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

王乐航 ,  李红权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6, Vol. 42 ›› Issue (03) : 44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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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6, Vol. 42 ›› Issue (03) : 44 -51. DOI: 10.62756/xbsk.1673-1646.2026055
数智纪检监察专题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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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al Challenges and Optimization Pathways of Digital Intelligence Empowerment in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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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 数字纪检监察逐渐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趋势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强调要把数智技术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 以科技赋能纪检监察工作, 为加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 形成了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作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由于数智赋能的过程易受技术应用、 组织适配、 外在环境等要素的影响, 尤其是数智技术难以高效赋能纪检监察监督形成技术悬浮, 数字规则与组织运行逻辑之间的张力加剧组织壁垒, 以及技术标准与政策制约技术赋能。因此, 为了推动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提质增效, 需要以技术嵌入激活监督活力, 以组织调适提升监督效用, 以环境优化实现持续赋能, 不断提高纪检监察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digital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has gradually become a new trend and requirement in the field of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work. 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 has repeatedly emphasized the need to integrate digital and intelligent technologies into all aspects of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leveraging technology to empower the work at the plenary sessions of the Central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 A series of strategic measures have been implemented to strengthe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system, creating a new landscape for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efforts. As a key component of the digital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system, the empowerment of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through digital and intelligent technologies faces challenges. The process of such empowerment is susceptible to influences from technological application, organizational adaptation,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s. Notably, digital and intelligent technologies struggle to effectively empower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leading to issues such as technical detachment, intensified tensions between digital rules and organizational operational logic that heighten organizational barriers, as well as constraints on technological empowerment imposed by technical standards and policies. To enhanc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digital and intelligent empowerment in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it is essential to activate supervisory vitality through technological integration, improve supervisory effectiveness via organizational adaptation, and achieve sustained empowerment by optimizing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 thereby continuously elevating the capabilities and standards of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关键词

数智赋能 / 纪检监察监督 / 技术嵌入 / 组织调适

Key words

digital intelligence empowerment /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 technological embedding / organizational adap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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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航,李红权.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J].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42(03): 44-51 DOI:10.62756/xbsk.1673-1646.202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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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工智能、 大数据、 区块链等数智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深入应用, 人类社会已经迈入数智时代。2025年8月,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指出: “到2035年, 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 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1 数智技术为中国社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也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数智化转型提供了新引擎。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 “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 建设一体化工作平台。”2 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会议也强调: “加快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 推进大数据、 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赋能应用, 为反腐败安上科技‘透视镜’, 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提质增效。”3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进一步指出: “注重科技赋能, 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使用。”4 在这一背景下, “数字纪检监察”逐渐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议题,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迫切性与必要性更加凸显。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作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课题, 对此学界围绕“何为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开展了许多深入的研究。研究主要从技术和过程等角度展开, 大部分学者从信息技术监督的视角理解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 提出数字技术对于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透明度和公信力具有关键作用, 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 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5。还有的学者认为, 数字技术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是通过运用互联网、 大数据等强化智能分析、 智能决策, 提升主动监督、 精准监督能力, 在服务政治监督、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6。本文认为,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是指综合运用大数据、 人工智能、 云计算、 区块链等技术, 通过发挥纵横贯通的数据技术平台作用, 提升纪检监察监督的智能化、 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 并通过技术嵌入与纪检监察组织调适, 将技术优势与组织优势有机结合, 推动办案工作在理念、 方式和手段上的变革, 进而实现精准监督, 这体现了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所具有的智慧性与整体性特征。就其智慧性而言,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是通过信息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的深度融合, 打破空间、 时间与人力的限制, 将便捷、 扁平、 交互、 智能的技术优势嵌入权力监督与反腐倡廉领域7, 其本质在于构建一体化、 精准化、 要素化与全息化的纪检监察体系8。从其整体性来看,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强调要形成整体的、 系统的体系, 能使技术、 组织及环境通过调适实现自适应, 进而推动纪检监察组织在理念、 方式与手段上实现深刻变革。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腐败行为更加隐蔽、 多变, 出现大量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这就要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理念、 方式和手段与时俱进、 不断发展, 从而为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提供了发展空间。学术界现有的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出发, 探讨数智技术嵌入纪检监察、 数智技术与纪检监察相融合的实践方式与过程。例如, 喻少如等基于技术与制度、 智慧与法治之间的普遍联系, 探讨推进智慧纪检监察的技术运用与制度规范化发展8; 商继政等基于对数字技术赋能纪检监察工作实现数智化转型的逻辑机理与潜在风险的剖析, 探索安全高效的风险规制路径9, 这些研究为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参考。但现有研究仍有不足, 特别是将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视为一个体系, 便不能仅从技术和过程的角度进行分析, 需要从技术嵌入和组织调适两个视角出发, 构建包含技术、 组织、 环境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 其中技术维度包括大数据、 人工智能、 物联网等要素, 组织维度考察组织结构、 职责配置、 人员力量等方面, 环境维度则基于纪检监察监督所处的宏观环境, 涵盖技术标准、 政策法规、 技术趋势等条件。基于此, 本文尝试构建“技术-组织-环境”(Technology-orgnization-environment, TOE)分析框架, 讨论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现实困境, 并从技术、 组织、 环境维度提出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优化路径。

