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问题研究

张彦彦, 周吉光, 滑怀田

资源与产业 ›› 2026, Vol. 28 ›› Issue (02) : 109 -116.

PDF
资源与产业 ›› 2026, Vol. 28 ›› Issue (02) : 109 -116. DOI: 10.13776/j.cnki.resourcesindustries.20251118.001

矿产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问题研究

    张彦彦, 周吉光, 滑怀田
作者信息 +

Author information +
文章历史 +
PDF

摘要

通过辨识委托代理机制中各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与风险,并针对现存问题提出对策,以期为我国矿产资源的有效管理、公平配置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研究成果,对矿产资源所有权及委托代理机制进行阐述,进而提出构建新型所有者职责委托代理机制的建议。研究聚焦于矿产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过程中的权利界定、责任划分与风险管理,揭示当前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农村地权和国家矿权存在冲突,两类权利分属不同主体,制约了委托代理机制的有效实施;2)委托代理关系中权利界限模糊,各方在矿业权具体行使范围、利益分配方式及决策权归属等方面难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3)经济利益分配不均,因各主体权责差异与信息不对称,导致权利争夺与利益博弈;4)信息透明度不足,导致公众与监督机构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影响监督和评估效果。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对策:1)建立平等的协调机制,保障农民地权与国家矿权在权利主体上的平等地位,推动委托代理机制落实;2)完善矿产资源委托代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清晰的权利界限划分机制,明确各主体的权利和责任;3)建立包括政府、企业、社区及居民代表、独立专家在内多方协商机制,搭建有效的协商平台,协调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关系;4)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便于监管机构和公众监督和参与。

关键词

矿产资源所有权 / 委托代理 / 权责辨识

Key words

引用本文

引用格式 ▾
张彦彦, 周吉光, 滑怀田. 矿产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问题研究[J]. 资源与产业, 2026, 28(02): 109-116 DOI:10.13776/j.cnki.resourcesindustries.20251118.001

登录浏览全文

4963

注册一个新账户 忘记密码

参考文献

AI Summary AI Mindmap
PDF

0

访问

0

被引

详细

导航
相关文章

AI思维导图

/