意, 却容易忽视农民的真实需求与文化能动性, 导致“水土不服”乃至“文化悬浮”。因此, 必须从根本上转变工作逻辑, 实现从“为农民建文化”到“由农民创文化”的根本转变, 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 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 主动性、 创造性, 将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
[6]19。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 红白理事会、 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 使农民在文化活动的策划、 组织与评价中拥有充分话语权和参与权。积极培育农民文化合作社、 民间演艺团体及乡村读书会等自组织形态, 让乡村文化活动真正扎根乡土、 服务群众。
3.3.3 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共治
乡村文化振兴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核心工程, 不能仅靠单一力量承担, 必须构建政府、 市场、 社会与村民多元协同、 各司其职、 共建共治共享的的治理格局。马克思认为: “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14]501 乡村文化的繁荣, 本质上有赖于各类主体在特定社会关系网络中的良性互动和价值共创。在这一过程中, 各方应各司其职、 优势互补, 在“第二个结合”的共同价值坐标指引下凝聚共识并形成合力。政府作为制度供给者和公共服务提供者, 应强化顶层设计与底线保障, 重点在文化发展规划、 基础设施建设、 非遗保护传承以及人才政策扶持等方面发挥引导与保障作用, 避免“越位”干预或“缺位”失职。市场主体可依托文旅融合、 非遗文创、 数字内容等路径参与乡村文化建设, 但必须恪守文化伦理底线。换言之, 需防止把文化变成单纯的商业活动, 警惕资本逻辑对乡土文化本真性、 神圣性和公共性的侵蚀。高校、 科研院所、 文艺院团等社会力量应发挥其专业优势, 通过“校地合作” “艺术乡建” “文化特派员”等机制, 将知识、 创意与技术等资源下沉到乡村, 助力乡土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尤为重要的是, 所有外部力量的介入, 都必须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为前提, 这是因为“村民不仅是乡村文化的主要创造者, 同时也是乡村文化治理的参与者”
[22]。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乡村振兴不是坐享其成, 等不来、 也送不来, 要靠广大农民奋斗。”
[23] 为此, 中国共产党始终致力于帮助农民拓宽增收渠道、 提升致富能力, 形成乡村振兴的强大内生动力。唯有在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的指引下, 推动政府引导力、 市场活力、 社会智力与村民内生力的有机耦合和协同发力, 才能真正构建起既具制度韧性又富人文温度的的乡村文化共同体, 共同绘就“望得见山、 看得见水、 记得住乡愁”的文明新图景。
4 结 语
“十五五”规划时期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关键攻坚期。面对新的历史方位与时代要求, 应始终坚持以“第二个结合”为根本遵循, 将其有机融入乡村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这就要求我们在本体论层面坚持辩证统一, 既要牢牢坚守马克思主义这一“魂脉”, 夯实乡村文化发展的价值基石和方向指引; 又要自觉传承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根脉”, 筑牢乡村社会的精神家园与文化认同。在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科学指引下, 通过价值引领、 形态创新与治理协同的系统推进, 未来的中国乡村必将破解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困境, 建设成文化繁荣、 精神富足、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成为既能安顿乡愁、 又能孕育希望的文明新空间。这不仅是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 更是中华民族迈向伟大复兴的文化基石, 亦将为人类文明进步提供具有中国智慧的乡村范式。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中国共产党人党性修养的百年发展历程与经验研究(21BDJ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