1 技术、 组织、 环境: 一个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分析框架

“技术-组织-环境”(technology-organization-environment,TOE)框架最早由Fleischer等人提出, 强调技术、 组织和环境因素对企业管理行为的影响10。经过国内外学者多年的深入探索, 当前TOE框架在数字政府建设、 智慧纪检监察等领域均有广泛的使用, 如祁志伟在技术、 组织、 环境视角下探讨了数字政府建设的应用场域与影响过程11, 曾智洪等从智慧治理体系的逻辑起点出发, 基于理念重构、 制度理性和技术优势三个维度构建了智慧纪检监察的概念框架7。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 TOE框架与本研究的契合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是数智时代通过大数据、 区块链、 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开发的创新利用行为, 而TOE框架也正是用于分析技术采纳影响因素的理论, 两者具有鲜明的适用性; 另一方面,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是一个较为宏观的研究主题, 其本身是一个受技术、 组织、 环境等因素影响的有机系统。其中, 技术作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关键要素, 为纪检监察监督手段的智能化、 智慧化提供了技术支持; 组织作为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运行基础, 通过对纪检监察监督组织进行技术赋能与调适, 能够促进组织结构、 职责与能力的优化; 环境是纪检监察监督开展的外部条件, 包括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与发展趋势等。这些要素之间相互影响、 相互作用, 因此, 需要统筹考虑数智赋能过程中的技术应用、 组织适配与外部环境等要素, TOE框架则从技术、 组织与环境的宏观视角出发, 为研究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提供了方向性指引, 有助于系统把握赋能的影响因素并探究其提升策略。基于此, 引入TOE框架构建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影响因素模型, 对从“技术-组织-环境”的组态视角探究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机理具有重要意义。

1.1 技术: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支撑

在数智时代, 数智技术作为新兴生产要素在不同领域与各行业深度融合, 推动生产方式和生产力发生重大变革, 数智技术也深刻改变了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围绕数智赋能提升纪检监察监督效能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这就要求我国高度关注数智技术的管理与应用, 充分加大物联网、 大数据、 人工智能、 区块链等技术的智慧化应用, 加强数据采集、 智能处理与分析, 为纪检监察监督提供支撑。

其一, 大数据技术应用与数据智能分析。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是以大数据技术应用为基础的数据分析和智慧运用的过程, 而有效的数据分析与智慧应用是数智赋能的重要前提。随着数据成为当今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 传统的纪检监察工作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和需要, 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的智能应用, 通过获取、 分析、 运用数据, 加强数据资源的智能运用, 以更好地适应当前纪检监察监督的需要, 实现主动监督、 精准监督、 有效监督。

其二, 区块链技术与透明监督。区块链技术具有严密的运行逻辑与安全的数据处理环节, 其链式结构技术具备记录不可篡改的特性5, 这为行为追溯与监督过程提供了技术支撑。随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 纪检监察监督面临的问题不仅体现在效率和质量上, 更在于如何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体现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而区块链这一技术为提升纪检监察监督的透明度与公信力提供了技术支撑, 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监督更加透明、 智慧。

其三, 人工智能技术与智慧监督。技术赋能指通过应用新兴技术形成新的方法、 路径或可能性, 其本质是“加强信息控制”12。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化运用, 是实现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重要技术手段, 其介入改变了谈话函询、 监督检查、 巡视巡察等监督方式的运行逻辑13, 其在监控、 识别和感知等方面的智能化应用形成了新的监督技术态势, 其通过变革信息的供给、 交互与应用, 整合了部门间的碎片化数据, 实现了信息流系统的开放与共享, 能够在人工智能系统平台上对公职人员工作和生活中的行为、 信息与数据进行智能捕获、 识别与分析, 实现主体共享与高效监督。可以说, 人工智能为追踪权力行为提供了技术保障, 为传统纪检监察监督注入了新的制度理性。

1.2 组织: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基础

纪检监察组织作为一个复杂且动态变化的系统, 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区域特征、 部门协作、 组织互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数智技术能否改变组织结构、 优化组织职责、 整合组织力量, 取决于组织的认可度、 接纳度与应用程度。

其一, 组织结构层面。组织结构体现在纵横两个方面, 从横向组织结构来看, 在传统的纪检监察监督网络中, 部门间的监督权力运行相对封闭, 存在较为严重的数据壁垒与数据孤岛现象, 数据价值难以充分发挥。技术平台为数据共享提供了安全可靠的方式, 使得部门间的数据信息能够整合于统一的数据库中, 有利于打破原有的信息长期各自为政的局面, 促进纪检监察组织与其他平行部门组织实现更高程度的数据协同与智慧协同。从纵向组织结构来看, 在传统的上下级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的过程中, 各级组织监督工作相对独立、 各自为战, 上下层级间的监督协同力度较弱, 监督的信息共享也不够及时, 导致监督质效不高。数智技术应用打通了纪检监察组织上下层级间的沟通与联系, 能够在平台上及时实现数据信息跨层级流动和上下级组织间的沟通与联系, 更有效地克服信息传递中的偏差与不畅等问题14, 促进组织结构更加扁平化、 智能化。

其二, 组织职责层面。组织职责是对纪检监察组织责任的梳理与分解, 在过去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过程中,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职责增多、 任务繁重, 存在主体力量薄弱、 监督较为分散, 不够集中统一、 职责不够清晰的问题。随着数智技术的应用赋能, 可以对监督的各项参数指标进行明确, 并通过规范、 清晰、 具体的智慧监督执行标准来规制监督工作程序, 进而实现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的优化与重构。例如, 县级纪委监委通过技术平台对街道、 乡镇监督力量的整合与调整, 进一步分解与梳理下级职责, 避免责任交错混乱, 实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协同监督。

其三, 组织力量层面。组织的动态行为是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反应, 是在收集大量信息和构建认知框架的基础上作出的理性选择15, 而组织力量的整合是基于纪检监察监督新形势的决策安排, 特别是在数智时代, 大数据、 人工智能、 区块链等技术智能化技术的智能化应用服务于纪检监察监督, 打破了原有的传统力量分配模式, 在“技术-组织”作用下, 不再依赖传统的力量分配模式, 能够在智慧应用平台的辅助下实现“监督主体+N”的监督力量自由调配, 对各级纪检监察力量进行再整合与再分配, 为纪检监察组织力量的有效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1.3 环境: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条件

技术平台作为当前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主要依靠, 技术标准、 政策许可、 技术趋势等要素是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关键要素。

其一, 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在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过程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技术的标准化是实现技术广泛应用、 降低应用壁垒、 提升互操作性的主要路径。技术标准是数智技术应用于纪检监察监督的前提, 技术标准是否统一决定着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质量与效果, 若技术标准与要求不统一, 严重影响技术的广泛应用, 这需要从标准规范的角度, 进一步规范数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聚焦行业服务、 通用服务、 工作应用等标准, 加强技术的标准化研究, 建立技术标准体系, 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 助力技术和行业高质量发展。例如, 从纪检监察数据采集来看, 数据采集是数智技术应用于纪检监察监督的前提, 但数据标准、 数据要求的不统一, 这需要统一和规范数据标准, 实现高效的数据采集, 为后续的数据分析、 比对研判、 研判决策提供支持, 进而实现精准监督、 发现与处置, 提升纪检监察监督质效。

其二, 政策规定。技术政策是关于技术应用与规范的要求, 旨在以政策形式实现对技术的监管与规范。长期以来,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利用数智技术这一治理工具, 建立“一点通”等智慧监督平台, 通过对获取数据的深入分析和有效处理, 实现技术优势向治理优势的动能转化, 有效推动各地纪检监察工作实现质效双提升, 为数智技术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支撑。在数智技术深度改变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 其应用的长效性、 规范性、 安全性离不开政策的支撑, 技术监管政策的导向影响着数智技术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广度与深度, 良好的政策环境能够推动数智技术更好应用于纪检监察监督, 这就需要在技术安全风险与技术监管应用之间寻求平衡。

其三, 技术趋势。技术趋势体现了数智技术应用的方向与未来, 是影响技术发展的外部条件。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核心是数智技术的综合运用, 技术成熟度决定了新趋势的可行性, 引领着技术发展的新方向。目前, 各地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运用数智技术提升审查调查效率, 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可靠工具, 这就要求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向前发展, 持续探索技术前沿, 只有当技术趋势代表先进生产力方向, 才能为数智技术在纪检监察监督中的应用提供有利的外在条件, 进而才能获得纪检监察组织的信赖与认可, 更好地联通虚实空间, 推动数字空间与实体部门的协同, 从根本上重塑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理念、 方式和手段。

2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现实挑战

纪检监察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纪检监察监督实践成效与所面临的挑战同反腐败斗争的彻底性息息相关。从实践成效来看, 广西、 黑龙江、 陕西、 浙江等地的典型做法, 进一步证实了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第一,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核心在于数智技术的综合运用, 即通过大数据系统加强数据捕获、 智能分析与处理。例如,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综合运用“查大数据平台+查备案台账”模式, 开展“公车私用、 私车公养”智慧化的监督检查16, 黑龙江双鸭山市纪委监委以数字化为抓手, 科技赋能精准监督17。第二,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关键在推动数智技术嵌入组织, 以更好地联通虚实空间, 促进数字空间与实体部门的协同。陕西吴堡县纪委监委针对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 数据更新滞后等难题, 整合公安、 民政、 人社等部门的数据资源, 实现了数据互通更新、 流程优化改善、 信息及时核验, 从而赋能养老资金发放的全过程监督18, 守护了群众利益。第三,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基础在于治理场域与环境, 技术标准、 政策许可等要素为其提供了条件, 进而实现与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协调融合。浙江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系统, 是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在招投标领域的创新实践。浙江省纪委监委与省发改委为实现技术与业务的协同, 首先通过联合办公与顶层设计, 解决技术标准、 政策衔接等问题, 并专门成立实验室以推动人工智能在系统中的应用19。这些案例体现了在“技术—组织—环境”多因素融合下,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实践样态。然而, 数智技术作为一种生产性技术工具, 在赋能纪检监察监督过程中技术、 组织、 环境层面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现实制约。前述及其他地区的案例表明, 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在技术应用、 组织协同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在实践中面临挑战, 对此需保持清醒认识。

2.1 技术悬浮: 技术实现与用户应用错位现象渐趋明显

数智技术的应用引起纪检监察的深度变革, 对纪检监察监督形式进行深刻变革, 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 数智技术难以全面、 深入、 高效地赋能纪检监察监督, 因而形成了技术悬浮。

首先, 数智技术在基层治理、 纪检监察监督、 公共服务等行业与领域的应用前景十分广阔, 如辽宁省沈阳市纪委监委针对重点领域开展大数据监督建模工作, 一年内新立案200余件20。但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也不可避免地衍生出隐私泄露、 信任陷阱、 数据噪音、 数据暴政及算法伦理危机等一系列潜在风险21。部分纪检监察组织, 特别是市县两级纪检监察组织, 基于对技术安全因素的考虑, 以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部门思想认知的差异, 智慧纪检监察平台建设尚不完善, 甚至出现了平台开发与建设失败的情况, 如中科院“零信任”AI反腐系统因效率过高而被关闭。同时, 纪检监察监督的协同性较为欠缺。数智技术作为一种生产力工具, 深刻迭代了纪检监察治理的场景范式, 如近年来, 大数据监督在民生扶贫、 纠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等领域的应用占比达到48.3%22。但在全周期监督方面, 数智赋能不够深入, 在监督过程中尚未将数智技术全面运用到监督的各环节, 在数据接入汇集、 平台模块功能等方面缺乏体系化与系统化, 导致在数据获取分析、 重点领域监管等方面的人工管理成本较高, 也影响了监督的规范性与时效性。此外, 也未实现线上与线下监督及办案流程的衔接互通, 整体上降低了纪检监察监督的效率。由此可见, 数智技术虽为纪检监察监督提供了技术支撑, 但如何高效应用数智技术, 对纪检监察组织而言仍是一个崭新课题, 这使得在数智技术引发纪检监察深度变革的同时, 纪检监察监督主体在技术应用过程中存在不到位现象, 导致技术实现与应用需求之间存在显著错位。

2.2 组织壁垒: 数字规则与组织运行逻辑之间的张力突出

纪检监察场域的数据为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提供了重要基础, 并不断适应纪检监察治理的监督场景。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是以技术为手段, 对纪检监察数据进行捕获采集、 智能挖掘, 这取决于有效的数据共享与组织部门对技术赋能的认同程度, 但受组织结构及其职责分工的影响, 致使出现纪检监察数据分散、 数字空间的运行逻辑与组织运行逻辑不协调的问题, 这阻碍了数智技术对纪检监察监督的赋能与增效。

具体来讲, 从数据源头来看, 鉴于组织结构和组织职责的物理空间划分, 纪检监察数据分散在人事、 公安、 市场监管、 税务、 住建、 金融等多个职能部门, 数据的部门化分散加大了部门数据互适的难度, “数据孤岛现象”14由此产生。特别是由于专业技术、 数据拥有、 数据安全方面的束缚, 纪检监察内部数据资源(如问题线索、 廉政档案、 办案信息等)未能得到充分利用23, 存在“不想给、 不给全”的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数据沟通渠道不畅、 数据信息独立封闭, 形成“数据死结”, 由此数据流通率低, 数据共享的动力不足, 这些低速率的数据流通会引发数据时效性不足的恶性循环24, 难以为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提供必要且充分的数据信息支撑, 导致数据服务供给与纪检监察治理范式之间出现偏差。另一方面,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 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纪检监察组织及其运行规则的改变, 然而长期以来纪检监察组织身处在复杂的政治系统之中, 这对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了深度的塑造, 因而在政治系统影响下的纪检监察组织其运行规则就会与数字规则不相适应或匹配, 其所固守的传统监督理念和模式, 对新技术的敏锐洞察与主动尝试均显不足23, 观念上的滞后导致对数字规则的接纳度有限, 在这种环境下数字规则与组织体系间的深度阻隔, 这在客观上影响了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成效。实际上, 数字治理具有双向塑造的特征, 既深度影响纪检监察监督主体以满足其需求, 也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主体主动适应数字智慧平台的规范, 也正是因为数字规则与组织主体在理念、 价值、 需求及环境方面的匹配衔接不足, 使得两者之间张力明显, 影响数智技术自身价值的实现。

2.3 环境制约: 技术标准与政策导向影响技术赋能

技术环境是影响数智赋能的重要方面, 政策标准在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 对技术标准、 政策监管、 技术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规范与要求, 但在实际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首先,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依靠强大的数字平台, 这一数字终端平台首先要求的是多元部门主体通过平台接口接入各自数据, 实现数据集中、 资源整合, 如河南省新密市纪委监委开发的“阳光公开”监管云平台, 以平台实现数据整合, 破解信息公开难题25。然而, 在技术应用方面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 主要是跨部门、 跨系统、 跨地区的数据在信息分类代码、 数据格式、 数据维护、 数据交换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23, 这深度影响着纪检监察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 制约着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效能。唯有解决好这个问题, 才能实现数据的统一, 推动数据的高效利用。其次, 数智技术在催生纪检监察变革的同时, 其安全性与可靠性问题也日益突出, 如存在误引法律法规导致案件定性错误、 虚构案例干扰办案人员判断、 语义逻辑断裂影响报告权威性等风险26。由于应用于纪检监察监督的数智技术其安全性与可靠性较低, 技术监管政策往往更加严格, 对数智技术在纪检监察监督中应用的制约可能就越大, 进而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营造出不利于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政策环境, 降低了组织系统对数智技术平台的信任, 极大地影响了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整体效能。可见, 技术标准与政策规范等要素影响着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环境, 进而影响着赋能的最终效果。

3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提升策略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既是一个理论性问题, 更是一个关乎纪检监察工作发展面向的现实性问题。只有技术、 组织、 环境等共同作用并深度耦合, 数智技术才能持续、 稳定赋能纪检监察监督。这就需要从“技术-组织-环境”的逻辑出发, 推动数智技术深度赋能纪检监察监督, 切实提升纪检监察监督效能。

3.1 以技术嵌入激活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活力

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 需要将数智技术进一步嵌入纪检监察监督的全过程各环节。一方面, 构建并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大数据监督模型是基于大数据技术、 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 对财政资金、 工程建设、 招投标、 民生补贴等领域的数据信息进行区分筛选, 并以“零代码” “可视化”方式将数据导入模型工厂, 这些模型基于历史数据与经验规则, 对相关数据信息的潜在风险点与问题线索进行智能预警与核查处置, 进而实现对公权力行使过程的自动化、 智能化监督。因此, 纪检监察监督部门应针对重点监督领域, 构建大数据监督模型, 对接税务、 金融、 人社、 公安、 法院等相关部门数据库、 监管平台, 以提取、 标注、 关联样本关键词和关键数据的方式设置监督提示预警点, 对各监管领域关键指标进行预警, 进而通过系统自动关联、 比对、 分析并产生预警信息, 实现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在线监督, 为纪检监察监督提供支撑。另一方面, 完善数字监督平台功能以实现全周期监督。聚焦权力集中、 资金密集、 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结合权力寻租重点领域、 群众关注点等完善并运用在线监督模块, 推动在重点行业领域权力运行信息化系统中嵌入监督模块, 并增加数据调取、 实时查询、 调取数据等功能, 不断提升监督效力。此外, 结合常态化监督工作实践, 把腐败多发、 问题较大的领域作为重点, 围绕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 业务流程、 制度机制、 作风建设等方面排查风险并制定举措, 将这些措施“进流程” “进系统”, 实现预警、 分办、 核查、 处置、 运用、 考核的权力运行“全周期”监督闭环, 放大监督治理效能。

3.2 以组织调适提升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效用

组织是纪检监察监督的中坚力量, 推动数智技术同纪检监察组织的适配融合是实现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重要方面。首先, 深化部门间联系, 整合与开发数据资源。改变传统组织样态, 强化部门工作协同是实现数据互联与共享、 提升纪检监察监督质效的前提。只有搭建内部数据共享机制和外部数据互联网络, 推动纪检监察监督数据跨部门链接共享, 才能获取全面、 完整且准确的数据, 为后续分析提供坚实基础。这就需要打破物理空间上横向、 纵向的组织结构, 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构建信息核查与共享的数据库。因此, 纪检监察机关要同金融、 通信、 税务、 人社、 公安、 法院等建立起数据信息快捷查询与共享渠道, 建立健全公务人员名单、 车辆、 不动产、 出入境、 工商注册等信息互通互享的数据库, 将分散在不同单位、 部门, 相对孤立、 离散化的各类数据信息汇集起来, 着力打破数据壁垒, 消除信息孤岛, 构建跨部门协作、 跨层级共享的数据信息资源利用机制。其次, 优化组织职责, 提升纪检监察组织效能。依托大数据技术搭建的一体化业务平台逐渐延伸至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经末梢”, 覆盖省、 市、 县纪检监察机构、 派驻机构、 巡察机构, 这种全范围的覆盖实现了对所有业务主体的连接与协同, 系统规划的核心功能与工作职责深度绑定, 一体化工作平台能够明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责, 实现从“被动履责”到“主动履责”的转变。最后, 提升技术应用能力, 强化纪检监察组织力量。一方面, 主动适应数智时代的发展趋势, 充分依托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一体化业务平台, 发挥平台在监督过程中人员调配、 力量组合、 协同指挥等功能, 降低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人工部署的成本, 切实优化监督过程中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的分配, 提高纪检监察力量运用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真正实现技术对组织的重塑, 为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奠定基础。另一方面, 增强纪检监察组织的能动性。随着数智技术的深入运用, 纪检监察人员出现一定的“数据牢笼” “数据依赖”行为27, 为此, 要立足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实践, 着力增强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的实践能动性, 加强纪检监察人员能力建设, 做到既能够驾驭数智技术, 又能够高效运用数智技术, 深刻把握纪检监察监督治理与技术治理的界限, 发挥纪检监察监督组织在治理中的能动性与自主性, 避免技术的束缚与规制, 为纪检监察监督治理松绑解负。

3.3 以环境优化确保数智持续赋能纪检监察监督

环境是数智技术有效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另一重要方面, 为实现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 需要进一步把握技术标准、 技术安全等因素, 在顶层设计、 标准设定等方面发力, 更好地满足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需要。第一, 统一技术标准, 实现数据高效利用。长期以来, 智慧监督管理平台、 电子廉政档案平台、 检举举报平台等技术平台, 数据来源标准不统一, 影响数据的共享与使用, 为此需要对数据的类型、 范围、 格式进行规范, 依据数据字典、 指标统计和计算逻辑, 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23, 同时结合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要求, 明确数据标准, 并以制度规范的形式确立下来, 用以指导纪检监察监督数据标准化工作, 推进纪检监察数据的规范化整合与利用, 从而有效衔接各类监督平台, 实现整体系统平台功能的提升。第二, 坚持稳健的政策导向, 引导技术有序发展。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所具备的高效性、 可靠性、 安全性, 为数智技术的广泛应用提供了有利基础, 需要在政策导向上进一步予以规范, 按照“统一标准、 统一规范”的原则, 由大数据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对信息化项目监督、 纪检监察应用系统进行规划、 审核、 评估, 出台数智技术应用规范、 权力运行监督信息化工作指引、 纪检监察应用系统工作要求等规定与细则, 明确其内容、 职责与要求, 确保在预警、 分析、 审查、 调查、 决策、 处置等环节实现“全周期”规范, 为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提供政策指引。第三, 关注技术发展趋势, 营造可靠应用环境。数智技术是当前各行各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质生产力, 纪检监察监督也不例外。关注数智技术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充分掌握技术发展的新动向与新业态, 为推动权力监督、 审查调查提供技术指引。同时, 也要关注技术安全性, 安全可靠是数智技术应用的重要前提, 亦是技术发展趋势的重要内容, 技术应用“在供应链各个环节存在因安全漏洞或人为疏忽导致的信息安全威胁”28, 为此要强化制度约束, 从监督主体、 纪检监察监督平台、 纪检监察监督技术等方面着手, 加强数据与平台管理, 做好设备节点认证与数据访问授权工作, 对异常访问与获取行为进行检测预警, 同时需加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29, 做好设备与平台定期的检测、 漏洞查补与升级工作, 防范个人信息泄露与组织权益受损等风险, 为技术的广泛应用创造稳定有序的环境。

4 结语

系统探索数智技术赋能纪检监察监督, 是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和治理实践的重要课题。数智技术在纪检监察监督场域的深入应用, 改变了纪检监察监督的理念、 方式和手段, 推动了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转型。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是一个有机系统, 是物联网、 大数据、 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智能化应用同纪检监察组织的深度适配与融合的过程, 进而构建了以技术为支撑、 以组织为基础、 以环境为载体的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TOE框架, 进一步探索并明确数智赋能纪检监察监督的提升路径, 可为探索纪检监察监督治理方式提供借鉴, 并进一步回应数字化、 智慧化纪检监察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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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守正创新与政党治理新形态研究(22AZD023)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重大项目: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2023ZD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年项目: 高校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成效评价及路径优化研究(22YJC71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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